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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五、恋姐的少年 ...

  •   金庚中按照白如侬的指挥,将车开到白府的后门停下,白如侬指指点点地下了车。
      “咱们可两清了啊,”金庚中一边摇头,一边踩住油门,“真希望下次不要再遇见你,真要命!”
      “喂,金庚中,我有这么讨人厌吗?”白如侬柳眉一横,语气也提高了八度。
      “嘘——拜托,大小姐,这可是半夜——你如果想把你爹和你姐吵醒,我倒是无所谓!”金庚中叹气,摊手。
      “哎,别打叉,”白如侬声音压低,表情有点委屈,“你真的很讨厌我吗?”
      说到最后,这语气已经变成了满怀期待。
      “坦白说,”金庚中凝视白如侬的脸,握紧车把,“的确很讨厌。”
      金庚中一踩油门,“嗖——”地一声窜出好远,边开他还边对身后挥着手,幸灾乐祸的样子。
      “金庚中——”白如侬气得跺脚,又不敢喊得大声。眼见着柴油车没了影,白如侬才缓缓地向后门走去,嘴里嘀嘀咕咕,“混蛋,我哪有那么讨厌?下次注意不就行了?!”白如侬在心里打定主意,下次一定要让金庚中改观,一边闷闷不乐地走到后门口,掏出长柄绣铁钥匙,见四下没人,蹑手蹑脚地插进门栓上的孔眼里。
      这门栓刚被打开,白如侬只听身后“哗啦——”一声。她下意识地回过头,望了望四周,黑漆漆的街道上什么都没有,她一身冷汗。
      “难不成又遇鬼了?”她戳着自己的手指,赶快回过头,抽动门栓,只希望打开门一路狂奔进白府。
      “哗啦——”身后又是一声。白如侬是越着急越紧张,这门栓卡在木头里,怎么都抽不出来。
      白如侬几乎把牙根咬断,死就死吧!她猛得跳翻过身,仍旧闭着眼。
      一秒,两秒,十秒,她慢慢睁开眼。
      一只脏毛邋遢的卷毛狗,从她的眼皮底下,张开四腿,“叭啦叭啦——”地晃过去,直奔向街尾的垃圾堆。
      “流浪狗?”她哭笑不得,又转过身,这回一下子就抽出了门栓,她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便猫着腰踮着脚溜了进去,门又被合上了。
      街道再次陷入一片漆黑寂静,只有那只流浪狗仍然在垃圾堆里钻来钻去,翻找食物,发出轻微的声音。
      “刷——”一只指甲长长白森林没有血色的手猛地抓住流浪狗,随后一个黑影一闪,那流浪狗“啊呜——”叫了一声,便被黑影吞噬,立马没了声音。
      黑影剧烈地抖动,低着头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吸吮声,似乎是渴了很久。从背后看过去,是一个披头散发的黑衣人型。
      他缓缓地回过头,是一个蓬头垢面的男人,黑暗中只看见一张血迹斑斑的白脸和一双血色弥漫的瞳孔,他的唇缝中露出两根獠牙,滴着血。

      第二天早上十时,“白瑞福”刚刚打开门做生意,白三和小伙计正拿着鸡毛掸子,上下齐手地掸货架上的灰尘,各色云锦料子摆放得整整齐齐,孔雀绿,琉璃黄,朱砂红,象牙白,光滑缎面上的纹路反光,是令整个卖堂蓬荜生辉,华丽富贵。白如霜也早早地坐在了算帐的柜台后,身体刚刚好了一些,便已经歇不住,一大早起来,到店铺里拿着一黑玉算盘,“吡哩叭啦——”地对着帐本,算起帐来。
      她穿着箭袖左衽四开衩的白色水墨莲花图案的薄纱上衣,梳着燕尾式前刘海的双鬟长辫,容颜清丽秀雅,就如同一朵不沾尘世带着露珠的出水芙蓉。
      “白管家,下午我要出去一趟,铺子里你多担待点儿。”白如霜合上帐本。
      “大小姐您有事您尽管去办,铺子里有我们几个下人绝对没问题,”白三放下鸡毛掸,小眼睛笑着眯成一条缝,“不过我说大小姐,你身体还虚得很,要不要让静丫头她们陪着,安全牢靠一点儿。”
      “不远,去去就回,我心里有数,没关系。”白如霜对下人一向和气。
      “那是最好。”白三点点头,搓差手,又回过身继续擦拭货架,“哟,二爷,你也起来啦?”
      白如霜望向通往后院的走廊,杜赫穿着一身灰土色的西装,打着黑黄格子领带,仍旧戴着那副细金边眼镜,掀开蓝布帘,走了出来。他一眼看到坐在柜台后的白如霜,眼神迷蒙了一下,便很快恢复常态。
      “二叔早。”如霜打招呼。
      “早早,如霜你都来铺子里做事了,身体不碍事吗?”杜赫走到柜台边,关切地问。
      如霜抬起眼,莞尔一笑,“时好时坏,早就习惯了,不碍事。”
      “那是最好。”杜赫若有所思,环视了卖场一周,随后敲了敲柜台面,“那好,你注意身体,别太操劳,我出去办点事。”
      杜赫径直走了出去,白如霜看着他的背影,出了一会儿神,便站起身,点起货架上的云锦匹料。

      白水镇外五里有一座山,白水山,和南京城郊的紫金山遥遥相望。
      山不高,山势亦不险峻,所以白水镇甚至南京城郊的老百姓,都常常早起过来踏青散步,呼吸新鲜空气。山上据说有罕见野生黑狐,但也只是传闻,一直没有人亲眼所见,倒是松鼠、貉子、野猫之类甚多,有时顺着台阶拾级而上,便能看见旁边草丛里,小家伙们拖着蓬松的长尾巴,“呼——”地一窜,没了影儿。山上林木品种众多,分片分区生长,亦有不少珍稀花草,可以入药,所以有些祖传中医,也会时不时背个竹箩子,拿着小铲子,上来挖草药。
      白水山靠近背山腰的地方,一般人平时忌讳,大都绕行,除非是清明或是鬼节,目的明确地前去祭拜扫墓,因为那里坟头此起彼落,放眼望去,突兀一片,附近居民家中若有亲人死了,选来选到便选到了这里埋葬,久而久之,这片背山腰也便自发形成了一片公墓。
      因为地下尸骸腐化,成了先天的肥料,这片山腰上的野草树木葳蕤茂盛,除非上坟时顺便修剪,平时大都任其肆意生长自生自灭。白天过来虽有日光照射,但坟头碑面白花花一片,已显阴森十足,倘若夜晚偶尔路过,一片绿黄荧火升腾盘旋,好若鬼魅,真是不吓破胆都不行。
      正当日中,便远远地看见,山中林间小径,一个男人踏着落叶和泥土,手持一束黄白菊花,缓缓地向山腰坟堆走来,他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圆型的黑片墨镜,应该不是当地的货品,这个男人便是杜赫。
      不是扫墓时节,后山腰坟堆又阴森又死寂,亮光星星点点地散落在坟头墓碑上,一点一点闪耀。杜赫没有任何迟疑,径直走到一座墓碑之前站定,然后弯下身,将黄白菊花放到碑前,碑上黑字刻的是“白氏爱妻杜偃月之墓”,碑上的照片则是一位端庄秀丽的妇人,想必这个人就是白纪祖的妻子,杜赫的姐姐,杜偃月。
      生死两相隔,隔着一条三千孟婆汤汇合而成的忘川河,隔着一座烟雨阴阳两相忘的奈何桥,在生的这边无语凝望,在死的那边的人,这是如何的心酸与绝望。
      “姐,我来看你了。”杜赫蹲下身,丝毫不顾及身上的西装沾上泥土灰尘,他伸出细长的手指,缓缓地掸去墓碑照片上的灰尘,然后仿佛抚摸爱人的脸庞一般,温柔地左右摩挲起杜偃月的黑白遗照。
      他没有摘下脸颊上的墨镜,可是墨镜的下方眼睑处,有两行湿润的液体流了下来,越来越宽,越来越宽。
      他的喉头剧烈地涌动,鼻腔里有“嗡嗡——”吸气的声音。他伸出双手,开始拔墓碑旁带有刺的荆棘杂草。
      这是一个男人,埋藏了将近二十多年永远无法说出口的秘密,一份注定无望而禁忌的绝望之爱,一次让他悲恸不已以远走他乡而逃避的死亡宣判。
      可是,即便逃到天涯海角又怎样,也逃不出那份回忆的束缚与纠缠。
      如今,因果循环,六道轮回,他还是回来了,回到了生他养他的白水镇这张网。

      他爱上了自己的姐姐,即使不是亲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7章 五、恋姐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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