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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惜我是水瓶座 像一个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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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个女王般坐在星巴克的咖啡厅内,手边点燃根ESSE的薄荷烟,脸上涂着五颜六色的油彩,活似自某个剧院,刚刚彩排完毕,还未来得及卸妆,就跑过来相亲了。吞云吐雾间,眼睛不假思索地打量起了对方的容貌。至少,长得不算难看,和以前的歪瓜裂枣比较下来。
“你妈逼你来的?”开门见山的问道。
对方显然愣了下,显然想像不到本小姐可以这样的粗鲁直接。
“难道你不是?”
“是啊,哥们,抽烟不?”朝他递过一根红梅。
“看来你装备齐全?”对方嘴角扬起一抹笑意。
“当然,出来行走江湖,身上没两把刷子,怎么能行。你说是不?”
“敢问大哥混迹何帮何派?”对方朝我拱手道。
“好说好说,菜刀门菜刀帮!”我亦朝对方拱礼相向道。
“你觉得我长得还行吗?”
噗,一口咖啡含在嘴里,险些就要朝对方喷射而去。
“还,凑合吧。”我道。
“你说,咱俩能凑合不?”他嘴角含着笑意,一面戏弄道。
“小弟,跟着哥混,保证让你天天有肉吃!”我以一副江湖大姐头的样子,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语重心长道。
“那,我谢谢大哥啦。”对方似隐忍着笑意,看着我道。
“不过,大哥现在有急事,先走了。再见!”脚底抹油,趁机逃离现场。
这个男人隐隐地让我有点头疼,比起以往的经历,男人们看到我这身打扮,不是摇头叹气,就是摆手PASS。
唯独,此君笑脸相迎,不惧危险。
“郑—小—胖,这么快就要走了吗?咖啡还没喝完呢?!”对方打开天窗,说亮话。
“你是谁?”我惊觉道。
自打中学毕业后,已经很久没有人叫我这个绰号了。
“几年不见,你的记忆越发不行了,怎么连我都不记得了吗?”
“王浩宇,你个王八蛋,你怎么还没死?!”我几乎是咬牙切齿道。
“因为我舍不得你,所以,还活得好好的。”他笑了。
就因为这个混蛋,害得我高中三年,一直交不到男友,还要被同学们笑话了三年的肥婆身份。
“你怎么还不死啊?”我道。
“因为我舍不得你啊,小胖。”他笑着说道。
他扬了扬手边一封泛黄的粉蓝色信封道:“还记得吗?王同学,我喜欢你很久了,每一次看到你在球场上奔跑的样子,我心中的小鹿都随着你跳跃的身体,一起蹦蹦地跳动着。王浩宇同学,请问你可不可以和我交往一下。喜欢你的郑杨柳。”
“渣~”一拳挥出,却被他很轻松地躲开了。
“啧啧,你粗鲁的个性还是一点都没有改变嘛!怎么人家都说女大十八变,我看你是一点都没有改变!”
“要你管!”惹不起,爷难道还躲不起嘛。
转身,走出咖啡厅。
到家,太后已守候多时了,一见到我便道:“怎么样了?刚才介绍人打电话过来,对方对你很满意!”
我忍着一肚子的气,嘴唇翕动,低声道:“放屁!”
“你刚说什么了?”老太太开口道。
“没什么,还好啦。我觉得他长得太帅了,太帅的男人,我怕我驾驭不了!”
母亲拿眼刀剜了我一眼道:“侬当侬还小伐,要是合适的话。赶紧的,抓住了,就不要撒手了。”
“妈,我有这么恨嫁吗?!”我哭丧着一张脸道。
“你不恨嫁,你那是愁嫁,错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以你这个性子,哪个男人瞎了眼睛,才会娶你!”
“您,是我亲妈吗?我不会是您自茅厕边,捡回来的吧!”
坐在一旁看报纸的老爸听了,一面掩嘴偷笑了起来。
避风塘。
无聊地打着呵欠,这已经是本大小姐第一百零一次相亲了,眼前瘦得颧骨凸出的男人,像个不受控制的水阀,一面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自己在手术台上的经历,一面不忘了将口水溅进我眼前的一碟食物上面。
“郑小姐,你知道人体的组织吗?那是由一层皮肤,一层体脂肪,还有一层肌肉构成的,当我们的手术刀切割下去的时候,你就会看到一层黄色的油脂溢出来,不要害怕啊。这个就是我们口中俗称的脂肪……”
EWW,他还没说完,我可怜的胃已经翻腾起来了。
“再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看到血红血红的肌肉了……”
“郑小胖,怎么你又在这里相亲了?”一把嘲笑的声音,自头顶响起,不用回头,也知他是谁。
“你好,我是小胖的同学兼任初恋情人,我叫王浩宇。”
“你好,我是林振民医生。”对方伸手与之握手道。
“你别看我们家小胖现在瘦得跟火柴似的,想当年她可是一个足一百三十五磅的超级大胖妞。在学校的时候,还被人连续叫了三年的肥婆。也就是刚刚林医生你口中说的体脂偏厚的人群。”他笑容可掬,一副‘我不骗你’的语气道。
“郑小姐,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有事情,我先走了一步了。”对方起身,匆忙拿过公事包,离开了。
“你到底想要干嘛?”我横眉倒竖,看着他道。
“想让你一直孤单下去。”他道。
“你,混蛋!”眼泪不觉盈满了眼眶,第一次在一个男人面前落泪,也是最不想让他见到眼泪的家伙。
“你忘了,你从前说的话。倘若我一辈子找不到女友,你便一辈子陪着我。”他语气略微黯然道。
“可是你忘不了她,王浩宇,你不要再自己欺骗你自己。这辈子你最爱的是她,伤你最深的也是她。我是什么,我不过是一个对你而言什么都不是的小丫头。一个又笨又蠢,牺牲了五年光景,陪着你一起走出失恋阴影的傻姑娘。现在,我想要有自己的生活,求你,不要打扰到我了。”我道。
“小胖,当年我求婚失败,你是见证人。我醉酒驾驶,差一点死在路边。也是你打电话,求救把我的命捡回来。其实,你才是那个陪我经历最多的那个人,此刻,我最不想放手的,也是你。”他道。
“不可能了。我对你已经彻底失望了。你与她分手,复合了,再分手,又纠缠在一起。我不是笨蛋,也不想再做个笨蛋了。对不起。可惜,我是水瓶座,一个表面坚强,内心却无比脆弱的傻姑娘。这些年,我为你浪费了所有的眼泪和时间,我够了。再见。我们再也不要见面了!”我挣脱开他的手心,一面走出了避风塘。
上海(伤害),一个让人伤心,又让人灰心的地方。我想,我再也不会回到上海来了。
离开避风塘的下午,一抹铁锈般的天空底下,落起了湿冷的细雨,我将身上的风衣裹紧了身体,一面自衣袋内取出手机,翻出杨千嬅的歌听了起来:从前在热恋中都未听讲过/别说这种行货哪里留得住我/到底是为什么分手你很清楚/如可笨到底但到底还是我/谁人待我好待我差太清楚/想继续装傻却又无力受折磨/心里羡慕那些人/盲目到不计后果/我就回去别引出我泪水/尤其明知水瓶座最爱是流泪/无谓再会要是再会更加心碎。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