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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邓思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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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思北入行特别晚。25岁,对于模特这个吃青春饭的行业来说已经接近高龄。邓思北瞒着爸妈参加了Dior Homme的面试,继而被录用,于是他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辞掉工作头也不回地扎入模特界,从此一去不返。
那时候他就听说过郑凉,即使作为一个圈外人。传说中的中国第一男模,第一个走上国际T台的男人,谁不知道,连邓思北年逾古稀的外婆都知道。
结果第一次走秀就遇上,邓思北看着那个上完妆表情冷酷坐在角落玩手机的超模紧张得不能自已,谁知那画着妖冶眼妆的男人冷不丁一拍大腿,特别傻气地嚷了一声“哎呦,又输了!”本来酝酿着想去和前辈打招呼的邓思北被惊得失去了语言,而郑凉还在那儿和同伴咬牙切齿地叨叨,“你看看,就差那么一丁点我就赢了,哥还不信了,治不了这小丫挺的……”
是和电视杂志上那个酷炫高端吊炸天的超模完全南辕北辙的随和与稚气。
“凉……哥。”邓思北努力笑得正直,“我是邓思北,新人,请多指教!”
“你好呀。”郑凉抬起头,和气地与他握手,“很帅嘛……”他笑得毫无城府,“哎,话说,你会玩儿极品飞车吗?”
后来大家都成为了特别要好的朋友。虽然同行间的比较还是会有,但每个人的气质都大相径庭,再加上男模圈子没那么激烈的竞争,倒是成为了革命小团体,颇有同甘共苦的兄弟情谊。尤其是常走国外场的那几个,郑凉,方子庚,邓思北,还有梁忱,钟哲意,章乐等等,大家都深知世道艰难,比起竞争排挤倒是相互照顾得多些。
邓思北很瘦,留着很长的黑色直发,五官立体但秀气,皮肤苍白,是那几年国际上最流行的瘦削阴柔风。尤其是邓思北还有一对特别尖锐的虎牙,郑凉说他是吸血鬼重生,让方子庚小心,别大半夜睡死了被他咬了吸光血。
自从郑凉结婚后搬走,邓思北就接替了他的房间,和方子庚合租一套公寓。
“担心你就甭搬。”方子庚点烟,瞟了郑凉一眼。
“我看你丫是舍不得我做的菜。”郑凉笑,鼻子翘的老高。邓思北也深以为意地点头,郑凉在入行前可是做过大厨的,他那手艺绝对是造福了一群小伙伴。可是想到这样一个人从此就要组建起自己的小家庭,还是后知后觉地不舍起来。
邓思北看向方子庚,在那一瞬间窥见了他的脆弱。真的,仅仅是那一瞬间,他看见身边那个平日里总是强大、冷静、不可一世的方子庚所不可自抑的伤心,他的双眼深深地陷在眉弓里,昏暗的灯光下看不清表情。
“走吧走吧,别让她等急了。”方子庚忽然抬头,神色已经是一片开朗,他用力拍打着郑凉的背脊,“有空常回来喂饱我就是了。”
“那必须的。”郑凉还在傻呵呵地乐,“思北,你记着提醒子庚吃饭啊,这家伙有胃病,发作起来大半夜还得送丫去医院。那我走了啊,拜拜!”说着就特别潇洒地拖着最后的俩大箱子离开了,甚至都没有回头。
邓思北转头看方子庚,他叼着烟,坐在台阶上发呆。
“喂,你没事吧?”邓思北从呆滞的方子庚兜里掏出烟和火机,给自己点上一根,“失魂落魄的,小心他看出来啊。”他的口气有点揶揄。
“他知道。”方子庚吐出一口烟,幽幽地说,“他比谁都清楚,他只是不说。”
“为什么?”邓思北惊诧地直起身,他以为郑凉对于方子庚的感情一无所知,因为郑凉在与方子庚的相处中完全没有一点尴尬,还是一副过命好哥们的样子。他不清楚方子庚爱郑凉爱了多久——但至少当他与他们相熟以来,已经有两年了。
“如果花儿从没有盛开过,那就不会有凋谢的一天,不是吗。”方子庚对他说,却也像是喃喃自语,“他为了我,曾经那么的……努力过……他努力过,也还是,没有办法……有些事是无法勉强的,我已经很感恩了。”方子庚淡淡地微笑着。
邓思北看着那个强壮高大的男人,就这样在自己面前渐渐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