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墨想说不用忙,随后听见一直在门口打电话的父亲也进了门,而老妈早已顾不上换衣服就扑进厨房大显身手,虞墨这才有种回家的真实感,再想想之前地狱般的训练,也只有经历过那种残酷后才越发能体会现在平淡的幸福,只是转瞬间,他又想起在食堂看到的那两个孩子,虞墨便问起父亲,“爸,火狼特战旅和咱们一个大院?”
“火狼?”虞映朝正解风纪扣,听了这名字手顿了一下才说,“你准是碰到沈穆家的双胞胎了,沈穆还记得吗?就是你小时候特崇拜那个。”说完,虞映朝并排和儿子坐在沙发上。
猛地一拍大腿,虞墨笑了,“这下我总算对上号了,难怪,我说怎么长的那么眼熟。”小时候父母在外地,虞墨一直住爷爷那,就是这个沈穆,爷爷手底下最硬的兵,偏偏长的一副猪吃老虎的温柔模样,每次来家,老头子总说他如何如何厉害,可瞧那张脸,虞墨怎么都不信,所以背后总是要恶作剧一番,结果没成功不说,还被收拾的很惨。虞墨永远记得那人最后教训自己那次时说,‘真正厉害的人是要懂得藏着、掖着’。所谓一字之师,就是形容沈穆和虞墨这种关系,如今十多年不见了,刚一回来自己就碰上对方儿子,不得不说是种缘分。
“沈叔叔还好吗?”忘了哪一年老爷子说沈穆还在一线部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还是经常出任务?”
“对,经常。”
至此虞墨没再多问,因为部队的纪律他懂,不该打听的,就是亲父子也不能提,所以话到这里也是点到即止。反倒是虞映朝听儿子提起了,便特意跟他说了下,“沈穆一家住这里是你爷爷特批的,不然本不应该和咱们一个院,所以出去你别瞎打听,对你爷爷名声不好,关键是图咱这里离军区总院近。”
“军区总院?”虞墨疑惑了,“是谁生病了,我看那对双胞胎挺好的?”说着,虞墨想到那两个小家伙故作的大人模样,乖巧又懂事,如果生病那就太可怜了。
“不是他们俩”,虞映朝点了颗烟,“是你沈叔叔的大儿子,心脏不好,那么坚强的人,每次提到就眼圈泛红,搞得你爷爷心疼的不得了,说是要接他那住,后来觉得这离医院近,你陈爷爷也能帮着照应,就住这了。”
“那么严重?”
“是啊”,磕了磕烟灰,虞映朝才说,“我和你妈也去看过几次,挺漂亮的孩子,而且气质也好,带出来的两个弟弟也懂事。”
“是嘛”,过去不知道也就算了,如今虞墨既然知道了,就决定找个机会得去看看,再说,这能被父亲说成漂亮的孩子,多少让他有些在意,因为正常来说,男孩子怎么也不会用漂亮来形容吧!
虞墨正在想象沈穆的大儿子得是什么模样,突然丰盛过头的夜宵被端上了桌,难得不在部队,他便爽快的接受父亲喝两杯的邀请,大快朵颐的同时,虞墨又想到那两个孩子只打了三四样菜,有些担心他们会不会不够吃!
答案无疑是够的,因为沈逸根本吃不下什么,可是陈正要求他无论如何必须吃点,虽然营养液是输了,可长期不进食,胃口只会更差,所以沈平和沈安吃完就端着热好的稀饭进了房间。
“哥,张嘴,我喂你”,沈平在喂饭这件事上绝对是专业级别,所以沈安也不和他抢,只是拿着温热的毛巾在旁边给沈逸擦手。
“你们呢”,沈逸撑着床坐起,“吃饱了吗?”
“恩,吃的很饱,大哥要不要我背英语给你检查”,听着哥哥每次发病后略带沙哑的嗓音,兄弟俩很难过,为什么爸妈总是不在,不然大哥也不用这么辛苦。
“不用”,沈逸摸摸小家伙的脑袋,“我相信你们都能做的很好”,因为对于自己家的弟弟,沈逸是百分之百的信任。
第二天一早,闹钟还没响沈逸就醒了,看着床上一左一右睡着的双胞胎,难怪一晚上都睡的热乎乎的,没被冻醒。昨天输液弄到很晚,这俩孩子死活不睡非要陪着,倒是自己先撑不住睡了,也不知这俩人坚持到什么时候。又给掖了掖被角,沈逸关了闹钟离开房间,检查完两人作业又补上签名,沈逸就去准备早餐。
其实沈家的早餐一直很简单,准备起来也方便,之所以说准备,是因为沈逸不会做饭,奇怪的,明明做出来的东西卖相很好,就是不好吃,试过无数次都一样,最后只能放弃,还好沈穆夫妻俩每次回来都会买很多牛奶,够他们喝到下一次两人回来,所以只要再煮个鸡蛋,拿出几片面包就可以。
弄好早餐,沈逸简单的洗漱完毕也给两人挤好牙膏,接好热水,时间就差不多,可以叫他们起床。
“哥,大哥,早”,虽然沈逸每次都是随机先亲一人、再亲另一个,可俩人总是同时睁开眼睛,很神奇。基本上从他们懂事起,就没有赖床的习惯,知道大哥已经起来,两人总是争先恐后的挤进浴室。
“不急,还早”,像平常的每个早晨一样,沈逸嘱咐争抢着的两人。而他们,也是,直到学校门口还在嘱咐,“哥,你在家休息就好,不用送我们,放学也别来接哦!”
“乖乖上学”,沈逸又揉了揉两个小家伙的头,“别操心,跟两个小老头一样”。
“那不舒服打电话给陈爷爷,要记得。”沈安还是不放心的又说一遍。
“行了”,看着弟弟们一步三回头的进了学校,沈逸这才离开,其实他知道自己可以不用送,相比其它同龄孩子,沈平、沈安更懂事,更让人放心,可他觉得必须如此,因为那俩孩子不知从何时起,总是无意识的用自己能否接送,来作为判断自己身体好坏的标准,所以不管头天是否发病,第二天是否难受,沈逸都要求自己必须接送他们上下课。
送完两人回到家,沈逸有大把的私人时间,虽然他没办法上学,但只要他愿意,可以学任何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且更专注,因为他静的下心钻研,当然料理除外,那种东西好像不是照着书本就能做的来的,另外天分也很重要,其实他们家的锅已经换了好几个,只是没被发现而已。
打开电脑,沈逸十指如飞,其实他很喜欢现在的互联网时代,因为只要想知道的,任你什么样的防火墙都能被攻破,轻按回车,信息自动跳了出来,看着红头文件里的内容,熟悉的闷痛在胸口蔓延,顾不上吃药,趁着被发现前,沈逸快速清扫痕迹,收起笔记本。当初父亲会送电脑作为礼物,本是怕他闷,想让他通过网络见识一切身为父母想带他领略而未能做到的事情,可沈逸第一时间就决定用它来掌握父母行踪,所以他能有今天的技术并不奇怪,因为任谁肯在一件事上花四年时间,都能算的上精通,尤其是沈逸将自己所有的空余时间都拿来钻研这门技术,所以不止双胞胎,沈逸也在父母走后迅速恢复到正常模式。
根据刚才得到的信息,沈逸另开一台电脑有重点的浏览了一些网站,终于在疼痛越演越烈前强迫自己镇定,熟练的从兜里摸出药,他知道自己多余的担心没有一点用,要对父母有信心,就像每一次都坚信他们会平安一样。
又坐了好一会,沈逸觉得手脚的麻痹感退下去,就立马起身离开房间。今天还得出门,因为早上他发现两个小家伙的睡衣有些小了,所以虽然很不喜欢商场,可是没办法,沈逸还是觉得很有必要去一趟。
而另一边,虞墨也觉得放假这么多天,很有必要买几套衣服,不然这一个月就只能在部队大院转转,所以这置办行头很重要。于是两个本从相同地方出发的人,终点又重合,相遇只是迟早的问题。
像每个特种兵一样,虞墨习惯观察,通常还没进入一栋建筑前,他会在外围找出最适合隐蔽、狙击和埋伏的不同位置,虽然他不喜欢城市战,因为人多受限制。所以刚一迈进这个距离军区大院近1公里的华联商场,虞墨身体和意识就像被设定好的机器,每个细胞都本能的延展,去探知周围环境。还好今天不是周末,人还不算多,在分析了身边经过的第46人后,虞墨扶了扶眼镜,不是因为近视,隐藏和伪装是特种兵必修的技巧,不然试想旁边有个用X光机样锐利视线打量你的人,肯定会认为不是变态就是变态极品。当然这不是说特种兵就是喜欢窥探别人隐私的变态,完全是职业习惯,职业习惯。
站在最高的顶层观察了近十分钟后,虞墨才放松绷紧的神经,身体也跟着自然松懈,些微的酸楚明白的告诉他,这事过了,只是来买个衣服而已,没必要搞得像打仗一样,可是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站在整栋楼内最佳的观察点,哎,和平,有时也会让一部分人不习惯!
背靠着栏杆,虞墨从兜里摸出根烟却只是放在鼻端闻了闻,又收起来。简单的一个动作,迷死了旁边一溜花痴,毕竟这年头逛商场碰到的不是中年欧吉桑就是大爷大妈组合,像这种极品帅哥太少了,所以稍一抛头露面就是围观。你瞧这180的模特身材,宽肩窄腰瘦臀,在看这清爽干练的短发,将脸部轮廓的英挺很好的显露,最迷人的还是透过眼镜片下映出眼尾的一颗小痣,平添了三分魅惑啊,真是可攻可受。
虞墨觉得自己错误的估计了敌情,天朝的少女已经这么开放了吗?头一次狼狈的转过身不是观察别人而是怕被观察。这时另一处也有近似的景象,只是沈逸处置的很好,看着女店员抢着用自己的员工卡帮他申请折扣,而且眼泛爱心的问他要不要多坐一会喝杯水,沈逸接受的很大方。虞墨扶额,看看人家被围后那定力,不动如山啊!虞墨霎时觉得这才是天朝好男儿应有的风范,忍不住心里比了个赞。虞墨就对这第47个观察对象产生了兴趣,虽然只能看见雪白的衬衫,细细的后颈,不过从对面那些女人兴奋的表情不难判断,定是个很会蛊惑人心的,不然哪能把人迷成那样,实在是??????
眼看那人从店员手里接过几个手提袋,欠了欠身像是道谢,那举手投足是挺雅的。虞墨还想看清人到底长的怎么样,却忽略了自己的身高和重心,差一点跌下去,不过架不住咱身手好,人是没事,却被旁边的惊呼声搞得眼镜做了自由落体。
沈逸一出店门就被楼上的惊呼声吓了一跳,寻着声音看上去,正好和虞墨的视线撞在一块,嘭,眼镜落地的声音真的不大,可是配合着那一眼的感觉,虞墨觉得很像有人拿着手雷在耳边炸响。凉风有兴,秋月无边,亏我思娇的情绪好比度日如年。不,不,这不是重点,正当年,对了虞墨当时的感觉就是正当年,你我都还年轻,可以在人潮中只是一眼便觉得可以相识、相知、甚至相爱,你看多好的年龄。
沈逸不悦的转头,他觉得被冒犯了,虽然只是一个对视,可那种赤裸裸还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视线,第一时间在沈逸大脑浮现的就是危险二字,所以本来还打算买几本书的,算了,还是赶紧回家比较好。
虞墨心里百转千回,在时间上不过一瞬,再回神,那人已经出了商场门口。虞墨很想追上去结识、攀谈,他直觉此人一定有故事,那种不落俗,雅致的美好,眼神里温柔又淡淡的疏离,奇怪的,让虞墨全身的细胞都在叫嚣。可是冲上去,他要说点什么好呢?
被跟踪了,走出商场没多远沈逸就感觉不对,所以故意绕了三家书店,两家咖啡馆,可还是没摆脱。其实说到底,之所以会被发现,完全是因为虞墨没想好和人家说什么,若真想尾随,根本不会让对方发现,所以只是顺从心意跟着,虞墨完全不知道此时沈逸已将他当做变态。
唔~~从面包店一出来,沈逸就觉得心口发紧,今天的运动量不知比平常大了多少倍,可他不敢打车,生怕对方跟去家里,所以宁愿自己绕点路,只是大白天的,这人到底有完没完。嘶,疼,且一阵急过一阵,让沈逸只好停下,在包里翻找药来吃,突然身后窜出一辆车,包猛的一拽被抢走了,连带手里的东西也散了一地。巨大的拉力,让沈逸根本顾不上看是谁抢了自己,疼痛便排山倒海而来。这什么世道,大白天的被跟踪,大白天的还有人抢劫,倒霉~~~
虞墨从看到抢劫,到起步去追只用了1秒,凭的完全是本能而不是脑子思考,等他意识到是那人被抢了,已经扑出去很远,眼看追的挺近抢匪还不停车,虞墨抄起旁边的自行车丢过去。
····中····
抢匪被砸懵了,不,摔懵了,临被警察带走前,两个抢劫的还胆战心惊的感慨,天朝人民都这么威武?劫匪在哀叹自己不幸被抓的同时,又庆幸还好没摔的缺胳膊断腿的,以后一定改过自新。
虞墨从摔的七荤八素的抢匪身上拿过包,就朝来时方向走去,虽然打心眼里,他很想胖揍劫匪一顿,可余光扫过那人正靠着广告牌捂着胸口,似乎情况不妙,而走进后就听到细弱的呻吟和急促的喘息,虞墨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于是故不上仔细打量对方是否真如自己第一眼看到时的惊艳,虞墨忙扶起对方询问,“没事吧,受伤了?”
“没”,‘有’字还没出口,沈逸瞬间被另一波心悸袭倒。
稳稳接住瘫软的人,虞墨吓了一跳,刚才没看见劫匪拿什么凶器,那是哪受伤了?看起来很疼的样子,而且这才几分钟竟出了一身汗,不是生病吧!一直捂着胸口,难道?“你是不是心脏不好,有药吗?”虞墨边问边在沈逸口袋里翻找。
“包里”。
几不可闻的细语,让虞墨立马在包里翻找起来,果然有药,倒出一颗正要喂给对方,那人又说,“两颗”。
“哦,好。”是药不够吗?可这个药,需要吃到两颗吗?看了看瓶身上的说明,又看看怀里仍旧喘的厉害的人,好像真的很严重。
沈逸很想站起,被陌生人搂在怀里,四周又环绕着薄荷味道,真是很奇怪的体验。可是之前的疲惫和惊吓,实在让他有点吃不消,所以仅是挣动了一下,沈逸就又倒回对方怀里。
虞墨仔细瞧着这人吃过药后好看的眉毛渐渐松开,揪着领口的手也放下,唇色也不是刚才那样青白,悬着的心才了落地,只是对方还是喘,是不是叫个救护车比较保险。刚掏出手机,屏幕就被遮住,白瓷一样的手,由于距离近,甚至皮下的血管都看的分明,触感当然也是,温润有余血气不足。
“一会就好。”虞墨一听对方能开口说话,咬字也清楚,便没那么紧张,这时他才发现怀里的人声音很是悦耳,有磁性那种,淡淡的疏离和着一丝温柔。而沈逸却没功夫打量对方,因为从刚才开始,他就被那种穿透人心的,甚至锋利的视线刺的很不习惯,所以感觉稍好些,沈逸便立马离开那诡异的怀抱,“能帮忙买瓶水吗?”,揉揉发麻的胸口,沈逸现在只想赶紧脱身。
“好,你等等”,虞墨四下看了看,最近的便利店在马路对面,于是捡起包先还给沈逸,虞墨便急忙奔过去,可等到再回来,原本还虚弱的面色惨白的人已经消失不见了,留在原地等着他的只有一个面包。“丢人”,第一次轻易被人甩开,连个名字都还没问,沮丧的,虞墨忍不住拿起面包按了按,“其实这才是你的原形吧?
这当然没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