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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老爷的第七房小妾 天涯何处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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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老爷的外甥女儿叫做柳媛,据说,真的是从京城里来的。
苍天可鉴,我真的没想到三十年的风水可以转得这么快。
陆府的宴请非常讲究,我们这些姨娘们一般都上不得台面,顶多二夫人能倚仗老爷宠爱占得一席之地。不过这次不同,柳媛是女眷,自然得有女人作陪。也不知道老爷是不是突然看见外甥女太兴奋,大手一招就把我们几个都圈上了饭桌,美其名曰:热闹。
所以,我和柳媛外甥女儿的第二次会面便在这热闹的气氛中展开了。
先是一愣,再是一呆,最后是歇斯底里的哭喊:“表舅,我恨你,我恨你!为什么你宁愿娶这样的女人也不愿意娶我?!”
柳媛一语惊醒四座,她的手指目标明确的指向我,我歪了歪身子企图避开,但没有成功。
陆大老爷看着我,那双深如幽潭的眼睛里罕见地闪过了一抹迷茫的神色;大夫人也看着我,相比以往的鄙夷,更多的是尴尬与猜忌。我忽然明白了,柳媛这句话引发了太多的误会,试想,一个路边要饭的乞丐怎么会认识京城里的贵族小姐呢?
至始至终,只有一个人始终镇定如一,面带微笑,他便是坐在柳媛身边的翩翩公子柳晏。
如果说陆老爷的好看是一种气度与内敛,那么这柳晏柳公子的好看就是一种夸张到极致的精致与飞扬。他笑的时候,会勾起左边的唇角,挑起眉峰,琥珀色的眸子闪烁着迷人的光泽。那一瞬间我就在想,是不是陆家的遗传太好了,怎么每个人都这么好看呢?
“安妹妹,老爷刚跟你说话呢。”
“啊?”我回过神来时,桌上只剩下了五姨娘,我问她:“老爷说什么了?”
五姨娘略带怜悯的看了看我说:“老爷让你好好在你的云逸斋呆着,还有,把你的鼻血擦一擦。”
我不由的感叹,但凡大户人家总是喜欢给自己的宅子取些风雅的名字,就连我的破屋子都比我的名字好听。
“姨娘,不要伤心了,老爷只是罚您禁足,可见老爷心里头对您还是怜惜的。”
“老爷罚我禁足?”
我楞了半响方才明白,原来老爷说的“好生呆着”便是禁足的意思。
其实禁足与否,我并不在乎。
我虽然被禁足了,但秋燕依然可以自由出入,她和以往一样喜欢带一些她自认为很重要的消息回来。比如:柳小姐生气跑了,老爷便追了出去,然后两人一夜没回来。第二日,他们俩出现在府门前时,柳小姐身上还披着老爷的裘衣,期间之事引人无限遐想,只不过,老爷不提,柳小姐不闹,便没人敢多嘴了。
我问她:“那柳晏公子呢?”
秋燕说:“大约是去了春风楼吧,府里老爷不在,都是一屋子女眷,他便自寻乐子去了。”
春风楼我是知道的,庸城最大的销金窝之一,里面的女人一个赛一个的漂亮,我沦为乞丐之前曾经有人想把我卖进去做干活,结果老鸨见我实在太瘦,连提桶水都能把水桶摔了,便没有舍得花钱留下我。后来我跟着一群乞丐混,他们竟然也没认出我是个女的。哎。大约我真是太瘦了……
我低头瞧了瞧自己“小巧”的胸部,就听见头顶上传来一声幽幽的叹息。
“姨娘,您这个样子就算穿粉色的肚兜也没有用。”秋燕扯着一块粉红色的绸缎在我胸前比划。
看着秋燕忧伤的样子,我实在不忍,于是便安慰她道:“无妨,我可以塞两个肉包子垫着。”
秋燕的眼神更加幽怨了,她缓缓地道:”姨娘啊,您这是在掩耳盗铃,懂不?”
秋燕说的那个成语我还真心不懂,但是肉包子却是塞不了了。因为秋燕告诉我,一年一度的祭祖即将开始,在这之前,全府都要斋戒十天,所以肉包子便没有了。
我很忧伤,对于我来说,肉包子绝对比祭祖要重要得多。
我怕饿怕到了骨子里,我对肉类的渴望已经不能用语言来表达。我相信,这些事情对一直以来都养尊处优的陆家众人来说是无法理解的。
所以,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终于爬墙了。
内院的墙着实不高,我三俩下就翻了过去,唯一的麻烦就是裙子太长,衣服太厚,碍事得很。等我好不容易摸到厨房时,我已经在地里打了好几个滚。
陆府很大,所以厨房也分为两块,一个对内,一个对外。对外的厨房聘请了据说是皇帝御厨的老师来亲自掌勺,口味都是帝王级的。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外院的厨房没有斋戒这一说,它一年四季都有肉!
我右手攥拳,左手轻轻地推开了厨房虚掩着的门。如果我的嗅觉没有欺骗我,那么今晚的外院厨房里一定有只烧鸡。
因为已是深夜,厨房里没有人,与我所料无差。
我舔了舔嘴,一步步,小心翼翼地靠近目标。
近了,更近了。
忽然,有一只手,一只漂亮的白皙的该死的手抢在我前面抓住了那只烧鸡!
嗷!
我低吼一声,满腔的愤怒都化作力量,如野兽般扑向那个该死家伙。
“敢抢我的烧鸡,咬死你!”
我呲着呀,趴在那人身上,双手死死地揪着他的领子,眼睛却从未离开过烧鸡,恶狠狠地说:“交出烧鸡,饶你不死。”
那人许是被吓着了,竟然乖乖把烧鸡还给了我。
我夺过烧鸡,以风卷残云般的速度消灭了它。在饱腹之后,我终于产生了一丝歉意。
“对不起啊,”我对那人笑了笑说:“烧鸡我已经吃了,你再这么看着我,我也吐不出来,要不然我去帮你偷些别的吧,比如说猪蹄什么的?”
他不说话,黑色面罩挡住了大半张脸,还剩下一半全让头发遮了。
我语重心长的道:“你也不用难过,天涯何处无烧鸡。更何况,我也不是每天都能过来的,要不然这样,我做一三五,你做二四六?”
他还是不说话,只是把头低了下去。
这时候我才猛然意识到,他可能是个雏儿,第一次偷鸡失利严重的打击了他的自信心。想当初,我和人家抢吃食也总是抢不过,饿得死去活来之后,我发了狠,半夜起来把收集来的狗骨头磨得尖尖的,全揣在身上,谁敢跟我抢我便跟谁拼命。这个办法很奏效,乞丐也是人,也知道那个道理——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
我是过来人,我觉得我有义务替这个小子指一条明路。
我对他说:“别难过了,第一次是这样的。你要是信得过我,我可以教你怎么混街。说老实话,陆府虽然吃的东西好些,但真心不比街头好混,你从这个门出去,一直走,过了鲤鱼池往左转,再过个拱门和廊子就能到达陆府西门,那里看门的人少,你可以抽空儿溜出去。记住,千万要离左眼有疤的家伙远一点,那家伙的眼睛可毒了。”
临走前,他把一颗黑色的小石头塞给我,然后又给了我一块手帕,指了指我的嘴巴。
我心里酸酸的,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然会欺负一个可怜的哑巴。
然后,我回身踮起脚尖抱了抱他,拍着他的后脑勺说,如果有一天你快饿死了,可以来陆府云逸斋找我,就是陆府内院西南角,最里头那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