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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

  •   我不觉得大冷天逛公园有什么好?之所以每天都陪肖俊来,只是因为江雄付了他钱,而他不喜欢拿钱不办事,为了让他拿得安心,我才勉强配合了演神经病。
      “下次换地方吧,这么冷清萧条,也就老头老太爱来,肖俊,你几岁了?”
      “二十八,但这跟年龄无关,或者说,你现在已经可以去年轻人的地方了?你都作好准备了吗?在这个城市,认识你的人很多,知道你精神出了问题的人也多,但是知道真相的,在这个地方,只有我。”
      “那不结了,你宣布我病愈就行!”
      “我宣布还要你配合,最少你得跟你哥说话,别说在家里,就是出门你也只理我,我敢跟外面说你好了吗?人家会觉得我也有病!”
      “活着的都有病。”
      我这不是诗意,是哲理,肖俊不理解,嗔我一眼,我觉得他越来越有风情了,我跟他说:“你二十八了还没女朋友,不会跟我一样吧?”
      肖俊叹气,是很无奈的那种,“我当然没女朋友,我有未婚妻。”
      我笑,“你还挺传统的,有未婚妻就不能有女朋友了?”
      肖俊不甩我,说去买热豆浆来喝,我拿起大狗的爪子跟他摆手,他骂我神经病,笑死我了!
      笑得有点过分,泪花子糊了眼,两手在脸上抹了抹,放开时,发现面前站了个人,长相身材都满分的那个,据说叫个朗月,本市头号大佬,挂个儒商牌子经营黑白灰各色生意,旧社会的土豪劣坤,新时代的□□精英。
      看什么看?没见过比你帅的?我低头继续演白痴,抓了大狗哼《哈利路亚》,听头顶上传来一声冷笑,我觉得这人有病,大冷天跑公园看神经病,还冷笑,有病!
      我抬头冲他媚笑一个,没能笑出最佳效果,不是我道行浅,是朗月不解风情,我委屈地嘟了嘴,只差没憋出两滴泪,事实上,眼角是出了两颗,怪我不专业,装着委屈也能打哈欠,困出来的泪。
      朗月真的有病,蹲下来给我一张手帕,我真想象易安然那样怯丝丝地说个“谢谢叔叔”,但是算了,气死黑老大并不光荣,我已经过了热血时代,没兴趣玩古惑仔争雄那一套。
      接了手帕擤鼻涕,完了乖乖地还给他,不看他的面部如何抽搐,眼里如何冷光,神经病是不会在意这些的,我已经很专业。
      朗月转身走了,跟着他的两个黑西装却伸手来抓我,我随便挣扎两下表示疯狂,然后很安心地两脚腾空,随他们架着我一路飞奔,最后被扔进车里,遗憾朗月拒绝了我的投怀送抱,一脸嫌恶地射过来两束冷光,我笑,觉得这人的老大位置是不是靠一张臭脸换来的?
      不玩了,演神经病挺累,活着更累,睡觉是最佳选择,能进入完美的假死状态,只要不再梦到那一片红,不再梦到那一声声哥,不再梦到那张破碎的脸……
      不要!我错了!不该带你走!回来!我送你回去!我错了,你该一直在路边馆子点菜挨骂,一辈子被人骂小短命,一辈子!
      “江先生!江先生?”
      谁啊?但不管是谁,谢谢你,否则我会魇死在梦里,但我不能死,我死了,没人记得那谁谁,我得活着证明那谁谁来过、笑过、爱过……死过。
      我冲叫我的小姑娘笑,小姑娘红了圆圆的脸,谁知我只是伸展一下,她就惊得往后退了一大步,然后我想起来了,我有神经病,是个人都会怕。
      我乖乖地蜷了回去,白痴一样转着眼珠打量四周,小姑娘不等我自行判断就说话了。
      “江先生不要怕,朗先生正跟医生说话,很快会来陪您,因为您睡过了饭时,所以朗先生叫我来看看,现在要不要吃点东西呢?”
      小姑娘战战兢兢,而且很无辜,我没事吓人家干吗?神经病很了不起吗?没意思!
      “你才是不要怕,先叫他们把我落在公园的大狗拿回来,然后给我一杯热奶,如果你家朗先生要继续关我,那么晚饭请帮我准备一碗米饭,一份清炖,谢谢!”
      小姑娘目瞪口呆,这很正常,她得到的指示里肯定有我不会说话这一项,突然听我这么一长串,没把她吓跑已经算她素质良好了!
      “去吧!”我冲她笑,她还是红一下脸,微微鞠了一躬,出门的时候又惊了一下,我笑,觉得朗月比我还象神经病,他不动不语就让小姑娘抽了一口冷气,我只是吓得小姑娘缩一下,可见他的神经病功力胜了我好几筹!
      小姑娘缩着身子走了,朗月进门来,把大狗扔给我,我搂住了使劲亲,点着它的鼻子,无声地骂它笨蛋,看着主人遭了绑架也不知道报警,笨蛋!
      朗月很安静地看着我,我觉得他很幼稚,不管我是不是真的神经病,他至于跟我较劲吗?以为我不知道他两眼冷光的意思?可是再冷的光也只是眼光,不是神经病探测仪,看得再狠也不能判断我真病假病,而且一直学我沉默缄口,无非就是要我先说话嘛,幼稚娃儿才玩的别扭游戏,你一大老爷们至于吗?先开口就一定输?你错了!
      “朗月你挺帅的,别老崩个着脸,来,笑一个!”
      我冲朗月抛媚眼,朗月眯眼皱眉,我只好加深功力,微偏了脸朝他勾手指,据说我摆这个角度的侧脸再配合这个动作,很有那么股风骚味,别误会,所谓的风骚不娘不浪,带了点阴柔的魅惑,含着致命性感的阳刚,这不是我吹,是曾经有人这么说过。
      朗月不懂这套,所以没吃我这套,可见他不仅不是我辈中人,连个性情中人都算不上,这我就没办法了,也没义务帮他开窍啊,所以我放弃跟他正常沟通,继续神经病,继续跟大狗聊天。
      朗月反而吃这套,坐到床边盯着我,当然我没看他,我是用余光瞟出来的,其实不用余光也知道,因为他看得很专注,仿佛要在我脸上烙几个印,不然就是打洞,可是鼻钉唇钉我都没兴趣,耳钉有一颗,只是停戴三年了,是某个为我割了手腕的家伙送的,他说是一对,后来他走了,我让耳钉去陪他,之后再没戴过。
      我跟朗月说:“我有耳洞,你没有吧?”说完我还很白痴地笑一个,表示这个神经病有炫耀癖。
      朗月伸手捏我的耳垂,我缩了一下,不是被他捏疼了,而是他的手冷冰冰的,象是刚死没多久的尸体,带了点余温的软和。
      “你轻点!”我瞪他。
      朗月似乎笑了,因为只是唇角极其微妙的勾了一下,我当他是笑了吧,其实挺可惜的,他的嘴唇长得挺性感,厚薄适中,线条分明,紧抿时显得冷毅,微微启合便很适合接吻了。
      “要亲一个吗?”我问完就贴上他的唇,浅尝辄止,没敢大肆招惹,主要是怕他爱上我,我的魅力,我知道,这不是我自恋,我要真的不够魅力,他抓我回来干吗?
      “你真的只爱男人?”朗月捏住我的下巴,逼我看着他,嘴里问了这话。
      我点头,不是答他,而是自我嘉奖,先前语言挑逗都没能让他开口,随便亲他一下,他就乖乖说话了,可见我的肢体语言有多魅力!
      朗月又皱眉了,根本不是放开我的下巴,而是扔开,我已经没兴趣逗他了,所以没回瞪他一个哀怨的眼神,而是顺着他扔那一下,脸一偏,跟大狗玩去了。
      朗月也很贱,等我没兴趣理他了,他才来惹我,把我扳正了坐好,逼我看着他,然后问我,“你能改好吗?”
      改什么?神经病怎么改?
      “你试过女人吗?”
      原来说的是这个!我觉得好笑,问他,“你呢?试过男人吗?”
      朗月眯一下眼,估计他不爽的时候都这样吧,表情单调得可怜,不是皱眉就是眯眼,要不就捏人下巴骨,这次我可不干了,一般都是我捏别人的,再说你没那意思,就别来这暧昧动作,还有,别玩这种若有所思的眼神,象你这种传说中的狭长凤眸比较适合冷冷一瞥,绝对余味传神,嘴角也别这么玩味地冷笑,你是挑逗还是挑衅?
      朗月说:“你在挑战我的耐性。”
      我笑,觉得被他反咬了一口,又觉得没必要跟他计较,反正我已经决定住他这儿了,所以迁就他一下比较好。
      “我错了,你别生气,我知道我甩了孟梦那次,你就已经容忍了我,我猜你原来的意思是,只要我不回来,不出现在这个城市,你大概不会对我怎样,这也就是江雄为什么捆着我的原因之一,不管我真疯假疯,在你没消气之前,我最好别在外头让你碰见,否则你就算出于面子问题,也得逮我回来教训一下,但我是疯的,你对付一个疯子人家会笑你,所以你有点为难,我猜,肖俊是你安排了试探我的,不管他给了你怎样的报告,都让你不好下手,因为我只跟他正常,即使他说我没疯,可是除了他,谁信?”
      我说到这儿就笑,朗月的脸色已经很难看,可我给不了别的安慰,我只能说:“你先养我几天,偶尔带我出去放风,我会逐步正常起来,差不多的时候,你随便安排我做点什么,然后我会做砸,这样一来,你就有了惩治的理由,外面说起来也会好听得多,只会说我不知好歹,死了也是活该短命!”
      我说完就开始打哈欠,不是困,也不是说累了,而是觉得无聊,但不是朗月无聊,是我,我觉得这个世界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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