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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一章(4) 寻找桃花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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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我从一生下来的时候就被热闹给离弃了,即使是运动场上那种热血沸腾的气氛也没有办法软化我的心,我会激动,但却无法把我的激动变成有力的臂膀使劲而有节奏地摆动,也无法把我的激动变成震耳欲聋的呐喊,我的思想开始飘忽,不管我都去了哪里、都看见了什么,但更多的时候我看见自己被完全围在光芒之中,所有的人都臣服在我脚下,世上所有的赞美都给予了我——虽然我一直对着自己撒谎,谎称只想安安静静地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但很显然,那是在自欺欺人,我心中的那个恶魔一直怂恿着我,挑拨着我,于是你会看见一个扭扭捏捏、矫揉造作的我,那是被恶魔打败的时候的我,因为我的良知并未完全臣服于它,它控制着我身体做出反应的时候那仅剩的良知感到羞耻,于是乎大有犹抱琵琶半遮面之态,奈何恶魔的可憎却完全没有那种娇羞,一切看起来是那样的令人作呕。我憎恨这时候的我,憎恨我的软弱,以致让恶魔有机可乘。偶尔我也会想那个恶魔也许是阿Q,这样想的时候我不再埋怨自己,甚至当恶魔再度出现的时候我也不再埋怨和抵制,还不断地安慰自己:“这是人之本性。”
我、总是这样地放纵自己。
把所有的心血来潮当作人之本性,似乎稍稍抵制一下就不够率真。然而,显然这不是丛林生存的法则。我早已摸透了人们的心理,如果说我还有缺乏的则是理论的实践,当然我不可能抓住对方问:“你刚刚心里是不是这样想?”只能更仔细地察颜观色。我的本职工作干得很出色,人际关系也非常好,既不抢上司的风头,又能得到他的认可,得到老板赞赏的同时又不开罪上司,在同事面前又非常有亲和力,当然,对那些令我讨厌的人从来不滥用我的感情——我看人都戴了有色眼镜,第一眼看见某人觉得他讨厌,以后看见他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会觉得他讨厌,相反,第一眼看见某人觉得他很顺眼,以后的感觉都不会变——做秀也要做全套,处处都得到人赞赏、没有任何敌人的人这世上有吗?何况我并非做秀,只是谨慎地生存。我没想过要争些什么抢些什么,他们又何必和我过不去呢?敬业非我有野心、完全是做人的良心和私心,我不想花费太多的时间为生活奔波,一份不起眼的工作就可以简单地解决我的衣食住行,剩下的时间就是我自己的了,在我自己的时间里我放飞我驰骋的思想,在我天马行空的想象力里我、说不出的幸福。
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我心中的恶魔还是经常地出现,每当看见酒楼停车场里的轿车,再抬头往上看到那些坐在窗前悠闲地喝早茶、想着自己可能早已经成了别人的风景的时候,前面的天空骤然就会出现一道彩虹,而我正站在彩虹中,接受万人景仰……于是乎,眼前的一切都释然,我、又快快乐乐地干活去了。有一个部长她跟我的交情还不错,虽然我们同龄,但她已在这个社会摸爬滚打好些年了,从端菜的服务员做起,一直到部长,却怎么做也跨不上经理的位置。
有一天她实在忍不住地问我:“你为什么每天都这么快乐?如果哪天我乐成你这样,肯定是早上出门时捡到了一百万,否则,我绝不会笑成你这样。”
“即使捡到了一百万你也笑不起来,可能你还会哭。在你没有拥有过的时候也许你会期待,但当你拥有了却失去的那种绝望你体会过了吗?”是啊,你体会过了吗?我暗自嘲笑自己。她那盯着我看的眼神有点莫名其妙。我已见怪不怪,她们这些女孩子个个似乎都是情场老手、身经百战,那些粗陋的语言从她们嘴里吐出来自然得就像她们从一生下来就会用嘴吸吮奶汁一样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刚开始的时候我听着还会稍稍替她们害臊,慢慢也就习惯了,也想过到底是社会这大染缸的染料太厉害了,还是她们的着色力太好了?回头看看自己,自然是她们的着色力太好了。反而是我这样的顽固分子,立场坚如磐石,不管期间出现什么样的变数,即使2002年夏天的那场百年一见的倾盆大雨把街道给彻底地清洗得干干净净,就连下水道的垃圾都被冲走了,而我、桃花依旧。我只看到过一棵树上盛开的桃花,我已经忘了她们的模样,独独没有忘记她们带给我的那种震撼,那仿佛是一树的微笑,我的心里经常想着她们,常常都说三月要到凤凰看桃花,眼睛所及之处都是桃花,上面是高高在上的天空,下面是无边无际的桃花,心中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尽管你摘一朵花儿给我或许我还认不出是她,但只要她长在树上我会认识她。或许这是个很荒唐的逻辑。却是事实,我坚信!我对桃花有着特殊的感情,就像我对凤凰有着特殊的感情一样。凤凰是从沈从文的笔下走进我的视线的,然后我就经常在梦里看到它:沐浴着露滴的青砖古板路,享受着落日余辉的吊脚楼,迷恋着青冷月光的小桥流水……因为对它的相思,即使只是偶尔的一瞥,看到相似的吊脚楼孤单地窝在报纸的一角我也难受得哭了,哭得淋漓尽致。
然而我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坚如磐石,当机会来到面前的时候我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就把它当救命绳子一样死死地抓住了。我几乎都忘记了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也是一条通往罗马的路,就像我忘记了我并不热衷文学、也不热爱书籍的事实一样,只是我寂寞,没有人告诉我所想知道的一切,而它也寂寞,静静地躺在那,躺在那等候有一天有人发现它、并用尽一生的心血去爱它。我遇见了它,读懂了它的心,并以为它正是我一生所追求的、是我宁愿放弃生命也誓死捍卫的、情人。然而我害怕,害怕只是我单纯的爱恋,它并不爱我,也不会眷顾我,视我拳拳之诚心如地上蚂蚁、不屑一顾,于是越加的发誓会爱它一生一世,含情脉脉、动作温柔,它就像萤火虫一样每天一闪一闪地陪伴我渡过漫漫长夜。然而当我生命的曙光突然冲破了夜空来到我眼前的时候,那萤萤之光是多么的渺小啊。
我是黑色六月的逃兵。如果我有过青春,也许它是唯一可以证明我、也曾经年少过的痕迹。迷茫、彷徨,困惑,还有不自信,用海上的一叶孤舟来形容当时的我再恰当不过了,“人为什么要活着?”“应该怎样活着?”“什么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我茫然四顾,发现我的同学们都是一脸的朝阳,唯一的愁苦就是考个什么样的学校。至今都还记得当时离开学校的那种毅然绝然的心情,我给自己定制了一个目标:用一年的时间写出一部惊天地、泣鬼神的传世名作。时至今日,更多的只是对那孩子的怜悯,还有就是再说一句:“勇者无畏。”众所周知,那孩子并没有如期写出她的惊世之作,别说一年,甚至是三年都没有,可是,她坚信,她坚信她一定能写出,对此,她从来没有怀疑过。她很固执,总是坚定不移地相信她所相信的。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个平安夜,在我来到这个大都市之前我还是从书里知道这个西方的节日,在电视上看见过它的热闹,曾经它是那么的遥远,可是,即使身置此处——呼吸着浓浓的节日空气,我还是觉得它遥遥不可及,难道我还要再一次的逃走?而这一次我又要逃到哪里呢?坐在琶州塔上我第一次很认真地正视现实。当初怀抱着一个梦想离开学校、带着希望离开小镇,而现在,我终于要绝望地离去?曾经想着闭门造车而未果,曾经想着走进社会让那些人物多些血肉,在踏上这条路前我无数次幻想着我坐在厨房里的一张小凳上哼着小曲涮着盘子酝酿着故事,果真,幻想就是那一大盆涮出来的泡沫,飞得高高低低,最后都是悄无声息地消失了。人活着总得有个盼头,而这个盼头有点遥远的时候我应该干点什么呢?我可以为了那个盼头做很多平时我根本不屑于去做的事情,例如在饭馆里涮盘子——虽然事实上并没有但我有那么想过,为了那个盼头我对生活的要求很低,衣不求华美只要干净整齐、吃食不求大鱼大肉仅求裹腹、住只求一个私人空间,可是现在,那个盼头迟迟不能兑现,那么我有必要改变我的现状。衣、食暂时可不改变,住也可不改变,但我必须得要一个真正属于我自己的地方,如此我得需要钱,思路到了这里,我才恍然大悟,什么衣食住行,不过就一个字,“钱”,有了钱我还怕解决不了衣食住行么?有了钱我还怕找不到地方躲?发现了钱的妙用我豁然开朗,并决定从下一刻起我的另一个盼头就是:挣很多很多的钱。
我的心飞起来了,整个人也生动起来了,一扫原来的愁苦。于是我有心情观察周边的环境,我的第一个发现就是我旁边的石椅上有一个亮橙橙的桔子,我想起来了,之前好像有个外国友人在旁边观察了我好一会儿,只是那时候我连自己的人生都掌握不了哪还有多余的心情去考虑国际友情。这不能怪我,真的不能怪我,我一边不断地心理暗示,一边搜寻那位国际友人,果然看到他在第二层塔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我举起桔子,大声地跟他说:“Thank you!”然后站起来拍拍屁股,准备下山。
“Hei,girl.”我回头看到他急匆匆地下来,略一迟疑他已到了我面前。
“Are you OK ”
“Yes ”我疑惑,然而一会就释疑了,很开心地解释:“ 哦,我很好,刚才我在思考人生,拔开重重云雾,我终于感悟到了人生的真谛。日出日落、潮涨潮落、花开花谢,普天下万物都遵循大自然的规律,而我也不例外,总要随大流走一遭。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现在轮到他困惑了,看着他似懂非懂的痛苦样子,便用英语解释了一番。看他一脸感兴趣的样子,我一高兴就继续说了下去,“我们中国有一部很著名的书,叫《红楼梦》,里面有各色各样的人,有上位者、主子、仆人,所有大大小小的人物,没有重样的,都是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人生,当然啦,本来就是各有各的人生。在那些主子中,有两位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一个叫林黛玉,一个叫薜宝钗。小时候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很不喜欢薜宝钗,觉得她虚伪、爱做作,对于林黛玉么倒是忘了什么感觉,可是后来竟然慢慢的开始敬佩薜宝钗,那样的一个人所有的上位者都会喜欢吧。仍然没有喜欢林黛玉,虽然她活出了自我,行为举止都很真,可她的爱较真、敏感却让我很无奈……所有的人都向往纯真的世界,可所有的人都没办法做一个纯真的人,因为一个真的人最后都得不到善终,大家都不想得不到善终,于是都赶着喜欢林黛玉,觉得她活出了自我,而我没有喜欢她,那是我知道活出自我的人日子肯定很艰难,所以我在自我和圆滑的边缘地带徘徊。而这或许比完全自我和圆滑更可悲吧?”
看他急得挠头的样子我更得意了,而他的朋友站在一边若有所思的看着我,我朝他友好地一笑。
“你的口语说得很漂亮。”他一开口我就愣了。他的声音很好听,似乎有一种魔力拉着我更多地向他倾诉,以得到他更多的赞美。于是我说:“是啊,很漂亮,漂亮到你的朋友如堕云里雾里。”语一出口我又愣了,我明明想表达的不是这个意思。
“在国外呆外?”
“在外星球呆过。”我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
他温润地笑了,他的笑容让我如沐春风。那一刻我愿意拿一切去跟上帝交换,只为了能让他经常这样对着我笑。
“展,她说的林黛玉是那个林妹妹吗?”然后又转向我,“你很有意思,女孩,我叫柯林斯,他是我的舍友展,你呢?”
“你一点都不像柯林斯,死板、自以为是、了无生趣……噢,对不起,我应该遵循自然的规律,所以我应该尊重你的名字。我叫卢蔚,蔚蓝的天空的蔚,不是伟大的伟。”说完我扭头看着展。
“展翅。”他的笑容也是有魔力的,不,应该说,他的所有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一种魔力,在那一瞬间我知道,它来了,好像等了一个世纪那么长。是的,我知道它,我正是最懂它的那个人。因为懂得,所以珍惜。我非常珍惜我的感情,近乎于吝啬。我知道,总有一天它会向我招手,而在那一天之前我把我所有的感情都储存起来,埋在心的最底层,直到它召唤,然后像泉水般慢慢涌出来,像泉水,而不是火山,火山爆发太激烈了,而且只听得“砰”的一声就没了,只剩下(狼迹)的一片;泉水不会,缓缓的、清澈的,即使干枯了也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回忆起来也是它的甘甜、滋润。关于它,我并没有运用太多的想象力,它来了,我会认得出来,远远地、纵使人山人海我也能认出它。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只要一个微笑、一个眼神,轻轻的一个微笑,永恒的一刹那。关于那一瞬间我幻想过无数次,每次从梦中惊醒甜蜜的笑容都还停留在嘴角边;关于那一瞬间,我、心醉神迷;关于那一瞬间,我从没跟任何人提起过,它只属于我,它会永远伴随着我,直到永恒。是的,它来了,我的心先于我的眼睛看到了它,所以我才会那样莫名其妙地卖弄自己。
“所以你感悟出来的人生真谛就是随波逐流?”
我编织过许多的甜蜜的爱情,也幻想过无数次相遇的一刹那,可我唯独忘记了去构思“一刹那”之后的应对,正当我在恼怒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他的声音我的心都飘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