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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章(3) 寻找桃花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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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情结?我有的。每一次在电视看到我们的五星红旗在另一国度缓缓升起、嘹亮的国歌奏响的时候我的心情都无比激动,眼泪也情不自禁地潸然而下,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
至于血脉相连却感觉有点玄乎。如果某天突然有位女人来到我面前,告诉我说:“我是你亲生母亲。”恐怕我只会呆呆地“哦”一声,我无法想象我是否可以跟她抱头痛哭,哪怕我身上流着她的血、在她的子宫里面呆了十个月,毕竟那么多年我一直叫另外一个女人“妈妈”,她既没有虐待我、对待我和别的孩子又没有区别,以致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她会不是我的亲生母亲,既如此,我也就不会产生那种渴望见到自己亲生母亲的感情,更不会日复一日地去思念她。
话题也许扯得远了点,但我无非是不想让大家误会,对于养育了自己十多年的家乡竟然没有一点感激之情,反而处处流露出对它的厌恶,从而断定我是个不懂感恩、极其冷漠甚至残忍的人。我一直认为人与人、甚至人与动物,只要相处久了就会有感情,这种感情也许没有爱情那般炽热如火,淡淡的,只体现在生活的细微处,譬如担心他是否健康、是否平安、心情是否愉快,相反,人走茶凉,或许过于悲观,但我确确实实很年幼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了,在小姨下娉礼那天的黄昏母亲背着妹妹到外公家去讨债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什么叫做“骨肉之情”。其中的曲折我不清楚,但却能让一个只有四五岁的孩子记忆犹新,并且一直影响着她的人生观。至今我对母亲娘家那边的亲戚都没有什么感情,外公去世的时候虽然掉了几滴眼泪,却不是因为他的去世,而是看到在灵前守了一晚上的小舅脸色憔悴、头发乱七八糟,又想到他年纪轻轻都还没娶亲却从此没了父亲,感觉他很可怜,于是情不自禁地哭了。
林黛玉不喜聚,因为她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晏席,既然散的时候伤感,反不如不聚。我却深知人一旦分开后会慢慢生分,感情也越来越淡、直至没有,所以对于亲情我也一直看得很淡,甚至还觉得是一种束缚、一种负担。尽管我是一个任性的人,但责任我还是知道的,人与人的关系除了感情还有责任。
爱情?自然是懂的。我正是那个最懂得爱的人。虽然没爱过,但我知道,总有一天它会向我招手,而在那一天之前我会把所有的感情都储存起来,埋在心的最底层,直到它召唤,然后像泉水般慢慢涌出来,像泉水,而不是火山,火山爆发太激烈了,而且只听得“砰”的一声就没了,只剩下狼藉的一片;泉水不会,缓缓的、清澈的,即使干枯了也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回忆起来也是它的甘甜、滋润……关于它,我并没有运用太多的想象力,它来了,我会认得出来,远远地、纵使人山人海我也能认出它。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只要一个微笑、一个眼神,轻轻的一个微笑,永恒的一刹那。关于那一瞬间我幻想过无数次,每次从梦中醒来甜蜜的笑容都还停留在嘴角边;关于那一瞬间,我、心醉神迷;关于那一瞬间,我从没跟任何人提起过,它只属于我,它会永远伴随着我,直到永恒。关于它,当时我并没有把它和责任联系在一起,那仅是一个妙龄女子对爱情的憧憬,也是对那个地方失望之及心中唯一的希望。我、早已看透了那里的人们,他们并不懂得爱情。让他们想起婚姻的不是爱情,而是人自古的本能,甚至出于生存的考虑。
我这样的性情,我这样的人,在这样令人生厌的地方,它也一定觉得我很令人生厌吧?都说报复敌人最好的手段则是令自己更强大,这样不仅在实际中战胜了敌人,也在心理上战胜了他。既然我也令它生厌,它只有更加的生机勃勃,以报复我对它的厌恶之感,我呢?对它的生机勃勃不屑一顾,偶尔从中找出一两件趣事自得其乐。
我说过我是一个以编织各种故事为人生乐趣的人,我的想象力极其丰富,有一段时间那些有着雄心壮志的年轻人经常说的一句话叫做“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起地球”,而只要给我一个名字,我就能编出一个曲折离奇的人生;给我两个名字,我就能编出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不仅善于编,还善于挖掘,一个人,只消听他说上几句话,我就知道他是泛泛而谈还是真有故事,对那种泛泛而谈之辈我很是瞧不起,每当他们开始把道听途说或者从小报上看来的消息添油加醋地当作自己的知识夸夸其谈地卖弄时我就静静地听着,像班纳特先生一样听得津津有味,仿若在看杂技团玩耍,我很好奇他们为什么可以如此坦然?对那些真有故事的人,我则旁敲侧击、了无痕迹地诱导他们一点点、一点点地挤出来,当然相对编故事来说,无疑我更热衷于分辨故事的真和假,揣摩真假故事背后的动机,
疯狂地痴迷别人的内心世界,有时候我甚至会想也许我的这个嗜好会让我成为一名出色的破案专家,只可惜……
自然,一切都冥冥中早有安排。命运、缘分之类的我从不讨论,因为不知从何谈起,却一直坚持认为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了他一生的命运。有什么样的性格就会有什么样的命运,有什么样的性格就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恰恰正是他的“选择”决定了他的命运。
我清楚地知道在那个小镇当一个女孩到了适婚年龄,人们评判她是否成功不是以她的业绩为标准,而是看她是否有一桩体面、美满的婚姻。在他们眼里我只是一个笑话,也许所有的另类都是笑话吧,正如在我眼里他们也是一个笑话一样。
关于那个地方我应该有写不完的故事,但是,关于那个地方,我、并不愿意启齿……
上一个世纪最后的一年,人们在盼望澳门回归的时候心情已远不如两年前的兴奋、激动,仿佛已经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而我要离开那个利欲熏心的小镇的决心则是从来没有过的迫切。
在人们疯狂地倒数着日子准备迎接千禧年的时候我终于离开了那个小镇,跟随我一块离开的只有一台笨重的电脑、一本《Pride and Prejudice》、一本《THE LITTLE PRINCE》。我们来到了这座城市,很快地安顿了下来,我在一家酒楼找到了一份物管员的工作。可以说我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骨子里还透着一点敢死武士的精神,但这并不影响我内心的伤感。我开始想念家乡的黄昏,当太阳下山的时候、当所有的鸡啊鸭啊都归巢了的时候,忙碌的父母、阿婆也应该坐下来歇息一会了吧……想着爸爸骑着摩托车离开的背影,我的眼睛湿润了,朱自清为他的父亲写了一篇《背影》,什么时候我也能为我的亲人留下一篇脍炙人口的美文呢?人们都说从我的脸上看不到忧愁、看不到倦容,也看不到欲望,只看到快乐、精力充沛的快乐,我只能说我内心确实充满了欢笑也溢满了梦想,并且努力地追求简单的生活、崇尚纯真的心灵、力求做到坦率,但这并非就是完全的我,第一次读到杜拉斯那段对失去的年华的呐喊的时候我说不出的震撼,第一次找到了知音,说得多好啊: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才十八岁,就已经是太迟了。在十八岁和二十五岁之间,我原来的面貌早已不知去向。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这样,我从来不曾问过什么人。好像有谁对我讲过时间转瞬即逝,在一生最年轻的岁月、 最可赞叹的年华,在这样的时候,那时间来去匆匆,有时会突然让你感到震惊。”
那仿佛专为我而写。别人可能只看到了她对失去的年华的呐喊,我却看到了一颗寂寞的心,因为寂寞,不曾留意岁月,因为寂寞,不曾留意容貌,因为寂寞,不曾改变……我并没有变老,但也从来不曾感到年轻,什么时候认识的寂寞呢是了,是那年的夏天,从那天我发现整个村庄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就变成了现在的模样,也是在那一天我的童年结束了,中间不曾有过少年,也不曾有过青春,而我也是从那年夏天开始感到寂寞的。我不仅喜欢寂寞,也享受着寂寞,它让我感到踏实,也让我感到心跳,我喜欢一个人呆着,希望永远一个人呆着,就那样静静地呆在一旁冷眼旁观……所以说我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尽管我也希望能享受到众人的喜欢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却不曾主动走近焦点的中心,我就那样,静静地缩在角落里,缩在我为自己建立的王国里,在那里,我不仅是王后还是公主,也是上帝……然而这样的一张脸长在这样一个年纪的女孩身上未免有点太不相称,所以这张落寞的脸并没有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反而是那张坦率得不加修饰、笑起来一脸灿烂得似乎迷迷糊糊的脸倒经常在众人面前晃悠。
“矛盾”两字在我身上演绎得淋漓尽致,就像白天和黑夜一样鲜明……
所以,我一直在等待岁月的摧残,等待它在我脸上留下印记,也许那样我看起来会美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