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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曾是金玉良缘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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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玉镯
他是决心忘掉她的。
却还是抑制不住地在她离开后想知道她更多的事情。说白了,她的生活他参与不了,可仍旧想知道。
文字狱,抄斩,凌迟,籍没辛者库… …
他在浙江小镇上扶着墙面站定,内心仿佛被无数的蛟龙或下潜或腾起,或互相缠绕,令他难以呼吸。
即便这样… …她仍旧理直气壮地冲她喊出她是为了她喜欢的男人?
用饭时,白三少沉默地拿筷子在碗里扒拉着,迟迟不肯张口。胃里翻江倒海一般。
他实在是不想提及那个女人了。
人生注定不公平。
他肯为她付出一切,她却不稀罕。
那个男人夺了她的一切,她却巴巴上赶着。
这样的愚蠢的人,这样… …这样… …他最终也没有骂出更恶毒的字眼来。他是宁愿恨她也不愿羞辱她丝毫。
余芳菲看着眉心紧锁的白三少,轻轻放下筷子将上午打听来的事情缓缓说开:“百姓都不肯提那件事,管家和我好容易找到一位上了年纪的阿婆才问出,原来卫家当时并没有直接参与编书,他们也非乌程人氏。只因卫锦容的玛父与一位编著老人是旧时好友,所以曾资助过他们一大笔钱。后来朝廷追究起来,不仅斩杀了参与编著者,连他们的家人也不肯放过,林林总总下来,竟然牵扯人命无数。卫氏一门已算幸免。”
白三少拿筷子点了点门外的景象,悲愤的几乎说不出话。
他们是在庭院的小石桌上用的饭,再加上门板敞开,所以抬头便可看到过往的人。
这里原本是祥和安宁的。百姓安分守己地守着这片土地,没有什么野心,也没有什么不满,只是老老实实地过日子。清闲下来会喝喝茶听听曲,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老人抱着小孩在树下乘凉,年轻的女人在溪边捶打衣服,男人会在喝酒时谈谈家里的女人孩子,眼角细小的纹路里总是藏着平和的笑。可是突然有一天,一切都变了。很多人莫名其妙地被斩杀,甚至有的被活剐。镇里一片恐慌。男人女人老人孩子,谁也不能幸免。男人被杀后,家眷入狱或分到某些地方做苦力做粗使下人。祸及的小孩子早早结束童年,背着大大的罪字茫然无措地长大。
后来才知道,这一切全是因为镇上庄廷鑨编著的一本明史书。书里该回避的一些字眼没有被编著者回避掉,于是引发了这样一场灾难。于是镇上的人变得小心翼翼起来,再不敢轻易提及丝毫,再不像从前那般悠然。那段历史成了小镇百姓最痛苦不堪的回忆。
你的愿望呢?
和最爱的在一起,然后有一对乖巧懂事的儿女。有一个大大的庭院,可以搭上葡萄架,夏天和家人一起在那里乘凉,然后再养一只小狗,就是腿短短的,跑起来蹦跶蹦跶的那一种,非常可爱。呵,是不是很俗?曾经有一位我非常喜欢的老人,她对我说要做一只鹰,翱翔于天际。可是人越大越变得不争气,所想所愿,不过是这地面上的一块安乐窝。你知道吗,一个人的牵挂越多,身体就越重,慢慢就飞不起来了,只想停留在地面上陪着所爱的人看日出看日落。
竟不像我心目中卫锦容所能说得话。
那在你看来我该有什么愿望?
反正和这个不一样。
啊你真是,说与不说有什么两样。
那你想听我说什么?
说… …说你自己吧。你刚才有没有照着我所说的那样许三个愿望?
嗯。第一个是… …
不要说!说出来就不灵了。
哈,就这么信?你把你的愿望给我说了,常理上我也应该说说自己的。
如果你愿意说,我当然乐于倾听。
第一个愿望是,时光可以倒流,让我回到十年前。
那年有什么特别大的遗憾吗?
母亲离世,我没有在身边。
对不起… …
没什么。
不过… …这个镯子给你。
什么?
嗯,算生日礼物吧。你拿着它,也许有一天就回到十年前了。
虽然很感谢,但还是想笑一下。锦容你真是个天真的姑娘!
什么天真!还不是因为你先许这种愿。
我只是纯粹地渴望。那么,第二个愿望是,百姓能够安居乐业。
嘿,你忧国忧民时的样子还真有点像皇帝… …当我没说还不行,你瞪什么眼。
不是只有皇帝才关心百姓,也不是所有的皇帝都关注民生。
那个,第三个愿望是什么?
不说。
为什么?
说出来就不灵了,不是你告诉我的吗?
那,那你前两个都说了啊。
怎样?
… …把镯子还给我。
???
那个,反正你已经说出来了,所以,所以愿望就不灵了,所以,把镯子… …
这就是你对寿星说的话?什么都没拿,白吃白喝一通,半截好容易良心发现送了个女人家的东西冒充礼物,我放进怀里还没捂热你却又要收回去,你真是… …
怎样?
怎样?什么怎样!
我就是要收回去,怎样!
东西也是有感情的,能说送就送说收就收吗?
陡然跳进脑子里的对话让白三少足足怔了好一会。待反应过来时,右手早已插进衣服里摸索起来。
“白爷!白爷你做什么!”余芳菲急忙拦住他,“这镯子惹您了吗,干什么把火朝它身上发!”她深知镯子对他的重要性,所以好说歹说把抬起胳膊要摔镯子的白三少给劝下了:“爷如果看着碍眼,就把它送给芳菲。”
白三少睨了一眼玉镯极为不满地给了余芳菲,自己站在石桌前扫视着庭院里的一草一木,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给钻出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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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明史案,清康熙年间的一件文字狱案。
《明史稿》始出于前明国相朱国桢之手,后湖州府南浔镇庄廷鑨得到其中一部分。庄廷鑨目盲,遂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近千人受牵连发配充军充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