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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鸡肋与蜜糖  他的恐惧 ...

  •   京城洛家,是夙阳国洛孟萧云四大家之首,主礼仪祭祀。当代洛家家主洛衍更是皇帝之师,家主夫人云倾也是云家嫡长女。可自从十一年前洛泽离家后便毫无踪迹,嫡次子洛凌虽被誉为京城第一公子,却对科考敬谢不敏。惟十五岁的三子洛云在年前中举之后,在朝野上颇有建树。
      “哥,尚书大人今日推荐我做侍郎一职,你看可好?”洛云少年唇红齿白,像一个没长大的瓷娃娃。
      “官场之事,你问父亲便可,想来他定会给你最中肯的答案。”洛凌倚着红木小几,素手翻看着书页,飘然说道。
      “哥。”洛云少年走近榻旁,委屈唤道。随手顺走了洛凌的书,一看,惊道:“《志异杂谈》?”
      “怎么?”洛凌很淡定的看向少年。
      “我就知道,”洛云少年撇嘴,“你亲爱的弟弟永远不如这些杂书。”
      “你知道就好。”洛凌继续淡定。
      “哥哥。”洛云少年撒娇中。
      “我知道,你要我给你讲经邦治世之道,可我只会修人道。修己立身,为自己而已。”
      洛凌潜修十六年,却只触碰到天地大道的边角。他的功法,在于修心,身体素质只比一般武夫好一点点。可是上一世他就没读懂人心,也没读懂自己。他的恐惧,是源于未知,是源于无常。他一度认为命是不可逆的。但他的重生偏偏又属异数,于是他便产生惶惑。他在乱世中生存,在迷途中追求。
      洛云站定,收住眼眸中多于的情绪,“哥哥,我定要还夙阳一个湛湛青天,哥哥,你难道没此宏愿么?”
      “曾经孟清也如此问我,我只能衷心地说:加油!洛云,我本是自私的。”什么民生,什么社会,什么天下,对于再世为人的我来说,都比不过自己。自从那日心里结了坚冰,破碎的心脏一日日被修复,一日日被滋养。我的心便容不下其它,只能容纳他的七彩。
      “但,哥哥,你的心里就不能给我这个弟弟留下一席之地吗?”洛云少年稍显软糯的手抢过洛凌纤细莹润的手指,哀求道。
      “你啊,不是我弟弟么?”洛凌不动声色的抽回手指,抚在洛云少年的头顶上,“我唯一的弟弟呀。”

      “雨露荷塘两三点,檐牙空阶一两声。”举目遥望那接天的风荷,满目的碧绿仿佛像泉水一样汩汩流进了心里,浸透了心,润湿了肺将早春的严寒与仲夏的酷热去头掐尾,便独剩着等好韶光。
      洛凌举起一杯清酒,饮尽,银色的酒樽呈抛物线的弧度掉落进一池碧波里,泛起阵阵涟漪。那弥漫着淡淡莲香的池边,只余下一角青衣和飘渺的浅吟低唱。
      人生能辜负多少个这样的时光呢?时间的流驶,永不是枯燥无味的,它能在最不经意之处,留下无穷趣味。洛凌一袭青衣,轻摇着那柄绘有“山高月小,水落石出”的纸扇,举步进了街市。
      京城的闹市总是镇日的客如云集,各种铺面和小摊也层出不穷,似乎要将举世的繁华尽集于这一城,拼点出这盛世之末的盛宴狂欢。
      洛凌在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心总是静的。仿佛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仿佛自己是个局外人。
      “逸仙公子,请留步。”云暖玉再一次望见遥遥伫立在街角的神仙玉品,怯声阻道。
      “哦,暖玉姑娘。”仿似不经意的回头,那棱角,那光影,便深深刻在少女的心头。
      “公子,近日听雨阁新进了今春的新茶,如若承蒙不弃,公子可愿与小女一道去品茶?”少女面颊微涩,柔声询问。
      “哦。”洛凌似思量了一番,敲着手中的扇柄,转身道:“多谢姑娘厚爱,只是我今日已与孟清公子有约。,着实对不住姑娘。”
      “不,不。”云暖玉面生烟霞,“能与公子说说话,便是好的。往后若有空暇,公子定不回绝我才是。”
      “那是自然。”说罢,便作了一个文士揖,面上似有愧色,转身而去。
      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虚迆逶迤,都需要绅士风度,直到,自己变得不再是自己。
      洛凌自嘲。
      喧嚣的街市,除了香风鬓影,便剩下大汉的汗臭,水沟的恶臭,一如那些年加州的赌场与芝加哥的贫民窟的合集。洛凌慌不择路,急于想离开这个地方。
      然后,在擦身而过的瞬间,冰冻已久的心猛烈的悸动,心湖上的坚冰刹那间开出一朵七彩的花来。
      洛凌勾住那一角衣袍,熟悉的温度差点把眼里的氤氲冰冻成泪珠。洛凌张了张嘴,哑声道:“……水沉……兄。”
      洛泽,字水沉。

      洛凌就这样牵着洛泽的衣袖,像一头被遗弃许久的小兽,想要表示亲近,又努力维持着自己在那人面前的唯一一点尊严。
      洛泽却未理会,径自走了去。
      洛凌跟在后面,亦步亦趋。这时他才注意到,这人白衣素带,墨发张扬,眼上覆了一层丝绸。
      心,慌得厉害。
      待洛凌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不知已转过多少次街角,立于一处庭院中。檐牙飞甍,古香古色,石桌石凳,质朴无华。围墙边上攀附着少许绿意,却令人心动得紧。
      “哥……”洛凌嗫嚅道:“哥。”
      “我近日才回的京。”声音清冽,并无刻意疏远之意。
      “哥。”
      “或许会呆上一段时间。”
      “哥。”
      一阵短暂的静默,却如压在心底千年万年。
      “哥,你的眼睛怎么了?你我至少还有一层血脉之亲,我的眼睛给你,可好?”洛凌紧盯着洛泽的眼睛,他无法有如果洛泽是瞎了之类的猜想。洛泽必须是好好的,只能是好好的,然后被自己虔诚的供于神坛上膜拜,只能让自己膜拜。因为只有神,才不屑于背叛自己!
      “洛凌,你于我,只不过是一块鸡肋。”
      在夙阳国,修仙只是一种传说。应该说,在整个东大陆,修仙之人十之八九都集于苍莽之森以北,北丘之岭以南,这片地域,与人间界有结界相隔,俨然自成一个世界。而苍莽之森,更是令所有修仙之人敬之畏之的存在。先如今,已有一千八百年没有飞升成仙之人了。而洛泽,因为天赋际遇,修习于苍莽之森,尽管无门无派,却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大成之人。
      “哥,我知道。”在我没修成之前,我一定会做好一块鸡肋,至少,能让你觉得弃之可惜。只怪我,没有足够的力量,与你并肩。
      “那,如你所愿。”洛泽轻皱眉头,似想到什么麻烦一般,颇不耐烦。

      洛泽一走就消失了一个月。洛凌抚着自己空旷的眼,丝带良好的质地,让他产生一种诡异的满足感。
      即使把自己的器官一个个摘下,带着死亡的献祭,也未尝不可。
      “逸仙,你为何要这般作践自己?”孟清带着满腔恨铁不成钢的怒意,加之以莫可名状的痛心。
      “彼之砒霜,我之蜜糖。”洛凌一副调笑之态,毫不在意道,“我乐意。”
      “好,好,你乐意,别人不把你当人看,你却这样糟蹋自己!”孟清一掌拍在楠木桌上,沉闷的响声夹杂着无名的钝痛。
      “孟清,君子风度,君子风度。”洛凌口中劝道,面上却一副作壁上观之态。
      “逸仙,那人一走就一月,音讯全无,你……哎!”孟清一甩衣袖,看向洛凌那与往日毫无二致的脸,一想到他失了那双令人沉沦的眼睛,不由烦躁。
      “孟清,我的眼睛,生来便是为了看她那双眼睛而存在的。”
      “他……他……”小人!小人!竟生生剜了你的眼!孟清被生生气得吐了口心头血。
      洛凌从来就无权去要求什么,洛凌只有凭自己的能力去抓住什么,洛凌从不要别人的施舍,即使对于洛泽,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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