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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母莲幻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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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一脉从不轻易踏入苍莽之森,除了争夺每隔十年盛开一次的盛世青莲。
盛开的盛世青莲三五朵不等,传说中有一年开遍了整个裔神山。而那年,因为服食青莲的人过多,创造了修仙史上最为辉煌的一代传奇。
而后,每隔十年,各大修仙门派便派出自己最得意的弟子,强占通往裔神山的路口,待到九月十七,结队进入裔神山。其中凶险,单看最终能出来的散兵游勇,可见一斑。
这日,八百多名弟子正在集结,只见一片峨冠博带,仙姿俊逸,好不飘渺!
“众位道友,通往裔神山的入口还有一刻便能显现,希望我们能齐心协力,共取青莲。万不能自相攻伐,被妖族所乘!”领头的是上清派大弟子陆若乘,鉴于往年各大门派争夺得厉害,导致实力大损,不少青莲都被苍莽妖族所获一事,再三叮嘱。
“陆道友,你大可放心。”不少人已祭出法宝,摩拳擦掌。能来苍莽之森的,哪一个不是天之骄子?纵使陆若乘修为傲人,在此时也只能高调做事,低调做人。
话音未落,便感觉到有一阵风从身前急速掠过,一个黑影在众目睽睽之下飞射进刚刚洞开的裔神入口内。陆若乘凝神,在众人有所反应之前尾随而上。
裔神山共有十八个入口,虽然路径各不相同,但最后殊途同归,都能达到裔神峰。而这些入口每进一个便少一个,也就是说,陆若乘和这个不知名人士结成一对,再也进不了其他人。
一想到将要面对的困境,陆若乘就气得想要扇自己的嘴巴子。自己为何要一时头脑发热,跟着一个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甚至是敌我不明的陌生人进来!
进入裔神山的,十几二十几个人都离不了团灭的结果,更何况,现在只有他和这个不知底细的男人。
这人一袭黑色衣袍,带着浓厚的血腥味,虽然面容被遮掩在了张扬的墨发下,但见他颀长劲瘦的腰腹,也知必是一个美男子。只是他浑身上下袭卷着一层恣肆孤狂的气息与冷到骨髓的犀利,像一个歃血的修罗,明晃晃的写着闲人勿近。
才入裔神山不到半刻,陆若乘便觉得背脊发凉。
这一路之上,是有很多灵识未开但攻击力强悍的妖兽挡道的。
十只,百只……生人甘美的气味,吸引了一大群形态各异,大小不同的妖兽,陆若乘手脚发麻,颤颤巍巍的还未拿出法器,便惊觉前面的男人已抽出一把光华尽敛的宝剑,大肆砍杀起来。
刹时,陆若乘觉得,那剑与那人一样,狂傲到绝望,凶狠到嗜杀,残暴到如死水一般了无痕迹。
与天争,与命争,与时争!绘制在阵法内的青眼最多还能保藏玉三个时辰,迎面的,是一阵寒寂的血雨腥风。
陆若乘紧握着手中的赤练金枪,当场傻掉。话说他才拼尽全力斩杀掉一只妖兽吧,为何那人却把其余的妖兽像切瓜一样嚓嚓地就给切掉了?
……
陆若乘傻乎乎地登上裔神峰,完全没有往日温文和煦的样子,直到看见了漫山的盛世青莲,才回过神来。
“那个,你发了。”陆若乘诚挚的对那个男人说道。在他看来,那个男人把盛世青莲全部收归囊中,也合情合理。
但令他更为呆掉的是,那男人却仿若无物般,掠上裔神峰顶,闯入传说中的幻境——寻找盛世青莲的本源盛世母莲。
那个地方……陆若乘的冷汗簌簌直下,惊觉自己的脑子是不是被秀逗了。修仙界有一条万年不变的铁律:宁肯和阎王走亲戚,也别拜访盛世青莲它妈!
那个地方,陨落了多少强者和天才,从无例外!
洛泽一走入幻境,便知道自己已身在棋盘,犹在局外了。
那是一间很小的屋子,斑驳的墙上有不少泛黄的印痕,一张大床占据了整个空间的二分之一。除了一个老旧的梳妆台和一个矮小的电视柜外,别无他物。
在靠窗的墙角,一个五六岁的男孩蜷缩在狭仄的过道尽头,一双大眼睛望着谌墨的天空,平静到空茫。
洛泽的心里泛起一阵奇异的悸动,因为那个孩子像极了洛凌,他想伸手去揉揉他的头,却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手穿过发丝,不留一丝痕迹。
突然,小男孩的眼中闪过一抹极亮的光芒,却在听清来人的声音后迅速湮灭。一个美丽火辣的女人踢着高跟鞋进门,□□半露,大半个身子都挂在了一个金发棕眼长着络腮胡子的男人身上,然后两人旁若无人地滚上了床单,其中暧昧自是不提。
洛凌不知道自己为何而存在,他是不被期待的。尽管生活中没有谩骂和诅咒,可是他在那个名为母亲的眼里永远是一个灰色地带,不被刻意无视,也不被赤条条的显现。洛凌抬头望向窗框上的一角浮云,哈,都说你寂寞,可你不也被我关注吗?
美国的法律,要求未成年人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于洛凌来说,只不过从一种空茫转向了另一种空茫,一个清秀漂亮的黄皮肤小男孩,是白种人校园中不可或缺的玩具。
……
存在,是什么?
以为自己极度渴望母爱,可事实是这样吗?当那个名为母亲的女人把六岁的儿子亲自为她烤制的生日蛋糕当成乐色扔进垃圾桶的不屑一顾的时候,其实心、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痛,只是觉得胸腔空了一点,心小了一点,自己也不会那么容易受伤了。所以,今天,当十五岁的洛凌听到那个女人自杀消息的时候,他只是侧头问了一句:哦,是这样的吗?
哦,是这样的吗从内到外一种刻入灵魂的平静。当一种随和需要刻刀来标榜的时候,连洛凌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一种多深的执念。
如果,她足够有钱,那个女人会不会拥有的情人少一点点,会不会关心自己的儿子多一点点,会不会连自杀,也推迟一点点?
在纽约贫民窟生活了十五年的洛凌,第一次有了多赚一点钱的冲动。
十五年,对一些人来说,只是一个数字,对另一些人来说,连数字都算不上。
洛凌是仲永的反面教材,如果说仲永天生聪慧,最终泯然众人的话,那么洛凌从十五岁起,才开始把他的高智商发掘出来,用那个名为母亲的女人仅有的微薄的遗产,短短的两年间,把二万变成两千万,美元!
在美国纽约的贫民窟,有钱和没钱的区别,仅仅在于嫖客和娼妓的差异。生活恬淡幸福的人群,从来不是富翁或乞丐,而是平民。
在他死亡的那一刹那,洛凌心有所感。
十七岁,娼妓的儿子居然一跃成了华国源氏大集团第一顺位继承人!真是讽刺。
洛凌冷眼看着绑架他的人——哦,据说是弟弟。
而他们的初见,不是为了血亲相认,让他认祖归宗,而是为了夺取他的器官!
“即使你比我大,你也只能是个私生子,肮脏的私生子,永远陷于沼泽中,被我踩在脚下!”
“我要你知道,有时活着比死亡更痛苦,我要让你为了你的出生,永远悔恨!”
“哥哥,尽情享受死亡的颤栗吧!”
……
哈,那个比他大二十岁的男人,据说在肝肾方面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衰竭,而这个弟弟,自然要极力逢迎、鞍前马后,不然到时候数十亿的遗产飞了怎么办?而那个慈善家、“真”君子为了健康的器官,居然默认了,甚至是推波助澜!
可是,我想尝一尝被爱的滋味!洛凌眼中蒙上一层浓浓的水雾,最终凝结为凄厉的恐惧,莹润的手指化爪扯在手术台雪白的床单上,更显诡异的苍白。
我……想……爱……呀
洛泽眼睁睁地看着洛凌被推向死亡的深渊,极少显露多余表情的脸上变幻莫测。目眦欲裂之下,一个恐怖的风暴蠢蠢欲动!
“你想救他吗?他可是你的藏玉呀。”
清隽的女声带着某种莫名的韵律,如海伦的歌声在洛泽的心头拨动。
“说!”洛泽微微仰着头,极度隐忍的面庞下依然可见他紧咬牙邦的颤抖。
“去救他吧,他需要你,你只需上前一步,便可获得你想要的。”如情人的呢喃,亲切中带着莫名。
四周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暗黑浓稠,洛泽的理智早已罢工,眼神空茫,只有一种强烈的渴望,去救他,去救他!去救谁?不知道。只要右脚提起,往前……
“水沉,去救他!”
“找死!”洛泽退回一步,袭卷了劲气的拳头猛然轰向声音发出的一侧,霎时间,幻境化为飞灰,露出一支残败的盛世母莲。
水沉,水沉,区区一块愚木,怎有资格代替藏玉叫我的名字!
还有,它浪费的时间……
此时的洛泽,就是一头凶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