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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 ...

  •   挑兮达兮,
      在城阙兮。
      一日不见,
      如三月兮。

      “啊——欠~”该死,昨晚受了风寒,今天一大早便在书房里不停地打喷嚏。这时,小幺提着篮子低头走了进来。
      “这次又要干吗?”无忌叹了口气,带浓浓的鼻音挫败地问道。他实在没有力气再对这个丫头装谦和或是儒雅的面具。
      “听他们说你染了风寒,所以送些姜茶给你。”小幺竟也带着些鼻音。“哦,是吗?”无忌乖乖地一饮而尽,有些以外她今天的文静,“他们还说些什么啦?”
      再也忍耐不住,小幺突然抬起头大声回答,“他们还说——说你着凉是因为、因为昨晚纵欲过度,体虚!”
      冤枉啊,无忌心里不禁一阵哀号,我会染风寒、还不是因为你!不过嘴里仍旧解释,“姑娘见笑了,知识……夜色迷人吗,呵呵。”一抬头竟迎上小幺噙满泪水的双眼。无忌着实吃了一惊,再次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我到底哪里不如她们啦?你就那么喜欢?到底是什么地方那么吸引你每告诉我,我可以学啊!”小幺步步紧逼,悲愤地放出一连串的问话。
      “呃~”无忌一路后退,直到后背顶到桌子上也无法回答。
      “‘呃’什么‘呃’,干吗天天躲着我!我知道要不是有我哥,你早就赶我走了。可是,你还没试过,怎么就知道我不好!”越说越生气,最后小幺用劲儿一推,把信陵君推卧到桌子上,接着便俯身吻了下去。
      天哪!无忌被弄得不知所措。城中虽有不少爱慕自己的姑娘会主动结交自己,但却从来没有一个会有如此大胆。
      吻得久了,小幺竟开始得寸进尺。不但把手放在他胸膛上不断舞弄,而且丁香小舌也时时伸进来调皮。理智告诉自己要推开她,可是这软软的触感以及甜甜的香气,一再使他推迟实行的时间。该死,这丫头竟与自己玩起了若隐若现的捉迷藏游戏,吻得自己全身酥麻麻的。更为可耻的是,在她青涩的逗引下,自己体内竟窜起了一把无名的烈焰。
      正当他放弃理智,甘愿沉沦的时候,小幺又猛得一把推开他,瞬时跑出书房。徒留下无忌若有所思地伸手抚上嘴唇。
      小幺一溜烟儿地跑回闺房。惨了、惨了,自己被强烈的醋意冲浑了头,竟然强吻了信陵君。这次的祸可闯大了,懊恼地拍了自己几下脑袋:真不知刚才是怎么想的,竟然跑去轻薄信陵君!这回再要把呀惹毛了,他一定会赶自己离开的。自己也真是的,满满来吗,怎么会这么沉不住气呢,拜托,他快把刚才的事忘了,以后这几天少在他眼前出现吧;不惹他烦,他大概就会忘得比较快。
      奇怪,那丫头已经好几天都不到书房来了。她不来,一切搬书、假寐等准备工作都显得没有意义。连自己有意无意走到花园去也不再看到她的身影,她就好象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在他的世界。可气的是:既然已经小时了。为什么李敦还有桂花糕吃;自己却吃不到甜脆的银耳莲子羹和滋润的梨水炖莲藕。已经习惯了午饭空着肚子,不知道这几天下午,每当自己饿得难受却看见李敦坐在门口,大块朵颐地嚼着桂花糕,他都有想抢过来的冲动。真是疯了,他竟开始嫉妒起李敦。
      不想看到李敦那满足地吃相,信陵君再次来到花园。园子里桃花开得正好,粉嫩的娇羞、艳红的灼华,像某个人的笑面。回想自己和小幺的几次相遇,他不禁失笑,其实自己本来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只是那丫头演技实在太烂,时间一久,全府上上下下都知道她为什么做那些奇怪的举动了,有些大胆的下人竟然拿自己下起了赌注:咱们的爷会落在潘姑娘手吗?买一赔三。信陵君无奈,”落在她手?“自己被押得好象艺苑名姬。只有潘迟整日抱着棋谱,两耳不闻窗外事,因此还不知道。
      也不知那个满脑子鬼怪的丫头往甜品里加了什么,这几日自己也曾吩咐过厨房炖来,却总不是那个味道。
      “启秉公子,您让小的打听的那个人,小的打听到了。”手下的报告打断了无忌的思绪。“他现在就在东门做守门人。”
      “做得好,”不再去想那些,他强迫自己回到正经事上来。“命人备车。”
      “是。”
      尝闻城中有隐士,名曰侯赢。年逾七十,贤能才智过人却家贫生活困苦。无忌一直打听他的下落,希望能接济一下他的生活。此时他还不知道,侯赢将会成为历史上最有名的门客之一。
      无忌备了厚礼,乘车来到东门。见到侯赢,他立刻下车拜了两拜说:“久仰先生大名,今天得以一见实属有幸,略备薄礼,只望先生笑纳。”
      侯赢倨傲地看了看信陵君,“老夫一生志行高洁,虽然家贫但怎么能失守门人之位收公子之礼,以致晚节不保呢?”
      无忌也不勉强,在恭敬地拜了两拜便离开了。
      第二天,信陵君府里大宴宾客,王公贵胄尽在虚席。宾客坐定,信陵君再次乘上马车来到东门,请侯赢上座。侯赢没有推迟,毫不客气地蹬上马车坐在公子之上,然后偷偷观察他的神色。信陵君始终挂着谦和的微笑,仿佛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侯赢禁不住开口,“鄙人要去市集看一个朋友。”
      于是信陵君亲自驾车来到集市。
      侯赢又高傲地下了车,没有片语言谢。闹事之中围观的人自然不少,侯赢与屠夫朱亥恣意谈笑,无忌便在一旁恭敬地等待。当是时,君府内高鹏满座都在等着信陵君祝酒;而侯赢却久立于闹市不曾有半点离开的意思。朱亥与侯赢高声交谈,对无忌睥睨而视。仆从都私下骂侯赢无礼,不识抬举;而信陵君却时间愈久,神色愈恭。
      侯赢终于结束了与朱亥的对话,跳上马车,无忌才松了一口气,谦和地驾回封君府。
      回到府里,宾客都在等着信陵君,他把侯赢广泛地介绍给大家,众人都很吃惊。
      无忌又举杯为侯赢祝酒,侯赢终于被感动,“鄙人一生能为公子效力,足矣。公子能任而下士,果真是国之栋梁。”众人都兴杯敬酒,无忌谦逊地应酬。
      “老头刚才故意有慢于公子,是为积公子美名也。鄙人相谈愈久,公子神色愈恭;是以众人皆骂侯赢倨傲而赞公子仁厚尔。”
      无忌恍然大悟,更加恭敬侯赢。
      忙完这件事,无忌又有时间瞎想了,到底是哪里得罪她啦,这丫头为什么就不再出现了?堂堂一个信陵君被一个女子轻薄就够可笑的了,更可笑的是,这女子竟吃完抹嘴走人。
      信陵君那里整日胡思乱想,小幺这里也好不到哪去。每天闷在房里,连花园都不敢去走动,小幺懊恼得都快发疯了。
      “该死的!我怎么就这么不冷静——”第一百零八次拍打前额后,小幺决定到各个那里走动、走动,“对了,也该去看看老哥了。”
      说是要照顾各个才留下来的小幺,其实这段时间都忙着照顾信陵君了,只是偶尔才去潘迟那里装装样子,意思意思。
      “哥,我来了!”一进到潘迟的院子,小幺立刻恢复本来的活泼,一扫先前的阴霾,“你有没有想我?”
      “呵呵,你好久没来了,大哥还在担心你呢。”
      小幺有些惭愧,连忙转移话题,“那你为什么不来看看人家?”
      “呵呵,昨天本来要去的,可是府里大宴宾客,我一时脱不开身。”
      “是、是吗?”遭了!连大宴宾客都没有叫我,看来我已经不算这里的客人了;大概,我马上就会被赶走,呜……
      “对了,我昨天在筵席上怎么没有见到你?”
      “这个,恩……因为,我昨天有点不舒服,所以没去。”
      “哦,怪不得。那现在好些了没有?如果还不舒服,一定要告诉大哥。”
      “好、好多了。嘿嘿……”小幺用干笑掩饰自作聪明的忧患。
      这对笨蛋兄妹各有各的担心,却谁也没有想到:大宴宾客的“宾”是指“来宾”,也就是那些王公大臣;“客”是指府上的“门客”,也就是潘迟这类人。而小幺既非贵族,又不是门客,充其量也只能算作门客家属,又怎会有下人来请她参加宴会呢?
      “那就好,来,大哥带你去个好地方,保证你见了开心,什么病都没了。”
      “真的么?什么好地方?”小幺也起了好奇心。
      “那可是大哥前几天才偶然发现的,漂亮极了,你一定会喜欢……”
      “……,……”小幺不禁额间三条黑线,哥哥这个大路痴,这不就是自己住对面的花园吗!
      “原来你早就知道了,大哥真是糊涂。”
      “哥!你平时路痴也就算了,这可是你妹妹的住所唉,你竟然会不熟悉,还说什么偶然新发现哩!”
      “嘻嘻,是、是大哥不好,我说怎么觉得有点眼熟吗,呵呵……”被妹妹训斥的潘迟,抚着脑后憨厚地傻笑。
      “疑?信陵君。”潘迟愉快地打招呼。
      “什、什么?”小幺一扭头,转身拉着潘迟就跑。
      正被以外相遇弄得很欣喜的无忌显得很是沮丧。本来,今天因为想着小幺的事,他不知不觉来到花园。不想,一抬头便看见那抹俏丽地身影正背对着自己。穿着一席白纱罩衣,袖口绣了几朵彩色的小花,小幺晶莹的宛如天女下凡,柔美中又透着一点灵动。无忌惊喜得刚要上前主动打招呼;却见小幺惊恐地一回头,接着便拉着潘迟飞也似的逃开了。
      “我脸上有鬼符吗?”信陵君下意思地摸摸脸,倒是怀念起当初她飞奔过来跟自己打招呼时的情景了,“我到底哪得罪她?为什么态度会一百八十度改变这么多?”
      百思不得其解地踱回书房,“该死,李敦那家伙又在偷吃桂花糕了!”
      李敦正吃着,突然冷了一下,感觉有人在背后诅咒自己。天地良心,这回的桂花糕可是他自己花钱买的。
      小幺一跑回别苑,跑得潘迟上气不接下气。
      “啊、啊……啊,怎……么了?妹子,……为何……何如……此惊慌?”
      当然是怕信陵君见到你,当面说明要赶我走!“因为……人家口渴吗!走到哪里,突然觉得口好渴哦。”
      “是、是吗?那大……哥……给你……倒、倒水去。”连白痴如潘迟,都觉得这个理由很牵强。
      “瞧大哥糊涂的,爹来信了,差点忘了给你。”一会儿,从房里出来,潘迟一手端着小幺最爱喝的苦茶,一手拿了一封信。
      “哦,爹娘都好吗?”
      “很好。听爹说旧时做邻居的万俟榭家从赵国搬回来了。”
      “喔。”小幺不甚在意。
      那吃“磨叽蟹”从小就爱围着小幺转,小幺对他烦死了。偏偏两家都是富商,生意场上免不了打交道,况且又做了邻居,所以两家的上下关系都处得非常好,只有小孩子这一关始终过不了。因为万俟榭倒是很喜欢小幺,有事没事儿就往潘家跑,可小幺不知为什么每次见到他都有一种恶心的感觉;所以从小他便是小幺欺凌的对象。不但根据他名字的谐音给他起了个“磨叽蟹”的外号,而且三不五时地便在他身上弄几个青包。即便如此,万俟榭还是总找她玩,小幺因此断定:这个人犯贱!于是变本加厉地欺负他,带着全巷子的小朋友追着他打,还美其名曰:官兵捉贼。他跑得满头大汗,倒也玩得不亦乐乎。直到两年前,万家因为生意的关系,举家迁往赵国。一开始小幺还倍感无聊呢,因为每天跑去集市,吃、喝、玩、乐混日子。
      终于有一天,在一个春光明媚、百花齐放的日子,小幺碰到了让她一生倾慕的信陵君,从此便有了发生到现在的事。
      说起来,那个“磨叽蟹”还是自己的媒人呢!想到这儿,小幺不禁甜蜜一笑。
      “妹子,你脸红什么呢?是不是还不舒服?”
      “啊?没事、没事,我先走了。”被哥哥一打断,她才回过神来,拿着书信慌慌张张地跑了。
      潘迟摇摇头,真是越来越搞不懂这个妹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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