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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胭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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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深浓,我睡不着,于是悄悄溜出了长乐宫偏殿,踏着湿冷的露水,穿越重重宫殿,慢慢地来到一处冷僻的所在。胭脂默默跟着,这两年,她对我的深夜游荡已是司空见惯。
“胭脂,在这儿,好好守着。”青苔湿滑的小巷口,我听到铮铮琴音,又看了看隐身在阴影里的胭脂,转身便走近了那排矮屋。沿着涩冷的琴音,我轻易寻到了栗夫人的居所。房内只一张草席,一张布衾,简陋异常,风从窗缝漏进去,撩起栗夫人的衣袂,她整个人浸在淡淡的月色里,显得单薄异常、瘦弱异常。轻轻推开了门,我细细端详她的容颜,枯槁憔悴,再不见往昔映艳绝伦的风采。
昔日芙蓉花,今成断根草。
我轻声叹息。
栗夫人听见,放下调弦的手,却不知该说什么。她和我,都不会忘却,景帝五年,我对她的殷良劝言。
昏黄的灯光下,她的容色更显枯槁,身上也仅着粗麻衣衫,却多出一点从容淡定的味道,脊梁也挺得笔直,生生地透露刻在骨子里的骄傲,就像刚从一场盛宴归来。
这个一度宠冠六宫的女子啊,褪去了冷艳娇纵的表像,竟有着薄姨的特质——从容与骄傲。那无数个宫廷盛宴上,她华服艳妆,肆意谈笑,看似清雅绝伦、目下无尘,却生生多了丝烟火气;又或者有着王熙凤的逼人明艳却无她的深沉心机。如今,她褪去了华美衣裳,丢开了珍宝首饰,插上了粗糙荆钗,穿上了淡褐布裙,却越发显出冰雪般的寂寞高华。也许,她本就是那样的女子,只是执于情,惑于位,忘却了她的孤梅傲雪之姿。
再度发出一声轻浅叹息。
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她如此,我亦是,这个时代,女子必须有着依靠,才能开出奇瑰亮丽的花朵。于是,有了这样那样的纷争,争夺夫婿的宠爱,争夺家族的权势。有的人,如愿以偿,独享大权,后半生的荣华还有…寂寞;更多的人却早早凋零,血肉落于尘土,化作残泥,被异性乃至自己的同类,践踏撕咬。短短百年,相斗一世,到头来,谁也不是赢家。
我无意挑战男权社会,亦不懂得踩着他人的血肉往上爬,那样的话,太累。可惜母亲执意要送我入修罗场。唯一值得安慰的是,薄姨得到了平静,栗妃也看透了宫廷的阴冷,退出角斗场的她们,过得很安宁。
萧瑟的琴音又悠悠响起,竟不再哀怨,隐隐有开朗豁达之意,为炎热的夏夜带来一丝秋高气爽的清凉。也许,那位绝代佳人,是真真正正地放下了,放下对景帝的一片情,放下对权势的渴求。从此以后,她再不会奢望皇帝的真情了罢?亦如薄姨。
爱上帝王的女人,注定是要心碎的。
所以,母亲联合王美人扳倒荣哥哥时,我保持着缄默,我的未来不在自己手里,但若母亲一定要我嫁与帝王,我便只能不让荣哥哥成为皇帝。如果他是皇帝,我永远只会是他疼宠的妹妹,抑或暗地里的谋士,今生今世我绝不会嫁与身为帝王的他。
再看一眼那昏黄的油灯,和灯下憔悴如黄花的美人,我悄悄踏离了简陋的小屋。临别时,我看到了栗夫人的眼神,平静无奈而复杂,隐隐藏着感激和托付,和丝丝的歉意。看来,她已知晓荣哥哥被召回京的消息。可惜,“刘荣”必须得死,我无力也无意扶他重坐太子位,她注定要失望了,我所能给他的,只是往后平淡无波的生命,和我渴慕而无望的自由。而此刻站在永巷风口的胭脂,就是我做这一切的筹码。
出了永巷,望着胭脂波澜不惊的侧脸,我轻声说:“很快,你就会回到你父亲身边了。”
“偌。”胭脂弯下瘦弱若折柳的身子,低声道。
“恨我吗?”我握住她的下颚,笑容清浅。不愧是郅都的女儿,大敌当前而喜形不露于色。
“不恨。”她愣了愣,才说道,月光照在她无暇的脸上,格外的清幽。“…以前是恨的,现在不恨了。”在我清冷的目光下,她踌躇了半晌,才缓缓叙道,“翁主也有要守护的人,就如爹爹要拼命保护我,为了这个,在宫廷,不择手段也是对的。为了这个,我,不能恨翁主。”
“哦,”我放开她的下巴,淡淡的道,“恨也罢,爱也罢,我放你出宫,日后救你父亲一命,从此恩怨两清,再不相欠。”
“翁主,”她追上我,扯住我的衣袖,神情霍然,“即使这样,我也不原谅你,这一生都不原谅。”
怨责,有时也是记住一个人的方式。
胭脂说过,她不恨父亲,却永远怪他,怪他顾不得母亲,怪他不去见她。这是她铭记他的方式。
这个胭脂啊。
我轻笑,想起第一次见面的她,红裳鸦髻,手挽桃花,美得娇俏。
胭脂,胭脂,美丽的名字,热情似火的女孩,属于阳光下的人,带着自由的气息。
我的眸黯淡了,“胭脂,很羡慕你,真的。”宫墙之外,白云之下,江湖之远,我心心念念的自由,薄姨为之抱憾终生的心愿,她就这么轻易的,握到了手心。
“红袖姐姐,过得好吗?”
长安西市一家不起眼的小酒肆里,我一身粗布衣裳,躲在角落里,仔细端详着一个同样不起眼的少女。
“还不错。”红袖浅浅的笑了笑,隐藏在宽大的粗布斗篷后的眸子褶褶生辉。
“难为你了。”我轻声叹息,红袖姐姐最注重仪容,却为我蓬头垢面,躲在市井……难为她了。
“哪里。”她撩起衣袖,露出一截雪白细腻的肌肤,“我都养得白白嫩嫩的,您就甭担心了。”
“那我就放心了。”我微微一笑,道。
红袖姐姐伴我长大,亦姐亦母,幼年时代,除了母亲,我最依恋的,便是她了。
“说到底,姐姐可不要亏待自己呀。”我笑吟吟道,顺手递给她一只粉色的信封。薄姨向来风雅,却便宜我了。她制出的胭脂筏,通通被我枪了去,能者多劳,谁教我不懂蔡伦的造纸术。
“我怎么会亏待自己呢,小公主?”红袖温雅地微笑,慎重地守起信件,为我倒上一杯薄酒,“倒是小公主你,要多多注意身体啊。”在宫外两年,她随和了许多,也渐渐放开了些。
“姐姐,”我咽下一口粗劣的酒液,呛得直皱眉头,险些吐出来,好容易硬是吞了下去,“胭脂的事情,请多放些心思。”我抚着额,略微痛苦地说。以后,绝对只喝薄姨酿出的桃花酿梨花酿。
“你不是很喜欢她吗?”
红袖十分不解。
胭脂,胭脂,人如其名,傲烈而不失□□,蓬勃而不失香艳,很得我心。
很像史书上的那个叫“阿娇”的女子,骄傲刚烈而决绝,如水晶般纯粹。假以时日,必是艳媚如火的女子。
可惜,不适合长在深宫。若等她适应,怕是要好几年。所以,只好“放生”。
也许,这也是冥冥中我替从前那个“阿娇”做的,替竹简上的那个“阿娇”做的。毕竟,她太像“她”。
“郅都到底是一代名臣,比起窦婴田汾他们,他算得上真心为帝国考虑了。我不想太过为难他的女儿。宫廷那个地方,你又不是不知道,她活不下去的,往后我又顾不上她了,”我微微苦笑,目视红袖专注的侧脸,“你该不会忘了‘金屋藏娇’那回事吧?而今我也算是卷到争储这场风波的中心去了。总不能拖着她下水吧?”
红袖叹息,半晌答道,“主子,第一次见到胭脂,我莫名其妙地想到三岁前的你,假如没有那场落水,你也许像她是那么可爱天真吧。我也不知,眼睛明晰起来的你,到底是幸或不幸。”
“我不像她。”我叉开话题,我心里都明白,那次落水的内情决不简单,后来更是使我来到了这个世界;再说,我可一直认为我和那个“阿娇”是不同的。
“不像吗?”红袖吃吃地笑起来,“一样的骄傲,一样的决绝,一样的软心肠。您还别反驳,您就看上去心狠。“
“——心里面啊,比谁都软。您呐,”她叹了口气道,“什么都看得透透的,偏偏下不了狠手,哎,我四岁进宫,当年就跟了长公主,是看着您长大的,还真不知道那样的宫廷怎么养出您这样的软心肠。也幸好您是长公主的女儿,否则早变成一堆骸骨了。”
红袖,我的心肠很冷,一点都不软,真的,一点都不软。
中尉府的暗室里,我看着眼前这个四十岁上下的男子,心里默念道。
那名男子,身着淡蓝的袍服,仪表整洁,留着落腮胡子,肤色黝黑,脸上布满风霜,两鬓已然灰白,酷烈暴厉的眼神里隐然夹着几分忧郁。
他死死盯着桌上艳红的胭脂,那是只有他女儿才做得出的胭脂,只有他女儿才做的出。
胭脂色泽鲜润,芳香浓郁,很新鲜,看得出是最近才制的。
“她在哪里?!”他的声音微微嘶哑,握惯刀箭的手,不可抑制地颤抖。
这名男子,便是郅都。
“大人,我劝你问话之前,先搞清楚和你对话人是谁。”我懒懒的说道。这个人两眼充血,神情激昂,大有一言不和就把我严刑拷打之势。
“你是谁?”这句话冰珠子似的从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地迸出。
郅都很愤怒,也很无奈。他知道眼前这个人和他女儿的失踪脱不了干系,但拿她没办法。一来女儿还在人家手上,二来她还是个孩子,他不能明目张胆地对付他。尽管在边境呆过几年的郅都从不敢小看女人孩子——在匈奴,在必要的时刻,女人孩子也可以是彪悍的战士。
我轻轻掀开风帽,拉下面纱——
“陈阿娇,长公主的女儿?”郅都吓了一大跳,他万万想不到竟是那个平日在宫中一向低调的翁主,或许——是长公主主导的?!
他被自己吓傻了。
“不关母亲的事,是我一个人干的,她从头到尾都不知情,只当我又从街上拎回了一个侍女,一个叫胭脂的侍女。”我看出他的心思,笑得心满意足似偷到鸡的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