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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清风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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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麻麻黑的时候,他们总算绕过两座大山,穿过谷底的大片密林,顺路爬上一个小垭口。
卫瑾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便被入眼的景象惊得拼命勒住了马,随着马声嘶鸣,车里养神的金瑜直接被甩飞到了大白身上,虽然不疼,却也气得够呛,正待发难,卫瑾倒是先小声磕巴了起来。
“公,公,公子···”
金瑜听得他语气不对,等了半天却不见后文,又是气恼,又是着急,郁卒得不行,干脆一掀帘跨出了马车。待看清眼前的景况,也忍不住有些震惊,有些迟疑。
天光已经暗得只剩下点点灰白,一轮残月孤独地悬在天边,正前方两座巍峨的险峰笔直耸立,两峰之间仅余一条狭窄的缝隙,有如刀劈,精准地将天空撕裂开来。自然的壮阔固然震撼人心,可对于生于林长于林的金瑜,只会觉得无比的敬畏和亲切,而不会害怕,可是,这一刻,他知道自己的心在颤抖,为林中蜿蜒着的火光而颤抖,不可抑制。
听着“哒哒”的马蹄声由远及近,那一声声,仿佛是踩在他的心上,连呼吸都变得紧张,这一刻,他突然很想逃离,逃离开这个充满复杂人性的世界!
“在下清风堑孟虎,奉慕之公子之命,率众兄弟在此等候两位,如若两位不嫌弃,请随在下到敝寨歇息。”马蹄声在前方百尺外停了下来,随后一道粗犷的声音大声朝着金瑜他们喊道。
金瑜深吸了一口气,稳声回道:“有劳孟虎大哥和众位兄弟,今夜金瑜就带着随从卫瑾叨扰了。”
“嘿呀,哪里的话!呃~两位请!”
“请!”说完金瑜一边抽搐着脸,一边转身回了马车内。
这都是些什么人啊!亏他开始还以为是遇到山贼了,好一顿慌,结果人家一张口那个咬文嚼字啊!况且,清风堑,多么贴切,多么文雅的名字,哪个贼窝用得起?
不过等金瑜下了车,被一群五大三粗胡子拉碴的男人前呼后拥着,来到一间黑石砌成,据说是主寨的大厅里,再被那虎背熊腰满脸横肉的孟虎,哽着脖子咬文嚼字地请上上座,望着长桌上一溜排开一钵钵的大鱼大肉,还有每人面前放着的大海碗,满屋的烈酒香···
这···这不是山贼老窝又能是哪?!
“金姑娘,敝寨···”见众人都已入席,孟虎一手捞起盛酒的海碗一字一顿准备跟金瑜客套两句。
金瑜脑门一抽,赶紧跟着站起来出声打断孟虎的话:“孟虎大哥,你叫我公子就好!”
“啊?”孟虎一愣,堆满横肉的脸上倒是显出几分憨态,望着金瑜的眼珠转了又转,终于一脸了然地点了点头,“哦——我懂,我懂!”
金瑜在心里吐血,你懂个什么啊懂,却又不敢发火。
他金瑜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两样东西!一是鬼,二是匪!
怕鬼,所以他一般不走夜路,不害好人,不做亏心事,并且坚信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很矛盾,自欺欺人是不是?是的,他就是在自欺欺人。
而怕匪,说的不就正是这清风堑的这群人?从小到大,阴损的、毒辣的、刻薄的、假道的他都见识过了,唯独没遇到过横的,所以心虚啊!
“孟虎大哥,各位兄弟们,金瑜路过此地,承蒙各位款待,在此金瑜借花献佛,敬大家一杯,聊表感激,先干为敬。”说着金瑜将手中一海碗的烈酒跟喝水似的咕嘟咕嘟灌了个底朝天,末了看着一众粗汉子目瞪口呆地望着自己,顿时坏心一起,抬手一扶额,一边打嗝一边道:“嗝——好酒!嗝——小弟量浅,各位继续,小弟先就不奉陪了。”说完故意摇摇晃晃地坐下,扯了面前的鸡腿就自顾啃了起来。
一屋粗人瞠目结舌地你望望我我望望你,然后默契地埋头喝酒、吃肉,时不时往金瑜这边偷觑上一眼。
卫瑾从始至终都一言不发地埋头苦吃,一脸的我不认识这人。丢脸!真丢脸!
丢脸的人却是毫无自觉,越吃越欢,越吃越豪迈大气。
炖鸡腿、烤羊背、烧猪蹄、蒸全鱼···虽然厨艺算不得上佳,却贵在材料好,一溜溜的正宗野味,而且赶了这半天路,也着实饿了。
至于吃相,嘿嘿,故意的。
不知是不是被金瑜这出色的表演给震撼了,一群人也不再老围着他们转,散席后便各自离去,两个妇人过来领着金瑜他们去了不远处的一座竹楼。
沐浴,安歇,一夜无话。
次日,天刚微亮,金瑜便被迫在一片此起彼伏的“嚯嚯哈嘿”的呼喝声中醒了过来,睁眼愣了好几息,方才想起此刻是身居何处。
一脸困惑地下床推开窗,湿润清新的山林之气扑面而来,眯眼贪婪地呼吸着,心间充斥的满足感熟悉而又美好。
淡淡的薄雾氤氲在山林之间,像一幅画,由金瑜的瞳孔直映入他的心底,软软的,暖暖的,全是想念。
林中空地上或单人独舞,或两厢对练,或三五成群互攻···看似散乱无规矩,却是个个用心,绝无懒怠散漫者。
不远处的主寨边的木棚里,十来个妇人有条不紊地忙碌着,在袅袅炊烟中有说有笑。
几个半大的孩子在林里穿梭嬉戏,童稚的笑声里是满满的快乐和幸福。
···
这就是家!是以尽管他初来乍到,依然前所未有地觉得安心。昨晚,是他自记事以来,睡得最安稳踏实的一觉。
只因这里没有人性的复杂,他们是那么简单地快乐着。也许他们曾流离失所,被迫流落山野,甚至落草为寇,但他们依然感恩,满足着他们的所有。
他错了,世人也错了。他们不应该武断地总用穷凶恶极来描述匪寇,他害怕蛮横不讲理的人,不过是因为他永远也做不到如这些人一般的执着单纯。
是了,他是那么的擅于说谎,总是一层又一层的伪装着,甚至连自己也常常无法看清心底的真实。
他是一个活在茧里的人,光鲜的皮囊裹着的,是一个丑陋、冰冷、奄奄一息的灵魂!
他喜欢笑,因为爱他的人会因此更爱他,恨他的人会因此不畅快,所以,他总是笑着,笑着笑着,就会以为真的很快乐···
对面山崖一块突出的山石上,静静伫立的黑衣男人,有如一棵扎根千年的古松,似等待,似守望,眯缝着的鹰眼里光华闪烁,深邃而悠远。
如最灵活的猿猴一路隐匿着身形攀援而来的狼七,刚抵达山石下,抬头的瞬间,便晃花了眼,愣愣地唤道:“爷···”
“怎么回事?”白鹰目光微转,身周的气势即刻冷凝。
狼七微微一挺脊背,垂首抱拳,简练而精准地报告道:“属下未曾见得慕之公子本人,初步论断,应是这一带颇具盛名的艳才王慕之。其与蔓草城里百味酥的少东百鸣渊交情匪浅,且曾救过十里外茶摊夫妇的性命,并于三年前使计帮助猛虎寨躲过官府的围剿,为其改名为清风堑,被清风堑里的人尊为大恩人。而他安排这一切的原因···爷,请过目!”
说着狼七拿出两张明显被拼凑好的蚕茧纸,双手托起,垂着头也不敢看白鹰的表情,继续道:“至于此中因由,属下暂时还未得知,应要这慕之公子本人出现,方能明了。”
白鹰面无表情地看着那“我娶你”三字,眸中冷光跃动,一收掌,那韧劲的蚕茧纸顷刻化为粉末,随风而逝。
未再多言,朝狼七扬了扬手,抬头向对面山林中隐现的小竹楼撇了一眼,转身跃下山石,身形几个闪动,便不见了踪影。
朝阳初升之时,金瑜一行人载了满车的干肉野果,告别寨中妇孺,在一群壮汉的陪护下,浩浩荡荡穿越了狭长晦暗又潮湿的清风堑。
孟虎跟在金瑜马车边,一路尽心尽力地为其讲解。说到尽兴处,手舞足蹈,眉飞色舞,措词间尽显本色。
“公子,咱们这清风堑往年可是这万岳群岭的大绝地,人们都叫它万毒沟的。”
“哦?”与卫瑾并肩坐在马车外的金瑜,转头看了看两侧相距不到二十尺的陡峭山壁,迷蒙的雾气中隐约可见大大小小的洞穴,不知是不是错觉,突然就觉得有一双双阴鸷毒辣的眼睛在盯着自己,心中好一阵恶寒,赶紧收回视线,再不敢张望,忍不住疑惑道:“那为何会改为清风堑,这不是误导世人么?”
“嗳,公子你是不知吧!”听金瑜这么说,孟虎可来了劲,“这地儿到处是毒东西,可它们只敢早晚出来害人,每到午时,这些雾气散尽,能见得天日,这狭沟里会有风吹过,它们可就没胆出来啦!
以前人们不知,好些人在此送了命,我便在午时带了兄弟们过来拣拾钱财,可没成想那些送命人的亲友就以为是我们害了这些人命,好些跑来讨命的。
遇到厉害人物我们斗不过,便抹了驱蛇粉跑去这山崖背后的蛇谷躲避。可如此一来,人们就更加认定是我们在驱了毒物谋财害命,还报了官,幸得慕之公子仗义相助,将真相公诸于世,还将这万毒沟改名清风堑,意思是提醒过往的人,要这沟里有风吹过,方可通行。
我们猛虎寨也从了这名,每日在沟两头守着,专门负责来往行人的安全,若非午时,他们想要通行,就可付点银子请我们护送,因为有慕之公子为我们担保,人们便也放心。
这些年,这清风堑再没出过人命,我们日子也过得安稳,这都是慕之公子的功德啊!”
金瑜见孟虎那张饱经风霜的炭盆脸上,似乎正闪耀着虔诚的圣光,侧头看向安静驾车的卫瑾,这小子居然也是一脸肃穆。
金瑜心中五味杂陈,心念电转间,生出一点愤恨,慕之公子是吧,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
过了清风堑便告别了那群真诚感恩的壮汉,一路马不停蹄地疾驰,连个茶摊也没见着,只偶尔能遇着些车辆。
直到午时将近,过了座石桥,又穿过大片树林,方才见到些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