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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前尘 ...

  •   看着默涵一针一线地缝制孩子的衣服,一幅母爱伟大的模样,我从心里替她高兴,尽管爱情是残缺的,至少她还有孩子可以作为生命的寄托。
      想得入迷,走了神,手指又被针狠狠的扎了一下,我顾不得疼,急忙吮去指上冒出的小血滴,生怕弄脏了荷包。
      “已经是第八次了!”我看着再度负伤的食指,无奈地抱怨道。
      “刺绣是细致活,你得一心一意才行。”默涵放下手中的针线,笑着对我说。
      “唉,我果然是没有刺绣的天赋,你看,我的手指都快成马蜂窝了。”说着我伸出负伤累累的手指,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默涵被我逗得笑个不停,“你个机灵鬼,快老实交待,荷包是送给谁的?”
      “哪有送给谁?我自己用呗!”我赶忙争辩道,就怕被她看出自己心底的小秘密,“哪像你,心里想的,嘴上念的,都是我十三哥。”
      “ 那有什么用?他的心里却没有我。”默涵的眼神黯淡了下去。
      “哪有?若我哥心里没有你,又怎么会千叮咛万嘱咐地交待下人小心伺候你,也没见他对别人这么上心过!”我替十三阿哥打抱不平,他心里定是有默涵的,只是和洛霞孰轻孰重......
      默涵这才浅浅地笑了,轻柔地说:“我还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情景,他被其他阿哥按在地上,灰头土脸,狼狈不堪,却依然是那副倔强的模样。我替他擦去了脸上的灰,他却连句谢谢都没说,抢过我的帕子就跑了。”
      “哦——原来你那时就爱上我哥了!”我有意逗她。
      “怎么会!我那时才十岁,还什么都不懂呢!”她辩解道,脸羞得通红。说罢,我俩都笑了。犹记多情,曾为系归舟。碧野朱桥当日事,人不见,水空流。
      默涵有孕需要休息,于是我一个人在凉亭中绣荷包。虽说我笨手笨脚的,忙活了几天,终于还是折腾出了一只皱巴巴的荷包,其实它更像个猪肚,上面绣的花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样的东西还好不是用来送人的,不然可糗大了。我在荷包里侧绣上一个“禛”字,小小的,并不起眼。
      看着惨遭蹂躏的手指,再看看辛苦劳动的成果,我满意地点点头。初夏的午后,暖风吹得人懒洋洋的,我不由地打了个哈欠,把绣盘推到一边,趴在石桌上打起盹来。当我醒来时,已是夕阳西下。我正要端着绣盘回去,猛然发现荷包居然不翼而飞了!却有一支晶莹透亮的玉兰花簪子静静地躺在绣盘里。
      我刹那全明白了:是他,他来过了。我轻轻地抚摸着那只簪子,很美,只可惜我可以留下它,但已没有机会戴上它了。
      处久了,我才知道十三哥也并非是个富贵闲人,悠然世外,他每天被纷纷繁繁的俗事纠缠着,披星戴月,难得有片刻的清闲。他尚且如此,何况是四阿哥!他们连普通人的平静生活也无法享受,愿生生世世莫生于帝王家,看来这句话说的不错。
      从十三阿哥口中,我得知一些纳兰亦皓的近况,他在浙江,和李卫一起负责监督江淮一带的漕运。一年对我们而言不会太久的……如果不是我的自私,他还如闲云野鹤般,但愿我不会一错再错了。而对于我的婚事,十三阿哥只是摸着我的头,笑着说:“以后纳兰亦皓有一点对不起你的地方,我定饶不了他。” 却没有半个字提到四阿哥,甚至我在十三阿哥府里小住的这段日子,我都没有见过他一回,也许不见更好吧。若我离开京城,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对他而言,何曾不是一种解脱?
      一天傍晚,我偷偷地溜出阿哥府,出去透透气,在府里呆久了,闷得慌。默涵被十三阿哥看得死死的,走到哪都有一群下人跟着,我没办法喊上她。
      不知不觉天已经蒙蒙黑,街边的酒家客栈都张起了灯,路人也渐渐稀少了。我溜达了一圈,买了几包蜜饯,正准备回府,突然听到一条小巷里传来女子的呼救声。我蹑手蹑脚地走近,巷子里黑乎乎,隐约看见一个姑娘正被歹人非礼,尽管她奋力挣扎,但面对一名壮汉的逼迫,依然无补于事,外衣已经被扯下了。这时也没有半个好心人前去去帮她,英雄救美果然是戏文里才有的事。
      “你认命吧!小美人!”那个恶人狞笑着,全然不觉我无声地走近,眼看臭烘烘的大嘴就要贴上姑娘的粉颈,银光一闪,我手中的轻羽软剑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想活命,就住手!”我大声的呵斥道。
      那恶人猛地停住了,慢慢地转过身子,一见我是个女的,又乐了,脸上堆满了令人恶心的笑容,“哈哈,又多了个小美人!”说着张牙舞爪地就要向我扑来,完全无视我手中的利剑。
      我皱了皱眉,没说一句话,只是指尖微微发力,锋利的软剑瞬间在他的脖子上划出了一道血痕。
      “哇!”那恶人惨叫一声,手伸向脖子,一摸到热乎乎的鲜血,立刻恼羞成怒,一拳向我挥来。
      我轻巧地一闪,剑尖直刺他的右臂,再一剑,刺中他的腹部。
      那恶人这才落荒而逃。
      “你没事吧?”我问那位姑娘,只见她鬓钗凌乱,哭得跟个泪人似的。
      “没,没事,谢谢你!”她勉强止住了哭泣,抬起头来向我道谢。
      “洛霞!怎么会是你!”我惊讶的喊道,大晚上的,她不在凤栖梧做她的头牌,跑这来干嘛?
      她也吃了一惊,再次低下头,柔声地说:“多谢格格的救命之恩!”
      “不必了,如果早知道是你,我不见得会救。”我一看见她,就气打不一处来。
      她面容凄苦,向我行了个礼,然后离开了。
      我也正准备走,忽然瞥见地上什么东西亮闪闪的,走近细看,是只蝴蝶簪,定是洛霞遗落的。我顺手捡了起来,慢悠悠地走回府。
      刚走到阿哥府门口,就看见十三阿哥一脸乌云盖顶地站在院子里等着我。
      我咽了口唾沫,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你上哪去了?剑上怎么带血,谁欺负你了?”十三阿哥怒气刹那烟消云散了,转而一脸的关切。
      “我买蜜饯去了,顺便救了你的相……好……” 我乖乖地老实交待。
      “洛霞?她怎么了?”十三阿哥急切地问我。
      “她被人非礼,我救了她。”看到十三阿哥那幅就要择人而噬的模样,我赶紧又补充了一句“放心好了,她没事。”接着脚底抹油,逃回了房间,免得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嘴里嚼着几颗盐津杨梅,我在屋里百无聊赖地看着捡来的那只簪子,做工很精细,镂空的蝶翅薄如蝉翼,轻轻晃动,蝴蝶振翅欲飞,栩栩如生,,可是由于经常佩戴的关系,银器的颜色有些黯淡了。在钗柄上刻着一行满文,我也看不懂,大概是打造这件首饰的金器店的名号吧。我随手将它放进了梳妆盒里,以后有机会再物归原主,现在我可不想去找她。
      很快皇上派人来传我回宫了。临行前,我想再去松鹤楼吃顿斋菜,那儿环境雅致,菜品更是一流,堪比御膳。默涵的肚子越来越大,行动有些不便,十三阿哥又常不在府中,我只得一人独去了。
      酒足饭饱,我满意地舔舔嘴唇,打道回府。可没走多远,手指无意间碰到了头上的珠钗,意外地发觉钗上的珍珠竟然不见了,那可是德妃娘娘给的,弄坏了不好交待。我只得原路返回,一路低头细细寻找。
      走回刚才吃饭的雅间,我终于在屏风的后面找到了遗落的珠子,好在是虚惊一场。我刚要把珍珠塞进荷包,忽然听到了门被推开的声音,走进了两人,门又被迅速的关上了。
      “爷找我来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我一听,居然是洛霞的声音,顿时呆住了,一动不动地躲在屏风后面,心中有些不安。
      “往他的酒里加点这个。”一个恶毒的声音响起。
      “你要杀了他!”洛霞惊恐得喊道。
      “小声点!不会要人命,只是会让他不能干一些事。”说完那人阴险地笑了两声。这世上最残酷的事不是让一个人死,而是叫他痛苦的活着,这人心肠好歹毒!
      洛霞没有吱声,那人急了,狠狠地问道:“怎么?舍不得了!”
      “没有,我心里只有爷一人,何况他不过是把我误认成了别人,他爱的人不是我,”洛霞语气有些失落,“可是非要这么做吗?会不会......”
      “哼!爷交待的事只管去做!别忘了你的命是爷救的!爷说了等你办完这件事,就接你回府当个侍妾。怎么?不高兴!别忘了你是什么身份,爷这么做是看得起你了!别不知好歹,给脸不要脸!”那人恶狠狠地警告道。
      过了半晌,才听到洛霞心如死灰地说:“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你回去告诉爷,请他放心,洛霞欠爷的的,一定会还。”

  •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现在,似乎女主角太花心了,性格也总是阴晴不定的,我的同学看过后强烈要求让女主角专一一点,别再见一个爱一个了。呵呵其实我预想的不是这样的,可是哩,似乎有点写茬了,唉。本人郑重宣誓,我是忠实的四爷党成员。可女主角究竟爱谁呢?唉,我也糊涂了。
    写这篇文章太累了,如果一开始把女主角设定的活泼单纯些,写成搞笑穿越文,也许整个会轻松很多。
    女主角的日子会越来越不好过滴!呵呵,我怎么像个后妈呢~~~~~~~
    透露剧情~~~~~嘿嘿~~~~接下去,会有一连串的死亡~~~~~~~~当然,这不是恐怖小说!~~~~~~~~~是谁呢~~~~~~~~暂时保密~~~~~~~ 下一章揭晓第一个不幸的人
    另外我修改了一些以前的文字,汗——我也没有想到自己竟写了那么多的错别字~~~~~~~~~~对不住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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