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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二章 非马 ...

  •   一

      一匹马快速的飞来。
      马还没有到,声音已经远远的传来。
      声音还没有断,一人一马已经稳稳的停落在活来坊门下。
      人是一个年轻的矮子,神色总是很自卑,奇怪的是却没有人敢轻视他。
      是没有人敢轻视他跨下的马。因为那马并不是马,而是一个象马一样跪行的人。
      这个人非常的彪悍,仰天一声学奔马的长嘶声震的众人具是双耳嗡嗡的难受。
      在饿鬼谷你可以没听说过活来坊,但是你不可以没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
      这个人比活来坊还要早二十年就已经是名满天下的杀手,“鸡犬不留”屠死人就是他。
      但是这个人现在只是别人跨下的一匹俯首贴耳的马。
      能让屠死人甘心做马的人,能是等闲之辈么?
      等众人刚好看清楚这一人一马的瞬间,马上的矮子突然出刀。
      这一刀很快,但是也不快。时间刚好够众人瞧仔细是他一刀割裂了跨下的“鸡犬不留”屠死人的脖子。
      屠死人就这么死了?怎么可能?众人具是惊魂未定的时候,却发现诡异连续发生了。
      一直等着第二个人来挑战的少年挑夫阿森突然飞走了。
      一根本该钉入阿森眉心的牙签刺入了一直在左边箩筐中沉睡不醒的老二阿林的眉心。
      眉心只留一个孔,血涌了出来,凝做一点朱砂。
      而老二阿林的右腿将矮子整个人都钉入了坚实的地下。
      无论是谁,挨了老二的“劈山腿”一下,都很难不象钉子一样被钉入地下,也很难再出来。
      原来矮子真正的武器是一枚小小的牙签,那一刀只是障眼法而已。
      但是年少的挑夫阿森又怎么避得过矮子这一击?危难之际,老二阿林震飞了他接下了矮子这致命的一击。
      老二死了。至少他对自己很满意,毕竟中了“劈山腿”的人也得死。
      可惜他还是想错了。矮子除了有小小的一枚牙签,也还有更绝的地遁本事。
      在他面前的地上除了有一个窟窿外,一切空空的。
      牙签飞来的同时,那匹本该死了的屠死人突然又血淋淋的站了起来。
      几十枚牙签从被割裂的脖子中乱舞出来,似乎没有方向。却又快又准的包围了右边箩筐中瞌睡的老大阿木浑身几十处死穴。
      老大只出了一拳,根本就没有去抵挡满天飞来的牙签。
      他知道,没有人能在突发的情况下抵挡的了这武林失传的暗器法门“三千小鬼签”。
      挡无可挡,又何必再挡?这一拳出的很慢,慢到了没有学过武的人都看清楚了他出拳的方位。
      也替他难过,因为他没有打在脖子上,也没有打在头和心脏的位置,而是在腹下三寸。
      只有一个人真正看懂了老大阿木这一拳。
      只有小丁听到了这一拳后隔着厚厚的腹部传来一声轻微又痛苦的闷哼。
      很难想象一拳打的如此慢却可以有裂山震地的爆发力。
      接着屠死人的胸膛裂开了。
      一个更矮的矮子从胸膛裂缝中滚了出来,挣扎了两下断气了。
      风猛的袭卷过来,阿木高高瘦瘦的身子一歪,向前扑倒。
      浑身的牙签扎的他象似刺猬。死在“三千小鬼签”下本是意料之中,可是阿木的眼中满是不信。
      很多人都知道老大阿木的“灭魂拳”,但是没有几个人知道阿木真正厉害的本领是练就了一身“挪肌移穴”功夫。
      真正致命的只是轻轻的背后破胸透心一刺。
      那个遁地而去的矮子就这么站在他背后,弹了一枚牙签。
      一切都是个完美的圈套。谁是真正的屠死人,已不重要。
      在机诈面前,勇气和胆量都变的可笑和可死。
      所以小丁忽然拨不出那本来足已成名的一刀了。

      二

      八月十八。
      到明日子夜,止雨误服“幻仙”就过了三日之限。
      再不找到“真草”解,必死无疑。
      七支蜡烛,燃起。
      是七支盅口粗的白蜡烛。
      此处本就灯火通明,金碧辉煌,玉石砌阶黄金饰墙,华丽恢弘如同宫殿,本无需区区几支蜡烛照明。
      奇特的是殿堂寂静,四壁水幕隔音,虽在地下,却并不阴暗湿冷。
      反而奇热。
      一个少年男子赤身浮在殿堂中央的汤水之上。任督二脉遍布银针。
      另一个光头鼠须的中年男子着了条短裤,在少年男子所卧之处上下左右前后不停的翻飞,动作越来越快,神色却越是凝重。
      汤水翻滚,热气蒸的人发昏。那少年男子却始终没有醒过来。
      中年男子沉思片刻,又向少年男子五心之处细细的布上银针。
      猛的少年男子如受电击,剧烈的抽搐了几下,所中之毒由二脉五心激发而出,化为七道毒气横空喷出。
      中年男子早有准备,忙屏息闭气不敢大意。眼见那七道毒气分别击到七支白色蜡烛上,过的片刻,七支蜡烛颜色具变。
      从左至右分为红、橙、黄、绿、蓝、青、紫,连燃烧的焰火也分成了这七色。
      中年男子暗暗舒了口气,拂去额头的汗珠。
      心想,果然是“七色天香”,若不是当年从太阳星主的徒弟那里偷学了这套“二脉五心劫针法”恐怕也是奈何不了此毒。
      “七色天香”至暖,要解此毒断不可沾半点阴寒之气。想来想去,世上也只有活来坊地下暖酒宫才是合适之处。幸好此刻正值活来坊大肆操办谢罪酒,此地下暖酒宫却反而无人留意。两人乘机溜了进来。
      只是还有一味“尸茶毒”如何解?腐骨蚀肌的“醉梦茶”又如何解?
      妈的,这少年真够毒的,浑身居然有如此多的毒,偏偏老天不保佑,叫我碰上了喝了他的血,中年男子暗自咒骂起来。
      这下好了,连带我也中了这许多晦气毒,再过的一日这个少年便要死在“幻仙”之下,到时候我却上哪里去找替代品试验?
      “幻仙”他倒有办法解,只是“真草”只一株,只够一人服食。
      原来这光头鼠须的滑稽中年男子正是忘川使。当日一心只顾着要吸收“幻仙”的内丹,却不想吸了止雨身上带毒的血。
      等到发觉却已经晚了。
      眼看止雨身上喷出的七道毒气颜色渐渐消退,最后转为无色的水气,忘川使长舒一口气,心想这“七色天香”也不过如此。
      得意之下正待如法在自己身上施为,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七支蜡烛无声无息的突然灭了。
      七支蜡烛身上凝聚的七色之毒猛的化为七道毒气回流进止雨二脉五心中!
      周身银针颜色不停变换七色,煞是好看。猛的全身一震,银针全部从穴位处掉落,掉在玉石上响起一阵清脆之声,很是好听。
      不好!忘川使却暗叫一声,知是毒气回流至险的征兆,浑身直冒冷汗,脸色惨白。
      七支蜡烛的颜色也白了。

      三

      周叔非常老了,牙齿脱落,头发掉光,背也鞠了。
      但是他还在活来坊做事。因为活来坊很有名,在活来坊做事无疑是件非常有面子有尊严的事。
      只要想到这,他就会非常开心。虽然眼花了,耳也背了,还是可以笑的很精神。
      周婆和周叔一样,很老了。但是上街的时候还是永远都穿着那件油污和污垢染的看不出质地的围裙。
      因为她认为那围裙上独一无二的活来坊的标记让街上所有的人都尊称她一声:周嫂好!
      女人无疑会希望自己在别人眼中永远年轻,当然有人称她美丽的话也绝不会生气。
      然而周叔和周婆这对老夫妻只是活来坊最没有地位的人。
      周叔没有力气,所以只能坐在厨房的灶下专职烧火。
      周婆刚好又有力气又勤快,所以她负责洗碗筷。
      就这样,整整十二年了,活来坊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一对老夫妻在做事,他们也从来没机会走上活来坊的大堂看看那惊世的奢华。
      也许永远都没有机会。
      即便这样又如何?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快乐,也有只属于他们的理想和尊严。
      所以他们一直打算就这样为活来坊做事做到死。
      可是有件意想不到也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出现了。
      他们乡下的儿子要娶媳妇了,日子就定在八月十八。
      怎么办呢?八月十八无疑是活来坊上下人等最忙碌最不可以出差错的一天。
      就在他们六神无主没主意的时候,有两个人带着一锭足有一百两的银子轻轻叩响了他们的柴门。
      也是一对老夫妻,他们说愿意出一百两换周叔夫妻在活来坊做事一天。
      一百两!怎么可能?那可是周叔夫妻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银子。周婆哭了。
      因为早一刻钟的时候她还在为没有银子替儿子操办体面的婚礼而伤心难过。如今为何不换呢?
      何况那对老夫妻给出的理由是那么充分,他们说他们也想要体会一下在活来坊做事的尊严和荣耀,一天就够了。
      是啊,一天就够了。一天就可以体面的出席儿子的婚礼,然后连夜赶回来,又可以一直做这份世上最美好的工作了。
      周叔和周婆走之前热心的教他们怎么烧火怎么洗碗。一件有尊严的工作无疑是讲究的,尽管在别人眼里可能很卑微。
      那对老夫妻男的称女的做阿猫,女的呼男的做阿狗。乡下人本就是贱名祈福,也并不希奇。
      周婆走的时候叹息了一下说:“他们真傻,真是可怜。”
      因为那对夫妻男的更有气无力,女的更老更丑。呵呵。自然是比不上自己二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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