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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如不遇倾城色 我们受过的 ...

  •   【不如不遇倾城色】

      朝阳刚刚从云彩里走出,她就撑着脑袋进入了梦境。手边是一卷楚辞,赫然望去,是宋玉的《九辩》。
      悲哉,秋之为气。开篇就点明了她所在的季节,甚好。
      忽的,一个吻落在脸上。她不用睁眼也知道是谁在捣乱。
      “娘子,怎么这么早就累了?”拽文词的人儿显然不满她的无视,还不忘用两只爪子挠她的痒痒。她啊呜一声,做了个饿虎扑食的样子,然后乐不可支地被他抱在怀里。
      抬眼就可以看见他的下巴,蹭上去痒痒的。他由着她闹,闹够了就窝在他的胸口听心跳。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就该是这个样子。
      “李夫人托人带话说要见见你。”他的把下巴搁在她的肩膀上,呼吸浅浅的像只安稳的小狗,“我是不想你去的。要不是她……”
      后面的话被她食指抵在他的唇上所阻止。“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见一面也无妨,正好我也有话给她。”
      她知道他这些日子都不怎么开心,虽然官至大司马,虽然新添了小娃娃。父亲自刎,哥哥闹到卫府去,还伤了舅舅。要是依着他平日的性子,早踏平了李府了。昨日去舅舅家,舅母也没给他什么好脸色,他心里必定也是难受的。
      “我把霍光从乡下接来了。”他略微一顿,“我想着外甥是跟舅舅亲的,所以想让他跟我们的儿子作伴。”
      外甥是跟舅舅亲的。一语双关。她心中了然,微笑着点头,“这是在排挤我这个做娘亲的吗。”嘴上却是半分也不饶他。
      “哪里敢。”他摸摸她的脑袋,眼睛里分明在说,这是谁养出来的,脾气大得可以。
      “连刘妍都说让我少缠着你,你看起来很累。可是天知道,霍夫人总是支配着我跟儿子去睡。”
      大白天说这话也不脸红。她捏了捏他的脸,觉得不怎么过瘾,又掐了掐他腰上的肉。不掐还好,一掐就心疼了。常年的征战让他变得瘦削,腰上的肉都没有了。
      “我现在去,午膳应该能陪你用。”

      兰台。这是个堪比椒房殿的宫殿,在后宫里,只有兰台前有一个高高的平台,可抚琴高唱,可一舞倾城。
      “草民李醉叩见李夫人,李夫人千岁。”她如今已被李府逐出了,再也不是那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李家四小姐了。她还记得,她第一次进入兰台的时候,青萝是如何地殷勤。不出几年,她对她已经学会了冷眼以对了。世事轮换,人性的更迭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青萝你先出去吧,本宫要和霍夫人叙叙旧。”清澈的嗓音已不复存在,变得苍老难言的,又何止是回忆。李醉细细地端详着她,身形憔悴难掩疲惫,可发髻还是梳得一丝不苟,一支凤穿牡丹的步摇依旧是光彩夺目。
      看吧,物是人非就是这个样子。首饰还未破旧,人世早不知几番轮回了。
      李洛靠在那,似笑非笑地对她说,“他怎么还放心你来。”这话说得十分具有讽刺意味,这是她平生第三次踏入兰台。第一次,她几句话就挑破了李醉幸福的外衣。第二次,李醉差点丧命在这里。
      如果不回几句,她都觉得对不起自己。“我和他一样,只是来看看,你死没死。”
      呵。她长长的护甲颤动着,如今一个笑都会让她的肝跟着疼痛难忍。“我原以为我可以让他心上的缺口复原的。但现在我只能再用力给他划一个了。倾国倾城又如何,总是抵不过他遇上的倾城色。”
      除了李醉,也许没人可以听得懂她言语中的倾城色。不是王夫人,不是卫皇后,是独居在长门宫的陈阿娇。金屋藏娇,歌女皇后,倾国倾城,在这座深宫里从不乏传奇的故事。可是深情的,只有一个陈阿娇。
      “我不是落井下石的人。但她也习惯扔把柴什么的。”她并没有多余的同情心去同情一个曾要置她于死地,现在仍是恨不得她死的人。可看到一向光鲜亮丽的人儿丧失了活力,只能像个傀儡一样被命运扯着手脚,你难免会心痛。心痛,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的。
      希望渺茫,生活苍白,爱情荒芜,信仰毁灭。见玉曾这样形容过自己。
      初次听来只觉心酸,再次品来,更是难言。
      “帮本宫照顾刘髆吧。还有,你的毒是本宫下的,李家从未想过利用你。”
      听完,李醉起了身,想要离开这个地方。一层一层的轻纱,如同舞女的衣袍,歌舞升平背后诡异莫测的权谋与人心,都被纸醉金迷的皮相所包裹着。严丝合缝,天衣无缝。
      不知哪处的宫殿又起了笙歌,这个深宫里果然是只听新人笑,不闻旧人哭的。她拢了拢身上的大氅,想起今早上给她披上它的那个别扭男人的别扭表情,不由得勾了勾嘴角。
      “李洛。我们受过的苦难都不该成为伤害别人的理由。”
      她没指望她幡然醒悟,也预料着她可能会不屑一顾。但是她无助的沉默却让李醉有些看不透,临了,她淡淡地说,“除了她,谁不是其他。”
      那时她以为她是在说她和刘彻和陈皇后的纠葛,也没有多想,只是一笑置之,然后离开了兰台。千百年前,曾有一个风流满天下的文人兰台作赋,世人称其为兰台公子。他言,夫风,生于地,起于青萍之末。
      多美的句子,当初他也是意气风发,最后不过是寂寥而终。一样的地名,却有着殊途同归的命运。真是令人唏嘘。

      回到霍府的时候,正是午膳的时刻。她一进门就看见霍去病正抱着那粉雕玉琢的小人,另一只手在舀着蛋花汤。记得他风尘仆仆赶来,看到孩子的时候,一向运筹帷幄的将军慌了神,傻傻地看着她,说,“这是我儿子吗,怎么会有这样小的人啊。”
      心底最柔软的一部分被触动了。她故意咳嗽了几声,示意她回来了,“你就这样糊弄她儿子的?”言下之意很明显,她儿子不喜欢喝蛋花汤。
      “没办法,他娘亲去见仇人了。看吧,儿子,你娘亲对仇人比对你都积极。”小心眼的男人。这话她自然是在心里过一过。她解下大氅,一旁的桃花连忙接过去,然后招呼了奶妈把小娃娃抱走。
      她很尴尬,怎么府内的人都这么上道。罪魁祸首在那乐得很欢,还不忘耸耸肩,“没办法啊,他们都不听我的了。”
      胡说。她白了他一眼,然后就跑过去抱住他,死活不松手。对于她这种小女孩的行径,她们霍将军游刃有余地拍拍她的背,然后温柔地问道,“是不是她欺负你了啊。”
      她那点段数还不足以把她欺负哭。只是不久的将来,她也会像她那样离开,到那时,你会怎么办,你要怎么办。
      “去病。”她闷闷地叫着他的名字,“世事无常。她那么美的一个人,你知道吗,现在变得有多憔悴。”
      他抱紧了她,“她死活都不关我的事。你的事每一件都关系着我的死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不如不遇倾城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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