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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冷水有情无味道,烈酒难醒易伤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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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船老大还是将船交给了年轻人,他老了,当他说出“我老了”这句话的时候,他就真的老了。
他说:“弟兄们,这船要交给一个可靠的人,不能随随便便就交出去!今天有百坛好酒,谁喝的多,这船就是谁的!”
方铭奇道:“这又是为何?”
船老大道:“我们水上的汉子,一分酒便是一分力气,十分酒便是十分力气!喝得多才是好汉!”
于是,在觥筹交错中,这条船的船老大变成了那个醉酒水手。
于是,崔判官成了崔老头,崔老爷子。
心中开心,喝酒便毫无顾忌,来者不拒,方铭如此,崔老头如此,那些水手们也是如此。
鲸吞龙吸,当真把那火辣辣的烈酒当做了白水。
末了,水手们喝的醉醺醺的,只有少数的几个依然保持着清醒,换下了甲板上的人,掌控着船。
方铭觉得头有点晕,便推开了身边的人,向甲板上走去。
也没有人理会他,在酒中,大家都是一样的,没有神仙皇帝,没有凡夫俗子,面红耳赤,那都是酒中的豪杰。
甲板之上,那醉酒的水手,不,现在应该是醉酒的船老大,站在舵盘旁,盯着舵盘,一言不发。
“说起来,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方铭满口的酒气,自己也浑然不觉。
他声音平稳,道:“他们都叫我‘酒鬼’。”
方铭笑道:“酒鬼,这倒是名副其实,你做了船老大,以后少不得要少喝些酒了。”
酒鬼道:“我喝醉的时候,就是我最清醒的时候。”
方铭沉默不语,这个世界上,谁没有点过往呢?谁又没有故事呢?
“在别人都喝醉的时候,你却是清醒的,冷眼旁观,想醉,却不能醉倒,这种感觉,是怎样的?”
酒鬼道:“众人皆醉我独醒,大概跟你这样的神仙人物看我们凡人是一样的,神仙长生不老,所以觉得我们庸庸碌碌,蝇营狗苟,一辈子争夺的那些东西都微不足道,而我在醉的时候清醒着,看他们一个时辰前还是仇人,喝醉了之后却好的像亲兄弟一样,所以就觉得这人与人之间也不过尔尔,我不敢说世间的人与事全都如此,然而,我所见到的,那些悲欢离合,生死,爱恨,恩怨,说穿了,都是那几样东西。”
方铭道:“这船上真是卧虎藏龙,没想到还有你这样的通透人物!”
酒鬼笑道:“卧虎藏龙倒是谈不上,不过,就像我们之前也不知道方公子你的神仙手段,这条船也有你所不知道的东西。
就像老大,我们十几年只叫他老大,谁也不知道他曾是江湖上的人物,还有很多弟兄,可能在你,在来来往往的客商眼中,都是一样的水手罢了,然而,升帆落帆的兄弟,精瘦的像一只猴子,却能在几个呼吸之间爬到桅杆之上,他能在手指粗的缆绳上睡觉,不管船多颠簸都不会掉下,划桨的兄弟中,有一个能一个人摇八只桨,左四右四,两只手挥舞的如同风火轮,怕是渡口赌场的老千们手速也没他快。还有一个水手兄弟,在水里能待上三天三夜,随身只带一根芦苇,在水底生吃鱼虾不在话下。没个人在他自己来说,那便是全世界,那便是他那世界中的神,然而,他们,对于另外一些人,那便是过客,这客商是我们这条船的过客,我们这条船,也是那些客商的过客。”
方铭道:“听你这话,似乎就是一个得道高僧了。只是,若是把世间的事情都这样看,活着,不也太悲哀了吗?”
酒鬼笑道:“这有什么是悲哀的?往大了说,我在这天地间是独一无二的,我所看到的,我所听到的,同样的事物,却有不同的内容,不也有趣吗?往小处说,我今日遇到方公子,明日遇到张公子,两个公子各有不同,不也有趣吗?大道三千,终归一途,然而这路上风景却各不相同,我虽然在旅途中就已经看到了终点,但是我更倾心于这路上的风景。”
方铭慨叹道:“跟你相比,我倒是觉得自己更像一个凡人,你倒像一个神仙人物了。”
酒鬼道:“我走过许多的路,喝过许多的酒,也爱过许多的女人,但是我发现我最爱的还是这条船和这船上的美酒,所以还是一个俗人,我还是放不下。”
方铭哑口无言,若是按他这样说,谁能是得到高人?百姓想要高官厚禄,家财万贯,财主想要权倾天下,高官想要称王称帝,皇帝又想长生不死,长生不死了又如何,只怕心中还想着是不是天上又一个更好的地方叫天堂。
没有谁能真正放下,那些宣扬要放下的高僧不也想要成佛?
酒鬼道:“心中想的太多,活的就累,就会觉得这世界上太多的艰难了,然而向我们水手,天天在船上,喝酒,行船,什么也不想,也就看的通透。”
方铭不知想起了什么,叹道:“然而,有些事,却是不能不想啊!”
酒鬼道:“该想的就去想啊!该做的便去做,这天下之大,没有我不能做的,只有我不想做的,若要做,便是天王老子也挡不住我,这样才好。”
方铭苦笑道:“有酒鬼兄这样的胸襟才好。”
酒鬼哈哈大笑,也不去理会方铭的忧郁。
回到船舱房间,青兰已经歪在床头睡着了,身上半盖着被子,双手压在被子上,绞在一起,胸口微微起伏,嘴唇轻轻噏动,眉头略皱,笑容不展。
方铭轻叹一声,弯腰想要抱起青兰,放在床上,给她盖上被子。他把酒喝的多了,浑身燥热,但并没有那些心思,只是觉得青兰如此睡姿太过难受,关心她,便要她好。
然而,酒太烈,身子便软了一半,青兰并不重,甚至小小的身子很轻,但是方铭抱起青兰,腿上一软,竟连带着青兰也倒了。
一阵头昏目眩,方铭努力了几次也没有站起,最后索性便闭上了眼睛,昏昏睡去。
第二天早上,方铭醒来,头有点疼。
那酒该叫做神仙醉了。
以他那样的体质,也并不比水手们喝得多,最后水手们没有醉,他却醉倒了,那酒鬼的话中该再加上一条,船上水手各个都是酒中神仙,只怕论喝酒这一项,没有人能比得上。
身上有点紧,方铭微微动弹了一下,胳膊却触到了一片柔软。
扭头看去,青兰还在安静地睡着。她像个树袋熊一样紧紧地抱着方铭,或许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树袋熊这样的小东西,那么,她抱着方铭,就像是抱着自己心爱的娃娃,不肯松手。
方铭侧了侧身子,以一个更加舒适的姿势贴向青兰,青兰几乎将自己压在方铭身上了,或者说,她把方铭当做了一个大大的垫子,然后舒舒服服的躺在上面。
青兰很小,站着也才到方铭的下巴那儿,所以,当他们躺在床上,青兰和通常的女生一样把自己的身体蜷缩起,她就能很轻易地把头放在方铭的胸口,那最温暖的地方。
其实,方铭还是希望青兰能往上面一点,他觉得青兰靠着他的肩,这样最好,因为,这个样子,他一低头,就能亲到青兰。
她睡觉的样子真好看,比任何时候都来的安静,淡雅的衣服,精致的脸,最可爱的是她闭上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要是在有一点不太强烈的阳光照在脸上就再好不过了,她会美丽的像个娃娃。
我爱你,青兰。
方铭在心中默念。
似乎青兰听到了方铭的心声,她缓缓睁开眼,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问道:“方公子,天亮了吗?”
方铭轻轻抚摸着她的脸,笑道:“还没亮,你再睡会儿吧。”
船舱里的房间只开了一个小小的窗户,只有几许阳光漏出,所以往往是白天也要点上油灯,熄了灯,就是天黑。
青兰当真便相信了,翻了翻身子,又把头钻进方铭的怀里,闭着眼,睡了,或者醒着。
方铭享受着这种感觉,这种保护着别人,所以被保护,温暖了别人,所以被温暖的感觉。
船在水上,像是摇篮被母亲轻轻摇晃,安静而祥和,偶尔会有从窗户钻进的带着些许腥气的凉风。
风是凉的,像水一样的凉。
方铭动了动身子,却发现自己无法起身。
“不要,方公子,人家还在睡觉。”青兰闭着眼睛,嘟着嘴撒娇。
方铭笑着捏了捏她的鼻子,轻声道:“乖宝宝,我只是把窗户打开。”
青兰依旧不依,道:“那你抱着我去。”
方铭摇摇头,没奈何,只好抱着青兰,翻身从床上爬起。
青兰本是躺在方铭身上的,方铭要抱着她,她又不肯动一动,方铭只好就这样面对面地抱着她,青兰顺势便将双腿缠在了他的腰上。
方铭一步步走向窗户,然后腾出一只抱着青兰的手,用力把窗户推开,一股凉凉的江风扑面而来,瞬间便灌满了整个房间。
方铭后退了几步,退在床边,然后向后一倒,就在青兰的惊呼中,倒在了床上。
青兰一只手撑在床上,令一只手轻轻拍打着方铭的胸口,嗔怪道:“方公子,大坏蛋!”
方铭大笑一声,一把抱住青兰,欺身在上,青兰睡意全无,不甘示弱,也拼命挣扎,又翻身回来。
两个人在床上滚来滚去,嘻嘻哈哈,打闹嬉笑。
几日航行,皆是风平浪静,百般无事,方铭索性也就闭门不出,除去傍晚与那些水手喝酒厮混,便是呆在屋里与青兰在一起。
谈天南海北,聊古往今来,吟风花雪月,方铭不学有术,虽然无一精通,但是十八般武艺,也都能耍几下,对付青兰这样不谙世事的小姑娘,那真是再轻松不过了。
青兰不同与蒹葭,心中并没有那些争强好胜的想法,大概是在山上修炼时间久了,更多的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不太关心别的事情,除了方铭,其他的一切大概在她来看都是过眼云烟了。
这样纯粹的爱,大概在世上不会再有第二份了,也不要诺言,也不要永远,也不想着占有,也没有索取,只是两个人在一起就很好了。
这样的爱,更接近于神交,纵然不在一起,然而彼此的心中是有着对方的,并且无论发生了什么,心里总要给对方留一个重要的位置,这样才好。
然而,这样的爱是平淡的,像白开水一样,不是烈酒,所以也不会有宿醉之后的疼痛。
蒹葭就是这样的酒,全天下最烈的酒,沾了唇,便再也无法从心头抹掉,喝了这酒,便觉得其他的酒全是泔水一般,喝了这酒,□□,愈陷愈深,喝的时候如同在云霄徜徉,只觉得和天地都交融在一起,自是畅快无比,然而酒醒之后,却是头疼欲裂,明明嘴巴里干的需要喝水,心里却仍巴巴地想着那酒。
喝了那酒,也醉了,也醒了,虽然心里想着,却还是白开水对身体最好。
这酒与水,哪个更好呢?
有人爱酒,即使被这酒折磨的死去活来,却仍然甘之如饴,满天下寻这酒,只愿醉死在酒中,他离不开了酒,酒却并不一定要他喝,对于酒来说,这万万千千的追逐它的人并无差别,所以也并不多他一个。
没有不爱酒的男人,只有被酒伤了的男人。江湖上说,热酒伤肝,冷酒伤肺,而无酒伤心。全天下那些不喝酒的男人,哪个不是被酒伤了心,这才强忍着心头的骚动,把酒盏换了,三瓢冷水,二碗凉茶,这样也好。
更多的是痴心妄想的男子,自视甚高,只道浅斟怡情,豪饮伤身,便每日只三杯两盏,不复增多,便觉着自己浅尝烈酒,兼饮白水,两者并之而颉颃,洋洋得意,自以为得享齐人之福,却不料日复一日,酒瘾愈加,恨不如长眠酒池不复醒,两相比较,徒为人笑。
无论如何平庸老实、散漫懒惰的男子,也都曾有过放荡的梦,纵马仗剑,折柳攀花,流浪江湖。男子天生便在心中藏了一个天下,自己便做这天下的王,然而,飞光无情,不肯饮酒,消磨掉了英雄气,腐朽了心中江湖,那整日在桌前窗下埋首经书的人就不愿寻找自己的江湖吗?他也有儿时,也有骑竹马、做木枪的少年。
世间不如意事常□□,而男子偏偏不能如那女子一般等闲便哭,男子汉哭天地父母君王,却不伤春悲秋,故心中常有块垒,世间不平可以剑除之,而心中不平非酒不能消解,若心中积郁,便是阅尽天下又如何?奇人异士,隐居山林长不出,借酒浇愁放浪形骸,隐姓埋名大隐于市,以屠龙之刀杀鸡宰牛,大抵如此。
若说方铭,那便是一个胸无大志之人,一辈子混混沌沌也便过了,然而偏偏遇到了那妖道钱修正,娇生惯养之躯,风餐露宿,懒散混沌之人,千里行程,一路看了许多风景,遇到了许多人,然而他最爱的,还是和自己爱的人呆在登州那一亩三分地。
他想着,回到登州,杀了妖道,救出父亲,然后成亲,然后和三五狐朋狗友厮混,不求家财万贯,不求高官大宦,只求我爱之人与爱我之人一生平安。
他便是这样的人,或者说胸无大志,或者说甘于平淡,总之,他喜欢白水多一点,虽然喝酒成瘾,但是,他也要努力戒掉,毕竟,在他生命中,还有许多与酒一样重要的,他爱酒,却不能为了酒便放弃那些。
船行悠悠,此时便如一曲江南小调,水缓风轻,快到了目的地,水手们也松散了些许,船速便更慢了。
方铭不去管这些,他只要在重阳日之前赶回登州就好,修道越久,便越发地觉得自己的弱小与那妖道的强大,因此,本是最坏打算的劫法场已是首选了,死,也不是遥不可及的,既然死亡触手可及,那死亡也便不再恐怖。
他只想安静的抱着青兰,在最后的美好时光里,感受最后的温存。
而残忍的是,抱着青兰的时候,他还会常常恍惚,以为他抱着的是蒹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