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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

  •   第二章

      假期就那样在我狼狈出逃后开始了。

      没有兴奋,没有期待。

      当生活的中心出现了漩涡,一切事情都会遵循特定的轨迹而不断地向中心靠近,当你以为一切都该结束了,才恍然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更大的空洞。

      我无目的地让自己忙起来,企图抹杀掉他存在的一切痕迹,只是越那样,越逼得自己落得无能为力的境地。

      那样的感觉很不好受,却不由我控制。

      所以,年二十七章胥找我去唱K时,我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其实,我并不热衷于纷繁吵杂坏境,只是那时觉得,只有听着比自己心更乱的声音,才会让我觉得世界是平静的。

      我坐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周围的人,认识的不认识的,看着小美唱歌,看着她拼尽全力地去吼《死了都要爱》。

      小美唱的很激动,鞋一脱,直蹦上沙发。

      旁边的人在起哄,但坐在他身旁的章胥则黑了脸,像是再也忍不住了,他一把抓起手边的麦克风大斥:“许小美,你懂不懂什么是唱歌!”

      小美性格躁,容易被刺激,章胥那么一说,她就被挑起了。一时间,两个已经读高三的人却像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拿着麦克风,以极高的分贝开始幼稚的骂战。

      我曾经问过小美,“你跟章胥这样有意思吗?”

      “没意思。”结果小美笑笑:“不过习惯罢了。”

      只是习惯而已。

      但那包括感情吗?

      我对他俩的做法觉得有点无能为力,一起身,走到旁边去点歌。歌单的前两页都是小美点的,曲目杂七杂八没有固定的模式。我翻了几页,忽然没了兴致,刚要退出页面,就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说:“帮我点一首《听说爱情回来过》。”

      悦耳的声音总是让人情不自禁就喜欢上,我循声望去,见到了一个娃娃脸的女生,她长的十分可爱,闪亮的大眼镶在圆润的脸庞上,让人有一种邻家妹妹的感觉。

      我满心期待着娃娃脸女生一展歌喉,可是很可惜,她最后却没能把那首歌唱成。

      麦可风绝大多数时候都掌握在小美手里,时已过半,有些人要离开了,其中也包括那个点歌的女生,所以歌曲开始时,自然没人去唱。小美见有空挡,抢着麦要当麦霸,而我却固执地不让,她以为我难得开腔,但我却只把伴奏换成了原声。

      小美郁闷地在那里张牙舞爪地抢着麦克风,章胥瞥她一眼,什么也没说。

      旁边的一群人也是我们学校的,有几个女生八卦兮兮地说:“我前几天碰见了厉老师。”

      不可否认,厉老师几个字引起了我的注意,而我搅拌饮料的手就此顿了顿。

      小美突然停下来,转头问那几个女的,“那又怎么样?”

      “没怎样,就是旁边站着一个女的,估计是师母。”

      师母。

      咳——

      我太贪心了,吸了太大一口,饮料直直涌进喉里,灌进鼻腔。我没想到水也能如此呛人,我更没想到有一天我被水呛到后会咳得几乎要冒眼泪。

      小美一下一下地抚着我的背,看我的眼神带着不安,她说:“喝那么急干嘛!”

      我摆摆手示意我没事。

      那几个女生仍在那里说着,我却再也听不进去,脑海里一时被师母二字塞满。

      小美蹙眉,用眼神狠狠剜着那她们,骂:“不要乱说。”

      女生显然被小美凌然的气势吓到了,但片刻后,一个女生忍不住驳斥道:“你觉的一个男人会在大街上抱着一个毫无关系的女人的可能性有多少?”

      很小,所以……

      小美愣了一下,也再没话。

      K房里吵闹与沉寂相并着。

      我曾想过当我知道有另外一个女人以伴侣的身份出现在厉行的生命中时我会怎么样,我以为我会坦然接受,但当那个人真真出现了,我却忍不住拼命地想把她推开。

      直到后来我才发现,或许很多时候人把自己高估了,是因为我们用理性思考着一件事情,但当事情发生时,却是感性面对。

      章胥瞧着我和小美过分的沉默,不由插了一句话,“很惊讶吗?一个年近三十的男人,要是还没有过女人那才是值得怀疑的。”

      小美被他说得咋呼呼地,瞪他,“你懂个屁!”

      是啊,他不懂。

      年近三十。

      我怎么就忽略了这个事实呢?这何尝不又是一种距离。

      那一次唱K算是无欢而散。

      在门口等车时,小美多次要求要跟我一起走,但都被我拒绝了。

      冬日的街头阳光和煦,我在路上,仍觉得寒冷无比。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中心广场,忽然听到有人大喊了一声,“小舒!”

      声音是那么的急切。

      或许声音中夹杂的名字读音与我的相似,我本能地回头,然后看见了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年轻男子,而在她不远处站着的是一个女生。那个女生不是别人,正是刚刚点了《听说爱情回来过》却没把歌唱没成的娃娃脸女生。

      广场的风有点大,她的头发早已被吹得凌乱,但她似乎不甚在意,仍然一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久久凝望男子。

      我知道,他们是有故事的人。

      风动云转,人走车停。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只默默地对视,却不曾言语。

      那样的沉默,外人看着不明所以,但处在其中的人才会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或许从此不再相见,或许再也沧海桑田。

      一秒。

      两秒。

      三秒。

      ……

      娃娃脸女生终于还是转身走了。

      在她转身的一瞬,我下意识地去看那个男子,忽然地,我捕捉到了他脸上的某种松动,似乎带着恐慌,但还是生生忍住了。

      这是理性。

      我不愿做一个多事的人,但是那一次却没能忍住。

      我看着女生一步步走远,突然拔腿跑到男子面前,不由道:“《听说爱情回来过》,这是她刚刚点的歌。”

      男子沉默地看着我,似乎对我的忽然出现并不感到吃惊,我用一种平淡的口吻,望着他说:“有一种想见不敢见的伤痛,有一种爱还埋藏在我心中。”

      只见男子微怔了,我知道他听明白了,然而行动却迟迟没有。

      “别犹豫。”我把男子推向前。

      男子踉跄几步,回头看了看我,我说:“要么遗憾,要么后悔。”

      终于,男子动摇了。

      或许这会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的疯狂,疯狂地去追一个人,不论理由,不论结果。

      毕竟,疯狂只适合短暂,而理性是绝大多数。

      那天男子走后,我一个人静静地沉浸在穿梭的人流中,直至一通电话的把我狠狠地拉回现实。

      我去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后的事情。

      按着方向指示,我来到住院部的五楼。

      转弯,走向病房。

      略显慌张地推开门,我差点就喊了出声,但在看到里面的人后,死死压下。

      在病床的旁边站着一抹身影,身影的个子不算太高,但胜在挺拔,把医生穿的白大褂很好地撑起了。

      背影是熟悉的。

      我抿了抿嘴,默不作声地走到他旁边。

      声音被毯子隐去,他并没有发现我,我悄悄扯着他的衣服,无声地用着口型问:“怎么样?”

      二话不说,他边把我带到了门外,直到他转身面向我,我才得以看到他的脸色——阴沉。

      “你妈总不按时吃饭吗?”

      她向来如此,把工作视为一切的她,连打盹的时间也都觉得奢侈,更别说是吃饭。

      但我不可能把这些告诉他,我问:“她是不是胃病又犯了?”

      “又?”他眸光一闪,捕捉到了关键字,“经常发病?”

      “偶尔,”我不禁地抹了抹鼻子,“有时候她比较忙的时候就会。”话语尽可能地婉转,但对上他的一双明澈的双眼,我就知道我的话骗不了他。

      他不赞同地看我一眼,不再多问,转而捏捏我手臂,“别学你妈那套,要按时吃饭,再瘦下去就营养不良了。”

      他捏的我有点痛,我不满地低声反驳:“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结果那换来他更加不容置喙的目光。

      “好吧,你说的我都知道,我一直都有按时吃饭。”我无奈地应着他。

      那样,他脸色才稍稍好一点。

      “但……”我话锋一转,再说:“但有时候不是我不想吃,你也知道我妈做菜是什么水平。”

      什么水平他自然比我了解,他说:“当初不跟我,现在后悔了?”

      我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一下就把他逗笑了。

      可是没一会儿,一个护士匆匆赶来,跟他传达了几句话后,他的脸色转瞬又变凝重。

      长腿一迈,他即刻就走。

      然而没几步,他像是想起什么又返回来,吩咐我,“你妈醒了过来找我。”

      看着他走远我才转身小心地走进病房。

      睡在病床上的是一个面容较好的女人,只是她苍白着一张脸,眼下的青瘀因此显得特别深重,而脸上的皮肤也不像往日般紧致。我已经好久没这样仔细看过她了,要是换做平时,那张脸上必定画着完好的妆容,叫人看不出一点瑕疵,时时刻刻看着都是精英一般的存在。

      只是如今脱去粉妆的她,到底只是一个普通又病弱的女人。

      好强如她,独立如她,有时候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

      我坐向一旁的椅子上,手机忽然有短信的提醒,打开一看,是小美。

      小美:回到家了吗?

      我想了也没想就回复:回了。

      又想骗我?小美迅速又发过来。

      我无声地笑了笑,或许我也是像她的。

      病房里静得压抑,我瞧着病床上的人,心知没那么快醒,便到外头透透气。

      我坐在走廊的椅子上,低头翻着以前的短信,发现很多都被我删了,但有那么几条,一直都在。

      是厉行的。

      厉行很少发短信,绝大多数都是直接打电话,而给我发的也只是零星几条,但都被我保存起来了。

      我点开其中一条短信来看,上面只写着四个字和一个标点:下午两点。

      下午两点?

      我撑着头,在脑海里找寻那仅有的信息,如果没记错,那应该是暑假他给我补课时发的。

      那天本该是早上补课,但因为我头天晚上睡太晚了,早上睡过了,而且还大大超时,足足迟了两个小时,所以没去成。

      早上起床时,我看到时间的第一反应就是打开手机,毫不意外,我发现里面有五个未接来电,而且通通都是厉行打的。当时,我连死的心都有了,我那么辛苦地哀求到让他帮我补习,结果自己却在第一堂迟到!

      那种悔恨,那种懊恼。

      我望着厉行的号码,苦丧着脸踌躇着该怎么向他解释,但想了好几种说辞都马上被否决掉。最后,我一咬牙就给他发了几个字:老师,我错了!

      等待的过程总显得忐忑而漫长,过了好一阵子,我才收到厉行的回复,他没有任何的谴责,只是写道:下午两点。

      下午两点,我如约去到图书馆。

      当时,他正看着一本外文的书,为了不惊到他,我踮起脚走到他跟前,然后低头摆出一副认错的姿态。

      我又把我短信的话重复一遍,说:“老师,我错了。”

      厉行看也没看我一眼,只是说:“坐。”

      瞅着那样的他,我莫名有点后怕,心里的不安让我再度开口辩解,“我昨晚本来挺早睡的,只是……”

      厉行的眼神淡淡扫来。

      呃……

      我被他不怒自威的眼神给呛住了,连忙又下低头,像个乖乖认错的小孩一样不再放肆,只是真实的声音仍在心底的某个角落不甘地叫嚣着。

      补完课,我故意慢吞吞地收拾书本,想了很久,决定还是得把话再说一遍,然而我实在没勇气当着他面说,再三考虑之下只得用短信写到:老师,我昨晚是因为太兴奋了所以睡不着,以后不会了,即使是兴奋睡不着,也会记得调闹钟的。

      短信就那样写好,没有发现任何的语法和逻辑错误以及情理的不通,我稳了稳神,郑重地按下了发送。

      在信息显示发送成功的那一刻,我心生了某种特殊的期待。

      很快,厉行的手机就提示有短信,但他似乎并没有看得打算。

      我装作不经意地提醒,“老师,你有短信了。”

      “我知道。”

      “那……你不看一下?”

      “会的。”

      然后,没有我预期的动作。

      过了一阵,我忍不住又催促他,“老师,你看吧,我不会偷看的。”因为我都知道短信内容了。

      或许,我的表现过于积极,也或许他早已察觉。厉行忽然抬头,目光准确无误地定格在我的脸上,不带一丝怀疑地,他问:“你发了什么?”

      我没想到那么快就被识穿了,脸上有点挂不住的尴尬,却强撑着,“你看一下不就知道了!”

      谁知厉行却说:“直接沟通比短信来的快捷而且有效率。”

      他说的如此掷地有声,我有驳的理由吗?

      而事实上也确是如此的。

      我张了张嘴,又无奈地闭上,心里不禁一阵懊悔,只是懊悔之余怎么忽然有点说不明的失落呢?

      我抿了抿嘴,只将目光淡淡地垂到了他的身上。

      那是七月盛夏,午后灿烂的阳光隔着绿荫在他的周围撒下了斑驳,剪出一道好看的侧影。我看着那个坐在我对面望着我的人,忽然之间觉得,那似乎是一个虚幻的画像,只要我稍稍一触,便破了。

      如此美好却带点遗憾。

      心情就那样低了下去,我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把椅子轻轻的扣回去,然后才说:“老师,先走了。”

      一路上,我不断反省自己的行径,觉得自己是在太急躁太不淡定了,厉行是谁?可是老练成精的人,自己的那些小把戏小伎俩,在他看来该是多么的幼稚。

      冯岚曾说我是一个顾虑太多的人,什么事情都喜欢想多,所以就因为厉行一句简单的话,被我脑补成了无数的可能,最后在那个盛夏的午后,我郁郁地坐在图书馆侧门的楼梯上,暗自悔恨。

      或许老天爷也不忍我的哀伤,就在那时,手机铃声突兀地响了起来,直把我吓个激灵,我拿出来一看,厉行的大名便直晃晃地撞入了我的视线。

      怔住了好几秒,我有点不敢相信,但再一看,确实是他。

      顿时,眼睛噔一下发亮,我从蔫得一蹶不振的状态迅速向打鸡血的亢奋切换,想也不想就要往下按了,但……但最后还是理智地停住了。

      他该不会要变卦吧?我心想。

      自我的折磨从来都是一种钝挫的难受,我忽然觉得自己在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我的迟疑让我在接与不接之间徘徊。最后直到电话响到了第八声,我才小心翼翼地按下接听键,然后再小心翼翼地说:“老师?”

      话筒那边静静的,忽而掠过一丝翻书的声音,过了一阵才听到厉行简单明了地说:“明天早上八点,记得准时。”

      声音是沉稳醇厚的,透过电波传到我耳里,竟比任何一次我听到的都要好听。

      我莫名就陶醉了。

      或许过了许久都没有得到我的回答,他疑惑地扬起声:“姝曼?”

      声音的再次传来让我如梦初醒,我连忙应答着,再次保证一定准时,绝不迟到。

      厉行的话并不多,我也不善找话题,于是,中间便有了几分的空白。趁着停顿的空挡我说:“老师,明天见。”

      不知道是我说的太唐突了还是厉行没听清楚,他没有回我的话。

      我私以为是他没听清,又再一次说:“老师,再见。”

      这次,厉行才淡淡地说:“再见。”

      然而等了两三秒,却没见厉行挂电话。

      受我妈妈的影响,我总习惯在通话结束时让别人先挂电话,所以厉行久久没有挂电话的动作让我颇为懊恼,无奈之下,我硬着头皮说:“老师,那个,你……您其实可以挂电话的,电话费贵啊!”

      忽然地,一丝微弱的笑声隔着话筒传了过来,细细的,几不可闻,却是存在。

      “真有心。”

      嗯?

      我还没想明白他的话,他又说:“为什么兴奋?”

      是不是数学厉害的人思维都是那么跳跃,厉行问的问题完完全全出乎我的意料,我脑子一时间就卡住了,直到后来才明白。

      我觉得脸有些发烫,我当然不会跟他说我是因为期待今天他给我补课而兴奋得睡不着觉,那样直白完全没有技术含量的话,不是我的风格。

      所以我沉默着,半响,嘴边忽乍一丝诡异的笑,我说:“是因为……”还故弄玄虚地把声音拉长,最后才轻轻吐出那几个字。

      “不小心触电了。”

      许多年后,这件事情后来被小美八卦到,她听得云里雾里,直问我,“你怎么就触电了?”

      我笑了笑,糗她,“亏你还学理科的,还是生物课代。”

      我记得厉行当初听到我的回答,静默了三秒,之后才缓缓开口,他说:“静息电位的通透性改变了,产生了生物电。”

      当时,我的心房微微颤动了一下,他懂。

      是的,他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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