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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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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时候,天潇潇的下起雨来,湿热的空气缓慢地蒸发,马路上一片雾气腾腾。
法律援助署举办的免费咨询会,被安排在一个商场里。
乔因到的时候正是吃饭时间,人流不多。方秘书过来招呼她。
“乔因,这么早。今天天气不好,恐怕没什么人。”
方秘书把她领到位子上,桌上有个小小名牌,上书“沈乔因律师”几个字。
算是出头了吧,这个名号就是她以后生存的资本。
同样的位子还有大概十几二十个,上面写着不同的赵钱孙李周武郑王。
下午2点一过,商场陆陆续续的开始热闹起来。乔因的桌前走过来一对青年男女。
“午安,有什么可以帮到你们么?”
那对男女似乎心情不佳,拉开椅子坐下的时候,动作粗暴,互瞪白眼。
“我们要离婚,请问手续怎样办?”女孩先开口。
原来如此。
“你们结婚多久?可有孩子?”
“一年,没有小孩。”
呵,纸婚,吹弹得破。
“这样的话,如果双方都同意,并且在财产分割上没有异议的话,手续是比较简便的。”
“财产?哼。”年轻妻子不屑的瞄一眼丈夫,“不让我跟着背债已经偷笑了,还财产。”
男子被她的话语激怒,拧转面,怒目相向:“既然这样拜金,当初干吗嫁给我?我没本事,赚不到钱,你也不是今天才知。”
妻子不甘示弱:“那是因为你答应发奋上进。可结果呢?还不是整天窝在家里打游戏?!”
乔因托着头,看他们吵。
“是你虚荣心作祟,样样都要攀比。”
“至少人家的丈夫有保障妻子舒适生活的能力。”
“——你贪得无厌。”
“——你不学无术。”
……
互相指责一轮过后,终于停了口。
乔因轻轻问那妻子:“当初你俩如何相识?”
“我们曾在同一家快餐店打工。”
“那时日子可宽裕?”
女孩叹了口气道:“一份工资,又要供养父母,又要接济弟妹,还要自己拍拖开销。每个月一分钱也剩不下来,差点要举债。”
“现在呢?”
“我已不工作,专心操持家里。他打两份工,也算略有节余。”
乔因转而问丈夫:“太太家务做的怎样?”
“井井有条,强过现下年轻女子许多。”
“你为她做过,最令她感动的事是什么?”
丈夫侧头想一想:“那年她父亲病重住院,我衣不解带在病榻前服侍,一连七晚。”
几个问题答完,小夫妻像是重新拾回记忆,彼此间戾气已消。
乔因加一把劲,这样劝他们:“离婚的手续很简单,十几分钟就可以办妥。但,你们的过去并不是这样容易就结束掉的。回去好好谈一谈,也许想法会有改变。”
小妻子似有所触动,眼眶些微泛红。她站起来,拉一拉丈夫衣袖。男子回过头来道了声谢谢。乔因松一口气。
他们的问题不严重,只是被怒气蒙住了双眼,忘掉了更宝贵的东西而已。
随即,又来了一个年轻人,二十来岁的样子,打扮前卫,额前的头发直戳到眼睛里去。
“有什么可以帮你?”
“是这样,我想问,遗产是不是一定要人死了才能继承?可不可以向法庭申请,把我应份的财产早些给我?”
乔因气结,哪里来的忤逆子,问这样天打雷劈的问题。
她冷冷答:“遗产一定要被继承人离世后才可继承,若那人在生,则称为馈赠。”
“可我是唯一的儿子,早晚都要归我,何不爽快些?”
“老人家有权处理自己任何财产,包括给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甚至捐出去做慈善。”
乔因话说完,头一低,摆明姿态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年轻人嘴里喃喃着离去:“XX麻烦……,还不死……”
后来又来了几批人,问的问题有:“我丈夫在外面有女人,若要离婚的话,我该怎么做才能获得最多的赡养费”;“我儿子不赡养我,可否告他?”;“我兄弟霸占祖产,我想要夺回”……
半天下来,乔因只觉得口干舌燥,兼劳心伤神。
人人都觉得律师职业高尚,可实际上,和医生一样,不过是两个最灰暗的工作。
医生每天都在目睹生命的脆弱;而律师,则重复见证人性的丑恶。
乔因扭扭脖子,准备站起来倒杯水喝。这时候,一瓶矿泉水放在了她的桌上。她抬起头,看到一张英俊的脸庞。
“你不是说不来么?”她意外的问。
言子夜轻描淡写的说:“正好路过。”
方秘书见到言子夜,眉开眼笑的过来打招呼。
“没想到言律师也会过来。不过因为没有准备,没替你预留位子。”
“没关系。在她边上放张椅子就行。”
这时有人过来咨询,言子夜大剌剌在乔因的位子上坐下。
“沈律师……”来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士,她照着桌上的名牌称呼言子夜。
乔因才想开声,言子夜已微笑着点头:“请说。”
“我……有一件事……”那女士欲言又止,脸上表情复杂。
“有任何法律相关的疑问,我们都乐意回答。”言子夜像是很欣赏她错认他,脸上还带着些玩笑的意味。
“我……前几天见到他!”
“什么?”言子夜问,“请说的清楚些。”
那中年女子长长的吸一口气,说:“当年强/奸我的校工,我又见到他!”
沈乔因知道事件非同寻常,和言子夜交换了个眼色。
言子夜也收起玩笑的表情,一字一句的说:
“强/奸是极之严重的罪行,切勿哑忍。”
“可是,已经过去30年。”
“你的意思是,30年前,你被人□□,那人是学校校工,最近你又重遇他。可是这样?”
乔因将信息连接,得出基本信息。
女士重重的点头:“是。但我不知该怎样做。”
言子夜表情凝重:“可否请你说的详细写些?”
女士深深吸一口气:“我叫谢家欣,今年42岁,三十年前,在圣彼得小学念5年班。有一天天气极热,放学时,校工伍伟国说请我喝汽水。我年幼无知,跟他去了操场边的杂物房。他在哪里强/奸了我。”
说到这里,谢女士神情痛苦,仿佛又回到当年受辱现场。
乔因起身,斟了杯水给她。
谢女士一饮而尽,继续叙说:“当时,他威胁我,如果说出去,就会杀掉我。他面目狰狞,我十分害怕。所以这件事我没同任何人说起。”
“他此后可有继续侵犯你?”言子夜问。
“没有,那时我已届毕业,没几个月就离开了学校。可这件事我没有一日忘怀,有一段时间甚至因此想过自杀。”
“你最近重遇他?”
谢家欣点头:“是。我前几日陪女儿买书,在商场见到他,他在那里做保安员。”
“你肯定没有认错人?”
“每晚午夜梦回,都记得他趴在我身上的样子,试问,怎会认错?”
说到这里,谢女士双拳紧握,伤痛转为愤怒:“我真后悔当时没有揭发。现在总算天有眼,可是,案子已过去30年,且毫无证据。警察会否受理?”
“此类刑事案件,在本地的法律诉讼里并无年限限制,无论何时,都能被追溯;而警方有责任跟进任何罪行,包括寻找证据。”
那位女士似松口气,但眼神涣散,被冗长岁月淹没的噩梦,又重新历历在目。
“谢女士,这是我的名片,我是言子夜律师。如果有需要,我愿意代表你提起民事诉讼。”
入罪起诉是律政司的事,执业律师只能循民事途径索取赔偿。
谢家欣似乎还有犹豫,乔因鼓励她:“如不能尽快将之绳之以法,难保没有更多人受害——比如下一代。”
最后那句话似乎说到她心里去,谢家欣深呼吸一下,说:“不错,我不能让我的女儿有机会经历我所经历的。”
她转而向言子夜道:“言律师,我一定会报警,也许会找你帮忙。”
“随时都可以。”
她站起来,脸色已不似刚坐下时那般灰暗。
待她走后,乔因忍不住问:“刚才干吗骗她?”
所有案件都有诉讼时效,包括强/奸。
“法律上也许有年限,但良心呢,道德呢,舆论呢?揭发出来,至少给凶徒一个信号,他的罪行并不会被时间洗涤干净。”
乔因叹息,“这么多年以后,居然让她撞到她,这算不算冥冥中自有天意?”
“你可以这样盼望;但理性分析来看,除了警告的意味外,实际的作用很小。”
乔因沮丧,没有什么比坏人逍遥法外更令人泄气的了。
言子夜看出她的心事:“别把什么都往自己身上揽。你我也是普通人,我们能做的,其实很少。”
咨询会终于结束,乔因腹如鼓鸣。
“这里有间上海菜餐厅,口碑不错,可要一试?”言子夜漫不经心的说。
乔因犹豫一下,本地的上海餐厅消费指数极高,她不舍得把钱花在吃上面。
“不用了,我随便吃点就可以。你自己去吧。”
她朝他挥挥手,走到商场外面,见到一间小小的Cafe,进去坐下。才要招呼伺应,一回头,见到言子夜也跟了进来,木着脸在她面前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