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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九章近乡风云 ...

  •   儿时学过一句俗语叫做“近乡情怯”,说一个人离家久了,回来的时候,越是靠近家门便越是害怕。如果说慕容华是我的原乡,那眼下我举步维艰的境况大概就可以解释了。

      掩门形成的对流风惹得铜铃叮叮当当一阵骤响。回转身,屋内的光线并未受丝毫影响,反而显得越发亮堂起来。打眼瞧见床前本是掌了灯的。无怪乎天色暗沉下来,慕容华还能纹丝不动地继续翻看他的书。

      咬咬唇,挪着小碎步往里走去。我曾想过再见到慕容华的情形,也就无非是我了了心事,掐着时间回到落仙镇,然后安心地等他回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若是不幸,被他逮个正着,也无非是受他一顿责罚,并无大碍。

      可眼下这光景,我着实不晓得怎么办。

      我是要上前很欢乐地打招呼说,哟,这不是慕容华嘛,您怎么不去钻研佳人,改钻研书籍了!还是掐自己一把,眼泪汪汪地奔过去,一把抱住他,慕容华,你终于来找我来了,我好想你!

      我还没想好做什么样的姿态,说什么样的话,就听得慢悠悠飘过来一句“哟,几天没见,怎么走得跟只鸡似的”。我一听立马怒了,大踏步噌噌噌就到了他床前,抬手指着他,“你”字刚出口就被他一句截了下来。“啊,说错了,原来是只装鸡的傻鸟。”腾空还拿手比了个模样。

      我颤着手,你了半天没你出个结果。

      他极其鄙视地瞟了我一眼,继续嗑他的瓜子看他的书。

      我忧伤地嗫嚅道:“容容,你看什么书呢?”好似沉迷于书中的故事,他仅转了转书册,露个封面给我。

      “情深不悔?”用的还是描金的小篆。双手交叠一握,矮下身去,“谁言他竟感春风语,原是那,桃花情窦初始开。”

      头上一记轻敲,“说什么呢!”他睇我一眼,手中不知何时执了惯常的玉扇:“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要一块儿看吗?”说着将被子上的两只油纸包包好搁在床里头,往内里平移了几寸,掀开被子,示意我躺进去。

      我慌忙摆手,虽然我也并非没有跟慕容华同过床,但我想这儿总归不是自己家里,被别人撞见毁了慕容华的清白是万万不能的。“啊,这种少儿不宜的书不大适合我,还是算了吧。”

      “少儿?”眉一挑,缓缓垂下头去,“小若说自己是少儿,难道是嫌弃我老了么?”极其委屈的语气。

      我摆手摆得更起劲了:“不不不,给我看吧,我可喜欢看了。情爱这等事是要从娃娃抓起的。我居然到现在才得以遇见这些书,委实是白活了。”

      这番话说得我深觉滴水不漏,甚是圆满。他满意地点点头,探手往床里摸了半晌,又摸出好几本簇新的书册递过来:“喏,这都给你。你得好好看好好学啊。以前也有我的不对,耽搁你了,现在补补应该还来得及。”

      我无比恭敬地双手接过,半跪床前,一字摊开。“情之为物”、“情深碌碌何所依”、“桃花传之天上人间”……心里每默念一本书名,嘴角就不自觉地抽搐一下。慕容华打哪来的这么些奇怪的书?余光瞥见那柄泛着光的玉扇,我吞吞唾沫,做出很恳切很虚心的表情道:“容容,你放心,我一定不负所望,努力向上。”如果慕容华执着地追问一句,怎么个不负所望法,怎么个努力向上法,我定然是道不出一二的。我虽不大懂得情爱这门高深的学问,也深晓得这是门学不得学不到学不出师的学问。但碍于慕容华如此殷切拳拳,更碍于他还执在手中的那柄玉扇,我就该应着些人情世故,道上述这番话。

      那天,我们一个躺在床上,一个跪坐在床边。一个被书中的故事引得入胜,一个对书中的字字句句兴致缺缺。两厢静默。

      他没有问我怎地大胆到避开他独自出了落仙镇,到此地又是为何。我也没有问他方才那个白衣胜雪眉目淡然的女子是不是就是他口中所要去看的佳人。有些事,不需要问,问得深了便愈加缭绕,解不开去。他和我都深谙此间道理。所以一个不问,一个不答。

      跪坐在床前的雪白绒毯上,我的心思未曾落半分在手边的书卷。微微抬眼,只将余光放在唇角轻勾的慕容华身上。大半个月不见,形容没有丝毫清减,灯光掩映,低低垂着的睫毛在眼底投下一道阴影,似能看到根根分明。墨黑的发丝散在枕上,落在被上,徒添了几分慵懒魅惑。执着书卷的手还是如往昔般葱白,只指尖许是被冻得久了隐隐发红。

      我定定地看着他的纤手,待要看得再仔细些。却见那手将书卷覆在被上,指尖换了个方向朝向床内。

      “看得有些乏了,去给我倒杯水来吧。”他合上眼,指尖有一搭没一搭地轻敲。

      我应着起身,才觉出坐得久了腿有些麻。看看外面的天色,已然全暗了下来。原地活动了下,走出内室,点了灯,打眼瞧见案几上摆了只茶壶,旁边却没有成套的茶盏。过去探了探茶竟还是温热的。没有茶盏的茶壶合该是只忧伤的茶壶。

      方才进来得急,没留神房内的陈设。现下四下打量,很欣喜地发现室内一人多高的架子上摆了各式各样的瓷器,且瞧着有好几只是茶盏的模样。

      我很是不客气地拿了个最大的且还是长得最显古朴的,想说慕容华嗑了大半天的瓜子,定然是极渴的,应当多多喝水才对,而他又是极其挑剔的,所以长成这样合他眼缘的,他才好安心入口。

      我端着倒得满当当的茶盏递到慕容华手里的时候,他面色瞬间变得十分古怪。“这个东西你是从哪里拿过来的?”手敲茶盏发出脆响。

      “啊,就那边的架子上啊,还有好多只。”我指指木架子所在的方向,“你是不是觉得不够大啊,我再去给你找一只。”

      他揉揉额际:“杜小若,你确定你真的是在我的‘古芳斋’长大的吗?”手一伸将茶盏递到我眼前,眉眼上挑,“你倒是说说看,它哪里长得让你觉得是只茶盏了?就算是,它又哪里长得像是你见到过的样子了?”

      舔舔下唇,单手接过,就着床头的灯光细细打量。左看右看依然还是方才那只周身绘了冬梅,意境深远的茶盏啊,要硬说跟平时的有什么不同,最多它就是长得忒圆润忒庞大了些。这跟人分高矮胖瘦是一样的道理嘛,你不能因为它是只不符合审美标准的茶盏,你就歧视它。

      想到这里,我立马无比鄙视地朝着慕容华翻了个白眼。“怎么,不就是长得颇为歧义了些么,怎就不招你待见了?”作势把茶盏环在怀中,“盏盏乖,容容不要你,若若疼你。”

      “盏盏?”他蜷起一条腿,手支额际,“若它有灵识,怕此刻早已羞愤而死,且还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方才慕容华质疑的时候,我就已经晓得我是把珍珠当做了鱼目,只是惯性地要与慕容华犟一犟嘴罢了。

      我一定没有说过,在我小的时候,我是跟慕容华两个人居住在落仙镇的后山上的。随着年纪渐长,我却始终沉默寡言,这可愁煞了又当爹又当娘的慕容华。他愣是花了两天时间耐着性子在落仙镇的月河边上装模作样地钓了两天鱼。实则是偷听来河边洗衣择菜的当了娘亲的婶婶们谈论他们的育儿经。

      这一来而去,他听出了些许门道。但终究未经实践又无旁人指点,他自以为是地总结出了两点结论。一是我沉默寡言,是没有生气的体现。二是能与他犟一犟嘴,就是极其有生气的体现。我不省得他是如何得出的这两点歪理,但我倒是很晓得他后来势必很为他得出的第二个结论懊悔无比。

      过了几日,他便将我带到了镇上,也不知他是如何寻到的宅子,紧挨着的这户人家端的是非常有生气。

      娘子对丈夫出门喝茶很有生气,儿子对母亲没有按时准备饭菜很有生气,连他家养的狗和猫都异常有生气。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变得有生气起来,我只知道有段时间我和慕容华两个人的眼圈都是黑的。

      慕容华一合计,这样不成啊。别没得了生气,原有的都失却了便是得不偿失了。他整日介地忧愁啊。

      直到有一天,因着他早了半刻钟唤我起床,我虎里虎气地吼了句,你他妈的有完没完!

      慕容华惊了!慕容华呆了!

      他没想过我居然能这么有生气,但一个姑娘家说出这么粗鲁的话实在不妥。他只得继续地忧愁来又忧愁去,翻来覆去,覆去翻来。

      又过了段时日,我的脾气越发暴涨,鸡毛蒜皮大的小事都能拿来与他犟嘴。慕容华皱着眉头思索了片刻,就出门去了很久。

      隔日,他便拎着包袱还有我到了一家看起来不甚起眼的宅子前。宅子不大,看上去有些年头,偏安一隅,离市集并不大远。如此好的地段,也不晓得慕容华是如何寻到且有钱买下的。他盯着门上的牌匾看了许久,才悠悠地说道,以后我们就住这里吧。

      这里就是“古芳斋”。我不知道它前任的主人是谁。我们来时它便是现在的模样。慕容华性子懒,东西原来如何摆着,现在依然如何摆着。乃至这么多年来,落仙镇千变万化,它却依然如一位睿智的老人,守着初衷,亘古不变。

      慕容华选这里的原因其实很简单。说它没有生气吧,偏生它附近开了家茶馆,每日里人来人往络绎不绝。说它有生气吧,挨着它的几家都是些卖字画琴筝的,沉寂冷着的紧。但到底是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

      可见,慕容华为了我也是煞费苦心,孟母三迁的典故硬是被他搬来用了一用。我后来觉着他当时其实有点傻,你都知道孟母三迁的故事,你直接奔着最后那次去不就成了。

      这又可见,聪明如慕容华者有时候是真傻。

      我总以为“古芳斋”里的东西即便你不小心给划出个道道来,你这辈子也是赔不起的。由是,一开始,我小心翼翼地尽量不去前堂,避免我一个不小心毁了一辈子的财运。后来我晓得“古芳斋”里的古董大多是个赝品,便心下放宽了很多,每日得瑟地这个拿起来瞅瞅那个捧起来掂量掂量。

      用慕容华的话来说,你没见过真品,你还没见过画了真品的书啊,更何况这里摆了多那么多活脱脱的赝品。赝品就赝品吧,但那可都是赝品里的珍品,外面求也求不到的。

      我曾揣着无比不可置信的语气问他,那我们家有那么多长得像真品的赝品,我们为什么看起来还是很穷的样子呢?他惊奇道,你看我长得像是会卖赝品的样子吗?我立马回嘴道,不不不,你怎么能是像卖赝品的呢,你本来就是卖赝品的,啊哈哈哈……

      慕容华总以为潜移默化这等事对于我应该是轻而易举的。譬如我在那户很有生气的人家旁待了十天半个月就学得很能生气。那他现在寻了一处如此雅致的地界,即算出不了天朝第一的才女,也必然是个识情趣知雅事气韵超然的大家闺秀。即算不能成为大家闺秀,好歹吧,几百年间的古董总能道出个名字来。慕容华没想到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却依然如此不长进,真是朽的不能再朽的朽木啊。

      慕容华没有这么失败过,慕容华表示很受伤。

      受伤的慕容华此刻正微皱着眉头,松松地叹了口气,极其无奈地告诉我说这其实是一只笔筒,还是一只约莫从哪个墓地里挖出来的笔筒。我吐吐舌头,哦,那它还真是一只顽强又赋有多重使用价值的笔筒。

      他一听,立马掀开被子,我惊得往后连退了几步。

      他奇怪,“你退那么远做什么?”

      我把笔筒挡在面前,“怕你爬起来揍我。”

      “你也晓得你该揍吗?”

      偷眼见他套好了鞋子,正探手取过一旁的杏色外套,手上并无玉扇,知他不是起来揍我的,便心安地放下挡在面前的笔筒,打哈哈道:“啊,天都这么黑了啊。我是来做奴婢的,该去准备晚膳了。”

      他眉一挑,“奴婢?”也不知何时又变出了那把玉扇,往下巴上轻敲了几下,“嗯,也好。倒是很合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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