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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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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那么多汽油做什么?不会是去杀人放火吧?”陈恺打量了一下总是一身白西装的佟川磊,实在不明白他干嘛穿得那么白:“杀人放火还穿白的衣服,你不怕死啊。”
“我想去乡下玩玩,乡下又没有加油站。不买好了汽油做准备,没有油了,你推车啊?这家伙少说有百来斤重,你推上它一整天试试!还有啊,我只有这类的衣服,不穿这个你要我光屁股啊!”佟川磊舒了一口气,觉得这个陈恺怎么看都不像个坏人,要真的让他当劫匪,绝对会害死他的。像现在这个样子多好,他也算是个好伴游了!
“乡下?乡下可没有城里那么好!”陈恺揉了一下肚子,久未吃东西的胃正困扰着他敏感的神经。
“我当然知道啦。可是我从没去过乡下,偶尔去一次也无妨吧!”
“当然,你是大少爷嘛。怎么可能到过乡下。也就只有出游才会想到乡下‘玩玩’,乡下人可没那么好运去城市里‘玩玩’啊!”唔,好饿!
“我了解!哎——你也真是走运呐,本来呀,我的技术就不怎么好,平时车速不会超过五十。如果不是因为今天我在想要去哪里,又注意到了你,你怕是早做了我的车下冤魂了!不但如此,你甚至,甚至自个儿跑上我的车来坐。你大概不知道,自我考了驾照买了车至今,连我的助理都不敢坐我的车呢。不用说我考驾照是从十八岁开始,整整考了六年;单是我这两年驾车上路就撞坏了不少东西,有一次直接冲进安全岛,差一点吊销了执照耶!这是第一次开车这么久没出事!你真走运!”佟川磊开心地拍了一下陈恺的肩,发现他脸色发白不太对劲:“老兄,你该不会被吓着了吧!要吐吗?下车吗?”
“我不会上你的当!你也不要以为我会就这么乖乖下车!你是我的人质!这是抢劫!”他有气无力的叫嚣。
“OK!OK!抢劫。可是,你好象不舒服啊——”
“我没有——”刚想说没有不舒服,一串不雅的腹鸣便旁若无人的大噪,刹时羞红一张脸。
佟川磊忍住笑:“就是这个?你饿了!早说嘛!”
他拉开储物箱,伸手抓出一袋饼干,塞给陈恺:“将就着吃吧。够不够?”
陈恺没空回答,低头努力塞填自己饱受虐待的胃。
“可怜的人!你怎么会想到要当抢匪的呢?”佟川磊把车开进一条鲜少有行人、没有路灯、路面有坑洼不平的洞、路口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人行横道的土路:“我的宝贝车呀!”
“你干嘛问这个。”陈恺警惕的问。
“充其量只是好奇。因为我没见过像你这么潦倒的人,也没见过像书生一样手无缚鸡之力的抢匪。”
“你取笑我?”
“我哪儿敢呢!抢匪老兄!”佟川磊忍不住唇角微扬:“是也不敢说呀!我的小命还在您手上呢!”说着他又瞄了一眼那把锈迹斑斑的小刀,很怀疑用它能否杀死一个人。
吃着人家的饼干,陈恺抽空抬头冷哼:“知道就好!喂!车开稳一点!小心有人!”
险险蹭过了人家的车子,佟川磊松了一口气:“还好!我的宝贝车!难道乡下的人从不看车的吗?”
“乡下?才到市郊而已,离乡下还很远呢。这里没有交通灯,当然是车让人啦。你开得小心点就是了!”
“说得轻松,你怎么不试试?我小心可是那些人摆明了要来撞我嘛!”狼狈闪过行人,佟川磊松口气,继续前行。油针定在四十以下,不敢再开快一点儿。
“你搞什么?开得这么慢。这不是跑车吗?”陈恺瞄了一眼车窗外的景物,不怎么满意的问着。
“如果现在是在高速公路上,我会证明它是跑车的!可是,老兄——现在我哪敢开快啊!你要自杀千万别连累我一齐好不好?我是休假的,不是玩自杀。”佟川磊抱怨。一群放学的学生骑着脚踏车经过他们身边,回头向慢乌龟喝倒彩。佟川磊不禁反问道:“难道你认为我考了六年驾照是说来开玩笑的吗?”
陈恺把最后一块饼干塞进胃里:“你是说刚才你说的都是真的?”
“拜托,我没有必要骗你吧!骗你对我又没什么好处!难道考了六年才考出驾照来这种事还多么光彩吗?你还不信!”为确保两个人安全,他索性以每小时二十公里的速度开着。
“因为没有几个人会把自己考了六年才考到驾照的事这么大方的说出来。”陈恺不自觉的伸出一只手帮他驾驶,生怕他一个不小心把车撞上路边的电线杆、石头、土墙什么的,那可就太划不来了。
“那是我说你太幸运了嘛!”
“我幸运?我长了二十六年,从没有幸运过。”陈恺大声反驳。
“是吗?说来听听呀!”
“我为什么要说给你听?”陈恺奇怪的问。
“我好奇嘛——不过,你不愿意就算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佟川磊驾着车,行驶在年久失修的沥青与土混杂的路上:“没想到,我这辈子还能跟抢匪同在一辆车里,而且还是去度假!你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度假。没有会议、文件、谈判、协商,没有一丝一毫的工作要做。这种感觉真好!”
“是——哇!”车体猛的一偏,毫无防备的陈恺被甩趴在佟川磊身上,小刀则掉下去撞上佟川磊的皮鞋,弹了开来。
他就知道,那是一柄不中用的抢劫武器:“Sorry,一个坑啦!你没事吧!没事就起来,顺便把那把没用的烂刀子捡起来。”
陈恺疑惑的抓抓手中的衣料,小心的观察起来。
“喂,我在开车,你在摸什么?快起来啦!你很重的!陈恺,陈恺!到底在摸什么,有什么好摸的嘛!你再这样子,我的车怎么开——”
陈恺抬起头:“这料子我没见过,不过手感相当不错噢!嗯——还有股子香味儿呢。怪不得你不舍得脱!”
“这料子我也不了解。不过,因为集团里有专门设计服饰的公司,所以,佟家人都穿本集团设计师们设计制作的衣服,我当然也不会例外。至于那个味道,不是来自衣料,是来源于香水 。怎么,你不相信吗?”
“相信!你过的是大少爷的日子,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没有饿过肚子,没挨过冻也没干过力气活儿,你说什么我都信!否则,我干嘛抢劫你不抢劫别人呢?你活在锦衣玉食的大皇宫里,像我这样才干了五天便被解雇的倒霉的小老百姓的生活你根本不了解!我现在已经对找工作、安分的赚薪水失望透顶了!”
“所以你要抢劫?”佟川磊捏捏自己的下巴,有些了然的笑。
“这只是一个方面。”
“其它方面呢?”佟川磊不死心的问。
“不告诉你——喂,看路哇,你这白痴!”陈恺伸手用力把车子开上马路,躲过了一根电线杆,然后对两手所握方向盘却被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得只会念“啊,我的宝贝车”的佟川磊吼出他的懊恼:“你是司机呀!麻烦开车时看路,我又不是路,少看两眼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为、为什么这边没有交通护栏——”
陈恺松开手,好心地拿手绢给佟川磊抹抹去汗水:“这里又不是城里,不过还好啦。等到了乡下,怕连路都没有啊!”
“是吗?”佟川磊舒了口气:“到时候再说吧!现在担心太多也没有用。”
“看不出来你个人还挺漫的,博亚集团没给你搞垮真是奇迹。”
“对,如果你抢劫成功的话也许有这个——对了,你干嘛非要抢劫呀?抢劫很好玩吗?还是因为你活了二十六年没见过通辑犯,很想亲自试一试?”
“你认为我那么幼稚吗?”陈恺托着腮:“我只是想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这是我从很小时就有的梦想。我想当伟大的建筑师,让所有的人都住上又大又舒适的房子;想当高明的大夫 ,赶走人类所有的病痛;想当慈善家,让穷苦的人都能安居乐业;想……可是我长大之后,这个世界却像忽然变了个样子。我想我是没法子造福人类了,可是总也不能这么无声的来、无声的去。徐志摩还有衣袖可挥,我只怕挥完手,连袖子都不见了!所以,不能留芳百世,遗臭万年也不错——我就决定抢劫你们这些富豪,兴许能赚一张报纸版面报导我的‘事迹’呢。”
“你不要钱吗?”
“钱财乃身外之物!诗仙有云: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
“是吗?可是我没见识过你有多少‘才’,也不见得你有多少钱哪!像你这样的人想遗臭万年可不太容易。不过,你倒是可以挑几个古典的榜样来锻炼一下,比如:那个被包公铡了的陈世美;明代大贪官严嵩、还有……”
“我一没老婆,二没钱,抢劫也是勉强而为之,你认为我愿意啊!”
“抢劫算起来也是要判有期徒刑的,你的运气不错,臭不了万年臭个七八年也是蛮划算的。”佟川磊调笑他:“不过,挑上我你是够倒霉的。我除了可以当个人质以外,你想榨钱怕是不太可能了。不过,你也说过目的不是为钱。我说,留个名那么重要吗?”
陈恺白他一眼:“当你连命也不定能保住时,有个名不是也不错吗?开你的车吧!小心又撞上什么东西了!”
“你怕可以下车去呀。反正我命大死不了——”
“下车连抢匪也当不上,你当我白痴啊!”
“你本来也不怎么聪明。”佟川磊笑,不给他留一点面子。
“你……我要修理你!我是抢匪,你还敢这么骂我,你就不怕我杀了你——”陈恺扑过去,借机在那件手感不错的衣服上摸来摸去,顺道与自己的“人质”打闹在一起。车子在左拐右拐了一阵后,终于停下,而车中的两位帅哥已经“打”得难分难解了。
“你不怕被揍吗?那好——那我就——”
陈恺动手抓他的肋骨,表情极为严肃。
“哇……哈哈哈……快住手……痒啦……痒……哈哈哈——快住手哇……我求饶……对不起……哇哈哈……你聪明……聪明……”
“算你识相!”陈恺直起身子,而佟川磊则笑毙在座椅上,头枕着车门,身上的西装扭得不像个样子。整个人毫无形象地瘫在那里,不想太早爬起来。
“喂!陈恺,你长得很帅耶!干嘛不去找份靠脸皮和身材吃饭的工作呢?像拍广告、作模特或者做个小公司的公关先生也该八九不离十吧!总也不至于潦倒至此啊!你确定真的已经走投无路,只有当抢匪一途?”
陈恺叹口气,陷入沉默。
佟川磊直起身子,整了一下衣服,又束上安全带,顺手帮他也拉上。
“你——”陈恺警觉的回过神。
“你什么你?我现在可不想会因我而受到伤害的人坐在我车上,所以,你还是老老实实系上安全带比较好一点!只要你别再紧张得把拿刀子的手抖得那么恐怖,千万别那个样子吓我,我心脏不好!你大概不想自己的人质由活人变死尸!对吧?”佟川磊踩着他的小辫子,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猫咪。
“哼!”陈恺哼了一声,把头掉向车外,任由跑车以每小时二十公里的蜗牛速度龟爬在这少车少人的劣质公路上,任一串串充满土土的朴素气息的建筑掠过眼前。移向身后。阳光透过玻璃照下来,铺在他身上,车里微开的冷气更是舒适得不得了,于是意识抛弃他渐渐溜掉,身为抢匪的他在“人质”面前不设防的睡着了。
经过了这十几天的辛劳和颠沛流离,这又怎能怪他呢?任是谁都无法支撑下来啊!
佟川磊瞄了陈恺一眼,对他这种胆大的表现有些佩服。不过他认为陈恺并不讨厌,当个伴游真的也不错,而且他从没遇到过一个愿抛开贫富观念与他相处、毫不虚伪不必防备的人。今天遇到了,又怎么可能会丢开它呢?更何况一个人旅行度假万一出事没个人一起商量,也是件不愉快的事。多一个人至少有些可以依靠对方的感觉,可以不那么无助。对这乡下,他可是一点经验也没有啊。但,陈恺似乎不是那么生份哪!
他可不相信这个笨抢匪真有那么大的杀人的胆子,而那把小刀子能杀人,他就更不信了。
对陈恺,他有种奇特的感觉,一种说不出来但不想失去的感觉。他想用时间来发掘,但愿陈恺给他这份时间。
把目光拉向窗外,惊险地躲过一堆黄沙,少了陈恺的一只手,他的心脏和宝贝车怕要受苦啦!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