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3、客栈 ...

  •   其实叫做客栈的事物已经在很久之前消失了,再没有夜半遥看一盏灯火带来的安慰。

      取而代之的是各式的旅馆和酒店,一栋比一栋高的大楼耸立在城市里。从高处往下看的时候,我总觉得我还在森林里。

      只是我一直怀念那从前的小客栈,有着很温暖的格局。前面打尖后面住店,拨弄着算盘的老板和披着白毛巾的店小二,精明里带着暖意,吃顿饭能听见多少人生百态。

      我爱这街边熙熙攘攘的吵闹声,不像现在这样安静得恐怖。

      一个人呆在山林久了,耳朵变得异常敏锐,总能听见很多微妙的声音。于是我情愿在人来人往的地方呆着,至少是什么都听得到而又什么都听不清楚,在这模糊的背景音之下反而可以安睡。所以就算偶尔住在宾馆里,我也必须打开电视将音量放大,这才能够入睡。

      这回算是旧地重游。

      那座破败的小村庄云下已被改建为一座巨大的大都市,现在叫出云城。

      白骨被掩埋成为地基,昔年焦土如今已是寸土寸金。

      而在其间来往的人都紧皱着眉头,每个人的身上透露着一股不可靠近的气息,仿佛那妖怪从未离开过一般。

      物是人非,看着这些,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感伤。

      但是从前的一切,不是早也就毁灭在那些妖物的手里了么?

      这样也还算是不坏吧。

      我想到从前。

      我还记得这里曾有处断崖。

      我还曾在那断崖上喝过酒看过夕阳。

      但是现在断崖被改成了很著名的风景区,得买门票才能进去了。而我所喝过酒的那处断崖,以及我,都变成那个风景区所引用的传奇之一了。

      我夜里上了山,站在断崖上,看见自己的雕像,总觉得有些滑稽。

      那汉白玉雕刻成的人物有着一把长须,挽了书生髻,穿着青衫,盘坐在地上,旁边有把剑,手里拿着葫芦,望天欲饮。

      此时皓月当空,我坐了下来,同这石头人喝了一杯酒,这才离开。

      这已经是很多年以后,我不再很认真地从事这个行业。虽然偶然也会帮人看看风水什么的,不过就是为了讨生活而已,尽管这三个字在我而言也只是说来当个玩笑。

      我没有从前那般认真做事的习惯了。

      毕竟妖怪太多,我总是杀不完的。而且太多时候,人类都不如妖怪可爱。尤其是当人类主动侵占了妖怪的生存领域的时候,那些妖怪不过是自卫。

      对着一个为生存而反抗的妖怪,我也实在下不了手。

      幸好我一向也没有什么无聊的正义感,而且人类的死活和我实在没有什么相干。

      自打我师父和我喜欢的女人死了以后,我就再不觉得这个世间的人值得我可怜了。

      自作的因果,应该自己承担。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领悟了师父教给我因果这二字时候所说的真正含义。

      但师父也说过,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一遍不明白,再几回总会明白,所谓的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凡事不过熟能生巧而已。

      那只白色的狐狸也主动跟在我身边很久,偶然在月夜的时候变回狐狸的模样回到旷野的地方奔跑一下。

      其实那场景非常好看,旷野中一只巨大的雪白狐狸尽情奔跑着,皮毛为月光所侵染,威风凛凛,仿佛天神在世。

      只是它也不敢跑得太远,怕有无知人类看上它这一身好皮毛会引来麻烦。

      妖怪很多时候都是没有法力的,尤其当人类越来越不相信妖怪存在的时候。邪魔那种东西才是会自己成长的东西,它们最擅长引诱人类各种欲望。而妖怪只不过是借着人类的一点点恐惧和想象才存在的生物,然而人类又开始惧怕它们,这样其实很可惜。

      像这只狐狸,那么漂亮的白色皮毛,若是就这么随着我在荒野中默默死去的话,应该也会有很多人类觉得好可惜吧。

      大多数的时候,它都喜欢变成人的样子,然后陪着我喝酒说话。

      它活着的时间比我短,但是经历却比我多,尤其是到宫廷里欺骗皇帝的那些事情如今讲来也非常有趣。

      它所讲的故事可以编成好几本书,只是我不能写下来。

      自从我的右手受伤之后,我就再不能使用它。

      很久以来我都用左手做事,实在不行的就让狐狸帮忙。偶尔我会想,要是当初我的手受了伤的话,也许我也不会留这只狐狸在身边。

      只是这许多年的岁月,就难免过于寂寞了。

      我和狐狸多数时间都在吃罐头,因为包装上通常会注明罐头里到底有什么类型的防腐剂,我们可以选择吃喜欢的那种防腐剂,不像在外面吃饭,都没得选。再不就是跑到尽可能乡下的地方,找家农户叨扰一顿饭,打打牙祭。

      那些老乡们往往都只是笑呵呵看着我们两个大块朵颐的样子,一边搓着手说不好意思招待不周。

      而狐狸也只有在这种时候才变得不那么爱干净。

      它说,反正外面的食物远比这些污秽很多。它用的是污秽,而非简单的不干净。

      这点上我只好相信它敏锐的嗅觉。

      老乡听不懂我们的对话,只是乐呵呵地端进饭菜来招呼着,多吃一点,多吃一点。

      每次的任务完成后,我们两个都会奔去乡下的地方呆上几天。

      一份工作其实会持续得很长时间,首先要清理这块地方的一切恶灵,然后查探地形中地气最薄弱的地方设下结界。然后由狐狸去下饵,等待妖怪上钩。

      于是杀一次妖怪,通常会拖得好长。

      当然狐狸也因为这种缘故被很多妖怪鄙视。但是很少有妖怪是因为它跟我这个非人类的人类联合起来设下陷阱而鄙视它,只是鄙视这种作为诱饵的身份罢了。

      不过狐狸自己乐此不疲,而且每次沾染一身血后都会很兴奋地喝很多酒,然后就跟我一直聊天到天亮。

      其实妖怪们都很寂寞。

      如果人类在潜意识地对它们发出召唤的话,妖怪们往往会经受不住这样的诱惑前去。

      但是要适合人类的世界真是很难。

      就像人类可以吃鸡吃鸭吃很多动物,但是动物来吃人就不对;还有人类可以食用在随处抓到的动物和植物,可是并不允许别人来争夺他们的食物。

      它们无法理解这种逻辑之后很容易就被人类当成异类来处置。

      惹怒它们的后果一般都很惨,但似乎人类对于这项活动也很乐此不疲。

      狐狸就是因为在人类家居住的时候吃了人家的一只鸡就被很多人抓去见官然后挨打。

      它忍不住就变回了原形。

      人类一旦害怕,妖怪往往会忍受不了人类在害怕时候散发出来的味道而想要吃人。

      狐狸咬死了几个人以后就被通缉了。

      然后就找到了我。

      因为这件事闹得蛮大,连我的通缉令都被取消了。

      说来我只觉得好笑。

      我一直不明白狐狸所说的那股子香味到底是什么样的,毕竟我的鼻子还没有狐狸的那么灵敏。

      但据狐狸说,那是一股子很香的味道,就像是一个饥肠衮衮的人类看见一只烧鸡的感觉。

      我想可以理解。

      人可以为财死,为什么动物就不可以为食亡呢。

      虽然按照规矩,我应该要斩杀一切吃过人的妖怪。

      但这又和我有什么相干?

      只要它吃人没被我当场逮住,那我尽可以收留它在身边,假装一切都没发生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3、客栈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