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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云下 ...

  •   云下是个很漂亮的村子,地方不大,人家又少,石道两旁都种满桃花,旁边是潺潺流水,早上洗菜晚上洗衣。

      我曾经很喜欢来这个地方。

      因为这里的夕阳最美。

      残阳似血。

      这里的太阳在落山的时候,照在盛开的桃花上,就好像为这花朵染上一层血色。

      看着这一直照耀世间万物的太阳,看着这一直注视着这世界的一切的丑陋和罪恶的太阳,最后也要不得已堕入黑暗之中的时候,我总有种隐约的快感。

      但更多的时候,我看着夕阳总会忍不住流泪。

      我在。我还在。

      这不单只是我一个人,这是活在这世界上的生命的同一命运。

      总有一天,我也会被迫沦入黑暗之中,永生永世无法自拔。可我能够像太阳那般挣扎着重新复活么?

      我会死,人生来总是要死的。

      从前,在云下,我遇见了很多还不错的人类。

      当然这仅能持续到他们没发现我的真实身份之前。

      人类有种很奇怪的推卸责任的想法,不是因为这里来了妖怪所以行走才出现,而是因为来了行走所以才有妖怪。只要你不说,他们总是可以闷下头像只鸵鸟那样躲下去。

      好像只要我不出现,这妖怪的存在就可以永永远远隐瞒下去一样。

      不过我也不希望他们知道。

      这样的宁静,能享受得多一分一秒都是好的。

      一旦我泄露了身份。

      说不好这附近会不会出现很多的奇怪生物,或者是为了报仇,或者是为了看好戏。

      百鬼夜行。这将是场浩劫。

      浩劫。

      浩劫的意义就在于,它是劫,就注定劫数难逃。

      逃不得。

      在我拜入斩妖道的第一天,师父就告诉我,这世间有无数法则,然而我们行走只需要记得一条——劫数难逃。

      这世间自有它世间的规则,一旦真有浩劫,人力永远无法改变。虽然古人有句话叫做人定胜天,但那也得看老天想不想让你赢。

      我皱起眉头。

      没说话。

      在这一路上,我遇见过不少人曾以为我是替他们报仇了,所以我应该收留他们当徒弟。而且一个两个的都似乎看了太多的电视,误会只要自己跪得够久我就会心软。

      于是每次在我经过他们身边却不管不顾独自离开的时候,背后就会传来无数的咒骂声。

      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不适合从事这条路的人,却总是打算从事这一行,只是为了打着复仇的名义。

      一个人,甚至连自己的家人都没有决心和勇气去保护,只能蜷缩在一角逃避现实。

      为什么觉得跟着我以后,你就会有这种勇气和决心了?

      何况,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做的事情,这跟你的全家死没死都没关系。

      如果你只是一个钟表匠,这辈子你最合适做的事情还是修表,打打杀杀的事情就留给我们这些行走来做就好。

      我不会修表,你也不会斩妖。

      我有时候也很纳闷,为什么人类拍出来的电视剧却总是在给予这些无望的人以更无望的希望?

      反正有些人注定的劫数难逃,不如不要给其无谓的希望。

      就像云下。

      我曾经为了某些事情而郁结不已,一年两年下去成为执着。

      师傅说,那是他们的命,命里注定。就算你去救了,其一未必能够救得回来,其二怎知你不会引发更大的问题?

      我明白了,我不在执着,但我还是不开心。

      但我已经学会了一件事,不开心就只是不开心而已。

      不开心并不影响任何事。

      看过了太多的生离死别之后,我想要再悲伤一次都很难。

      云下,这座曾经美丽的村子,现在已经彻底沦为焦土。

      我还记得鲜血和碎肉凌乱地铺陈在通往村子的道路上的模样,我一路走,一路看见桃花被染成真正的血红,石板上溅开白色的脑花。

      其实我一直挺讨厌这些妖怪的,一点审美观都没有,无论什么事情都做得一塌糊涂,就算仅仅只是吃饭这样的小事都会弄得如此难看。

      我拣着干净的路走进村子,将包袱一早就丢在了村外。

      通常没有妖怪会逃跑,这种敢于大规模进攻人类村庄的妖怪们多半都有点骄傲自大,觉得就我一个人,实在太不可怕,至少并不如传说中的那么可怕。

      而且饭饱神虚这是古训。

      其实我的工作也很简单。

      拔出木刀,斩杀所有妖怪之后,再焚香念上一段往生经即可。

      像这样的场合,恶灵太多,因为被杀的怨恨累计,也容易变得太凶恶。

      可是再凶恶的灵,也并不具有任何直接的攻击方式,它只是寄生在某些妖物的身上,增加那只妖怪的气势。

      一般传说里都说,看见妖物的时候不要紧张也不要害怕。因为吓破胆的人的确比较容易被优先攻击,据说那样的味道会好一点。

      就好像人类爱吃活叫驴一样。

      这里的妖怪多得惊人,前仆后继。

      我都不需要走动,只用站在原地举起木刀就可以。

      化掉所有妖物的尸体之后,我点火焚烧了整个村子,这才盘腿坐下,为所有的冤魂诵经超度。

      做完这些事情,我走出村子,找到我留在村外的包。

      再翻过一座山那儿有一条溪流,应该还没有被这里的血水给污染到吧。

      我跳进溪水里洗去身上的血污,又换上干净的衣服。

      沾染过血污的衣裳只能够烧毁,因为妖怪的血液很容易传染。但这污染却偏偏能被水洗净。

      水乃万物之母,可涤荡天下之不秽。

      在我烧衣服的时候,一个穿着一身白衣的人站我身旁,好奇地看着我。

      “你叫开心?”

      “是。”

      “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开心。”

      “嗯。”

      “你不动手?”

      斩妖太多,我总是懒得说话。

      “那我就要动手哦。”

      “好。”

      那人没再说话。

      我也没说话,只是握紧了木刀。

      那人打量了我很久,最终还是走开了。

      那是只白色的狐狸。

      长得很漂亮。

      狐狸一直都是变成人类之后最美丽的一种。

      我有时候也挺好奇这点。

      但今天我不想动手。我已经杀了太多妖怪了,连手掌都被磨出血泡。

      我只想休息一下。

      我得进城去找间客栈好好睡上一觉。

      哦,我忘了,这世上已经没有客栈,只有旅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2、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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