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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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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跟A公司的事务,我又闲暇下来。老妈见我驾着那高级商务车很是惊讶,觉得不妥,她向来不愿占人便宜。我安慰她“妈,你放心,我不会做出格的事。”
其实,我压根不知道什么才算是“出格的事”。
婚前同居出格吗?看起来有违伦理道德,伤风败俗,但人小两口你情我愿,最后实在不行就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又没碍着谁。
破坏人家庭算出格吧,但人家照样过得比你好,比你滋润,你在一边垂怜自泣,人非但没一丝愧疚还笑你自不量力。
搞外遇是出格了,干嘛这样呢?这不是伤人感情吗?实在过不下去了就离婚嘛,两袖清风无后顾之忧,舍掉一棵朽树获得一片花海,何乐不为。
话题岔远了,我想说的是,我心情好,便帮着管理公司,我心情不好的话,大概把它搞垮才能叫我满足。我端坐在办公室,装模作样地敲击键盘,心里却时不时盘算着这公司如若倒闭了,他破产了,那是不是很令人振奋。幸而,我抑制住了这股冲动,不然,哪有往后那些惊心动魄。
我倒是很意外冯艳艳会主动约我在咖啡厅见面,她向来是不请自来,习惯性地在他人的生命里横冲直撞,就像个无证驾驶者,扰乱一切的交通秩序,而我不是交警,拿她没法。
当年那个风姿绰约高高在上的女人,就这样和自己面对面。她喝咖啡的动作的确是高雅得没话说,看来十多年的贵妇生活颇有些成效。可惜,再美丽的女人都有红颜迟暮的一天,再厚的粉底也盖不住岁月的痕迹。果然,勾心斗角的女人老得更快。
她不知是从哪里知道了董事长遗书的内容,大概是气急败坏了。也是,他们一家住了那么些年的豪宅也即将归到我这个外人的名下,要不急是不可能的。
“我看余明原是病糊涂了,遗书的内容还有待商榷。”她坐姿优雅,深红色洋装勾勒出的线条依然很有看头,一对锁骨若隐若现,脖颈上挂的那条条红宝石项链果然很适合她的身份跟品味。然后我想到了老妈,我的妈妈是个美人,真的很美,她不需任何粉饰就很美,她白皙的脖颈上也从来没有任何累赘的东西存在过。
我只顾想着我妈忽略了眼前的女人,冯艳艳喝了口咖啡,继续道,“我是余莉的母亲,我必须为她争取她应有的权益。”口吻笃定,毋庸置疑。
余莉是冯艳艳跟余明原的女儿,我知道她是我妹妹,同父异母。这女人说得好听,真是个好母亲,处处为自己女儿考虑,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她女儿的利益,我都忍不住感动了。
可是我了解她,第一次看到这个女人我就知道她卑劣的性情。她不过是借着女儿的名义来向我讨要她的东西,也是,她这种贵妇离开了豪宅名车,那该多狼狈。都这么多年了,她依然可笑地理直气壮。无耻的人总能为自己可耻的行径找无数自以为是的理由。我只是听着,神色淡然,连一丝窃笑都懒于施舍。
年少时,我会叫她“阿姨”,哭着求她,甚至跪在她面前。我恨透了那时自己这种愚蠢懦弱的举动,现下想起来都想抽自己。那时,妈妈站在一旁,并不言语,直到那女人昂着头离开后,她才把我扶起来,擦掉我的眼泪告诉我,“一个人可以一无所有,但绝不可以没有自尊。”她说这话时的神色如我现在这般淡然,但我分明看见她眼睛里的暗涌。这句话她只说了一次,我却是记了一辈子,它是我唯一的座右铭。
前些日子看《失恋33天》,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没打动我,唯有里面的一段台词着实让我感同身受——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此刻我突然意识到,即便肮脏,余下的一生,我也需要这自尊心的如影相随。
是的,我不能失去自尊,它是我的武器是我的伪装,没了它,我将一无是处、溃不成军。
咖啡厅里环境清幽,我知道冯艳艳一直克制着。她说我便听,她不说我也不会说。我不清楚她是否觉得尴尬,反正我只是来喝咖啡的,但我着实不爱咖啡的口感。
“她是你的妹妹!”这又是哪出?套交情?
“我不记得我妈什么时候生过两个女儿。”
一句话,堵得那女人哑口无言。
说完我有些愧疚,不该迁怒于余莉的,本来这一切都与她无关。
她终于走了,摇曳的姿态,不盈一握的腰身,细高跟鞋衬得她的脚踝很是精致。的确,她有资本。
过后回想起她离开前的眼神,我有些后怕,那大概是一种警告,画得精致的眉眼变了形,喷射出嗜血的仇恨。这又让我想起她上回离开前说的“贱人,你给我等着”。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眼神比语言要嚣张得多,所以,哑巴比瞎子要幸运一些,这是我当时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