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你若不爱,我便不爱 ...
-
以前我从未想过要天长地久,因为我无暇顾及,可是当温非提醒我的时候,我才明白我是那么的想和他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我想他是当真不爱我的,即使我一遍又一遍的问过,他也一遍又一遍的告诉我是真的,只是如此的强调,而我却感觉不到,所以我发短信问他:若是爱,为何我没有感觉幸福?他回了我:又不结婚,哪来的幸福?
我反复的思考,温非的这句话真的点醒了我——我再爱没用,再执著没用,在不舍没用,因为我们不会结婚,最后的最后陪在他很边的人不会是我。
好吧,我承认,我们之间出现了问题,我意外的发现原来温非所有的并不止我一个,呵,或许是种讽刺,我早该料到如此,像温非那种人怎么可能真心的对我,于是我沉默了,如同杨向晨那样,只不过之于他,我还有权退出,我还没有懦弱到任人欺侮的地步。
“温非,你去死吧!”我在心里暗骂,我不是没有他便不行的。庄葵——排队被追的人,我自认为我是坚强的,但我好容易才建立起来的心理防线,却在她的一通电话之下彻底轻易的坍塌。他说:“庄葵,你记住了,是我的被人抢不走,不是我的,我不会挽留,你要跟了那小子别后悔!”
我投降好不好,我懊恼,我居然会爱上这么跟流氓,我想告诉他,我想和他结婚,我想做他的老婆,我想与他在一起一辈子,只是这些话终是在心里无非说出口的。我是好想大声的问他:放我自由行不行?可是我又是那么的害怕没有他。
每一个夜晚,我最庆幸的是还有杨向晨,尽管我对他始终没有感情,但是有个人会在深夜的时候来问候我,那是件幸福的事,至少我还是有人在意的,至少我不是孤单的一个人。
杨向晨,为什么我的身边就剩下你了呢?
我并不知道温非在此之前到底有多少女朋友,但能明确的是于我之前的那些女生们,她们与温非都曾爱得如此轰烈,从那些留言就可以看出来。
忽然又想起温非曾可怜兮兮的对我说的他的四个女朋友一夜之间全跑了,这是什么概念,于是我让他发誓不准劈腿,否则后果自负,只是这样的后果究竟是由谁来负责呢?
爱情是分不清楚谁对谁错的,只是两个人之见如果无法交心,一个人的爱情终会成为一场悲剧。
我还是喜欢穿我的裙子,即使时已入秋,我还是执著的穿着,并且不离不弃,衣柜里有件红色的旗袍,我从未穿过,却随时都带着它,偶尔拿出来比划比划,望着镜中与那个人越来越像的自己,很不舒服。
今天是10月23日,我又拿出了那件红色的旗袍,其他人都出去了,我反复的想了很久还是穿上了它,我想我就只是穿一小会儿而已,我只是要怀念,怀念那些年我失去的东西。
我终于想起来了,我为什么会那么的喜欢陆若宛,因为她长得很像一个人,一个年华老去却依旧美丽非常的女人,这件旗袍便是她的,上面绣着一只金色的凤凰,小时候经常见她穿,听说这袍子是在老店里定做的,当时便花了三千多块钱,我只得感慨林小葵的匪气,她在穿衣方面从来都是舍得起的。
穿上去的那一瞬间,我仿佛又听见了她的声音,听见她温柔甜美的在我耳边说:“庄葵,你不要成为像我一样的人。”
林小葵。
我对她的记忆就只停留在八岁以前,之后我便极少看到她了。
对天发誓,林小葵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同时也是最奇怪的女人。我于她的记忆是从四岁开始的,我并不是记忆特别好的人,但惟独对林小葵,我甚至记得她在我耳边的轻轻叹息。
其实她能陪我的时间真的很少,大多数时候都不在家,而每次回来都会异常令人惊羡。林小葵总是有办法将自己打扮得如此漂亮,小时候我不懂,只会爬上那个堆满化妆品的桌子,将她的化妆品弄得一团糟,他并不生气,还一一指给我看,这是擦脸的,这是洗手的.......而无论什么,她的东西都是玫瑰花香的,香到闷人。
我以为林小葵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跟我急的人,但这只是我的以为而已,当我打碎她那支翡翠的镯子,她二话不说给了我两个耳光,那时只有5岁的我痛的吓得大哭。
林小葵并没有管我,蹲下身去捡起破碎的翡翠,握在手心,就掩面蹲在那里,沉默!沉默至极!
我走过去拉了拉她的衣角,“对不起”.我抽泣着道歉,我一向如此软弱。
林小葵愣了愣,将我揽入怀中,脸埋在我的颈窝里,她没有哭,但我感觉到她的心在滴血,那镯子似乎对她特别的重要。
她说:原谅妈妈,再也不回了,庄葵,妈妈发誓。
从那以后,林小葵真的没有再打过我。
我想我对裙子固执的热爱一定是在不知不觉中被她潜移默化的,林小葵的裙子特别多,最显眼的便是那条红色的绣着凤凰的旗袍,她穿着特别漂亮。那段时间我就见着她穿,几乎都舍不得脱下来。终于有一天,林小葵将旗袍郑重的装在一个箱子里,然后递给我,她微笑着说:“庄葵,送给你,等你长大了一定要穿,穿给你男人看哦!”
那时的我并不懂她的意思,只得一个劲的点头。直到长大了才明白,听到奶奶说那是父亲送给她的衣服之后才明白,林小葵是想将她对于那个男人的爱一直延续,而我是最好的传递者。
10月23日,林小葵的生日,我想起了她,我已年满十六,是否算得上是长大?
我未脱下,手机便响了,是温非打来的,他买了东西要给我,就在楼下呢。我飞快的套了件外套,飞奔下楼,他果然在那里,手里拿着刚从学校外面卖进来的热呼呼的烤地薯。我该庆幸这是夜晚,外套虽无法遮完我里面的旗袍,但不注意是看不出来的。
“我觉得你今天特别怪异!”温非说。
“哪有?”我是不愿让他看见的,急急忙忙转身欲跑,他拉住我,撩开我的一脚,很鬼魅的一笑,“不就在这里了!”我窘迫至极,埋头咬了一口他的手臂,然后飞快的跑了,后面只有他猖狂的笑声,“庄葵,你何时变成这样?”
回到寝室,我便脱下了那件衣服,折好又放进衣柜里。
林小葵,这样算得上是穿给我的男人看了吗?
由始至终,我的室友都没有看到过,包括陆若宛。我甚至都没有告诉她,在我的衣柜里放着那件年代久远的旗袍。
我并没有很兴奋于温非看到了什么。
我早晨就到邮局去把生日礼物给林小葵寄去了。林小葵,林小葵,是有四年没有见到她了吧,我真的很想念她啊。
今年放假我一定要去看她,世界上哪有女儿不去看妈妈的说法。
这些年,我真的很想她。进入高中的第一次月考,我成功落败,完全没有学的心思,一心一意全在他的身上去了。温非拼了命的学习,最后也败在了失误上,知道分数的那天晚上。他问我是否有主意要考大学,我明白他的意思。他说他要认真学习,我便回答“好”,我都答应了,他还要问我是否愿意,我反问他:如果我说我不同意有用吗?那还不如爽快的放手。温非说:庄葵,有用的,只要你说不,我们就不分手。
我终于忍不住开始哭泣。温非,你成功了,你成功的践踏我感情,践踏了我的尊严。
以前我是无论如何都受不了我的男朋友脚踏两只船的,可是当温非亲口告诉我的时候,我比想象之中要冷静的多,也许是因为事先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所以才能坦然面对。
我见了我这辈子最无耻的要求,但我还是同意了,我要去跟那个女生说。
温非,你他*的当我什么了,我只是你众多女人中的一个,为什么要让我做最卑贱的那个?
尽管心中是有哀怨情绪的,但我还是去见了那个女生,我没想到的是那是一个挺秀气的小女孩,看起来很小,我都不忍心告诉她现实是多么的残酷。
“有什么事就说吧。”是她先开的口,相较而言我显的很狼狈,并不洒脱。
“温非让我带话给你,现在是学习时间,处对象不合适。”我由始至终都没有说过我是温非的女朋友。
那女生很淡定,笑了笑说:“没关系,不过不是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吧?”
这我是不知道的,管你们做不做朋友,反正我才是温非的现任,其他的什么都不算。
我在想也许我的这辈子就这样了,非他莫属非他不爱。
温非,这是个除了脸之外什么优点都没有的男生,全身都是缺点,吸烟、打架,把妹、、、但为什么我还是那么的喜欢他呢?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犯贱。
越来越觉得其实我正在走向一条同林小葵一样的路......注定会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