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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十三】二世 王宝玉是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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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玉是当地桃花村的弃儿,平日无恶不作,逢婀娜少女就调戏,遇良家老翁就打劫,桃花村人于阡陌交通、鸡犬相闻中见了他,就如同见了十八阎罗王似的绕道而行。平日里去观音庙烧香拜佛,大家求得最多的除了姻缘,便是出门别遇王宝玉,田里不长废杂草。当然,宝玉在桃花村,自然是连杂草都比不上的。
所以,王宝玉过得很孤单。没人懂他作恶只是因为自己孤苦无依,寂寞到需要通过极端的方式来获得存在感。他也明了,以这样的方式获得的存在感,恶心到不如不要。
可是宝玉和别的流痞不同,他长着一张俊俏脸蛋,细看右眼下还能瞧见一枚小小的泪痣,更是我见犹怜,只是平日蓬头垢面,又一身粗布麻衣,从没人拿正眼瞧过他。偶有妙龄少女觉得这厮不凡,也被他下流的调戏行径给痛恨到了极点,心想这皮相长在他身上实在是玷污了俊俏二字,自也不会花痴地对外宣称自己出门遭艳遇。
一天,王宝百无聊赖在桃花村的桃花蹊闲逛,美其名算是游赏,其实就是蹲点,好找目标供自己消遣。桃花蹊是桃花村顶出名的名景,因那里的桃花最多最美而响彻全村乃至邻县。特别是桃花满树盛开,瓣叶落地,铺成粉毯,真可谓下自成蹊,故称桃花蹊,往严重了讲,桃花村也就是因此而得名。
只是,这样浪漫粉红的风景,本该属于浓情蜜意中的才子佳人所有,王宝往路上一走,桃花都要厌恶地抖抖避开,三个字,煞风景。
蓦地,他发现眼前缓缓走来一姑娘,生的不是一般的标致,眼波流转,朱唇白齿,倒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仔细一瞧,原是当地富家丁员外的宝贝闺女,前些日子还仗着有保镖在街上对自己嫌弃鄙夷。今天她身边没了当日的壮丁,只孤身一人前来桃花蹊,还时不时左顾右盼,鬼鬼祟祟,王宝脑袋不坏,转念一想,十有八九是偷偷和情人在此幽会,便腹黑报复的机会来了。他可不是君子,不需要对女子手下留情,想当日她让他尊严扫地,虽然本就没什么尊严,可这泼辣女子不教训一下将来可会苦了那未来的情郎啊。处于这层考虑,王宝很坦荡地开展起他的作战计划来。
宝玉迅速躲进就近的草丛,估摸着小姐走在自己前面了,便蹑手蹑脚地起身跟了上去。边走边想,是将她活捉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呢,还是直接迷晕放倒让行动说话呢,或者绑个小架骗点小钱…他前前后后委实盘算了无数中可能,却下不了决心用哪一种法子,以至于人家姑娘已经发现他的跟踪回头定定望着他,还在低头冥思苦想的他直直撞了上去。
糟了!
他的第一反应是跑,可是却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前将那小姐打晕了,人家连救命都没来得及喊就含冤晕倒。
其实王宝玉什么也没做,完全不必如此惊慌,只是做贼心虚才至于此罢了。
他上前踢了踢小姐的身体,确认一时半会是醒不过来了,则悻悻地摘了根狗尾巴草叼在嘴边思考着解决办法。一走了之虽然神不知鬼不觉但有失他男子汉气概,且不说把一个女子打晕完了还将她扔在郊外自生自灭,万一人家醒过来想起自己将她打晕一怒之下给他颜色也好不到哪去。究竟该如何是好,宝玉没想到这竟也能成为绊住他的千古难题,比什么婆媳同时落水先救哪个难多了好不好。
正在他抓耳挠腮,纠结去留之际,一阵清脆好听的鸟鸣声婉转响起,宝玉只觉浑身上下的烦躁感顿时烟消云散,此刻只想轻松闭眼享受这神曲。
抬眼一望,面前的桃树上立着一只树莺鸟,天籁就是从它嘴里传出来的。此鸟浑身通透黛兰色夹杂月白斑点,玲珑小巧的身体峭立在枝头,只是一只腿似是有些站立不稳,攀附着枝桠看得出有些吃力,只是即便如此,它映着淡红的花瓣,宝玉依然觉出十二分的遗世独立,充满灵性。它缓慢而有节奏地叫着,好像在重复一句话。
送她回去,送她回去…
送她回去!宝玉一个机灵,这鸟分明是在帮他。如果将昏迷的小姐送回,丁员外定会对他另眼相看感激不尽,至于小姐,待她醒转过来,好生向她解释,说是仰慕小姐已久,不小心一路跟随至桃花蹊却被发现,才下意识将她打晕云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顺被配上电眼大放送,到时候就不信那小姐还会惹什么事。
如此甚好。
眼看宝玉欢天喜地地抱那小姐回了市集,树莺鸟眸里异常晶莹,待它飞转过去是,自是没有留意宝玉感激的回眸一瞥,那鸟,似曾相识,那鸟,为什么在帮他?
多年后,宝玉早已娶了那位千金小姐为妻,丁家也早是他当家。只是从那天之后,宝玉便有了个爱养鸟的习惯。
当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丁家宝公子,专喜黛兰色还瘸腿的树莺鸟。如此奇怪的嗜好,如此传奇的宝玉宝公子。
这一世,灵犀,我终究还是帮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