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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   这地方处处透着奇怪。
      比如说天,这里的天明明比别处更高更宽广,可天上漫洒的星星却不说斗大,也足有碗口大小,那些看惯了芝麻粒大的星子的人只怕要吓一大跳。再看地上,与天色极不相称的,却是白闪闪的一片,那是及人脚踝厚的积雪。若不是早起扫过一道,这时恐怕已经及膝深了。
      在这沉沉天幕,漫漫雪原中,一个小院里支着一张木桌,两把木凳,宽大的木凳上铺着一床锦被一张貂裘,看起来鼓鼓囊囊暖暖和和,貂裘上此时正斜倒着一个人。这人里面穿了件厚厚的白色棉袄,外面却不无造作地又披了件褐色的广袖凉衫,凉衫没怎么穿好,前襟歪着,下摆拖到雪地上,随着那人的一条腿一起一晃一晃的。那人虽然穿得臃肿,但依然能看出来原本的身材颇苗条,身量也高,不过一本书遮去了他半张脸,长相倒还看不分明。
      “喝不喝酒?”没听见踩雪声,也没有呼吸声,只有淡淡的一句话,清清楚楚地送进院子来。
      椅子上的人动了动,一转头,那本书滑了下来,而他也不在意,懒洋洋地笑着道:“好啊。”
      最初问话的那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到了桌边,一身白色的单衣,一头白色的长发,脖颈间一条白色的狐裘,在那边直挺挺地立着,像是刚冻出来的一根冰柱子。躺着的那人倒是见怪不怪,他一边伸长了手去拾书,一边对那“冰柱子”手上的两个琉璃酒壶抬了抬下巴。
      借着星光和雪光再看这两人,都是年纪轻轻,姿容俊秀。躺着的那个总是神情懒懒,含着点盈盈笑意,明明带着书生气,可姿态和穿着上又有些不羁的风流,像是在仿效魏晋时的那群文人骚客。而刚才站着的那位已经在桌边坐下,即使是坐着腰背也绷得直直的,但那并不刻意,似乎是一向习惯如此,只给人感觉此人应是一丝不苟的个性。
      “好酒!应该是新酿吧。”那个书生摸样的揽过一只琉璃壶,闻了闻又晃了晃。壶里是剔透的浅红色葡萄酒,光华闪闪,醇香阵阵。那书生正提壶欲饮,忽然眼前白光一闪又冷风一紧,他放下壶一看,自己已坐在了屋顶上,那条貂裘仍是在身下。再一咂嘴,似乎刚才喝进了一口酒,但滋味全没尝出来,他于是瞪了身边那个自顾自坐下了的白衣人一眼。那白衣人恍若不觉,喝了一小口葡萄酒,抬头望天。
      “群星并起,乱世将开啊。”那书生也看了半响天,最终说道。
      “我知道”那白衣人十分肯定地说。
      “这乱世嘛,不因我而起,但却与当年未了之事有关。哎,实在不好意思袖手旁观啊。”那书生说什么都像是在开玩笑一般,说出的话也不知真假各几分。
      “庸人自扰”白衣人说,停了一会儿又道:“转机自南来,稍纵即逝。”
      那书生突然爽快地大笑起来,笑了一阵凑近白衣人身边,说:“可大巫师也在扰吧,大巫师可不是庸人啊。”
      那白衣人偏头一挑眉说:“扰自庸人。”书生一愣,随即又大笑起来。

      这半个月里,益州城可是格外热闹。洗剑庄庄主方中越喜得头子,江湖各派,官员商贾于是都前来道喜。益州向来贸易发达,人一多自然生意也多,于是从客栈的大掌柜到街边的游商小贩,个个都满面堆笑,精神十足。
      可正经的东道主洗剑庄里却没有丝毫喜庆的气氛。挂了红绸的大堂里没有一个下人,偌大的院子里也没有几点儿人声。年轻的庄主方中越坐在后院的卧房里,心里苦得不行,可面上却又千万不敢表露出来。他身边的床上躺着还在休养中的妻子,妻子清秀却憔悴的脸庞边,静静地睡着他们出生才十天的儿子。
      这个男孩取名方时淳,取朴素而高洁之意,可以说原本寄托着方家几代人的期望。因为自当年方虞侯那一代起,方家虽然家业发展蒸蒸日上,但人丁却日渐单薄,方中越自己已是四代单传,方时淳很可能就是第五代。但看这孩子的状况,似乎连今晚都熬不过去了。
      方中越已在床边守了两天,不吃也不睡,浅青色的胡茬在下巴上长了一圈,一双眼睛空洞而无生气,境况着实惨淡。
      “庄主!”一个压低了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那个……”
      “谁也不见”方中越不耐地打断说。
      门外的老管家方源犹豫着,一咬牙还是说:“庄外来了个年轻人,说能治好少主的病。”屋里方中越愣了一下,下意识看了床上的母子二人一眼,猛地推门出去说:“快请!”
      方源一边点着头一边匆匆奔前院而去,其实他心里犹豫得很。门外这落魄的年轻书生看起来真不像能治病的,若是治不好,不仅庄主更加伤心,这人自己的性命也难保。但不会治病又有谁敢在这时候自己上门呢,那不是送死吗?老管家低着头一路小跑,冷不防被人拽住了胳膊。他抬头一看,正是门口那个年轻书生,不知他怎么自己就进来了。
      “不劳老先生去请,在下自己来了。”那书生微微一笑,甩着大袖子自己往后院走去。方源跟在他身后觉得这书生竟像是熟门熟路一样,直奔着方中越所在的卧房走去,心里又惊又疑,抬头看了那书生一眼。那书生笑着摇摇手道:“我没来过,不过院子无论修得多大多复杂,都是要讲究风水布局的,这房间的安排也有贵贱主次之分,看得多了其实都一样。”他颇为夸张地吸了吸鼻子又说:“这参味太重了,吊命不成反而催命去了。”方源听得心里又是一惊。
      方中越亲自站在房间门口迎着,远远看见一个广袖博带的年轻人翩翩而来,他明明行得很快,但姿态却又极其从容,一身褐色的衣服也穿出了轻盈飘逸的味道。方中越仍沉浸在妻儿垂危的打击里,应付之辞还没想好,身边人影一晃,竟是那书生已自己掠进房去。方中越回过神来便怒不可遏,右手成爪向那立在床边的书生抓去,书生并不看他,只是突然大喊一声:“要救人就拿笔去!”
      方中越手一停,方源却是麻利地捧了纸笔过来。书生写了一张方子,叫方源马上煎了药送来,接着又在婴儿鼻下晃了晃手,婴儿马上张嘴抽噎了起来,他很快地倒了点什么进去,婴儿似乎又睡着了。他的动作太快,太肯定了,在方中越犹豫恍惚间,似乎病已经看完了。
      “大夫”刚刚走到了门边的方源又绕了回来,小声说:“这红花当归丹参都是活血的药,这夫人之前是失血不止啊。”方中越一听又回过神来,这次一把揪住了书生的衣襟。
      “失血那是因于外伤,症结却在于血瘀,如果不化了瘀,好了也成废人。”那书生看着方中越说:“你让她先服完这剂药,如果明早不能转好,我就去给她当陪葬。”
      “你……”方中越应也不是,骂也不是。
      所谓病急乱投医,又有死马当做活马医,总之庄主夫人还是服下了书生开的药。这一晚,方中越依然在房中守着,那书生则被结实地绑在一边的椅子上,但觉却睡得依旧香甜。果不其然,天还没大亮,夫人就转醒了过来,要了水喝,又说已经不那么难受了。方中越也干脆,立马放了书生,好吃好喝招待去了。
      那书生在洗剑庄住了十天,其间换了三幅药,第十天傍晚,庄主方中越和已经大好的夫人就亲自上门向他道谢来了。
      一阵寒暄过后,夫人突然神情一黯说道:“我是又活了过来,可淳儿还不见好转,面色总是青的,不出声也吃不进东西,先生……”说着泪已掉下来。
      书生见这情景也第一次坐直了身子,偏了偏头似乎难以开口,挣扎半响终于说:“贵公子的病在下能治,这天下恐怕也只我一人能治此病,不过要治好病,得让我带贵公子走。”
      “请问要带去何地,要走多久呢?”方中越问。
      “带去何地这不能为外人知,时间嘛,十六年之后一定送公子回来。”书生说。
      “这……是要十六年生生分离吗?先生,不是我们不愿相信你,只是,这实在太让人为难了。”方中越一脸难以置信。
      “这已经不是相信不相信的问题了。”书生摇着头说:“贵公子不跟我走必死无疑,若让我带走他,十六年后就可以回来一个健康又聪慧的少庄主。我不是江湖骗子也不是人口贩子,我愿意花力气救人,愿意磨嘴皮子劝人,只不过因为这孩子和我有缘。天要我救他,只看你们自己愿不愿。”
      方中越和夫人对视一眼,心里皆叹这书生好厉害的嘴,于情于理他们都不应该反对。于是第二天清晨,书生就抱着襁褓里的方时淳似乎是向北去了,一去便再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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