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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遇 送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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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方昊,苏梅才注意到洛晴手里捧着一大束花。
“怎么,又有新的追求者了?”从大学开始,洛晴的追求者不断,宿舍里各种礼物堆积到可以开一家礼品店了。
洛晴不屑的看了一眼手里的艳红色玫瑰,说了一句“俗”,那束可怜的话便被丢弃在一边。
苏梅拿起来闻了闻,把它插在花瓶里,随口问道“你到底喜欢什么花?”,其实她更想问“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大学三年,洛晴也算是一个风云人物,那个时候,她烫各种各样的卷发,化很浓的妆,她赴很多男人的约会,但没有一个成为她的男朋友,很多同学对她这种做法很是不屑,所以她朋友很少,除了苏梅。她经常旷课,却依然能在考试的时候考出好成绩。她是这样特立独行的一个人,只有苏梅知道,其实她的内心多么渴望关心和爱。高中的时候,她认识洛晴,那个时候,她已经是个个性张扬的孩子。
“我喜欢风信子。”这是洛晴的回答。
晚上,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闲聊。
“我看方昊出去的时候心事重重的,你们两个出什么问题了吗?”
“没有,只是他爸爸不同意我们一起。”
“那你打算怎么办?”
“没打算怎么办,顺其自然。”
“哦”洛晴把枕头垫高,斜靠在床上,换了一副语重心长的口吻“作为朋友,我提醒你,从古至今,在家长不同意的情况下,能走到一起的很少。”
在感情方面,洛晴比同龄人成熟很多,她的话不无道理。
“那你的意思是,让我现在放弃?”苏梅盯着洛晴,一脸询问的表情。
洛晴想了一会儿,答道“如果不想放弃,我建议你们最好住在一起,否则他在家的时间比陪你的时间多,你们的感情岂不是岌岌可危!”
这个苏梅倒是没有想过,虽然现在大学生同居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她更喜欢有自己独立的空间。
洛晴见她没有出声,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我猜,你对方昊的感情并没有多深,你心里还在想着你那个向哥哥吧?”
这句话轻易的触到了苏梅的隐痛,她一直以为自己将这痛埋藏的很好。
此刻,苏梅的眼前浮现出这样的画面:
桀骜冷峻的男孩对着调皮的女孩,橘黄的灯光下,他认真讲解着习题,她却认真的看着他。他被她看的分心,还责怪她不好好听课。
如栀子花般纯白的初恋,懵懂少女的甜蜜情怀,那些青涩的过往,都被时光掩埋在泥土里。
苏梅转身,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躺着,她叹了口气“陈年旧事,不提也罢。”
洛晴张口,还想说什么,却被苏梅打断“别说我了,你怎么样?还是打算继续游戏人生吗?”
洛晴对感情的随意,是苏梅一直都不认同的,她说也说了,劝也劝了,但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作为最好的朋友,她也不能左右洛晴的爱情观。
提到感情,苏梅看到那种熟悉的不屑的神情再次出现在洛晴的脸上,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样的神情褪去后,苏梅清晰的看到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在她脸上浮现,虽然很快褪去,但细心的苏梅还是捕捉到了这细微的变化。
“你”苏梅问道“有心事?”
洛晴也不瞒她,女孩的秘密总要有人分享的,“我喜欢一个人。”她认真的说。
这倒是出乎苏梅的意料,认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从洛晴嘴里听到喜欢这两个字。
“但是,他不喜欢你?”苏梅猜测着。
“唉”洛晴叹道“知我者,苏梅也。”
其实这也不难猜,如果是你情我愿的事,洛晴怎么会一脸苦恼。
“想不到洛大小姐也有为感情发愁的时候。”苏梅这样说,却没有一丝嘲讽的意思。
洛晴最终也没有说她喜欢的是谁,这个夜晚,两个被爱困扰的人相互慰藉,直到洛晴的呼吸声变得均匀。
苏梅看了一眼睡着的洛晴,帮她盖好被子,回到自己的房间,她躺在床上,心却不能平静。她太明白失去的滋味了,所以她也比一般人更害怕失去。读大学时,她本来打定主意25岁之前不谈恋爱的,过了25岁,找个合适的人一起终老,可是方昊的出现,改变了她的生活轨迹。苏梅隐隐感觉,自己和方昊的感情已经走到了危险的边缘,这样的担心,折磨的她睡不着觉。
这个时候,和苏梅一样夜不能寐的还有已经回家的方昊。
方昊在晚上将近12点的时候回到了位于市中心的家,刚推开门,就看到爸爸坐在沙发上。
“你又去找那个女生了?”
经过一个星期的谈判,方昊终于意识到父亲的固执,他已经不想再纠结这个问题了,他心里打定主意,你反对你的,我爱我的。可是现在父亲又提起这不愉快的话题,方昊的心里莫名的激起一股怒火,他不明白苏梅哪里不好。
“是,我去找她了,而且我打算以后每天都去找她”仿佛怕父亲还不够生气,他又火上添油的说“而且我还打算跟她结婚,一辈子都跟她在一起。”
出乎意料的是,父亲并没有大发脾气,而是指了指自己身边的位置,对儿子说“你过来坐,我有些话跟你说。”
方昊坐了上去,反正父亲的那一套说辞,他已经可以倒背如流了,也不介意再听一遍。
父亲喝了一口茶,语重心长的说道“你知道上个星期,我为什么带你去参加帝豪集团二公子的订婚典礼吗?”
“你不就想让我借此机会多认识一些门当户对的女孩吗”方昊想也不想的回答,还特意把门当户对四个字加重了语气。
然后他又反问了一句“那你又知道我什么同意跟你去参加那么无聊的宴会吗?”
父亲没有料到他有此一问,没有说话,静静的等待他的回答。
“因为我想让你知道,即使不是门当户对,也一样可以很幸福,比如李平谦和那个”方昊一时想不起那女孩的名字,只好说“和那个灰姑娘。”
父亲笑了,“你也知道她是灰姑娘,可是儿子,灰姑娘也分两种,同样是得到了王子的水晶鞋,有的人穿上可以变成公主,而有的人,你即使把水晶鞋,南瓜马车,还有蕾丝裙子都给她,她也还是灰姑娘。”父亲顿了一下,接着说“我也不是一定要你找门当户对的,可你喜欢的那个人,我已经了解过了,性格过于沉静,一看就是不喜欢应酬的那一类女孩子,可是你的前途大好,即使不找宋楚楚那种样样出色的,至少也要识大体,见得了大世面的女孩。”
宋楚楚便是在那次晚宴上和方昊辰说笑的女孩。
听了父亲的话,方昊沉默了。和父亲谈话之前,他满腔热血,可是现在,他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反驳,因为他很无奈的发现,父亲说的都是实话,苏梅的性格确实内向,以前读大学的时候,喜欢热闹的方昊经常参加各种聚会,每次他都打电话邀请她一起,可每次她都说“你自己去吧,我要看书”,认识苏梅三年,好像看书是她唯一的嗜好。
虽然不知道怎么反驳自己的父亲,但方昊也并没有打算放弃苏梅,想了很久,他对自己的父亲说到“如果她可以变成你想要的样子呢?”
父亲笑了,因为以他的年龄和阅历,他心里知道,儿子说出这句话,自己的说教已经成功了一半。
看父亲没有回答,方昊接着说到“如果她可以变成你说的那种识大体的女孩,你就要同意我们在一起,再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拆散我们。”
父亲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走了。方昊不知道自己离开后,父亲回卧室对自己的妻子说了一句看似不着边际的话“丑小鸭能够变成白天鹅,那是因为她有白天鹅的基因。”
方昊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时钟指向12点,这个时候,他想给苏梅打个电话,拿起手机,想了想,又放下了,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是这么久以来,他第一次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没有想她的冲动。
大二的时候,方昊第一次遇见苏梅,当时他刚和同宿舍的陈默从图书馆走出来,到车棚取车,却看见一个女生蹲在自己的自行车旁,锲而不舍的开着自行车的锁。大学时候,女生都喜欢把头发做成直直的离子烫,披散开来,当时的苏梅就有这样一头漂亮的长发,她低着头,头发从肩上垂下来,在阳光的照耀下,让人不禁想起洗发水的广告。方昊看的有点入神,竟然忘了眼前这个女生开的是自己的自行车。直到旁边的陈默推他,他才走过去结结巴巴的说道“同。。同学,那个,这个好像是我的车子吧”。苏梅抬起头,露出刚刚被头发遮住的脸,她看了看面前的这个男生,又看了看身后的自行车,脸就红了“对不起,我搞错了”。苏梅慌张的逃走了,连自己的自行车也不找了。
“真笨,连自己的车子都搞不清楚”苏梅暗暗骂自己,那是她入学第一次来图书馆,她不知道自行车是要放在车棚的,就停在了图书馆的门前,出来后才知道车子被值班的阿姨搬到车棚了。
其实苏梅长的并不能用漂亮来形容,但是绝不难看,她的五官都很小,脸也很小,看上去像个可爱的玩具娃娃。方昊第一眼就看上了她,他当时还暗暗问自己“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他朝着苏梅远去的背影看了很久,才回头对身边的陈默说“刚才那个女生,哪个学院的,你认识吗?”陈默顿时明白了好友的意思,推了他一把“赶紧追啊”,可这时,哪里还有苏梅的身影。还是陈默聪明“她刚才估计是搞错自行车了,这里只有一个车棚,她可能还会回来找回自己的车。”
于是两个执着的傻瓜开始守株待兔的等在车棚,其实那天苏梅走了一段,本来打算回去接着找回自行车的,她当时正好走到体育场,有一场篮球赛,便坐在台阶上看完了整场比赛,然后去吃了晚饭。等她重新回到车棚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她看到了方昊和陈默,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还没有离开,不过她迟疑了一下,还是走进车棚一辆一辆的找寻自己的车子。方昊在陈默的怂恿下,厚着脸皮过去问“同学,你是哪个学院的,我们交个朋友吧”说完这句话他想抽自己,这样唐突的问话感觉像地痞流氓的做法。他看苏梅没有理会,又自我介绍道“我叫方昊,是新闻传播学院新闻系的”
苏梅当时刚刚告别高中,她并不习惯这么直接的搭讪,而且没有人知道,她入学前遭遇了怎样的人生巨变,那时她的心,沉静的像一潭死水,没有认识人,任何事可以激起波澜。
方昊出生在官宦人家,从小到大,他事事顺利,从来没有遇到过大的困难和挫折,但苏梅的冷淡给了他深深的挫败感。他看到苏梅没有理会他的热情,而是继续低头寻找着自己的车子,一时之间,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反而是陈默帮着说道“其实我们也没有别的意思,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互相认识一下。”这样的话比方昊刚才讲的也好不到哪儿去,苏梅还是没有说话,她走的更急切。此时在苏梅的心里,自行车已经不是一件简单的交通工具,而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当这根稻草终于出现在眼前时,她用比平时快了两倍的速度打开车锁,逃命似的跑掉了。
令陈默奇怪的是,方昊并没有去追,而是站在原地,露出得意的微笑,陈默以为他傻掉了,刚要问,却被方昊拉着朝图书馆跑去。当时已经是晚上了,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已经下班,留下来值班的都是兼职的学生,方昊走进写着社会科学的教室,值班的刚好是自己的师姐,一个社团的,方昊软磨硬泡加威逼利诱,终于查出当天借走《心理学与生活》的是职业技术学院旅管系的大一新生苏梅。
直到今天,方昊都为自己那天的小聪明洋洋得意,他从苏梅装书的透明袋子里看到了一本书的全名,然后如愿以偿的知道了她的全部信息,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追求。当时他并不知道苏梅是那种心如止水,或者说心如死水的女生,他对她几乎一无所知,除了自以为是的喜欢,而且他想当然的以为,像自己这么优秀的男生,她应该没有理由拒绝,可是苏梅不仅拒绝了他,而且拒绝的干脆彻底。
方昊在使用了十八般武艺之后,依然没有打动这个女生,这个时候,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贱了。长达一年的时间,他像护花使者一样陪在她的身边,他跨越半个学校陪她上自习,为她打开水,他每天买好早餐托别人带上去,他在降温前提醒她多穿衣服,他买各种礼物取悦她,这些大学校园里男生可以为女生做的事他都做了,就差没有抱着吉她的楼下唱情非得已。他心想,就算是石头也该热了吧,可是苏梅还是没有任何反应,除了不像最开始那么排斥自己,偶尔对自己微笑以外。多余的感情方昊一点都没有得到。
骄傲的方昊终于忍无可忍了,在某个晚自习结束后,他堵住了要回宿舍楼的苏梅,不由分说把她拉到大操场。
“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方昊直截了当的问“我哪里不好?”
其实苏梅并不知道方昊哪里不好,在她的心里,甚至觉得方昊哪里都挺好的,虽然偶尔孩子气,但心思细腻,很会照顾人。苏梅也不是不喜欢他,在长达一年的接触里,她甚至有点习惯了方昊的纠缠,这种纠缠更像一种别样的陪伴,有时候看到他为自己做的傻事,她的心里也有小小的感动流淌,只是苏梅的内心,对爱情有一种本能的抗拒,也许她的心里,一直都有另一个人的影子,至于这个人现在在哪里,连她自己也不清楚,却一直影响着她。而且当家庭遭遇变故以后,她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承受一个人的爱。
苏梅甩了一下被扯的生疼的手臂,反问道“那你又为什么喜欢我,我哪里好?”
方昊听到她的问题,沉默了,很久,很久。他抬起头说道“我想保护你,从第一天看见你,我就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把你捧在手心呵护。”
苏梅的心软了,但她还是低下头小声说道“你凭什么觉得我需要你的保护?”
也许她的心里已经接受了方昊,只是一种害怕失去的感觉一直在作祟。
方昊看着低头的苏梅,他看不到她的表情,但是她低头的样子让他莫名的心疼。他抓住她的肩膀,很笃定的说“你相信我,我一定能给你所有人都羡慕的幸福。”
这句话触动了苏梅心里最柔软的部分,她看着眼前这个大自己一岁的男孩,月光下,他的眼中晶晶闪闪,苏梅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伸手抚过他的眼角,真的有湿润的液体沾染手指。
苏梅踮起脚尖,将唇轻轻放覆在手指刚刚停留过的地方。既然幸福到了,为什么要拒绝呢?这样的动作,让方昊有一种飘到云端的眩晕和惊喜。
月色撩人,大学的操场更是恋爱的天堂。
方昊觉得自己如同梦中,他害怕太快醒来,所以迫不及待的抱住身边的人,将深深的吻印在期待已久的唇上。苏梅并不会接吻,可能所有的女孩子都以为,吻,就是唇唇相碰,但仿佛所有的男孩子在这方面都无师自通,方昊在尝试了几次之后,不得不说“你把嘴张开。”
苏梅还没有想明白之前,他的舌头已经侵入城门,肆无忌惮的挑逗,纠缠,追赶着她的。苏梅心里一股暖流涌过。终于,方昊结束了这个漫长的吻,却依然紧紧拥抱着她,她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她对着遥远的星空默默的在心里说“再见,向远。”
年轻的苏梅,再冷静也好,终逃不过爱情的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