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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 29 章 ...

  •   就在这时,村中的几条狼狗突然齐齐长嚎,就连猫儿都喵个不停。阿琛脸色一变,连忙将秦飒往床上按,秦飒却不肯:“我不要再睡了,出了什么事,我也去看看!”
      他一再坚持,阿琛没有办法,只好扶着他出门。
      此刻正是夕阳西下,村寨中男女老幼尽数归家,有的蹲在门口吃饭,有的聚在一起闲聊,听到村口的狗儿吠得最凶,不由纷纷将目光挪向那里。

      只见夕阳余晖之下,一道人影从极远处缓缓走近,地上的黑影被斜阳拉得极长。
      他走的很慢,但步伐极稳,另有一种奇异的节奏。
      他身后背着一把长刀,两鬓的长发垂在胸前,他衣衫上尽是尘土污迹,但整个人却如金钢所铸,令人望而生畏。

      是他,是任道远!

      整整三天了,他踏遍这穷山恶水的每一个角落,进过各种各样可怕的部落,就连凶险的食人族聚集的地方都没有漏下,还是没有找到秦飒。
      他已听说那个自称阿牛的猎户是附近有名的食人族,长相老实,说得一口中原话,最易让人上当,十多年来不知活吃了多少过往的旅人,这回秦飒被他带走,实在凶多吉少。
      但是他发誓过要为秦飒解毒,如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他就一直找下去,直到找到答案为止。
      为此,三日来他餐风饮露,跋山涉水,不敢稍停。东疆食人族已被他杀了个精光,这个往日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可怕部族,如今竟也遭到了被人剿灭的厄运。怪只怪他们动了任道远要护住的人。

      看到前方的村寨,任道远心中提起最后一丝希望。三日了,如果再找不到秦飒,就算他还活着,也必要被毒药侵蚀而死。

      来到村口,任道远叫住了一个路过的村民:“你可见过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穿着葛衣长衫。”他本想描述一番秦飒的长相,但秦飒实在长得普通,两只眼睛一张嘴,无法指认。只好作罢。
      村民听了一阵,最后张口:“叽里呱啦。”
      任道远叹了口气,知道语言不通,只好走进这热闹的村寨,一一辨认。

      这村寨位于深山之中,多少年也难得有陌生人进来,因此大家纷纷停下手边的事,将目光聚向这陌生人。
      这人长的好生魁梧,眉目间皆是硬朗之气,身后更是一柄杀气腾腾的长刀,怪不得敢孤身在东疆十万大山里行走!

      “任大哥!”秦飒搜肠刮肚也说不出看到任道远身影时心中的震动。地宫中数月的谈话和挨揍,来东疆一路上的照顾和扶持,令自幼丧父丧母的秦飒备受触动。如今在这穷乡僻壤的异乡,九死一生,再见到这熟悉的人影,秦飒一颗心跳动的简直要脱口而出。他推开扶住自己的阿琛,从石阶上一跃而下,便朝任道远奔去。
      他体虚腿软,跑的踉跄,殊无少侠风范。但任道远走得飞快,几步到他跟前,扶住了他。

      秦飒看任道远满面风尘,遍身倦色,只除了一双如昔般精光毕现的眼眸。他道:“任大哥,你怕是找我找得辛苦吧?!”
      任道远淡淡道:“没有,不辛苦。你找到了仙翁?”
      秦飒:“你怎知道?”
      任道远:“看你如今活奔乱跳,自然是解了毒了。”
      秦飒:“仙翁说我还需疗养数日,才能一切如常。”
      任道远这时眼光一沉,抬手轻轻撩开秦飒的衣领:“这是什么?”那是深深浅浅的咬痕,如今已结了淤血。

      秦飒:“被那个阿牛咬的。你可知道,他竟是吃人的人!我在他眼中,就是一块牛肉!现在想来,当初他给我的两块肉一定全是人肉,如果我接过来吃下去……”说罢,他打了一个冷战。
      任道远:“我后来知道了。没想到,你中了毒还能从他手里逃生。”
      秦飒:“多亏我一身毒血,反倒将那人毒倒了。”他竟还有些得意。

      任道远将秦飒的衣领掩好,道:“仙翁在何处,我要见见他。”
      秦飒于是将仙翁请来,看到一身尘土的任道远,他双眼微微一眯,看了良久才惊叫道:“你是大豫的骠骑大将军任虎!”
      任道远:“任虎乃是家尊。十年前已过身了。”

      仙翁想起四十多年前杀气腾腾闯进内宫的一众敌将,其中就有像极了任道远的任虎大将军。他不过是一介太医,现在想到那兵荒马乱的情形,依然心有余悸。再看任道远时,还是有些惧怕:“你来找我作甚?”
      任道远:“多谢你救治秦飒的毒。”说罢,从衣中掏出一锭黄金,按在桌上,“路上丢失了包袱,只有这一锭随身,请你收下,聊表谢意。”

      秦飒奇道:这黄金藏在哪里,他竟从来没有见过!

      仙翁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一锭黄金确实算不得什么。但他并未收下钱:“我在这十万大山,自给自足,黄金能顶什么用?过去熙熙攘攘,皆为利往,现在却是将这一切都抛开了。”
      任道远也不将钱收回来,而是说:“既如此,我便欠你一个人情。”
      仙翁呵呵一笑:“让任虎大将军的儿子欠我一个人情,这人情足比黄金百万!”
      任道远也笑了笑:“我如今不过一介浪客,做不了什么。”

      仙翁又问:“这小兄弟和你是什么关系,竟劳得你大驾来这东疆?”
      任道远看了一眼秦飒,道:“他替我救了一个重要的人。”
      仙翁:“他就是为此中的毒?”
      任道远:“正是。”
      仙翁:“那此人当是对你极其要紧的了。”
      任道远淡然一笑,却不应话。

      仙翁:“不知是哪家深闺小姐……”
      任道远无情的打断他:“仙翁,秦飒还要疗养几日能上路?”
      仙翁:“呃,七日光景吧。”
      任道远:“那我能否在舍下叨扰七日。七日后,我便带他回中原。”
      仙翁:“这是当然。”说罢,唤来儿子阿琛,为任道远准备饮食起居。

      而此刻秦飒心中所想,却是那个黄衣男子的身份。他究竟是谁,竟让任道远这样的人都如此看重。他永远不会忘记任道远将自己枯守在地宫当中,静默等死的模样。那时的任道远已立了死志,但一察觉到那人的危机,竟还是千山万水的赶了去。如此情谊,为何他又常常避而不谈?
      想到自己不过因为替那黄衣男子挨了一爪,就获得任道远诸般照顾,一时心中五味杂陈,不知是喜是忧。

      任道远在秦飒隔壁的另一间屋子里住下,他的刀无处放,就插在屋前的土地上,引来村寨中无数孩子竞相观摩。
      秦飒疗伤,任道远却无事做,于是亲自做了一管箫,吹那一首《巴山夜雨》。秦飒本不通音律,但日夜听这一首,竟也听得痴了。听这悠远箫声,令他时而轻快,时而酸楚,时而期冀,时而悔恨,连他自己都说不清这曲子究竟是个什么味道,只知越听越痴,再也离不开了。

      有一日,秦飒终于来到任道远房前,叩响了门。
      门开了,任道远长身而立:“什么事?”
      秦飒:“任大哥,这曲子叫什么名字?”
      任道远:“巴山夜雨。”
      秦飒:“你能不能教我吹?”
      任道远看他一眼,淡淡道:“你可是太闲没事做?不如练拳。你功夫已生疏了。”
      秦飒:“我实在是喜欢这曲子!”
      任道远却变相拒绝了他:“我教你刀法吧。”

      那时秦飒却听不出这言下之意,只被任道远这提议惊到了。他磕巴道:“你肯教我刀法?”
      任道远:“有何不可?本也不是什么秘诀。”
      秦飒早已见过任道远刀法的厉害,说没有秘诀,他是决然不信的。这时能一窥其中奥妙,他立刻便将什么曲子抛到了脑后:“好,我要学!任大哥,你可不要反悔!”
      任道远:“练刀与练剑一样,要吃苦头。”
      秦飒双眼极亮:“我不怕吃苦!”

      之后,一等能下地走路,秦飒就跟着任道远学起了刀法。任道远的刀法果然如他所说,没什么秘诀,不过是一砍一撩,但求稳扎稳打,刀刀见血。任道远说:“我不是江湖侠客,我的刀法不是用来杀一个人的,而是杀一只军队。我不必去看敌手用的是什么武器,耍了什么招式,我只不过要将他杀死,仅此而已。”
      练刀辛苦,但秦飒不怕吃苦也不是说笑的。他每日鸡鸣一声就起床,先到空地上打一副拳舒展肌肉,随后就苦练刀式,令身体记住这挥刀的姿势和力度,将一切培养成一种本能。
      他虽在休养中,却绝不松懈,日日直要练足三个时辰才肯休息。夏天烈日曝晒,他一套刀法练下已浑身热汗。这时他就将衣衫脱了扔到一边,继续劈砍不已。
      任道远将这一切看在眼中,心中略感诧异:没想到这毛头小子,倒是个肯吃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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