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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欧兆羡,你 ...

  •   第二章

      2012年,北京。
      整整两年的时间,又是秋天,10月底11月初。

      两年间,北京的变化不是一点半点。
      有几条新的地铁开始通车了,平日熟悉的街道多了几棵树,有几处的过街天桥被拆了,灰白破败的楼房改成了钢化玻璃的摩天大厦,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低矮的平房变成了废墟,外面围起了高高的铁皮,有装着混凝土的打车转着屁股缓缓的开进去,再缓缓的开出来。
      有时候想,一个城市在千万年的洗劫中不断的塑造自己,与浩渺的永恒相比,两年的时间多么短暂,但仅仅是这么短暂的时间都能造成如此大的变化。
      那人心呢。
      两年,让人心变了多少?

      欧兆羡出了机场,带着一个小而精致的行李箱,并没有回去近郊的别墅,而是打车去了儿时那古老的胡同。
      在灰瓦灰墙里驻足片刻,看着胡同墙上刷上的宣传画,类似于小学课本上的图画,讲述的是红领巾的孩子搀扶着老奶奶过马路的故事,油彩有些龟裂,被风雨洗刷的有些褪色。
      然后他接连拜访了很多邻居,那些在自己和施汤夏最困难的时候帮助过自己的老人们,这些老人们多过半百,似乎有些认不得他,请进屋之后才回了神思,一把拉过他的手,慈祥的看着他,一直夸他有出息,工作找的真好,国企果然待遇好一类。
      欧兆羡起先听着有些迷茫,后来变明白了老人们口中的国企是什么,想了想便没有纠正,继续聊了些家常。
      欧兆羡问老人们身体怎么样,有人说好,有人说病痛缠身。
      欧兆羡走之前塞给他们一沓钱,有人要了,有人没要。

      欧兆羡在窄窄的胡同慢慢的踱着步子,便不知不觉的走到了小一居的门前,敲了敲门,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开的门,他说自己是这里以前的主人,女人警惕的在他身上上下打量,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畏惧的说了几句客套的话,便砰的关上了门。
      很厚重的铁门,关门的声音震得他微微后退了一步,脑子有些发懵,欧兆羡记得以前和施汤夏住在这里,从来都不关门。
      无论多少年过去,这里的纯净,永远是欧兆羡最美好的记忆。

      欧兆羡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这段时间天总是黑得很快。
      还好,自己家还没变。
      里面的人呢?

      他进屋的时候心跳很快,有些雀跃,静悄悄的走进屋子却发现一层没有开灯,他屏住了呼吸,一脸狡黠的瞅了瞅楼上,把行李扔在地上,踮着脚轻轻地走到楼上。
      施汤夏塑陶的时候很认真,如果这时候吓他一下,一定会很好玩。
      欧兆羡感觉心跳快要冲出心脏了,期待又紧张。
      他做好准备,猛的跳进房间,大喊一声:“施汤夏!我回来了!!”

      房间里有些冷。
      欧兆羡的声音不停在回荡。
      房间里没有人,机器也没有不停的转动,没有一双艺术家的手在黏土里细心地塑形。
      施汤夏不在。

      欧兆羡愣在原地,不知道过了多久,只是觉得身体有些凉的时候,有些僵硬的走下楼梯,打开箱子,收拾了一些简单的东西。
      当年带过去的东西很少有带回来的,都是些新买的东西,尽是些创意新颖但没什么大用的东西,有欧洲可以悬在空中的不倒翁,有美国盛放番茄酱的奇特机器,奇奇怪怪的摆了一桌子,然后瘫软在沙发上,将身体埋进柔软的沙发里,打开电视,没有开灯,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

      之后欧兆羡才想起可以给施汤夏打电话。
      他拿起沙发旁边的座机,拨通了号码,顿了一下,突然心里泛起一阵毛躁,这种感觉从心脏一直流窜到身上的每个角落,他手一抖,像是犯了什么错误一样,立刻挂了电话,电话还未通。
      他冥神深吸了一口气,这次,掏出手机。

      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
      “喂?”是施汤夏的声音,很疑惑,四周的环境有些嘈杂。
      “你在哪儿?”
      “兆羡?!”长久的停顿之后,对方似乎辨认出了自己的声音,随后紧接着一句,“你回来了?在北京?”
      欧兆羡不想承认自己在家,特地用手机打而不是座机,可是北京的手机号码暴露了自己的位置,只能无奈:“恩。”
      “你回来怎么也不提前告诉我一声,我好去接你?”施汤夏很平淡。
      “本身打算给你个惊喜的。”
      “你吃饭了吗?”
      “还没。”
      “出来吃饭吧,我今天约好和一个朋友吃饭,正好介绍给你认识。”

      之后大概说了地址,施汤夏就挂了电话。
      欧兆羡心里仍旧不是很舒服。

      欧兆羡换了一件笔挺收腰的纯黑色衬衫,解开衬衫上面的两颗扣子,露出了一条很好看的锁骨链,是很时尚的款式,天气越来越凉,他从以前的衣柜里翻出了一件浅灰色的开衫毛衣套上,米驼色的布制裤子。
      出了别墅区打了一辆车,出租车司机不紧不慢的向目的地驶去。
      约定的地点是一个小餐馆,包的饺子很好吃,所以叫做[饺子王],是北京比较出名的一个餐馆,但是店面小,一到晚上很嘈杂,为了防止客人等位的太多,在餐馆的外面的一大片空地上也会有类似于大排档的桌子,不愿意在里屋吃的也可以在这里吃一些烤串。
      欧兆羡赶过去的时候接到了施汤夏的电话,他说他们在外面最靠近右边的一个地方坐好了,到了就直接去找他们。
      欧兆羡下了出租车,四周环顾了一下,的确是人气很旺,餐馆离小街道很近,外面飘着羊肉串还有大馅儿饺子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吵吵闹闹也是北京的一个风景。

      施汤夏旁边有个男人,应该是他所介绍的朋友,欧兆羡便走了过去。

      煤炭烧出火光和灰烟,欧兆羡有些热。

      施汤夏首先看到了他,便站了起来,随即他一旁的人也站了起来。
      欧兆羡借着顶头的白炽灯打量了他一番,是很白的人,眉眼很好看,一双眼睛狭长,双眼皮很深,整张脸似乎少了些硬朗,头发染了些棕色,不是很明显,比施汤夏的头发短一些,比他高一些,穿了皮夹克,里面是有骷髅图案的T恤衫。
      是女生们很喜欢的潮男类型,看起来比自己小一些,估计是大学生。
      之后这个人伸出手,他握住。
      “你好,我是范赜夕,汤夏的朋友。”好听的声音,大方地介绍,欧兆羡挑了挑眉角。
      “你好,欧兆羡,施汤夏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欧兆羡说话的时候,看了看施汤夏,微微一笑。
      他对这个人没有敌意,似乎这个小朋友很好相处。

      施汤夏的头发又长了一些,随意的散着,快长到肩膀了,他看着欧兆羡,相貌没有太大改变,但说话的方式成熟多了,有些官方,让他一时不能适应,不过心想即便是变了也是好事,于是淡淡的回以一笑,说:“兆羡,回来就好。”
      范赜夕看着他们两个,微微皱了眉头。
      之后他们聊了很多。

      范赜夕,22岁,长着一张和年龄丝毫不符的脸,是以前的北京市滑雪运动员,现在是滑雪场的专业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既然是省运动员,22岁正是辉煌的年龄,应该在赛场上驰骋,而现在却做着一些幕后的工作,欧兆羡猜测,一定是受过什么严重的伤,被迫退役了。虽说所属的等级不同,项目也不一样,但他和欧兆羡总能找到一些共同话题,特别是他以前也曾经去国外进行封闭式训练,对于这些,颇有心得。

      范赜夕和施汤夏是在一次艺术协会上认识的。
      那是在欧兆羡离开的三个月之后,是冬日,北京刮着干冷的风,没有下雪。
      范赜夕穿着笔挺的西装,外面穿了一件黑色的毛呢大衣,为了防风,随意的围了一个白色的围巾,是出门后弟弟跑出来硬要给他系上的。
      范赜夕永远不会想到自己会归结为一个艺术家,他自然也无法理解一个普通的场馆设计会引起多少艺术共鸣,总之他第一次站在金碧辉煌的展览大厅里面对着形形色色的艺术家的时候,他只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后来范赜夕叼着烟看到在一旁忙里偷闲的人时,眯了眯眼睛,手指上的烟似乎熏了眼睛。
      是很淡然的人,范赜夕不知道还能用什么别的词汇来形容他,他蹲在落地窗前看着一个略显粗糙的陶器,发丝凌乱,遮住了这个人的表情,但是范赜夕能感受到,他是多么认真,如同在欣赏古希腊装满葡萄酒要运往海外的精美陶器,隐约还能问道醇美的葡萄酒的气息。
      光洁的地面映出这个人的倒影,一尘不染的落地窗上也有他透明的映像,透过的阳光照出他的轮廓,投射在整个大厅。
      一时间似乎范赜夕眼里的全世界只剩下这个人了。

      至今回忆起这段时间,范赜夕只感觉到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在想什么,只是觉得世界上的艺术家都是神秘的,迷人的,深邃的,令人神往的想和他们接触,不分男女。
      只记得回过神的时候身体一抖,来不及弹掉的烟灰落在了自己的西装裤上,倒吸一口凉气,暗骂一声便着急的掐掉了烟,掸着裤子上的烟灰,头不由自主的一抬,便看到那个人回过头看着自己。
      短暂的对视,范赜夕下手一重,烟灰没被弹掉,到是落了裤子上一片白斑。

      “可惜了。这么昂贵的裤子。”
      范赜夕有些楞,没想到会有艺术家和自己搭话,不知道怎么回答。
      只是傻愣愣的问:“你是艺术家?”
      后来,那个人便笑了,笑着站起身,走到自己的前面伸出手,与他握手,自嘲道:“玩泥巴的艺术家,施汤夏。”
      这个人的手很好看,修长,骨节分明。
      眼睛的颜色很浅,浅褐色,微微弯了眉角,并不张扬也不含蓄的态度。
      这对范赜夕是致命的,因为那种神秘和淡然,完全吸引住了他。

      在和施汤夏成为朋友的一年多里,也只是隔三差五的见面,平淡的交往,在双方有空的时候出来一聚,有时候施汤夏在家里塑陶,范赜夕就一直在他旁边看着,有一双灵巧的,艺术家的手在细腻光滑的陶泥上塑形,是一种技巧,一种创作,同时也是一种视觉上的享受。
      欧兆羡这个名字一直出现在耳边,也自然听说了关于他们两个人的事情,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想必很重要。
      范赜夕对这个欧兆羡充满好奇,但却没有太大的好感。
      如今见到了这个人,之前的好奇消失了一些,好感增加了一些,第一印象很不错。

      范赜夕不介意别人把他看成小孩,这代表他还长的很年轻,所以对于一开始欧兆羡的冒犯,并没有记挂在心上。
      两人都是说开了便不记仇的主儿,欧兆羡也开玩笑的说起自己的好朋友居然没在家里乖乖地等着自己回家,却是和别的朋友在外面吃喝玩乐,两个人对着碰了一杯,也对这件事情一笑而过。

      羊肉串,啤酒,小菜。
      周围的街道依旧熙攘,约莫到了八点多钟,街上溜狗的人多了一些,总是时不时的能看到一些小狗到处蹦达。
      欧兆羡有些热。
      便把外面的开衫毛衣脱掉了。

      施汤夏似乎因为欧兆羡的回国心情不错,多喝了几瓶啤酒,在说话的时候有一句没一句的询问在外国的训练。
      欧兆羡像是炫耀一样的讲起了他在外国练球练到受伤的事情,说黑人老外教练训练有多么严格,一个切球没进洞就要把切球练一天,每个球位,每个杆位,讲到激动的地方,欧兆羡会狠狠地咬一口羊肉串,然后狠狠地嚼一口,如同在嚼那黑人教练的脖子,然后猛灌一口啤酒,酒肉穿肠过的感觉无比畅快。
      新朋友范赜夕酒量很好,一杯一杯的啤酒下肚,没有什么反应,面不改色。

      施汤夏有些醉,眼神有些微醺,却没见话多,只是一个劲儿的问欧兆羡伤在哪儿了,欧兆羡说就在手臂上。过了一会儿,施汤夏又会问一遍,欧兆羡有些不耐烦,看了看施汤夏,问了问:“你是不是喝多了?”
      施汤夏和范赜夕坐在一起,欧兆羡坐在他们对面。
      施汤夏没搭理他。
      范赜夕侧着头看着施汤夏,施汤夏用手撑着头,半眯着眼睛,另一只手抹着酒杯上流下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拿过桌子上的啤酒瓶开始倒酒,手抖得厉害,一杯酒足足有撒了半杯。
      范赜夕笑了一下,说:“鉴定完毕,他醉了。”

      施汤夏看着欧兆羡,垂下头狠狠地揉了揉自己的额头,然后站起身:“我去个厕所。”
      范赜夕猛地站起来,在施汤夏站不稳的前一秒扶住了他。
      “我陪他去好了。”
      欧兆羡也有些晕,桌子上地上20多瓶空啤酒瓶,对于他这种很少喝酒的人来说是绝对第一回,眼前有些花,便静静地趴在桌子上,感觉天地颠倒,有些晕。
      他不由得开始担心起来施汤夏,从小到大他的朋友不多,也从来不喝酒,整天闷在屋子里面,全心全意只喜欢自己创造出来的一些造型独特,线条优美的陶器,然后摆的满地都是,如果不小心给他打碎了一个,他会冷冷的看着你然后冷战很多天。因为这样,欧兆羡也很少喝酒,通常喝了酒就在别的朋友家借宿一宿,免得在意识不清醒的时候犯下一些错误。
      施汤夏这回借着兴致喝了这么多,会不会比自己还难受。

      施汤夏的确难受的要死了。
      他的腿已经软了,虽然意识还在,也知道自己身旁是范赜夕,但就是不能完全支撑住自己的重量,走路晃晃悠悠,眼前什么也看不清楚,只能垂着头看着柏油路面,然后一阵眩晕感铺面来袭。
      隐隐约约的感觉到范赜夕在和他说什么话,却也是怎么也听不清楚,便靠了过去,范赜夕比他高一些,他斜着眼睛向上瞟了一眼,向前走了一步,差点要跌倒在范赜夕的身上,然后范赜夕扶住了他。
      “你说什么?”施汤夏歪着头问,声音很小,他和范赜夕离得如此之近,范赜夕几乎能够感觉到他的呼吸,他有些迷蒙的眼神看着自己,范赜夕心头一紧,紧张的不能呼吸。
      “我说你还是吐一下吧,吐了会舒服很多。”
      施汤夏还是没听清楚,变甩开了他的胳膊,然后挥了挥手,说:“你要说什么明天再说吧。”

      我要说什么?到底要说什么。
      范赜夕承认,他喜欢他,那种对于艺术家的好奇,那种浓郁的神秘感,那种想要接近的感觉,他不知道这是不是爱,但范赜夕清楚地意识到,这个人,自从出现在他的视野里的那一刻起,就再也不会离开了。
      范赜夕此刻很痛苦,他不能想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很冲动,一颗心似乎要跳出喉咙,在这一刻,他不知道怎样劝自己保持理智。
      在施汤夏的面前,如何保持理智。
      那种冲出胸膛的感觉,如同癌症病变一样的迅速扩散全身,然后控制了范赜夕的一切。
      他借着酒劲拉过了施汤夏,低着头沉声说:“我是有话和你说,但现在说太不合适了,等你清醒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
      范赜夕低垂着眉眼,有些赧然,小心翼翼的看着施汤夏脸上的每一丝细微的表情。

      我希望你能不后悔,那天在展览馆与我的相遇。
      只要不后悔就好。

      范赜夕脑子一热说了这种话,思维很乱,扶着施汤夏回去的时候似乎意识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体里面存在。
      施汤夏的醉态,在脑中挥之不去。

      欧兆羡在桌子上不知道趴了多久,似乎听到了有人在叫他,便抬起头来。
      施汤夏不在,那个范赜夕也不在。
      他四处环顾了一周,才在远远的地方看到他们两个慢慢走过来,范赜夕一手扶着施汤夏的肩膀,一手拽着他的胳膊,侧着头看着已经闭上眼睛的施汤夏,然后在他耳边细细的说些什么,似乎在告诉他什么时候该抬脚,什么时候是在过马路,如同照顾个小学生一样的细心呵护。施汤夏低着头,发丝上似乎有水珠,很晶莹,很亮,亮到欧兆羡差点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欧兆羡感到一阵眩晕和已经出离了意识的愤怒。

      从小到大,没有人和施汤夏如此亲密过,没有任何人,除了自己。
      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再到一起因为成绩不好而辍学,施汤夏一直都是自己最好的兄弟,他们甚至为了彼此的兄弟情谊连女朋友也没有交过,没有任何人能够剥离他们对于彼此的感情。
      都是如此,不容别人去改变。

      欧兆羡知道这是自己可怕的占有欲在作怪,无论是对人还是对物,他总是有着强烈的占有欲,他同样知道施汤夏并不是自己的所有物,但他无法控制。
      他疯了似的猛地站了起来,拎起一个酒瓶子就跌跌撞撞走了过去,全世界似乎就只有面前的这两个人,走近些,走近些,走近些,然后把他抢回来。
      这时候施汤夏和范赜夕就在自己眼前。
      似乎一切都停止了。
      欧兆羡看着施汤夏慢慢抬起了头,然后淡淡的扯起一抹笑容,说:“欧兆羡,你走了这么久,我都想你了。”

      我都想你了。
      欧兆羡手里的啤酒瓶掉在地上,玻璃渣碎的满地都是,这一声破碎惊醒了脑袋一热的范赜夕和欧兆羡。
      范赜夕浑身一震,有些害怕,害怕自己刚才所想的一切,害怕事情不受自己的控制的发展下去。

      灯火马龙,大街上的霓虹灯下,一个人笑的很忧伤,然后说,我都想你了。
      何尝不是呢。
      我也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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