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第一章 两个从小玩 ...

  •   2010年,北京。

      夏日炎炎,蝉声四溢,正是夏天最热的时候。
      在街上已经有不穿上衣的板儿爷晃来晃去,小一些的孩子们是一定要在放学的时候,用自己的零花钱,在停在路边的三轮车里买一根用厚厚的棉被盖着的箱子里的冰棍或者冰棒,然后迫不及待的咬开包装,贪婪地吮吸着,似乎周身的空气都变得凉爽了。

      太阳烘烤着大地。
      在南城的小胡同里,往日下午出来乘凉的老人们也都没了出门的心思,灰色砖瓦,显得有些孤独。
      一辆大卡车慢悠悠地开了进来,带着一阵恼人的噪声,窄窄的胡同只能勉强容得下这大东西,似乎再往前一米,就要卡住动弹不得了。
      大卡车停住,粗重的喘气。
      欧兆羡拿着一摞折叠好的硬纸盒子,从卡车上跳了下来,穿着白色的吊带背心,汗已经浸透了衣服,粘糊糊的粘在背上,欧兆羡感觉不舒服极了,皱了皱眉头,压住火气。
      他夹着纸箱子,对司机扯了一抹笑,快步走开,消失在了寂静的胡同中。

      卡车司机不耐烦的点了根烟,眯着眼靠在椅背上,用手背抹了一把汗。
      胡同里,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都知道这么两个人,欧兆羡,施汤夏。
      他们从小就在这胡同里长大,两个人住在仅有五十坪的一室一厅,两人兄弟一般的互相照顾,靠着抚养金和低保的微薄收入,虽说高中辍学,但也活的健壮,是被大家一起养大的孩子。
      老人们曾在扯闲话的时候,总结出一个自以为精辟的话,并且以此传开了,来总结这在胡同深处的一家兄弟,每逢人家问起这两个人,都会这么说:
      “他们啊,感情可好了,从小一块玩泥巴长大的,但是可惜了,就一个小伙子出息了些,进了个不错的国企,另一个长到现在,还在玩泥巴。”
      自然,事情不尽然都是这样的。

      老人们口中的‘’国企‘’,是台球国家队,欧兆羡在14岁开始打台球,如今已经是国家队的一颗新星。
      老人们口中玩泥巴的,则是施汤夏,以塑陶的作品赚些收入,算是刚入行的新手,天天闷在家里艺术创作。
      如今,这两兄弟要搬家了。
      当然,这两个好兄弟,感情也不总是那么好,偶尔,也会吵吵架。

      欧兆羡夹着纸盒板子在巷子里一个左转,进了一个院子,院子里有更窄的小路,有妇人在院子里挂的绳子上晾衣服,又转了几个弯,到了院子里的最深处,便扯开嗓子开始喊门。
      “快给开门!快快快!”
      直到走到门前,才停住了叫喊。
      欧兆羡发现门是开着的,便侧着身,撩开防蚊虫的纱窗,走了进去,房间里静悄悄的,他单手倒了一杯白开水,端着水杯绕过了整个屋子唯一的一个隔间,似乎在找什么人,然后满心期待的说:“施汤夏,东西都准备好了吗?我们今天要大干一场……”

      一分钟后,院外的妇人回了屋子,蝉声更嘈杂了些。
      “施汤夏!不是说搬家么,搬家!懂么!!你现在在干嘛?!”
      欧兆羡的白色背心已经湿透了,杂乱拥挤的房间更加闷热,他把纸盒子扔到地上,地上摆着各种塑陶工具噼里啪啦倒了一地,仰头喝了一大口水,然后发现躺在凉席上闭目养神的施汤夏的时候,彻底被着燥热的天气激怒了。
      施汤夏皱了皱眉头,眯眼看了看面前这个怒气冲冲的人,又闭上眼睛。

      施汤夏此刻在欧兆羡的眼里讨厌极了,他穿着极薄的衬衫,有些凌乱的黑发遮住了侧脸,额头上有细密的汗珠,一旁的电风扇规律的摇头,微风抚过施汤夏的面庞时,他会微微漾起一丝舒适的笑意。
      “施汤夏你丫给我起来!!!”他干脆一脚踹了过去,“我昨天是不是说了,要搬家了让你准备准备?”
      施汤夏坐了起来,仰着头直视着他,眸子中清明的不带一丝情绪,然后轻轻地“恩”了一声。
      “那你怎么不收拾收拾!!我租的卡车进不来,在胡同里等着呢,咱们今天要自己搬家!!!”
      施汤夏选了一个很舒服的坐姿,盘起腿,依然仰着头看着居高临下的欧兆羡,揉了揉额头,似乎不适应这么高分贝的怒吼声,很诚恳地说:“哦,好。”
      欧兆羡把手上拿着的那半杯水咕噜咕噜全喝了,然后舒心的叹了一口气:“快起来收拾!气死我了!”

      施汤夏站起来,然后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欧兆羡也顺了气,踢开四周的一切杂物,坐在仅能落脚的一小块地方,开始以自己为圆心手臂为半径的范围内收拾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
      过了一会儿。
      欧兆羡热的满头是汗,然后走到桌子旁把摇头的老风扇调到了最大档。
      随后。
      施汤夏刚刚整理好的设计画稿飞的满屋子都是。

      于是,欧兆羡抱歉的笑了笑,然后说:“是该换个好一点的房子了,这么热的天总不能还挤在这么小的地方,我们队里现在待遇挺好,分了郊外的一个别墅区,正好咱们成年,贷款就买下来了。”
      施汤夏收拾的很认真,也没答话,欧兆羡也已经习惯,过了会儿他在一堆杂物里翻出来一个牛皮筋,便给施汤夏扔了过去。
      施汤夏接住,在自己脑后扎了个小辫,边扎边淡淡的说:“兆羡你是不是老毛病又犯了?”
      “恩?”
      “一周前你说要买房子,次日你就说看中了国家队的分房,然后说要贷款买,随后两天取钱交了首付,昨天你就跟我提了一句说准备搬家,今天你就把箱子给我搬过来让我收拾东西了,我真不知道我是该夸你还是损你。”
      欧兆羡换了地方,蹲在窗户下面整理衣服,此刻已过晌午,阳光斜射进来,屋子里有一方阳光,窗子太小,只能投进这些来,但却都不偏不倚的映在欧兆羡身上。
      欧兆羡用手臂抹汗,然后抬起头笑了笑,他的瞳仁极深,在阳光下显得有些耀眼:“夸我吧,这办事效率多少人求之不得呢!”
      “对了,现在搬过去咱们怎么住?你还没装修吧。”
      欧兆羡顿了顿,没回话,抬眼瞅了瞅施汤夏。
      施汤夏手一抖,继续追问:“喂,你不会已经装修完了吧?”
      欧兆羡还在收拾他的衣服,施汤夏耸了耸肩,没再问,便开始随便聊一些别的话题。

      其实除却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这小房子里的东西总共没有几样,最值钱的莫过于一个迷你台球桌,年少的欧兆羡很刻苦,经常自己练球练到胳膊都抬不动,当然,还有施汤夏宝贝似的塑陶台,和一大袋子粘土。
      剩下的就是一张沙发床,一个单人床,还有一个足两米长的大桌子,桌子是小的时候邻居家的朋友送来的,如今已经破败不堪。靠近外门是做饭的地方,有一个不到一人高的冰箱,冰箱里总是存着各种过期的食物,冰箱顶上放着已经不用的课本,每次拿吃的都要蹲下来打开冰箱。虽然就是这么几样东西,却已经把不足够大的房间充的满当当的,两个男孩住可以说是绰绰有余,但如今他们都已经成年,怎么说,这都不是一个好的居住地。

      也许欧兆羡的选择是对的,但是他一直不想承认,他把装修这档子事儿完全抛之脑后,会给他造成多大的,麻烦。

      夜里,天气凉快了些,但也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新住的地方在郊区,有很大的占地面积,是一个分区很好的别墅区,别墅旁边是一大片的人工湖,湖旁边有一片小小的枫叶林,楼前是一小片花园,里面有物业的管理室。
      湖面静的一丝波澜都没有。
      月光淋淋。

      把家里所有的东西搬到新房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卡车仍旧慢悠悠地开走了,四周只剩下了一片清明的景色,还有满头大汗的兄弟俩。
      欧兆羡掏出钥匙打开了房门,先拎着施汤夏那袋子宝贝粘土进了屋子,施汤夏在门口站着,没迈开步子,转过身看着自己所处的地方,如同到了世外桃源,他从没想过在北京居然还有这样一片地方,即使是交通仍未非常发达的近郊。
      在月光下,他有些愣神。
      其实施汤夏心里是有一些惊讶的,自从欧兆羡进了国家队,自然每个月就有了一部分可观的薪水,国家队的待遇有多好,自己并不是很清楚,欧兆羡也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提过,无论如何,他从没想过欧兆羡会这么有钱。
      即使是这么有钱,他也不能理解为什么就能这么毫不在乎的把钱花出去。

      他心里有些别扭,但是也不知道自己在别扭什么。
      艺术家的心思都是细腻的,这和运动细胞过于旺盛的人不一样。
      这个跟他一起长大的朋友,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施汤夏感到有些迷惘,也有些无所适从。
      直到他进了屋子,面对着空空荡荡的白墙清窗,看着欧兆羡在仔仔细细的摆弄那个不知用了多少年的迷你台球桌,然后指着他那一大麻袋的黏土,一脸不耐烦的样子的时候,才畅然一笑。
      “以后你不能把泥巴弄得哪儿哪儿都是!听到没有,楼下是我,楼上是你,这么大的房子,够你耍的了!”
      施汤夏淡淡的瞅了一眼楼上,鄙夷的回看了一眼:“怪不得开始问你你没回答,果然是忘了装修就莽莽撞撞的搬进来了。现在倒好了,我们自己怎么弄?”
      欧兆羡说:“你有存款么?”
      施汤夏点点头。
      欧兆羡嘿嘿笑了两声,一拍巴掌,一脸爽快的样子,说道:“这样,你负责装修楼上,我负责装修楼下,这样怎么样?”
      施汤夏走上楼梯,然后在楼上绕了几圈,皱了皱眉头。幽幽的声音从楼上飘到了欧兆羡的耳朵中:“可以,但是为什么我要住在楼上。”
      欧兆羡撑着腰大笑了几声,说道:“因为先到先得!!!”

      之后,他们约定,在装修好之前谁也不管谁,最后等大家都装修完了再一起看。按照正常的逻辑,欧兆羡是吃亏的,因为他在楼下,也不能每回都把东西蒙起来,但是欧兆羡也不在乎,施汤夏也不提,事情就这么顺理成章的开始了。

      其实,金钱也没有把所有都改变。
      不是么。

      之后的日子就忙碌了起来,装修一个房子绝对不是容易的事,要考虑墙面的粉刷,家具的摆设,隔断的设置,欧兆羡一下子焦头烂额了。
      施汤夏却只忙活了几天,就拍拍屁股开始悠闲的到处乱晃了,偶尔也拿个小板凳坐在欧兆羡旁边静静地看着他忙来忙去。
      过了大概两个月,才算一切都尘埃落定。

      这时已经将近秋天了,屋子外面的枫叶林中有些叶子已经有些泛红了,但还是星星零零的几片,看上去红黄交错,大自然征兆着季节的变换。
      刮了几天的风,没有下雨,每天阴云密布的,有些压抑。
      欧兆羡的一层装修的很好看,他买了一个全新的台球桌,崭新的没有一丝尘埃,每颗球都擦得干干净净,他把这个心肝宝贝一样的大东西放在了一层的左侧的房间,没有设门,就敞开着,方便。
      还用玻璃设了几个隔断,分出厨房,卧室,甚至从国家队里弄回来了几个健身机放在客厅的一个小角落,也算是气派,一个大沙发,一台液晶的电视,挂在墙上,旁边是音响,整个大厅被装修的简约而气派,干净整洁,不杂乱也不空旷,不寻常也不乖张,进门后令人眼前一亮。
      欧兆羡挑了一个心情很好的日子踏上了通往楼上的阶梯。
      然后便傻了。

      整个楼上的隔断全都拆了,只剩下两个承重墙孤零零的横亘在偌大的房间里,墙壁是依然是白色,只是过了两个月,却感觉四周的墙壁上,包括天花板上都似乎蒙了一层土黄色,一张绝对够三个人在床上撒欢儿了打滚的大床就在房间的左边,被子一半在床上,一半掉在了地上。有一个大衣柜,看起来是新买的,衣服已经从里面滚了出来,或者说,只是堆在了衣柜里面,没有来得及整理。
      以前家里的那个冰箱和桌子似乎很受宠的被错乱的放在了房间里两个看起来很显眼的位置,剩下的地方,近两百坪的房间里,多了很多袋的黏土,还是塑陶用的工具,各种大盆大桶,一时间让欧兆羡不知道该从何下脚。
      唯一让欧兆羡能够喘上一口气的就是施汤夏竟然乖乖的在地上铺了瓷砖,这样看来,整个大房间不至于惨的想一个土坊工厂。
      但其实也差不多。
      欧兆羡很佩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把一个才两个月的房子弄的这么有生活气氛。
      欧兆羡转过头看了看施汤夏,施汤夏一副满意的样子环视了一周自己的房间,然后期待的看了看欧兆羡。

      十分钟过去了,施汤夏听着欧兆羡的咆哮,停在湖边的飞鸟纷纷飞走了。
      剩下湖面上惊起的涟漪。

      后来,欧兆羡消气之后很认真的问了施汤夏:“为什么不整理一下东西。”
      施汤夏满手是泥,正在小心翼翼的塑瓶颈,头都没抬就说:“整理好了看着不舒服。”
      “脏乱差!”

      在2010年的秋天,下了一场很大的雨,这场雨伴着冷风在整个北京城肆虐了整整一天一夜,雨水打在湖面上,溅起了水花,细密的水珠和雨水混在一起,如同一道水幕。
      雨过天晴的那天,施汤夏很早就醒了,他要去参加一个陶器展会,是在北京展览馆,持续三天的活动,他穿了一件白色宽松的毛衣,V字领,为了防止感冒,还带着一个只有在重要场合才会穿的皮夹克。
      然后穿了新的皮鞋,走下楼梯,看到欧兆羡正坐在沙发上,直愣愣的看着前方,面无表情,身边有一个整理好的大箱子,还有一个被塞得鼓鼓的背包。
      “要去哪儿?”
      欧兆羡问。
      “北展有个活动,我要去参加,你呢?”
      欧兆羡没有接他的话,只是靠在了沙发上,挪了挪身子,低着头,不知道在看着什么,表情似乎有些失落,随后说:“什么时候回来?”
      “今天展出结束就回来,大概下午吧。”

      这段对话很平常,但却让欧兆羡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便一声不吭的坐在沙发上。
      施汤夏走过去,看了看他的行李箱,问他:“你这是要去干嘛?”
      “国家队要让我们出国训练。”
      “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施汤夏似乎没有什么异常,话语淡淡的,这让欧兆羡心里很不是滋味。
      “恩,那你去吧,我送你。”
      “不用了,一会儿就会有班车来接我去机场。”

      施汤夏把欧兆羡送到门口。
      清晨,阳光很灿烂,照在水面上泛着金光,周身似乎都弥漫着水汽,水汽折射出了斑斓的光,如同有无数雨滴在空气中漂浮,风微微浮动,欧兆羡拖着行李厢的声音很沉重,却又充满了对新世界的期待。
      行李箱在地上拖出了两道浅浅的水痕。
      雨过风停,水还未干,在凋残枯萎的花瓣上滚下,渗在前院的泥土里。

      欧兆羡回头,施汤夏像是被灼伤了眼睛,感觉红彤彤的一片。

      湖畔的枫叶林,红红火火的似乎要烧烂了整个清晨。
      全红了。
      有一两片枫叶随风而下,在空中急旋,飘摇,不过几秒便落了下来,不是落在了地上,就是飘在了湖面上。
      一片秋色。
      一片阳光。
      欧兆羡的发色有些发棕,在阳光下看好看极了。
      他说:“以前胡同里的房子我租出去了,合同里的房东是你,别忘了去催钱。我走了。”

      于是。
      欧兆羡在这年秋天枫叶最红的时候离开了,之后杳无音讯,过年的时候曾经打过一两回电话,也是仓促的寒暄了几句就挂了电话,直到两年后才回来。

      这两个从出生到十八岁都未曾分开过的人,生生的被地域的局限隔断了,他们并非亲兄弟,但是仍然彼此怀念。
      施汤夏永远都忘不了那个红叶烧天的清晨,每逢想起来的时候都似乎能感受到一丝凉意,还有那清晨中回头的欧兆羡,他的确不能忘记。
      那时,还未曾改变的人,最值得怀念。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