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我在构思这个超级长超级长的文章之前,其实就是先想到了这样一个场景,酝酿了这样一段过往,才开始起草整个小说的框架。。。。
所以,说这章才是全文中心一点都不夸张。
不是狗血,不是失忆。
而是因为太久远而忘记。
我经常忘了小时候的事情,有天在路上,听妈妈指着一个陌生人对我说,你记得不,小时候啊,你跟他特别亲,然后那人跟我爸妈打招呼,还说,哎呀请请长这么大了啊,以前那么小,天天跟在我屁股后面怎么怎么。
可是我一丁点都记得。
有时候,对于别人来说,很难忘的事情,或许,在我们心里早已烟消云散,而我们记住的那些深刻往事,或许,别人也早已回忆不起。
就因为这样。
所以生活才会充满了戏剧性和惊奇。
或许下一次路过某个街口,就看见一个似曾相识的脸。
那个人说,啊,原来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