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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初次邂逅重 ...

  •   九月份的天气还有着夏日的余热。一件薄薄的风衣就可以对付过去。那个时候坐轻轨,耳机里喜欢单曲循环Owl City的《fireflies》。应景应时。走在路上时会想,有人每天为自己照一张相,一年又一年,成长的痕迹就这么被记录下来了,光阴荏苒,再细碎微妙的变化也会积聚成不可逾越的鸿沟,然后回过头看时,急景凋年,白驹过隙,只好如是慨叹。想想,其实,真是件可怕的事。

      次日,和那位已阔别数月的老师约好了上课的时间,地点依旧。我的方向感在女生中算是偏好的。那个老师家去过一两次后,就像熟悉手心的纹路一样记下地址了。是个老城区的公寓。轻轨,转公交,再步行个五六分钟就到了。于是,就在那天,坐公交坐过了。四个月前的某一天。
      那个时候,我还和她在一起。那个叫琳的女孩子。琳漂亮吗。

      《Gone With the Wind》开头写道,“Scarlett O'Hara was not beautiful, but men seldom realized it when caught by her charm as the Tarleton twins were. ”每次重温这本书,看到这句话时,我就想,琳就是我的Scarlett。

      可Scarlett着实动人。琳,大概是那种,你见到她,霎时就能觉得她很和善,言语也热诚,可不见得真真切切喜欢她的长相。

      我刚上公交,琳的电话打来了,她在那头先是笑了一下,然后问我在干吗。我说,“你呢。”她笑着轻声道“当然是在想某人了。”我说,“我也是。”琳佯装懊恼地叫了一下,说道,“每次都这样,你从不超过五个字。”

      从不超过五个字。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也不知从何时起,和琳电话时,我总会走神,后来索性在静音看美剧时和她通电话。我的心绪迷茫时,有个搁置的方向也好。
      我和琳各自的父亲是同一个单位的公务员。一次正式的聚会上,有人把麦克风交给她,她走到台前落落大方地唱了一首歌,嗓音清亮柔美,我惊呆了。然后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她读懂了我的暗示,默许了一切。

      “你还在吗。”电话那头传来了问句。音量高了些,但语调没有什么变化。琳的性格很和婉。
      我嗯了一声。又缄默了。

      她顿了一顿,接着兴致勃勃地说道,“这个周末来我家怎么样,我来做饭,我爸妈都不在家。”
      我笑了下,语气慵懒地说,“又去你家呀。”

      “什么叫又去。”
      “不是上次才去的么。”
      “上次是我去你家的好吧。”
      “你家有点远,到我家好了。”
      “你家到我家,和我家到你家,难道不一样远么。”

      然后,我不说话了。只是把毛衣的高领拉到鼻尖处。
      这个城市太过喧嚣。难怪车上一半的人都塞着耳机。另一半人,大概也在默想这个世界什么时候能沉寂下来,哪怕片刻。

      “雯。”她叫了我一声。

      我愣了下,因为她很少叫我的名字。她总是叫我小雨。小雨,天气暖和了,我们就可以出去郊游了耶。小雨,今天给我们上课的老师超级无聊。小雨,昨天我去的那家韩国料理特别好吃,而且很实惠呢。小雨,你在听我讲话吗。小雨,你究竟在不在听我讲话呀。小雨,我可要生气了,我真的生气了。小雨,我想你了。

      我忙问怎么了。每次她叫我名字,语气再郑重些的时候,我都会觉得心里微微一沉。

      “你真的喜欢我么。”

      很轻的一句。一片不知从何处飘来的羽毛,回旋翻飞,像总也找不到着落点似的。但又重重地创到了心头一般。

      我把手机从右耳换到了左耳。忽然想起油画老师,耍酷一般地把一只黄澄澄的芒果从左手抛到右手,再从右手抛回左手,那是我们静物画的临摹对象之一。在他近旁,总可以闻到股浅浅的雪茄味。若隐若现。

      我又在想我的油画。我每个月固定的零用钱几乎都用来买CD和书了,所以颜料只好买中下等的。就像,我的网球拍上即便写的是诸如Wilson之类的字眼,我也一样觉察不出拍子的质量能有多么异于寻常。不过,我对色彩和布局的感知力还是要早得多。之前就听到种说法,学绘画的学生,有不少就是色弱。我不色弱,但近视,高中前就开始了,高中几年度数反倒没有加深。我戴最不起眼的镜框。我要买CD和书,堆了整整一书架。

      近期也终于凑齐我的幾米小收藏,他也是个安静的人,可他总能说出一些叩响人心扉的话,自然地吐露而出,不带修饰,更没有居高临下的姿态。他的一帧关于公交的漫画,我忘记原文了,他大概是说,人生就像乘一次公交车,没有办法预知后来的旅程,也不能料想究竟会遇到哪些人。

      “你真的喜欢我么,小雨。”

      听筒那边倏然间又重复了一遍。我怔了下。四散的思绪急速收回,各种感觉也变得明晰了,也就在这时,我发现我坐过站了。

      我从座位上直起身,一手拎包,一手握手机,对着话筒说,“琳,琳,我过会儿给你打过去,现在出了点问题。”

      “别打了,永远,永远也别再打过来。”

      琳的语音刚落,电话就挂断了。

      街道两侧的是悬铃木吗,要到黄叶辞枝的季节了,那个时候,更是不忍顾盼左右了,就一直低头赶路。就像现在这样。我认识这里所有的路,是的,所有的。老师所住的寓所离下车地点也并不远。

      等深秋袭上梧桐树树梢,冬天也要款款而至了。这个冬天会下雪么。这个城市下雪的日子实在少得可怜。不下雪,一个人在路上走着,没有一点声响,不会孤单么。哪怕只一层薄薄的冰晶,可以听见咯吱咯吱的脚步声,每走一步,都有回应,怎么也是个伴。你看,那一排排深深浅浅的脚印,好个熙熙攘攘的世界。

      什么时候能下雪呢。只剩下最后一个街区了。我习惯性地摸口袋。手机呢。该死,琳挂完电话后,我把手机忘在公交上了。同所有烂俗的言情剧里的某桥段如出一辙。

      我不懂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我再也控制不住,边走边任由泪流满面。像是无形的隔断还不足矣,偏是要再硬生生地夺去一个可以依凭和慰藉的有形之物。难怪睹物才思人。那部手机凝汇了太多。我和琳的爱情,那些存在过的痕迹呢,如若这些都没有了,我宁愿它不曾发生。

      不记得怎么慢慢踱到目的地的,绕了很多弯路。后来,是油画老师自己为我开了门。他家的布置总是很引人观瞻。他本人也长于捕捉和凝练,常常一语惊人。他到我家时,有一次见他说,嗯,桌上的这只茶杯倒是很性感。

      老师问我是三年前学的油画么。我刚想说是两年,话未出口,就意识到那是我和琳在一起的日子。

      我被安排坐在起居室正中的沙发上,一杯热茶递了过来,我微微欠身,微笑着接过来,放在面前的茶几上。

      老师打量了下我,好奇地问,“你是大四的学生了吧,要实习了吧,为什么还抽空学油画呢。”
      我说,“感兴趣吧,一直的。时间么,总是能挤出来的。”

      “确实,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嗯,而且我对事物很少能有这么持久的兴趣。”
      “对自己的专业感兴趣么。”
      “有谁会对会计真正感兴趣呢,估计更是没几个吧。”

      语毕,两个人都笑了。

      聊天的时候,有人进来了。

      我有时候会想,其实我并没有从那辆公交车上下来,我一直坐在右侧靠窗的位置上。然后,在某一站,有人上来了。

      不过,之前的公交车上,到底真正出现了哪些人呢。经常是,有的人走得太急太快,只拉着扶手伫立了两三站。不过,有一个男生,恰巧坐在我身边,一同坐了七站路的样子。我们聊了挺久。说起来,是我先主动搭的讪,他用iPod听歌,耳机音量开得很大,我听出了苏打绿《小情歌》的主旋律,很清晰。

      我示意他调小音量。他摘下了耳机,看了会儿我,说,“见过你的,我们世博志愿者一个队的。”

      我不擅长记别人的长相,但对声音却有着特殊的敏感。他一开口,我便想起了他。忙点头说你好刚才没认出来。

      我喜欢琳最初也是缘于她的声音。出于同样的原因,我拒绝了一个男生,这么可笑而又神经质的原因,我自是不会说。所以编了很多个无中生有的理由,以致自己都厌倦了自己。
      客厅里进来了一个人。从另一间大概是卧室的房间进来的。她披着件松松垮垮的运动服式的衣服,很爽目的浅藏青色。一双帆布鞋,白得特别明净。短发。低着头,右手拎着一只纸袋子。

      “这是我的女儿,璇子。”

      That was my Lo, and these are my lilies.

      从老师家里出来,天色已晚。

      路边的摊位上,有卖书的,卖围巾手套的,卖瓷质杯碗的,琳琅满目。我对袖珍的小物品一向很有兴趣,去“一伍一拾”逛,每次都购物冲动,走之前都会买点什么,其实不少都有些华而不实,满满当当地在我的书架边沿摆了一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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