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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终章(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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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三年,林思申大二。那个春天,非典肆虐,但身在上海的林思申除了偶尔从新闻里听到的报道外,并没有切身地感受到恐怖。
于是五一长假,他选择回到A城自己的家里度过。
这一次回家,他参加了陈璠的婚礼。
酒席间,新人手挽着手,踏乐而来,新郎英俊,新娘温柔,全场起立,向他们鼓掌,与林思申同桌的大头袜子几个,很配合搞气氛地发出一阵阵哄叫。
台上,司仪戏称两人一个“陈老板”,一个“老板娘”。当问到两人相恋多年,为何现在才结婚时,新娘低头娇笑,新郎摸着鼻子憨厚说了声,“还没到法定婚龄……”
林思申和大家一起笑,手拍得快酸了。他的目光扫到主桌上坐着的陈璠父亲,和大家一样,明白陈璠这么晚才完婚,是为了等父亲回家。
之后是敬酒,到了林思申这一桌,陈璠特意推掉了伴郎准备的纯净水充当的白酒,从桌上拿起酒瓶为自己斟满,一杯杯敬向了这一桌的兄弟们。
轮到林思申时,他将杯中的酒一干而净,已经有些微醺。
“小申,你要给我好好的!”陈璠用手重重捣了一下林思申的头发,只简单说了这么一句。
林思申在陈璠的手从他头上移开时,茫然怔在了当场。
他喝下了自己杯子里的酒,却在酒精的刺激下双眼泛起了红。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那么地悲伤。
假期结束,离开A城时,林思申带走了自己的一抽屉磁带。
陈璠的婚礼让他隐约记起了什么,却又完全地没有头绪。
他想,自己从前的东西也许能帮他找回记忆。尽管,他明白,那记忆也许已经没有意义。
每天晚上临睡前,他会在自己睡的上铺听上几首磁带里的歌曲。室友们见他仍在用着老旧的walkman,纷纷笑话他,什么年代了,还在抱着那么笨重庞大的机器。
林思申也不生气,只是笑笑,“你们懂什么叫怀旧吗?”
他的确是在怀旧,在别人都在听着陶喆周杰伦时,他在听张信哲伍思凯。他的磁带很多,他听得又太慢,从A城回来一直听了两个月,才只听完其中一半。除了那个年代独有的伤感情歌带来的伤感情绪外,他并没从磁带中获得更多线索。
七月,原本是暑假,但测绘系的暑假却要在实习中度过。林思申跟着他的同学们一起去了浙江境内的一座茶山——翁家山,他们要在这里完成一个小学期的测量作业。
临行前,林思申随意从抽屉里挑了几盘磁带放进行李包中。
山中岁月清凉幽静,尽管条件有些艰苦,但林思申和他的同学们却也过得异常愉快。白天,他们在山间穿梭,背着标尺三脚架丈量天地,晚上他们住在山脚的旅店,有时也干脆支几顶帐篷露营。他们的小组没有女生,生活起居方便不少。
林思申每晚仍会听几首歌再入睡,有几次,带队的师兄在帐篷里见他很晚还抱着耳机,忍不住提醒他早点休息,他都只微笑点头,应着对方“就睡”。
然后有一天,他听到了一盘英文歌。
那歌里的旋律他不像之前那些歌一样觉得依稀熟悉,他甚至并不怎么喜欢那里面的英文歌,但基于习惯,他听到了最后。
最后一首歌放完,就在磁带空转,林思申将要按下停止键时,耳机里先传来了一下按键的声音。
林思申的手犹豫了一下,没有按下去。
他又等了几秒,心跳没来由地加快。
然后,那句话从耳机里缓缓播放了出来,“陈璠……我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
黑暗的帐篷里,林思申瞪大了眼睛。
耳机里再次只剩下了磁带空转的声音,一片安静中,林思申只能听到身边同学的鼾声。
他颤抖着手轻轻按下了倒带,回过去再把那句话听了一遍。
一时间,电光火石,某个夜晚,少年绝望的心情清晰地浮上心头,然后,是许许多多的画面层层叠叠在眼前闪过——陈璠背着他在山间飞奔,陈璠穿着红色的大衣在他面前傻笑,陈璠和他在临江边上聊天,他的修长的腿垂在车盖下,眼中隐约透出憧憬,还有,陈璠站在乒乓球台上大喊大叫,伸出手来邀他一起,陈璠单腿跪着,轻轻地对着他的膝盖吹气,手上在用沾了药水的棉棒为他擦拭……林思申的眼里迅速涌出泪水,一片氤氲中却看见了更多——陈璠脱下大衣罩在他身上,陈璠握紧他的手从什么高处一越而下,陈璠在教室门口喊他快交卷,陈璠盯着他的脸说女人哪能跟兄弟比……
林思申大口呼着气,觉得空气竟像从前生病时一样不够用。但他却又不得不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因为不想在这样安静的夜里吓到周围已经入睡的同学。
他从帐篷里跑了出来,呆呆坐在了外面。
深夜,山中空气湿冷,那凉意让他的心中渐渐一片澄明。
这晚,林思申不知自己独坐了多久,直到后来,有人轻轻拍了拍他的肩。他回过头,看到的是领队师兄眼中关切的询问。
“怎么哭成这样?”那人只说了这一句,便将他温柔地拥进了怀里。
林思申疲惫地靠向那个肩头,想起不久前的拥抱,眼泪流得更加不能自抑。
这一晚,林思申想起了陈璠。
也是这一晚,林思申拥有了另一个怀抱。
实习结束,从翁家山回来,师兄问他愿不愿意两人在一起。林思申没有太多的挣扎便点了头。他已经死过一次,没有什么再值得害怕。
和师兄的交往很顺利,对方是个好脾气的人,只高了林思申一级,大四之后将会直接保研。新学期开始后,两人在校外租了间小屋,师兄写论文,林思申开始准备考研。
林思申没有对师兄提起过陈璠,但却切切实实地因为对方而有了真正面对陈璠的勇气。大四这年的寒假,林思申回到A城时,主动去找了陈璠。
陈璠在师大的小饭馆面积已经扩张了一倍,经过了重新翻修,变成了师大边上最精致的小餐厅。林思申站在那间仍叫“梅林小食”的店门前,深深呼吸了几次,才终于踏进了店里。
陈璠请他吃了顿饭,小梅也在,她的肚子已经显了怀。林思申愉快地问她几个月了,已经成熟不少的女孩看了陈璠一眼,笑着答了句,“五个月了,肚子不大。”
林思申于是敬了他们夫妻俩一杯,恭喜陈璠就要升级做爸爸。
席间,林思申的话并不多,只是听着对面的两人随意地聊了些开店创业的艰辛,和一切步入正轨后的愉悦。
离开时,夜色已经降临。
陈璠出来送林思申,两人走出店面,竟又走到某次他们分别的地方。师大扩招后,学生比从前多了许多,这小街变得更加地热闹,在林思申和陈璠的周围,不时有人与他们擦肩。
两人走出饭馆很远,就快到车站。林思申止了步,示意陈璠不用再送。
然后,他也终于拿出席间一直犹豫着要不要拿出来的礼物送给陈璠。
陈璠接过东西,有些意外,问向林思申,“怎么突然想到送我东西?是什么?”
“不是特地送的,是我爸公司给优秀员工的新年奖品,多买了几份,被我偷了一份出来,觉得你将来一定用得上。”林思申故作轻松地说。
“老板儿子还偷东西!”陈璠说着,就要去拆包装。
“回去再看吧,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林思申摆了摆手,看了眼被拿在陈璠手里的东西。
林思申送给陈璠的,其实是个车载CD。那是他用整个实习期的工资加上前一个学期的奖学金买的,不算贵重,但也不便宜。不过,他并不想让陈璠有负担,于是随口胡诌了个名目。
这是他从前一直想送陈璠的东西,如今送出,也算给那段感情一个小小的交待。和陈璠道别之后,他径自往人潮中走去,在一瞬间忽然有所了悟——其实,他过去心里一直坚持的那些东西,也许就像这个礼物,对陈璠来说,可有可无,甚至完全派不上用场。
这一次,他没有如前一次一样转身。
过去就没有转身的理由,现在,更没有了转身的必要。
转眼又过去几年。
零七年的夏天,林思申研二升研三,师兄研三毕业。原本以为会和师兄一直走下去的林思申,在这个夏天的某个夜晚被师兄叫到了操场,结束了近五年的感情。
分手的原因是对方毕业后决定回家乡,那里有更好的发展,而且,他说,“原谅我对未来不够有信心。”
林思申心里凉凉的,在师兄离开后一个人面对空荡荡的操场。然而他没有哭,他已经不再是个十几岁的脆弱少年了,这一年他二十六岁,是个心智成熟的男人了。
他在操场上慢慢仰倒,天空布满星辰,他依稀想起少年时一位师长对自己说的话,他说有些事情是你能控制的,有些事情是你不能控制的,而唯一自由的是你的心……林思申轻轻叹息,已经能完全理解老师话里的意思。
很多年前,他是不是也像自己一样,在校园的操场上独自看着天空?
研三时,林思申申请学校的出国交流学生,因为导师的关系,他的申请还算顺利,第二年开春便可以成行。这一次,他要去德国,期限是一年。
父母很为他高兴,并不因为他的远行而叹息不舍,多年前,他们就给了他充分的自由,只要他活着,活得开心。
林思申出国前又回了趟A城,记起往事后,他并没有每年都回家。但远行之前,他觉得应该回去陪陪父母。他的父母一直生活在A城,母亲后来最终没有要林家在上海的房子,一来他们家的经济条件已经因为父亲的公司而变得很好,二来,母亲渐渐觉得离不开A城,这个她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地方。
这次回家,A城明显比记忆中要斑驳了一些。城市显得很小,这也许是因为林思申已经在上海生活得习惯了,但小城也有小城的好,她宁静、安逸,让林思申觉得舒服自在。
他还抽空回了趟橡胶厂,尽管,他们家早已不住在那里。他去了从前的学校,去了从前总和陈璠在那里一起玩的仓库改建的室内运动场,他还去了自己家从前住的单元楼。他在单元楼下的草台前徘徊了一小段时间,想起自己曾经总是在窗口朝这边张望,那时,他只关心陈璠的车是不是按时回来。
他并不害怕会遇到陈璠,因为他知道陈璠也不住在这里了,他高三时陈璠就已经不住在这里。此时的互联网早已发达完善,他偶尔会在年末给陈璠发一封电子贺卡,陈璠也会回赠他。在上一年收到的卡片里,他知道陈璠的儿子已经四岁,活泼可爱,在上幼儿园。
零八年三月,林思申飞到了德国。
在慕尼黑的小镇里,林思申的学习生活充实而自在,除了德语他说得还有些磕巴,但所幸同学同事都会英语,难一些的交流他用英语也能应付过去。因为专业的关系,大部分日子,林思申游走于乡间田头,国外不像国内一样人口密集,林思申所在的地方常常走了一整条马路也难遇上几个人。
他觉得这样的日子实在清净,可以潜心学术,也可以淡然地面对自己的内心。事实上,他出走这么远的地方,就是为了疗伤,忘记师兄,忘记五年的感情,也忘记从前种种。
以前,他要通过极端的外力方式,现在,他可以自己胜任。
在德国的假期不少,一有机会他便会去一些周边的城市和国家旅行。旅行的花费不多,有时只需换几班长途车,有时他也徒步。反正他是一个人,自由自在。
十月,他去了马特洪峰。
大二时,他就通过专业课老师的介绍,知道了这座阿尔卑斯山脉最美丽的山峰,它常年冰雪覆盖,壮美异常。如今到了近在咫尺的德国,他终于能够如愿去实地欣赏。
转了几趟列车,到达山下一座叫Zermatt的小镇时,已经夕阳西下。小镇安静祥和,令长途颠簸的林思申并不觉得太疲惫,他在小镇古老的街道中游走了一番,感受着这里精巧秀丽的西式建筑,终于在夜色降临时才选定了其中一家靠近教堂的旅馆入住。
走进店内,底楼的吊灯尚未完全开启,不够明亮的光线却令小店显得更具风情。前台恰好有一个人在登记,清秀的瑞士女孩对林思申柔声说了句英语,请他稍等。林思申回她微笑,自觉排在了前一个人的身后。
那人不久完成了登记,准备离开时返过身朝林思申礼貌示意。
林思申这才发现对方似乎也是个华人,黄皮肤黑头发,身形挺拔,估计和自己一样是个慕名而来的观光客。于是他也朝那人笑笑,然后从背包里习惯性地拿出了自己的笔,填写女孩递过来的单子。
身边的人仍没有离开。
林思申一边填着单子,一边不经意地抬头看了眼那人。注意到对方盯着自己的笔在看时,林思申有些不明所以,于是只得将那笔晃了晃,用英文解释了句,“My habit, like using my own.”
林思申说的是实话,这的确是他的习惯,这笔他从高三就开始用,用了七八年。
那人若有所思地笑了笑,然后直接用中文说了句,“了解。”
林思申不禁又看了那人一眼,这一次,他觉得对方有些面熟,但却一时想不起曾经在哪里见过。
前台的女孩已经拿出了房卡递了过来,林思申接过房卡,说了声谢谢,终于决定不去纠结自己想不起来的事,背着背包对身边的男子说了声,“我先走了,再见。”
第二天一早,舒服休息了一整晚的林思申在天空露出鱼肚白时早早起了身,整理行装,他准备今天前往攀登马特洪峰。
从旅馆徒步走到山脚,林思申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钟。
时间尚早,日光还未破晓,山脚下却已经有了不少准备向山峰进发的游人。清新的空气中,林思申不禁抬头仰望眼前的千年冰山,它雄壮挺拔,兀自矗立在一片平原之中。
将美景收入眼里,林思申的脑中慢慢闪过些往事。
记忆中,似乎也曾有这样的一座山,它当然不及这座一样高耸入云,但在儿时的他的眼里,却是同样宏伟壮观,第一次走近那座山,他和谁一起牵手跋涉,那人雄赳赳气昂昂地对他说,“别怕,你跟着我,我一定带你到山顶!”
后来,那人是不是还说过,要和他一起重游?
终究,是不能实现的梦啊。
过去的人和事,景和山,在此刻都显得如此渺小遥远……林思申笑了笑,轻轻叹出口气。
他拉紧了背包,终于甩开杂念,准备徒步上山。
身后,却忽然有人叫住了他,“林思申——”
对方叫的是他的名字,中文,林思申不禁惊异地转过头去。
叫他的人在他身后几步的地方站定,面带微笑地朝他招手,“我们真是有缘。”
山颠渐渐有阳光射下,那人的脸迎着光。
林思申终于看清对方,他的五官深邃俊朗,笑容干净明亮,正是前一天他在旅馆前台遇到的那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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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