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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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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歌手生涯后,宋译的作息时间终于完全变成了他喜欢的模式。
宋译和池墨的一天是从中午开始的,两个人会躺着看着对方刚睡醒的样子聊一会儿,然后起床。有时一边下床,一边你一句我一句地唱《Sexy back》,在衣柜门上的镜子前就跳了起来,然后又跳回了床上。
"Come here boy——go head be gone with it
Come to the back ——go head be gone with it
VIP ——go head be gone with it
drinks on me ——go head be gone with it
Let me see what you're working with ——go head be gone with it
Look at those hips ——go head be gone with it
Make me smile ——go head be gone with it
Go ahead child ——go head be gone with it
and get your sexy on ——go head be gone with it
get your sexy on ——go head be gone with it"
宋译对这段歌词印象特别深刻,不仅因为池墨对歌词做了一个词的修改,更是因为他自己通常是负责的是和声,就是每句后面的“go head be gone with it”。
那时他们俩都自得其乐,并多少把这种与众不同的起床方式当作是一种生活品味了。
接着在洗漱的时候,池墨会放上一张令人“彻底清醒”的David Guetta的混音CD。然后两人在明快的节奏中开始刷牙。
至于真正的早晨,那是很久没有见过了,除了通宵熬夜的时候。
没有排练的下午就是大段的时间需要消遣。
宋译和池墨会有很多约会方法,去全市硬件设施最好的电影院看一场新上映的电影(池墨讨厌音响差的地方)、去美术馆看没有听说过名字的作者的作品展(有一次还是两性艺术群展)、去看文化节(下午去看电影路上经过小吃文化节就吃了一路,电影散场后回来路上又重新吃了一遍)、去朋友家(一般就是去黄彬那里打牌)、去河边或是海边(当然他们和普通情侣的玩法不太一样)或只是找个咖啡厅坐在靠窗的位置“观察人类”。
而更多的时间是在商业区。那正是宋译的购物欲开始扩张的时候,口袋里是自己挣的钱,买什么牌子款式也无需经过父母的审核,又年轻的从不为明天打算,直白点讲就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只要他付得起,花掉回去路上的打车钱也无所谓。
那时候,宋译和池墨都迷上了买鞋。宋译喜欢各色格子的VANS,池墨则是买了很多皮鞋,宋译特别喜欢其中一双酒红色白色系带的,这在街上是很少见人穿的。那是池墨酷爱酒红色的一个时期,宋译陪他买过酒红色的西装外套、窄领带、有酒红色饰带的黑色帽子,唯有衬衣他开始特别传统,只穿黑色和白色的了。
受池墨的影响,在宋译正年轻的时候,他并没有像其他玩音乐的男生穿过什么颜色鲜亮、图案夸张的衣服。他的衣服大多是沉稳的纯色系,图案的话也只是格纹,款式是简约修身的。每次走在街上,两人都像是要去什么有些严肃的场合。
池墨的爸爸有次开玩笑说:你们这是去唱歌剧还是唱爵士还是唱摇滚啊?
听到这话,正要出门的宋译和池墨都笑了。宋译觉得池墨的爸爸是真的接受他们了。
池墨走路很快,大步流星的,宋译也不甘落后,和他保持并排的位置,偶尔侧过头看他,感受两人的空气间微微传来的薄荷味。
有这样的下午:宋译和池墨哪儿也不去,就待在池墨的卧室里,两人坐在床上或地板上用电脑看一下午的演唱会。他们总是从调笑开始,然后随着旋律出现渐渐静默,聚精会神地看着屏幕。那段时间池墨特别迷Radiohead,总是哼他们的曲子。
也有这样的下午:宋译和池墨各自从书柜里挑出本书(大多是从网上买的或是来自偶尔路过的三联书店),各自找个舒服的地方(比如床边或是窗台上),各自找个舒服的姿势开始看书或者倚在一起发呆。
也会有这样的下午:他们经常一起打《暗黑破坏神2》,宋译做战士,池墨是法师。池墨的操作比宋译在行,所以玩着玩着宋译就被怪群殴了,池墨则在一旁施法,嘴里还说着:“你别往前走了,再走我也救不了你了。”“来,看我给你下场冰雹!”“看我不劈死它!”等等。那总是两个人笑的最肆无忌惮的时候。一个下午在杀怪中过的飞快,转眼就会听到池墨的爸爸回来拿钥匙开门的声音,那就意味着晚饭快要来了。
晚上,宋译去酒吧上班,只要池墨不去外地演出,到半夜他就会骑着摩托车到酒吧来接宋译。酒吧里的人因此都跟池墨混熟了,他们说池墨是宋译的“Hero”,这称呼不是来自总Beyonce,而是来自吧里常放的Darren Hayes的一首歌。听到别人这样讲时,池墨总是笑笑,不说话,待宋译在后座坐稳后发动车,飞快地驶上回家的路。
在这辆车的后座上,宋译看到过凌晨的街景,看到过午后的阳光,看到过没有月亮的夜晚,看到过落叶飞扬的长路。
两年之后,那辆车被淘汰掉了,这以后池景就不再骑车了,出门就挥手上出租车。
出租车更舒服方便了,但每当坐在车后排的宋译透过车窗,看到年轻的男学生骑着自行车带着一个女孩子一闪而过,他总会情不自禁地怀念那些坐在摩托车后座,因为寒冷而紧紧环抱着池墨的夜晚。宋译不再像最初时那样胆怯,他会兴奋地喊着让池墨在空荡的街头不断加速,然后闭上眼睛趴在池墨的后背上,隔着衣服感受池墨的心跳——他认为这样他们最终会飞起来。
乔舒买了个单反开始在业余时间玩摄影,他给宋译和池墨拍了第一组正式的“情侣照”,照片洗出来之后他们都觉得自己在那些照片上显得太严肃了,倒有些像是音乐组合的宣传照,还是歌词内页里特个性不爱看镜头的那种。唯独有一张是他们坐在一个美术馆的外走廊里,后面是大片的玻璃窗,被乔舒处理的虚化了。池墨穿着件小领的白衬衣,套着黑色暗条纹西装,戴着特古怪的圆形黑墨镜,左耳一个小小的金环闪闪发亮(他本想打一对耳洞,先打了左耳的觉得特不舒服,就作罢了)。宋译那时刚从理发店里出来,头发修的是有史以来最清爽的一次,没好意思看镜头,视线就往池墨那里跑,穿着黑色衬衣显得特沉默腼腆。
池墨对这张照片特别满意,就把它作为电脑和手机的屏保,还放大了一张挂在卧室墙上,和那些珍藏版的乐队海报在一起。后来在他们的几次争吵中,卧室里的不少东西都遭过劫难,唯独墙正中的这张照片,两个人谁也舍不得摔。
现在偶尔看到这张照片,宋译会惊讶于那时的面庞是那么明亮,似乎怎样的熬夜也不会弄出糟糕的黑眼圈。
他们是用心地快乐着的,为此,一切都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