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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   宋译被这样的场面煽动了。
      刘景林也似乎忘记了和宋译的一路辩论。两人快速地对视了一眼就一起涌入了人潮,挤到了比较靠前的位置。
      大半年不见,池墨长高了,就更是显得比旁边人清瘦。
      他的穿着有种复古绅士的感觉,脚上也是一双皮鞋。左手上戴着两个不小的戒指,在变化的光线下看不清图案。
      宋译特别喜欢看蓝绿色的光打在他身上时的样子,看他闭着眼睛轻轻吸气吐出声音,缓慢地抚摸话筒架仿佛是对待自己的情人一般。
      池墨吐出的每一个字,他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仿佛都呈波浪状在空气中散开,侵袭至宋译全身,引得他忍不住微微颤抖。
      “ They will not force us 他们不能强迫我们
      They will stop degrading us他们将会停止使我们堕落
      They will not control us 他们将不能支配我们
      We will be victorious 而我们会获胜”
      那首翻唱自Muse的《Uprising》使宋译无可救药地觉得池墨是可以呼风唤雨之人。
      在那个寒冷的冬夜,池墨成了宋译眼中的神。
      也许有人会觉得站在简陋的舞台下看一个不知名的人唱歌无聊,也许有人觉得因为看一个人唱歌就爱上他很莫名其妙,也许有人觉得这种爱只需睡一觉第二天就会清醒过来,可是宋译就是这么一个人,只等着这么一种声音击中他。
      在他的心里,池墨带给他的震撼瞬间将他的理智抛出银河系。
      直到多年以后,宋译仍然无法完全确定当年第一次看到池墨在台上唱歌带给他的感受,那是一种无法模拟的激情,太过丰富以致难以用语言来呈现,即使要画出来也不知该用怎样的颜色,但他知道,那些感觉都是真实存在的,弥足珍贵的。
      宋译曾经以为,要吸引人,就要漂亮,要有符合大众审美的长相和炫目的服饰,随着见过的人越来越多,他开始发现,很多外表普通的人在某些时刻也会具有独特的魅力,那是一种来自那人内心深处的东西,或者可以说“那人很有气场”。那是人的思想、领悟、沉静、自信等等凝聚在一起所散发出来的光芒。前者容易吸引人们一时的关注,但极易消失和被模仿,而后者的光芒才是独一无二的,可以长久存在的。
      后来想想,池墨属于那种人,他的外表跟那些“明星”“偶像”的“帅”没有什么关系,可是他站在台上就会立即释放出一种光,让人屏息、让人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的光。当宋译在拥挤的人潮里看到他,一切杂音都不复存在了,他觉得自己与池墨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就是目光交汇的距离,于是他得到了一个肯定的答案:他从池墨身上找到了他想要的光。
      对于爱情,宋译就是这么理解的:你是要我想要找到的光。
      池墨又唱了两首歌,在他们的演出结束后,台上换成另一个乐队,在他们调试乐器的时候,台下的人们开始喝水,擦汗,补充能量,小范围地扎堆闲聊。
      刘景林拍了拍还在愣神的宋译说:“喂,你能去后台找他们要两瓶水吗?咱这匆忙出来都没带什么东西,渴死了。”经过刚才的一番“有氧运动”,刘景林已经把羽绒服脱了,流了一身的汗。宋译突然不知怎么办才好了,去找邵穆要两瓶水应该可以,估计连啤酒也没问题,关键是怕碰见池墨。
      宋译一直在恋爱上都秉持“不坦诚”的作风,就是一旦真的爱上谁,在对方表白之前,就会装作什么也没发生,但又特怕见那个人。就跟在国家大剧院的舞台上弹钢琴,发现琴谱少带了一页又忘了下一段怎么弹似的。
      像他这样恋爱经验和同性恋爱经验一样少的人,就是完全被动型。虽然一直很羡慕刘景林能取主动搭讪喜欢的人,可轮到自己他就完全做不出来,想都没法想,宁可装作“我对你一点那方面意思都没有”一个人活受罪。
      可是宋译这时候没有什么好推脱刘景林的理由,一方面是刘景林渴了,他也渴了,另一方面是都到这个时间,好不容易挤到前面的位置,再跑出去找超市买水回来就不知是怎么样了。宋译在刘景林注视的目光下,只好带着他往后台走,偏偏就这么巧,刚走到后面的黑走廊上就看到池墨提着西装外套迎面走过来。
      那天的演出,后面是什么宋译就都不知道了。
      宋译只记得在刘景林去邵穆那边拿啤酒的时候,池墨站在走廊里静静看着他。
      “还记得那家24小时营业的麦当劳里的冰激凌吗?”池墨突然笑了。
      那家麦当劳后来他们就去过太多次了,菜单上的新品也一直在变。
      第一次去的时候,是他们第一天见面。
      第二次去的时候,是演出结束后一群人通宵去打牌唱K。到了早上池墨突然吻了一下宋译的额头说:“我们去麦当劳吃早餐吧。”
      那时宋译觉得他们两个人算是开始了。
      宋译还在喝咖啡的时候,池墨拿着新换的手机对他说:我们拍张合照吧。
      两个人都没有什么自拍的经验,更别说第一次拍合照了。好在池墨的手机有前置摄像头,拍出来效果还行,就是两个人都不好意思做出什么亲密的姿势,表情也特拘谨。
      后来宋译特别研究过如何健康饮食,但他还是喜欢麦当劳的早餐。
      等到又一年冬天来临的时候,再宋译忘了是第几次去看池墨演出,并留下来帮他清理舞台的时候,池墨终于某个两人眼神交汇的时候说出一句话:“晚上要不要去我家?”
      那天夜里风很大。都说在下雪天恋爱是很浪漫的,但这是个不会下雪的城市。而宋译和池墨的爱情也发生在刮着海风的夜晚。
      那是宋译第一次在池墨的摩托车后座坐了那么久,以往池墨只会开车送他到街口的车站,陪他等最后一班夜班车,或是帮他打一辆出租车,送他上车的同时也把车钱塞给他。
      池墨的车开的不快,也很稳,但宋译还是不由得像很多电影里的情节一样,先是稍稍把手放在池墨的腰侧,接着紧紧环抱着他,后来还因为冷把手探进他上衣的口袋里。
      宋译知道他要去池墨家,他不知道那是哪里,但他已经想好了愿意和他在一起的准备,他要去的是池墨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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