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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月5日 ...

  •   2月5日,小雪。

      早上是被安迪给弄醒的,他夜里枕着我的胳膊,我觉得我的肌肉组织都要坏死了。
      我抓过枕头旁的手机,还剩下一格电,时间也不算晚。
      “你以后下手轻点啊。”安迪在床上翻了个身,“昨晚那个经理发飙了,非要我把那些女人买回去,说什么这样弄以后不能上班了,唉,小姐也是人嘛~”
      我切了一声,继续穿裤子。
      “知道你爱干净啦。”安迪收起了抱怨的语调,“嫌不干净可以不做嘛。”
      “还不是给你面子。”我系好腰带,开始四处找衬衣。“不管怎么说,这个年过得还不赖。不过下次别找这样的,你知道我讨厌香水。”
      他低低地“哦”了一声,把脸埋进枕头里。“下次你要啥样儿的?”
      “你自己来就行了。”我已经打好领带,开始穿外套。
      果然,这厮脸上开始浮现出自以为幸福的表情。我就知道他会把我的话理解为他对我是“特别的”,真是的,这种自我感觉超级良好到底是从哪里生出来的?
      “你的东西别忘了。”就在我拉开客房的门准备出去上班时,安迪在床上冲我晃着。
      我接过他半空中扔过来的纸袋,里面是昨天那个花里胡哨的盒子。
      PSS微声,差点忘了。

      在地下停车场里转了一圈,也没能找到安迪的车,算了,反正那货也倒腾车,从来就没个常用的。
      春节期间街上非常冷清,地上便也难得有了积雪。小吃摊都没有摆出来,我进了楼下的便利店,买了一袋没有生产日期的切片面包,拿出一片叼在嘴里。
      地铁站里人也不多,车上也有座位。我靠在塑料座椅上,咽下嘴里的面包,对着车窗梳理头发。
      静止在窗外飞驰的风景上的,是我二十七岁的脸。我自认长得不丑,虽然整天宅在屋子里捂得很白,下巴也用剃须泡沫处理得很干净,但是轮廓还是有些棱角的。四肢虽然不是肌□□子但也足够有力,当刑警时,能够以187cm的身高将接近两米的嫌犯摔出几米远的人,队里除了我还没有第二个。
      但是我一向是反感用力量取胜的,那只会让我的大脑失去用处。
      口袋中的平光眼镜有光滑的黑色边框,我取出来戴上,对面的车窗里立即出现一张带着书生气的青年的脸,丝毫看不出纵欲一整晚的迹象。
      “林医生。”我对着车窗歪过头,“你好。”

      进办公室的时间比法定上班时间还要早。我打开电脑,却只是让它保持在屏保状态。
      没有事情做的值班,还真是让人不爽。口袋里的手机又振动起来,是安迪的短信。
      “我起床了,你那里没什么问题吧?”
      我眨眨眼睛,每天上班能有什么问题?这么想着短信就发了出去。
      “那盒子还是收好吧,我去开车了。”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这家伙老鼠当多了,就以为所有人也都是住在下水道里的么。我可是当过人民警察的法医啊,证件齐全执照完备的国家承认资历啊。就算被发现了,只要往样品袋里一装,封上口就万事大吉。
      这也是我不反感和安迪待在一起的原因。这个家伙像狐狸一样狡猾,偏偏在这个问题上偶尔白痴。不过我当然知道他摸过我的底细,就像我也摸过他的。但是除了他的身体,我并不需要他的任何东西。
      我不缺钱,也对权力毫无欲望。他知道这一点,只是在确定我对他没有危害的前提下在周围捡一些掉落的好处而已。
      安迪的另一个好处是有自知之明,他从不像那些没有大脑的女人一样纠缠不休。估计他做生意的时候属于见好就收的稳健派,不然也不会活到今天。
      就像昨晚,不知道别的同志看见自己的男人嫖女人的时候会有什么反应。但是安迪可以泰然地一边喝果汁一边付钱让我当着他的面上女人,连保险套都挑我喜欢的牌子。
      是说他狡猾呢还是聪明呢,明明知道我有洁癖还把我拉到这种地方。然后在我不尽兴的时候默默地开房。估计这厮最初的目的就是让我狠狠地上他,不过非要选这么个拐弯抹角的方式。
      我看着手机里安迪的短信,一条一条地删除。
      他说的对,我确实有洁癖。所有的活人在我看来都几乎不洁,他们说话,行走,吃东西,一举一动都传播着污秽的气息。这种不洁感不仅来自于身体,更来自于灵魂。
      只有亮着紫外灯的屋子才能让我安心。
      所以夜总会里公用的雌性,就更是不能忍受的。听安迪说还有喜欢不用保险套的嫖客,这种事情一想就让人呕吐。即使用了保险套我也觉得脏,我双手接触的地方居然没有灭菌,肮脏的不洁在这些身体上繁殖扩增,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
      何况这些女人没有大脑。昨晚我用一整瓶波兰精馏伏特加涂抹在那个女人的身上用来消毒,然后将保险套外层也涂上这种酒才稍稍感到放心。这么浓的酒精与黏膜接触,那女人居然还能□□连连,让我不得不怀疑其真实性。
      安迪也不是保证绝对洁净的,但是至少我能保证他不得病。每次见面的时候,我都会用迷你针头在他的前臂静脉处取些血液,拿到病理去化验。
      从目前的状况看,他还算新鲜干净。
      我也喜欢安静,包括在发泄欲望的时候,女人尖尖的嗓门会扰乱我的注意力。在这一点上安迪做得比他们好,他在第一次和我上床时被我甩了两个耳光,之后就再也不乱发出声音了。
      这样才听话。

      毫无乐趣的一天,我除了中午去单位食堂打了一份饭之外一直窝在办公室。电脑在屏保跳动几个小时后终于转为自动休眠。手中的论文集也被翻了无数遍,塑料的封皮虽然有裂痕但是依旧保持干净,因为我会一直戴着手套。
      看论文是我自大学养成的爱好之一,在周围人喜欢端着手机看电子小说或者图书馆借来的脏兮兮的成功学之时,我就随时在书包里放一沓A4的打印资料。
      当然不是毫无目的地看,数据库中的论文浩如烟海,我只找我感兴趣的。
      在第一节解剖学时便产生的疑问,关于人的记忆功能。
      已经足够证明神经的电活动与学习记忆之间的联系,人在接触外界的各种声光味触信息之后,通过耳眼口鼻皮肤上复杂的换能器将这些信息转换为电信号,沿着神经通路传递至大脑。
      如果这些电信号包含足够引发应激的信息,那么人便将之记录下来,保存在大脑里,发生的成为事件,保留下的成为记忆。
      当然记忆也分种类,短期的和长期的,短期记忆好比复述别人刚提到的电话号码,长期记忆好比到了七十岁依旧记得小时候住的房间的样子。
      短期记忆在信息被多次重复后,就会变成永久记忆,原理等同于念单词背古诗。
      而这个储存短期记忆并转化为长期记忆的工作,由脑中的一个部位完成,这个区域被称为海马体。
      储存在海马体的短期记忆如果被认为是有用的,就会变成长期记忆转送到大脑皮层,如果一段时间不用,就会被自行删除。
      由此我产生了疑惑。

      ——如果一个人的短期记忆在来不及被送到大脑皮层的时候便被保留下来,是不是可以保证其最大的真实和完整性?因为记忆可以被加工和修改,长期记忆尤甚。
      也不能怪我们的证人在法庭上语无伦次,记忆很容易受到干扰和破坏。
      但是怎样能阻止海马体将记忆送往大脑皮层进行储存和修改呢?
      方法很简单,那就是死亡。

      我在研一时作出了猜测。
      我猜测,人在死前的一段时间内的记忆会被完整地保留在海马区。虽然神经细胞在机体死亡之后仍旧可以存活最长的时间,但是缺血缺氧的环境应该不会再利于大脑皮层接受这些记忆。
      也就是说,人死前最真实的记忆保存在死者的海马体中,越靠近死亡时间点的记忆越真实越清晰。这就是“叙述性记忆”。

      可是现有技术还没有达到能够从脑中直接提取记忆再复原的技术,或者说,我之前是这么认为的。
      从研一到博士毕业,我除了做必要的实验之外都在研究这个。
      我研读了大量信号处理与神经网络的书籍,试过无数算法,但之后我又将它们都抛弃掉了。
      这似乎是在探寻灵魂本身,我发现它们不仅是一个个神经突触连接节点这么简单,任何记忆都无法用数字化的单一算法解读出来。唯一能够理解这些记忆的,只有拥有记忆的大脑本身。
      我想我做到了。

      原本想把这个题目作为博士的毕业论文,但是院里的教授觉得这个和临床没有什么关系。
      主要负责我论文的是个女教授,小五十岁。
      我站在她的办公室里,看她随手把我的论文放在茶几上:“我们的方向主要还是生理与病理的治疗研究。”她建议我换个题目,否则就不通过。
      换个题目?开玩笑,这都几月份了,除非我再蹲上几年。
      我瞥了她一眼,“教授,那我什么时候再进行新的答辩?”
      “越快越好。”她摆摆手。
      “知道了。”我摘下眼镜,上前两步凑到她耳边,微笑着说:“那么,今天晚上在您的家里如何?”
      当天晚上我就去答辩了,当然没带论文。
      第二周贴出的公告上显示,我毕业了。
      所以说遇上这样的中年女人也没什么不好,她们如此欲求不满,比你想象的更好摆布。

      虽然毕业了,但是我的研究就这么没了着落。离开了医学院,需要用来研究的原材料海马体非常不容易弄到,即使后来当上法医也没有多少进展。
      这不是因为尸体不容易到手,而是因为海马体本身的特性。
      海马体非常难以剥离,它是皮质上的内褶区,而且只在活体上保持独立的状态,一旦死亡,不出几分钟便会和脑部其他组织粘连在一起。到时候即使用再细的解剖针也只能得到一团浆糊般浑浊有杂质的胶质和神经元。
      这个悲催的结论是我剥了上百只老鼠和猫狗的大脑之后才得出的,那些日子,我为了以后不浪费材料而夜以继日地练习,颅骨掰开时有如嗑瓜子一般的清脆声响,老鼠毛和猫毛沾得屋子里到处都是。
      结果也看到了,每天送来的死者都是无法剥离海马体的废物。失血死亡几个小时已经不能使用,更别提被人闷死在臭水沟里十几天浑身爬满蛆虫的,或者高空坠下脑袋摔成一摊饼的。
      我喜欢我的工作,除了这一点有些不满。
      我做梦都想得到一个完美的海马体。
      我想看看,完美而连续的死前记忆到底是什么样子。

      手机里的短信删光了,思绪也被拉回了现实。时间显示还有二十分钟我就能够离开这无聊的办公室了。
      晚上要做些什么好呢?是不是要再和安迪去开个房?我想他应该不会拒绝。
      正要拿起手机拨号,突然铃声响了。是我办公室里的电话。
      这个电话几乎没人使用,因为多数同事都会避免公务与我相关,而有时候来拿鉴定报告的文华都是直接敲门的。
      我迟疑了一下,把电话接起来。
      似乎是刑侦那边的人,说有个死者要我去看看。
      我一边抱怨一边穿上大衣,大过年的死人,还是在马上就要下班的时候,真是让人不爽。
      还没等我找到围巾在哪里,刑侦的人已经在办公室外敲门了。
      原来已经把尸体弄过来了啊,我还以为是让我大冷天地去看现场。

      工作间在地下室,我过去时已经站了不少人,中间围着个方形的东西。
      我穿上隔离衣戴上手套,并没有闻到那种已经习惯的尸臭味。
      冷色的白炽灯下,面前的东西反射着诡异的光芒。半透明的坚硬固体里封着一个躯体。
      “河面解冻的时候发现的。”刑侦的人解释道,“怕把尸体弄坏,就连冰一起切了下来。”
      我凑近,仔细观察。
      不长的身高,黑色的有刘海的头发,宫廷风格的衬衣,打着领结。
      这不是那天地铁站里的精神病少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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