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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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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离珠,好久不见呢,有没有想我啊?”我向来接我的离珠打招呼。
“谁会想你啊……”离珠的语气还是那么“不友善”,可我还是很高兴,她如果讨厌我的话就不会来接我了。
回到青莲居时,千萝已经把我要请的客人请来了——当今二皇子,宁王轩辕亦翔。
“其实,我比较希望迟到你亲手做的菜。”他边喝酒,边喝道。
“我可是很少下厨的。怎么,对青莲居的饭菜不满意?”我又为他倒了一杯酒。
“那倒不是,有你亲手为我倒酒也不差了。说吧,找我什么事?”他开门见山,我也就不蘑菇了。
“轩辕还真是了解我啊。我想请你把我介绍给天一公子。”我不紧不慢地说。
他喝到一半的酒忽然停下了,放下酒杯,疑惑地看着我说:“你这又是在打什么算盘,要回到他身边吗?”
“轩辕这话就不对了。我水无心与天一公子素未谋面,何来‘回到身边’一说。我不过就是想在破风山庄谋个职位,听说你跟天一公子交情不错才想请你介绍嘛。”我是一副完全不明白的样子。
他看了我许久,似是自言自语道:“你究竟是谁呢?破风山庄的丫鬟,青莲居的管事,皇宫里的宫女?”
原来那天在宫里他看见我了呀,不过,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了。“我就是水无心。”
“你……”他原本还想说些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出口。我拜托他的事情他还是答应了。
“那今晚你就住在青莲居,明天我们一起上破风山庄。”
“好。先陪我喝一杯吧。”他说道。
“那个,其实我酒量不好,不过今晚就豁出去了,干。”我举杯,一口喝下。
这天晚上,他喝得特别凶,醉了之后就不断说着胡话。倒是我,明明很少喝酒,这次喝了许多却一点醉意都没有。难道我是“千杯不醉”?
找人把不省人事的轩辕扶了进去,我就收拾行李准备离开了。这次,我要带着离珠一起走。
第二天要走的时候,轩辕还是有些头疼,也多亏了莫磊的药,要不然他今天一定起不来。没办法,我们只能坐马车走了。
九州497年九月,水无心踏入了破风山庄。因为是男装打扮,又跟在轩辕后面,倒也没有人对我多加注意。天一还是在书房,轩辕让我在外面等着,他先进去。
“天一。”因为站在门外,里面的声音听得十分清楚。
“是亦翔啊,怎么今天才到?”天一随口问道,听上去根本不需要轩辕的回答。
“我要给你推荐个人。”轩辕开始进入正题了。
“外面那个?叫他去见凌空,让凌空随便安排个位子吧。”天一好像对我是谁完全不关心。
“她说要亲自见你。”轩辕说道。
“那就让他进来吧。”天一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在你见她之前,我有些话要对你说,”轩辕停了停,“我喜欢她。”站在门外的我一惊,估计天一也是。
“女人?”天一很奇怪。
“所以我希望你能跟她保持距离。”轩辕继续说道。
“你怕我对她出手?那为什么还要把她送来。”天一有些不解。
“是她自己坚持要来的,我也不明白她为什么想到破风山庄做事。总之,你答应我么?”轩辕很认真的问道。
“你放心,这辈子,我是不会爱上其他女人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听到这句话是既欣喜,又难受。
“无心,你进来吧。”轩辕叫我了。深呼吸,微笑,推门而入。
看到我,天一手中的毛笔瞬间掉落在地。
“月儿……”他低声唤出了一个名字。
“天一公子,不要每次见到我就管我叫月儿好不好?我叫水无心。”
“是你……”他喃喃自语。
“天一,你看清楚,她不是你的月儿,她是水无心!”轩辕在一旁大声说。
天一终于镇定下来:“好,女人。你要见我?”
终于又有说话的机会了,我赶忙说道:“没错。我想请天一公子聘请我做破风山庄的总管事,将破风山庄名下所有生意都交给我打理。”
“什么?”他大概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哪有人一来就要求打理所有生意的,况且还是一名女子。
“我保证不会让你失望的。两年内,我会让破风山庄的总资产扩大四倍,超越临云山庄成为九州最富有的山庄。”我说出了自己的宏伟目标。
“你拿什么让我相信你?”天一问道。
“我也知道很难让人相信啦,但我从小就立志经商,大学又念了四年的经营管理,”想到他应该听不明白,我又解释到,“也就是说,我受过四年的专门打理生意的训练,一定没问题的。”就是缺乏实际经验,所以才来找你的。
看来他还是不太相信我,我只好又说道:“不如你先将瀛州的两家客栈交给我,看我的表现,两个月后再决定。我保证,如果不请我,你会后悔的。”
天一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轩辕,说道:“好吧。你就先在破风山庄住下,明天我就把那两家客栈的掌柜叫来。跟我来。”说着,他就走出了书房,我只能乖乖地跟着,轩辕也紧随其后。
“你就住这里吧。”他在一座园子前停下了。
“潇湘馆?”我看来看园名,“不会吧,我又不是林黛玉。”
“参见少主。”一个丫鬟走了出来向天一行李,当她看见我时,眼中尽是惊异:“姑娘?”
“怡红,这位水无心水姑娘以后住在这里,你负责伺候。”天一吩咐。
“不用了,我不需要伺候。再说,我也带了人过来。”我赶紧推辞。
“这是破风山庄的规矩。怡红,还不拜见水姑娘。”天一说道。
“是,”怡红向我行礼,“怡红见过姑娘。”
“不用那么客气啦,我们进去吧。”我只能无奈接受。
进了园子,我又停住了脚步,说道:“我不能住这里。”
“为什么?”
“那个是栀子吧,”我指着不远处的树丛,“我对栀子花的气味过敏。”尽管现在不是栀子的花期,但我是要常住的,还是避开比较好。
天一大概也没料到我会有这种理由,一时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于是我问道:“破风山庄有没有比较僻静的,最好在角落里的院子?”
他想了想,点了点头:“跟我来。”
“就是这里。”好地方,又僻静又边缘。居然还有一个池塘,真是爱死我了。
“就这里了,我喜欢这里。”我当即下了决定。
“那么,就请水姑娘取个名字吧。”天一说道。
“取名?这么高深的学问我可不擅长……”我自言自语,“要不,叫‘陋室’?好像不太好……”
“就叫陋室吧。”天一居然擅自作主了。
就这样,我住的地方就定名“陋室”,不过,这里的确是蛮简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