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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 34 章 ...

  •   第三十四章
      丑婆婆只当莫愁伤好之后自己便可以弄明白一切事情,其实她答应帮钟千乙解决疑难事情不过是顺水推舟而已,真正想要知道真相的她比谁都更在意莫愁的答案。只是叫丑婆婆料想不到的是,莫愁真正清醒过后,确知她不是师傅逍遥子,她对丑婆婆便再无一句话了。
      这天莫愁独自坐在窗边,甘宝园里的红豆已经相继谢下,这里到了秋冬其实并无多少乐趣。丑婆婆从外边走进来,她现在倒是不经常变脸了,在众人眼中,她的形象就是一个鹤发童颜的美人儿。见莫愁又坐在窗边发呆,摆放在桌子上的食物动也未动,她叹口气道:“莫愁,你虽然有长生蛊护体保你青春永驻,长生不老。但是长生蛊不是仙丹妙药,你若不吃不喝,时间久了照样会饿死。”
      “我不是已经告诉你我是逍遥子的妹妹了吗?既然你是逍遥子的徒弟,我又是他妹妹,说到底你也是我的徒弟。我们关系这般亲近,你为何总是与我见外?”
      莫愁的眼睛始终注视着外面蓝蓝的干净的天儿,她的眼神很平静,不像一般人一样对四周的事物会产生好奇之心。这种平静不应该是她的眼睛该出现的,那双不知道让多少人着迷的眼睛,最该出现的是慵懒、散漫的神色,亦或是兴奋、激动的色彩。她对什么都无所谓,对自己的生活无所谓,好在她并不想死,这种念头丑婆婆和钟千乙都有。
      钟千乙上次为了救莫愁把钟家所有的家当都亏空了,为了钟家几百口人的生计,他同范涛捣鼓一通之后竟然也从皇上那里弄来了出海通行证。这几天他买的几艘船就要下海了,为了确保一切顺当,钟千乙忙的不行,白天黑夜几乎都在船上过活。所以钟家已经几日未见他身影了。
      丑婆婆见莫愁老是看着天空发呆,她就故意说道:“你该不会是想钟千乙那个混小子了吧?我知道他最近在做什么,听说他买了五艘船,每艘船上装的都是这里的特产,什么茶叶啦,丝绸啦,陶瓷啦,然后运到那些金发碧眼的国家里去!这件事惊动了整个京城呢?大家都围在码头上看,想知道这几船人拖着这些东西究竟要做什么。”
      她偷偷的观察了莫愁,发现莫愁仍旧是没有反应,她又说道:“你身上的蛊虫已经成型,不是我们体内的这种幼体。成型的蛊虫寿命会缩短,所以你何时会死去我还不知道。”
      “我想逍遥子把蛊虫种进你身体的时候一定同你叮嘱过,长生蛊的幼虫极其嗜血,因此凡是有资格接种蛊虫的人都是身体健康,武功高强的人。逍遥子会这么做,就是担心蛊虫反噬。你虽然不爱说话,但是我知道你对有些事情看得极清楚。既然如此,你怎么还把自己搞的伤痕累累?”
      丑婆婆的话叫莫愁想起了一件不堪回首的往事,她一下子捂住自己的脸道:“我只以为师傅是吓唬我玩,我怎么就知道蛊虫反噬那么可怕呢!”
      那天的场景现在仿若历历在目,莫离的血沾满了她的双手,又沾满了房子,还把他自己那雪白的衣衫都给污透了。但是她和师傅都无法控制住血,她不明白那些血为什么止不住,莫离就这样在她眼前活生生的流干血死了。师傅救不了他,心中愧疚,所以在将莫离葬下之后,也离开了山谷。他们都走了,都不要她了,莫愁知道,他们嘴上说不怪她,但是心里都是责备她的。可是她想向他们道歉,他们连个机会都不曾给她呀!
      “你怎么了?我只是说蛊虫可能反噬,但是蛊虫已经适应了你的身体,说不定他会推迟老去的时间呢!也就是说啦,你应该不会比我死的早!咦,那里怎么有一副画?”
      丑婆婆眼疾手快,她当下一个飞天,然后就轻轻松松的将已经飘落到甘宝园上空的画给拿到手里。看到画上画的人之后,她禁不住赞叹那人卓越的文笔,然后就对莫愁道:“你的崇拜者很多呢!喏,这又不知道是哪家小子给你量身定做的画像!”
      她将画拿到莫愁面前,莫愁不看,她就说道:“这幅画画的是真的好,你就当是打发时间看看呗!”
      “真不看啊,那就算了吧,我把它押这儿,你哪天兴趣好了,便自己翻过来看吧!”
      丑婆婆总得来说和莫愁还是同一道上的人,她们都是那种可以忍受长期寂寞而不觉得枯燥的一类,但是若这两个人聚在一处,她们反而会觉得生活异常无趣。今天是与金玉阁约定的第九天,晚上将自己打扮一番之后,丑婆婆便独自出门了。
      钟府与金玉阁相聚不远,所以没用多久她便到了金玉阁。金玉阁的门大开,从外面看进去,向来生意兴隆的店里今日竟然无一人出入。丑婆婆非常高兴的点点头,她厌恶吵闹,这几日在钟府里陪着莫愁那个臭丫头,实在是受够了府里那些丫头婆子的唠叨声。所以当下只是一看见这金玉阁安静的门面,她心里高兴的就想着,这掌柜的既然想的那般周到,待我也实诚,我就帮他好好治病,就算不能让他活到九十九,至少七八十岁还是可以的!
      “掌柜的,我取东西来了!”
      丑婆婆非常高兴的就往大堂里走,结果自己刚刚踏进门里,自己所站的那块地突然塌陷下去。丑婆婆心里一惊,立刻就用轻功向上飞去。房梁上突然又落下一个铁笼,正好罩住丑婆婆的身体,于是只是一瞬间的事,她便从一个逍遥散人变成了别人的阶下囚。
      逮住了丑婆婆,掌柜的自然要现身了。要说这掌柜的为何要劳师动众设计这么一出戏来,其实也不能怪他。那么大一块和田白玉,价值连城,是个百年甚至千年都难见的宝贝,最要命的是这个宝贝已经被京里最霸道的高家定下了。如果到时高世林那个霸王取不到玉,他的小命就算医治好了也还玩完。还有就是这么大一块玉,别说这块玉还不是掌柜的自己的,就是真的是他自己占有,为了治病就送了人,说什么他也舍不得。
      “这位小姐,你也别怪老夫设计抓你!实在是我也有苦难言,因此还请你不要与我置气,你乖乖的给我治好了病,我会有另一番重礼相谢,并且还绝对保证你的安全。你得了钱,我得了命,我们何乐而不为?”
      丑婆婆变成现在这幅模样他也一样感到惊奇,但是丑婆婆现在的面容依旧美丽,虽然少了那天的惊艳,但是在一群男子的衬托下,她还是那么娇艳动人。因为那满头银丝的衬托,她的身上浑然添了丝神秘的气息,倒更比那日叫人离不开眼。
      “你就用这种笼子逮我?”丑婆婆用手指关节扣了几下锁住她的笼子,发现那铁不是叫她头疼的玄铁,她不由得就心花怒放了。
      “我自然不会只用笼子逮你,这笼子都是用西域剧毒浸出来的,解药只有我有。所以你想活命,还得求我!”
      “哈哈哈~~~~真好笑呀,我活了这么些年,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可笑的事!”众人就看到她不费吹灰之力的将那些铁栏杆阪断,然后一个轻跃便从笼子里跳了出来。她没有中毒的样子,力气还犹如神助,看的大伙个个目瞪口呆,反应过来之后便直呼“鬼呀”“有鬼呀”的话然后四散逃开去了。掌柜的四肢无力的蹲在地上,他也想跑来着,只是在他想要逃跑的时候,丑婆婆已经擒住了他。
      “你真该死!我刚才是真心的想要救你,没想到你自己给自己掘了坟,这就怪不得我了!”
      “女侠饶命啊,女侠饶命啊,你只要不杀我,还救我的命,我现在就把那玉送你!”
      “呸,我若是信你的鬼话,我就是傻子了!”她之所以想要那把玉琵琶,主要是她同逍遥子一样几百年来用的都是玉笛子,那个人现在还不知道在何处!丑婆婆只要一想到自己找了他那么久一直音信全无,她就非常生气。因此她就想等自己有了新的乐器之后,她就要把那个他亲手打制的玉笛子扔了,气死他。结果呢?玉琵琶没弄到手,自己反而被人给逮了。
      “女侠饶命啊,女侠大慈大悲,女侠就留下小的狗命吧!我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还都指望着我养活,我要是死了他们也就都死了啊!”
      “我才懒得杀你嘞,反正你活不过明天,我杀你还脏我的手!混蛋,滚吧!”丑婆婆想将掌柜的一脚踢开,然后走人。那个掌柜的见她依旧不松口,也终于相信自己是真的寿到正寝了,所以他就死命抱住丑婆婆的腿哭道:“那块玉就在柜台后面,我没想过真的耍赖张不给你,我真的想过要给你的呀~~~”掌柜的四十好几的人,哭起来竟然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直把活了几百年的丑婆婆都给吓着了。
      “我说你们这里的人怎么都这么贱!人家好好的和你说话,你自己摆了谱子偏不接受。现在人家烦了你想要另谋高就,你们又哭爹喊娘的赖着人家不给走。你们觉得这样好玩吗?”她倒不在乎把他一脚踢开,不过把人给踢死了,她不就没法让他尝尝自己吓自己的感觉了吗?
      “对,您骂的对,我就是贱,我贱皮儿!只要你救了我的命,我就是喊你娘我都行啊!”
      丑婆婆真的受不了了,她拿出一根金针就扎到了掌柜的身上,然后那个掌柜的面部肌肉痉挛了下,就抽筋似的笑起来。
      “这是笑穴,你会笑到死的。我已经够慈悲了,至少叫你死了还这么开心!”她邪恶的对掌柜的吐了吐舌头,就再不管他,潇洒的离了金玉阁。到了外边,丑婆婆转身看了眼金玉阁,见“金玉阁”三字写的那叫一个“龙飞凤舞,笔走龙蛇”,她托着下巴想了想,然后就拿出玉笛对着那匾额就是几下,只听轰隆几声,写着“金玉阁”三字的匾额便化作一抔齑粉随风而去。
      “哎,突然发现还是哥哥送的东西好使。算了,不换了,都这么些年过来了,我还是继续找下去得了!”她拿起笛子放在嘴边,然后就吹起了自己吹过了无数遍的曲子。无人知道的是,随着曲子声响起,她的眼泪也跟着落个不停!
      钟千乙这辈子最能干的事情便是花钱,所以第一次自己真正意义上开始赚钱,他心里也是百感交集的。钟俊离是商场上的好手,钟家的商铺传到他手里,已经从江南十三铺做到了“钟家商铺甲天下”的地步,连西域商人都知道钟家卖的东西实在、诚信。这些点点滴滴都增加了钟千乙的压力。钟千乙一直都把钟俊离看做自己的对手,以前他不和钟俊离比,那是因为他不屑自己也沾的满手铜臭味。现在钟俊离在战场上也同样旗开得胜,无形中钟千乙就更有了压力了!
      钟千乙知道莫愁不喜欢他,当然,莫愁也不喜欢钟俊离。但是被在官场,商场同样春风得意的钟俊离一比,他比钟俊离高强的除了性子刁钻外,别的优势似乎都没有。
      现在的钟家又穷的叮当响,罪魁祸首更是他。钟千乙很害怕莫愁已经对钟俊离有那层意思,那么无形之中自己不是已经输给了钟俊离吗?不行!不管自己感不感兴趣,总之自己要试着去做一做,而且一定得做成功,这样莫愁就无法找出钟俊离的优点出来了!
      大船十日后便可离港。钟千乙一连在码头上衣带不解的呆了四日,向来干净的他感觉自己这些天来都脏的不像自己了。不过看着一切都已经完好,只等着皇上亲自过来给大船剪彩的宝船,他兴奋的好想对着码头大叫一声。对大家吩咐了几句,百忙之中他还是返身回了钟府。
      回到府里的第一件事便是沐浴更衣。如今的牡丹亭只剩下绿袖了,兰芯和莺莺又是自己的贴身女侍卫,将来她们想走,自己遣了她们便是。可是对于绿袖,钟千乙心里总有那么一丝歉疚。
      钟千乙这个人,如果说他还能有点良心与责任心,那么这些优点怕是也只有漂亮的女人可以感受的到。就像在牡丹亭一干女子眼中,二爷就是一个对女子爱护备至,笑脸相待的好主子。钟千乙为红颜一掷千金、出头打抱不平那是常有的事,所以牡丹亭里的女人们对他也爱意萌生也是于情于理的。
      钟千乙以前总觉得能够将天下美人都集中在这美轮美奂的牡丹亭里是他一辈子的一大艳事,而他确实也为这个目标奋斗了好些年。直到莫愁出现之后,他的这个曾经非常宏伟的梦想于他而言一下子就没有意义了,他发现只要那个人能够对他笑一笑,即便天下美人都站到他面前,也不会引起他的注意。所以他后来毫不犹豫的就将园子里的女人都给送走了。这些女人们大多都是他的姬妾,在这个年代里,男人都是强权至上的,女人没什么身份、地位。这世上像王淳安这样明理的男人总是少之又少。但凡是从园子里离开的女人,不管她们的要求是什么,钟千乙都会一口答应。所以到现在为止,不为金钱和好男子所动的便只剩下绿袖了。绿袖在钟千乙心里就是到现在都是一个很在意的人,所以他替绿袖挑选的男人都是上京贵公子里的杰出人物,但是不管那些人如何对绿袖表达情意,绿袖依旧坚持留在这里。
      “绿袖,你留在我这儿,我已经有了要欣赏的人,你难道就甘心将自己最美好的容颜浪费在这空园子里吗?”
      “二爷,你相信我喜欢这里就和喜欢二爷一样吗?”
      “哦!这怎么说?”
      “我最美好的记忆是和二爷在一起的时候,这所园子则是我们过去的见证。我说这些不是想为了讨二爷什么,只是在绿袖眼里,若不能与二爷长久相伴,那么看着一个熟悉的所在,每日回首前尘往事也是幸福的!”
      “你说的对,就算你有心讨我什么,我也不会心动的。心中的执念一旦生了,不寻个说法,总之无法对自己有所交代。我的爱在莫愁那里,你爱我,爱我不得,便转念爱了这园子!也许这便是命吧!牡丹亭我会永远留下她,以后哪个姐妹在外边不得好,便唤她们一起回来吧!我钟千乙只要还留在府里一天,你们便和我自己一样!”说完这些,他就即刻去寻莫愁去了。
      绿袖一直送他出了牡丹亭,回来的路上她一直精神恍惚。
      执念,执念!他们其实都一样,因为一个永远不会属于自己执念苦苦逼着自己。但是之所以有了执念,不就是希望有朝一日,执念不再成为执念,幸福也不再与自己擦肩吗?
      她好想钟千乙还能像以前一样爱她,所以她心甘情愿的在这里等,她要等到那一天的来临!
      李武不可能在达巴那里呆一辈子,他走的那天已经通知了卓玛,但是卓玛只是叫人给他送来一封信,自己却没有来。
      “李武,你在等我吗?这封信如果你能看到,我真的很开心。我承认你是一个有魅力的男人,我像你们上京女子一样,也不小心的喜欢上了一个花花公子。可是生活并不是只有爱情便足够了的,你是一个有宏图大志的人,我也有我的野心,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你不可能娶我,我也不会嫁给你,这是我们都要承认的事实。
      史迦是我的丈夫,他不管爱不爱我,我爱不爱他,他终究是我的丈夫,我们在真主那里得到祝福,那么我们也有必要将这个祝福延续下去,直到我们的子孙来接替这个大任。
      看完这封信后就同我一样什么都忘记吧!再见到我,不要对我手下留情,我也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真主叫我们做了敌人,我们是不是应该将敌人做的像样一点儿?呵呵,这可不是一个玩笑话。
      南国的冬天很冷,记得穿衣。”
      “我们都是傻子。”李武苦笑一声,他将信放进口袋,然后就迈着坚定的步子走向自己的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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