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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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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名的夜店街就在庄太太的房子附近,走路二十分钟就到了。他准备晚上去寻一段艳遇。他并不把这当做是一种对未婚妻的背叛,因为他并不会对夜店里的女人付出感情;他也不觉得这违背道德,因为他还没结婚。他把这当做是最后的狂欢——不用负责任的激情释放。
他想找一个像庄太太一样丰满娇小妖娆风骚的女人,但是庄太太不行。并不仅仅因为她是一个已婚女人,更因为她会让他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因为她正好是他的type,他理想的女人。但他不能和她在一起。他不想因为她的突然出现而毁掉自己本来平静安逸的生活。毕竟他就要结婚了,订婚宴也摆过了,就差领个证再办场酒了。不久之后,他就会成为一个还算漂亮又很温柔而且收入不菲的女人的丈夫,之后还会成为一个可爱的孩子的父亲。他想要这样的人生,而不是和一个妖冶的有夫之妇坠入情网,维持一段他可能永远都放不下的脆弱的激情。他知道这样会毁了他以后的人生。
他虽不高大却很英俊,是那种很容易吸引女人的男人。所以他很快就在夜店捕获了一个半醉的爆胸白领,漂亮妖娆。他把她带回庄太太的房子,例行公事般地□□,然后像死猪一样睡到中午。但之后到地铁口送走她后,他也就忘了她的名字。
——她和庄太太不同,她没有那种风韵,那种庄太太独有的撩人的风韵。
回来的路上,他买了一束百合一打鸡蛋。他想象着把百合送给庄太太时她脸上可能出现的愉快表情。他知道女人都是喜欢鲜花的。但他跟自己说,这不是在讨好她,只是简单地表示一下房客对房东的一点谢意。
然而刚推开房门,他就看到一楼客厅的桌子上摆了一大束红玫瑰,至少有九十九朵。他没有走进门,下意识地把那束百合藏在身后。
“Hello。”一个外国人坐在沙发上跟他打招呼。他头发灰白,流着络腮胡,看上去五十多岁的样子,高大强壮。
“Hello。”他不自然地微笑。
听到说话声,庄太太从厨房里探出头来,介绍说:“这是戴维,有够笨的,来中国七个月了,还不会基本的中文。他周末住在这里。”
“哦。”他尽量表现地无所谓。看到那束玫瑰他就知道他们的关系了。
他退出屋子,趁谁也没有注意到,把百合扔进了马路对面的垃圾筒里。
接下来的整个周末,他都像一个泄气的气球,情绪低落地看着那一对情人表演恩爱。晚上睡不着,他干脆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彻夜写小说。
周一早上在餐厅看到他的黑眼圈,庄太太问:“昨晚没睡好?”
“哦,在写小说。”他想还好他有这样一个借口。
“似乎不太顺利?”她歪头看着他,嘴角微微上扬,这个表情比以往任何一个表情都更具挑逗力。
“我在想情人究竟该怎么定义。”他喝了一口她煮的咖啡,很浓很香。
“情人……不就是情人吗?”她单手托腮,看着他喝咖啡,摆出一副请教的表情,可爱极了。
“是一夜激情释放性/欲的对象,还是爱情的寄托?”他说。
她想了一会儿,说:“不愧是作家,想得这么透彻。可能兼而有之吧?”
“那么戴维对你而言呢?”
听他这么问,她微微后仰,靠向椅背,刻意拉长他们之间的距离。
“戴维是个很浪漫的男人,他还说想带我私奔呢。”她笑说。
他假装很有兴趣的样子,以打听别人八卦的语气问:“那你是怎么想的?”
她摆摆手,说:“当然是骂他蠢了。情人嘛,总是不能长相厮守的,只要曾经拥有就好了。情人是用来打发时间的,无关爱情。这样想就对了。”
“万一对方深陷其中,那岂不是很麻烦?”他又问。
她收敛了笑容,看着他的眼睛,眼神颇深,沉默了一会儿后,才说:“所以要找个聪明人当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