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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第四十二章 唯一的爱 ...

  •   黎简从床上醒来,盯住天花板上投射的阴影形状,不用看枕头旁边的手机,他也知道时间肯定是凌晨三点。
      因为他已经这样准时醒来二十九天。这是第三十天。
      他记得自己做了个梦,梦里有王又曾,似乎还有阿奇,但即便是他,也不能在醒来后将梦记得清楚明白。
      黎简平躺着放松肢体、调节呼吸,试图让自己再度入睡,明天早晨九点是Monster每周一次的体检日,他不能迟到。
      入眠的企图如往常一样失败了,黎简闭着眼睛焦躁地躺了一会儿,觉得口渴,他默算了一下剩余的睡眠时间,给自己设置了十分钟后提醒的闹铃,起身爬下床。
      几乎在他刚踏上光滑冰凉的木地板,Monster便从它的窝里抬起头来,默默地把小脑袋转向他。
      医生似乎说过Monster的视力发育不太好,要尽量避免强光刺激,并且补充相应的维生素。黎简本想开灯,对上Monster那双幽幽的圆眼珠子,手又缩了回来。
      他光着脚就着窗外透进来的灯影慢慢地走进厨房,背靠流理台打开冰箱,眯起眼睛对抗突如其来的灯光。
      Monster像团肉球那样悄没声息地滚过来,紧紧地巴在他脚边,蹭着他拖到地面的裤腿。
      黎简怕踩到它,先把Monster抄起来放到流理台上,转身继续在冰箱内找水。
      白天有人来打扫和补充过冰箱的库存,水瓶被藏在一堆无人问津的水果后面,黎简不习惯喝生水,只得辛苦地把它扯出来。他没来得及关上冰箱门,就听到身后传来沉闷的“噗”一声。
      循着地板上微微反光的足迹,卧室里同时响起马林巴琴的轻鸣。
      十分钟的闹铃响了。
      ===
      王又曾小小地午睡了一会儿,她最近变得有点懒,不爱接活儿,对阿奇也放任自流,大多时间都花在春困上。
      她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
      因为是白天偷闲瞌睡,她并没有设置防打扰模式,手机也就搁在枕头边,刚响起她就醒了。
      几天前她听厌了自己的曲子,把铃声设回了系统自带的马林巴琴,柔和软脆的铃声不带丝毫侵略性,非常适合把人从甜梦中唤醒。
      她迷迷糊糊地接通了电话,也没看是谁,懒洋洋地翻了个身,脸颊还在枕头上留恋地蹭了蹭。
      “喂,哪位?”
      电话那端寂静无比,连呼吸声都不得闻。
      对王又曾而言,再没有比这安静更响亮的致意。
      她蓦然睁眼,已经清醒到十分,屏住呼吸聆听电话那头。
      或许是十秒,或许是十分钟,或许是又一个十年。她终于等到黎简的声音。
      “曾曾。”
      “……我在。”
      ===
      “曾曾。”黎简仍然穿着睡衣,他蹲坐在诊所外的台阶上,凝视凌晨三点半的纽约,城市的轮廓在灰暗天幕底下若隐若现。
      “我把Monster摔伤了。”
      “……它怎么样?”
      “脑震荡,还有吓坏了。”黎简用陈述的语气木然回答她,缩了缩肩膀,觉得有点冷地蜷缩起来,盯住天空中一朵铅灰色的云,远处高楼上的霓虹将它描绘得狰狞可怖。
      “你不是故意的,”王又曾柔声安慰他,“我知道你不会重复同一个错误,Monster以后会很安全。”
      如果他是呢?黎简想,他不擅长情感,也从不剖析自己,但他知道,有那么一些时候,他总想着摆脱Monster。
      他其实不喜欢狗,不喜欢小孩儿,从未期望对任何其他生物负责。
      他什么都不喜欢,即使是理应热爱的数字和挑战,某些时候仍会厌倦地不愿意多看一眼。
      他知道这与普通人不同,但他的心理医生从不归类他,所以黎简也不认为自己有病……他有吗?
      黎简呆呆地望着前方,一辆趁夜超速的跑车风驰电掣地疾掠而过,除掉了消音器,引擎咆哮的声音仿佛能惊醒全城的人。
      纽约有九百万人,可是没有王又曾。
      他喜欢王又曾吗?王又曾当然爱他,他爱她吗?黎简想,他甚至忍受不了为她改变,他害怕她会死,但想到要对她的生命负责能让他恐慌得心脏病发作。
      这依然与社交准则定义的“爱”不同……是吗?
      可是,黎简茫然地想着,如果他所定义的喜欢和爱有特定的一个对象,他知道那只能是谁。
      “曾曾,如果我不能改变……不想改变……如果我永远不能照顾你……你是不是……”黎简断断续续地说着,说到这里彻底顿住了。
      但他想她知道,她总是知道的。
      你是不是……就真的不要我了?
      ===
      北京的午后阳光灿烂。
      王又曾坐在床上,背靠着弹性适中的枕头,将毯子团起来包住腿脚,地暖还在敬业地工作,她觉得既舒适又惬意。
      窗户半开着,乍暖还寒的干燥空气悄悄地渗进来,天上有一些灰仆仆的云朵,据说是污染的缘故,目前还没有干扰到暖烘烘的红太阳。
      她聆听着从地球另一端传来的声音,背景里跑车的咆哮像是能惊醒全城的人。
      王又曾没去过纽约,她想象中那是一座灰蒙蒙的城市,下雨时连天接地的雨水也是用线笔勾勒出的直线。那是面孔冷肃的硬汉们行走的城市,是梅森和马洛的城市。
      那是异乡人的他乡。
      她其实预料到了Monster的意外,某种程度上,那给她一种“终于来了”,第二只靴子落下来的释然感。她太了解黎简,他从来不是——也不愿意是一个合格的监护人,他甚至不能对自己的人生负起全责。
      他爱阿奇吗?或许有那么一点点,出于男人对血脉延续的天性,就像阿奇也并没有多么爱他。他们是一对不循常理的父子,她曾经惧于黎简对阿奇的不良影响,而事实证明,即使没有黎简身体力行,阿奇仍然无法成为一个“正常”的孩童。
      或许是遗传的力量,或许,也可能是相似的成长经历。王又曾很愧疚,她到底还是让阿奇像黎简那样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里长大,她唯一能够补偿他的,只是更多、更多的爱。
      而黎简,他付出了努力,他违背自己的天性为她和阿奇而努力,即使结果不圆满,王又曾亦不能不感动。
      黎简问她:“如果我不能改变……不想改变……如果我永远不能照顾你……你是不是……”
      王又曾听出他未尽的话——你是不是真的就不要我了?
      隔着电话的黎简听起来失真,不像她上回和他分手时那样反应快速地拒绝,坚定地不屑一顾,像是王又曾不爱他这个错误的命题在世上多存在一秒都是对他智商的冒犯……此刻的黎简听起来像一个失去方向的孩童般茫然惶惑,还有些破碎。
      王又曾见过这样的黎简,两次:第一次是黎简的母亲抛弃他的幼时;第二次在那个阴差阳错的新年夜,阿奇作为一颗种子悄悄在她腹中生根发芽那天。
      电话那端再度沉寂下来,王又曾仿佛看到黎简表情空白的面孔,那凝固一般的黑眼睛……他在屏住呼吸等待她的回答。
      等着她,为他们这段跨越了漫长时间与空间的感情,做下最终的判决。
      ===
      全世界我只爱你。
      而我唯一能为你做的只是爱你。
      你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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