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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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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遥望洞庭山水翠,白银盘里一青螺。
歌声在湖面上远远地传开去,化到这草色烟光之中。
高晓刚踏上洞庭湖畔最好的酒家——一等楼的时候,就差点被一个莽汉撞了一个满怀。
他只得苦笑一声,径直上了阁楼。竹帘后,抱着胡琴的歌女一曲唱毕,正缓缓转身退下。衣着光鲜的客人,总是不能怠慢的,伙计殷勤的迎上来,高晓淡淡道:“我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有,很抱歉并不能给你小费。”那伙计一愣:“那你上来做什么?”“你们这是哪里?”“一等楼啊,洞庭最好的酒楼。”“所以啊,”高晓笑眯眯的道:“我当然是来喝酒的。”
高晓懒洋洋的环顾一圈,大摇大摆的走到一张空桌坐下:“最好的绍兴女儿红,十斤。”然后伸出三个手指。对那看呆的伙计笑道:“没钱的人,都很爱吃白食,而且往往运气会很不错。”他收回无名指,摇晃一个二的手势。伙计有些生气,如果他有更大些的块头,他发誓会一把将高晓推到街上,再狠狠啐上一口。高晓身子一缩,似乎有些害怕了,将剩下的食指高高竖起。
就听见一角传来一个更为懒洋洋的声音:“这人的帐,算我的好了。”伙计听明声音来处,顿时松一口气。高晓探头看过去,一个青衣人正用最舒服的姿势趴在桌上,看不清面目,面前的桌上,是数不清的花生壳和空酒壶。
这个人来了已经三天。每次都要五斤最好的女儿红,一碟花生米,以极快的速度将酒喝光,再慢慢的吃着花生米,然后就趴在桌上睡一大觉。醒来了,就再叫一份。每次上酒,伙计手里就会多一小块碎金,即便用来付酒钱,也是绰绰有余。是以伙计很希望这个人就此醉死在这里,再也不要走了。
何况,当这位大方的客人抬起头来时,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个女人,一个长得不算很美,却让人不由自主多看两眼的女人。
高晓也松一口气,吃白食固然好,可在等待运气的时候,还是很难过的。所以他以最快的速度坐到青衣女子的对面,伸手在花生壳堆里一拨拉,捡出一颗完整的,剥开,高高的抛起,张嘴接住。青衣女子抬起头,奇特的声线:“二十斤女儿红,两碟花生米。”衣袖微微一动,伙计手心一紧,硬硬的很硌人。他当然明白,满心欢喜的去了。
酒来得很快。世上大部分的事,钱都可以帮你办得很妥帖,所以它也总是那么招人喜欢。高晓没有说一个“谢”字,他的嘴忙着喝酒,那青衣女子也没有说一个“请”字,因为她的酒,喝得更快。伙计更没有开口,他的嘴,张开了,就此没有合拢过。
一等楼,景一等,曲一等,菜一等,酒,更是一等。所以你在喝酒时,如果还想着开口讲话,那就十足是个不解风情的傻瓜。
高晓很满足的放下酒壶。此刻他眼中的洞庭湖,都渲染上一层酡红的晕,美丽得微醉。他弯起嘴角,笑容白白净净。
剥一颗花生,高高抛起,张嘴接住。他说:“其实,我是有东西付账的,只是这东西,有些人眼里并不值一文,所以,我只好把它卖给愿意付账的人。”那青衣女子也学他的样子,把花生丢得老高,张嘴一接,笑眯眯的嚼着,眉毛浓且上挺:“那是什么东西?”“一个故事。”
二十年前,江湖并不像今日一般,群雄争长,那时的江湖,只属于一把刀,一个人。刀主聂梦,亦是刀奴,刀却没有名字,也不需要名字,因为见过它的人,都会不自禁的呼喊出来,魔刀!
好一把魔刀。
聂梦横出江湖之时,才不过二十五岁。刀法大成之际,年轻气盛的少年人,谁能甩脱了名利二字?捏着一把外表残破的刀,四处挑战江湖里成名的高手。第一个接到他挑战书的人,便是当时名垂中原数十年的岭南第一剑客,莫少生。
当时的莫少生正为他的五十大寿前后忙碌,众人团簇,推盏叠影间,自然不会去理睬这么一个衣衫褴褛,迹近乞丐的落魄小儿。于是他拔出他的惊鸿剑,一招将七片飘落的树叶钉在剑身上,剑如惊鸿。喝彩声中他高傲的道:你也能做到这样,就算我输了,好不好?
谁知聂梦却转过身去了,忘记自己已经在莫府大门,站了两天一夜。我的刀是用来杀人,不是拿来寻开心,做杂耍,他冷冷道。莫少生吃一惊,再仔细的打量聂梦一番,居然就同意了比试。
比试,其实,也不过很短的时间。莫少生刚刚拔出他的剑,就再也没有机会去喝完剩下的寿酒。聂梦走开了很远,他才发觉身上,到处是不可遏的痛。一瞬,二十九刀。那不是比试,是虐杀。
从此江湖没了宁日,所有成名的高手们都惶惶不可终日,迟早有一天,那把魔刀会找上门来,带走胜利,荣耀,也拿走他们的命。聂梦呢?他突然发现,这一切,不过都是这把刀玩的一场游戏。而他又怎么停得下来?一枚棋子,是一枚棋子的命运。他开始酗酒,杀人越多,喝得越多。
终于,一场鱼死网破的对抗酝酿。“天香一剑”付天香,主动找到聂梦,约战于云盘山。聂梦赴约,一人一刀,等待他的,却是一场剧毒的盛宴,以及当时江湖上最负盛名的一百零四高手,还有他们无数的门人子弟。
聂梦拔刀时,眼里模糊着黑色的血。然而他们还是杀不了他,没人能毁得了这把刀,黑色的刀光如月牙,绽放在血光里,把前半生一笔勾销,每个人,结局都是一样。聂梦浑身发抖,握不住魔刀畅快淋漓的嘶吼。到最后,连山风里,都裹挟挥不去的腥,遍地斑驳的红,触目的艳丽。剩下的,不过二三十人。不是因为武功太高,只是害怕得,忘记了抵抗。他们颤栗着,看聂梦又缓缓举起他的刀,放声长啸。那一刻,所有人都相信,他们看见撕裂的地狱。
聂梦举起他的刀,却重重的砍在了自己胸膛。
他终于也死在魔刀手上,然而没人能再拿起那把刀,放下那份欲望,于是它就和面含微笑的聂梦一起,深深地埋在云盘山谷,埋藏成一个秘密。是当年的人们,碰不得的疤。
如果有人好兴致,愿意爬到高高的云盘山顶去,还能清楚的听见,那山风盘旋,像极了有人,在低低呜咽。
高晓说完的时候,刚好吃完最后一颗花生米。“这个故事,能不能抵过这一顿酒钱?”青衣女子不答,却长长地伸一个懒腰,趴在桌上,睡眼惺忪。“马马虎虎,也就值得这十斤酒,一碟花生而已。”
高晓笑笑,看她把头又埋在臂弯里面去。“我还有一个故事,或者,可以再换上十斤酒,一碟花生。”青衣女子轻“嗯”一声,转眼却已睡熟,发出微微的呼呼声。高晓不笑了,眼光粼粼如太阳摔碎在起伏不定的江面上。他整个人突然拔起,从窗户轻烟一般掠了出去,渔船轻舟上点了几点,如同飞雁贴着水面飞远了。
船弦的鱼鹰将鱼儿吞了又吐,因脖子上细小而永恒有效的束缚,重复着它们那一出,悲观者的喜剧。
“天香一剑,天香一剑。”有人喃喃道。桌上的茶,渐渐的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