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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童年.六年 原来福气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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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姐姐家住了一个多月。爸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只是交代了叔叔阿姨照看我一下就走了。我和小姐姐的感情又恢复到了从前,我好像完全忘记了当初因为妈妈的事情打过她似的。
我妈走后我有几天没去上学,头天去上课就出了状况,我和班里的另一个嚣张的男孩子顾杰打了一架,谁让他要嘲笑我是没妈的孩子,我妈都说了会回来接我的。他说的越多,我就打的越凶狠,他那死短的头发让我使不上力气我就拿牙齿咬他。那天我就告诉自己,没有比顾杰更讨厌的人了。
边上一群看热闹的在瞎起哄,存心是希望越乱越好。这个时候还是几个负责的班干部起点作用的,看我和顾杰打架,转身就往老师办公室里跑。
如果不是顾杰把我的耳钉给扯掉,害我流了很多的血,被送到村里的小诊所,使得两个人的小斗殴弄得全校皆知的话,这事情也就不会被我记这么多年了。我那爸也真是奇怪,后来他回来之后,得知这件事情,他也不问问我耳朵上的伤,反倒是急着问我,“你的耳钉还在吗?”
耳钉怎么会还在的,那东西早就不知被顾杰扔哪里了。虽然那之后我也有找过一段时间,但是,终究是再也不见踪影了。
我爸因为那件事情狠狠的用他的鞋子抽了我一顿,那天晚上我的嚎得就像当初我爸妈吵架的那晚一样,我边跑边拼命的告诉我爸:那不是我的错!是顾杰说我是没妈的孩子!我爸也不听我说的,玩命一样拿了把鞋往我屁股上招呼。他认为,打架就是我不对。呵,打那以后我知道了:爸是不会听我说什么的。
近点的几户人家的叔叔阿姨都跑到我家来了,他们都劝我爸不要打我,说小孩子还小,不懂事,都已经没有妈了,就可怜可怜他吧。
我听了就朝他们吼:谁说我没妈的,你才没妈呢,我妈都说要回来接我的。
那几个听了我吼的叔叔阿姨就像吃了苍蝇一样,也不过来劝我爸了,站在路边,边说边摇头。
爸最后碍于乡里人的闲言碎语没有继续打我,却一直骂我,正确的说应该是在骂我妈。真搞不懂,我妈人不在家,我妈到底是哪里做错了。再说,我也不觉得我这事情做错了,丢了妈妈给我的耳钉那也不是我愿意的。我另外耳朵上的那只耳钉那天晚上被我爸收走了,呵,不就是因为耳钉是金子做的,丢了他心疼。
我爸回来之后我的生活看似照常继续,他把县城里的工作也辞了,改在家养鸭过活。
妈说过段时间会来接我,可是我等呀等啊,一直到我上初中,她都没有半点音讯。
小学一年级时江浙地区发大洪水,我们村的小学因为地势低凹,底楼的教室里都积满了水。从校门口到教室里那段路,靠穿雨鞋是一点用都没有的。那几天,小姐姐都是叔叔接送的,叔叔人挺好的,他打算一起带我过去,但是那时候我死活不肯。他们不就是觉得我可怜嘛,我妈明明回来接我的,我一点也不需要他们的可怜。
那一年的洪水,在我的记忆里就是湿答答的教室,湿答答的鞋子,以及被水泡的都要破皮的一双脚。我当然不能哭了,我还有一帮好兄弟在下面看着,我哭了,不知道别人又要说什么可怜我之类的话来笑话我了。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的脚丫子缝里都烂着,走起路来死疼死疼的。后来我告诉了小姐姐,小姐姐在她爸那偷了一根烟出来,拨了外面的白纸,把里面的烟丝抽出来放在脚丫子缝里面,烟丝碰到我那烂掉的脚缝滋滋的疼,我在小姐姐面前假装一切都很好。回家的时候手里攥了半根烟,这是小姐姐为我晚上洗脚之后准备的。
小姐姐告诉我,她奶奶夏天的时候也会犯这个,她见她奶奶都是这样弄着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那烟丝的效果,过了一个多礼拜,脚丫子里的溃烂倒是真好了。只是,打那以后,只要是下雨天,我是一定要穿雨鞋的,这脚丫子烂,谁受得了啊!
一年级,唯一值得庆幸的事情是期末考试由于发洪水取消了。我那时候想,如果能这样不用期末考,我宁愿洪水年年来,脚丫子烂了也可以忍耐的,我一点也不喜欢读书,更讨厌那些装大人样小孩子。
到我四年级的时候,村里面的小学里已经只剩下5个班级了,一个幼儿园,而后是1、2、3、4年纪各一个班,其它的教室都让村委出售给我们那的私营业主当仓库用了。我听我爸说,好在小学就在马路边上,地理位置好,所以,那个时候还是卖了个好价钱的。
至于为什么我会知道这些,这个是我爸有次喝了酒后向我吹嘘出来的。我爸他天生不适合在家里混,这几年他养鸭,光见亏也不见长的,几年下来,这家里面的积蓄也折腾的七七八八的了,他心里一烦就要喝酒,平时是早中晚各一大碗的烧酒,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一大瓶。
奶奶总共生了四个孩子,两男两女,我爸是最小的那一个。几个子女都分散在咱村,大伯家就在我家后面,本来大伯是和我们家住一栋楼的,两家人在一起虽拥挤倒也是挺热闹的,到我堂哥读五年级的时候,大伯雇人在我家后面造了一幢当时在咱们村绝对是最气派的小洋房,一家人在那年的年三十正式搬进去了。后来看我爸养鸭不景气,生活的挺拮据,大伯就把奶奶分家产时给他的上下两间房送给我家了。我爸当时就对我说过:儿子,你大伯是爸的好兄弟,到你大伯走不动、做不动的时候,你要把他当你爸一样的养!我爸也就别人给他好的时候还算说的是好话。
这个我爸不说,我自然也会这样做的。我爸养鸭大亏之后把鸭棚一番新,倒是卖了个好价钱,拿着那点积蓄,他和邻居的叔叔两人跑我们省城去混了。于是,我在我大伯家一住,就是一年。那一年,大伯确实把我当他亲儿子一样的教育,这也是后来我一直很敬畏我大伯的原因之一。
等我五年级的时候,我也离开了村里的小学,去了远点的县城,离家是远了点,早上七点二十上早自习,我必须在六点半出门。好在我是有伴的,小姐姐比我大一岁,我上五年级,她上六年级,我有点高兴可以像以前一样有人陪着一起上学。
我最不喜欢的是在大冬天骑车去上学,听小姐姐说上了初中之后就可以住校了,不用在每天早上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就起床。我当时就打定主意,上了初中,我也要住校。很多人看了我的手之后都说我是福气命,手大而厚实。其实以前我的手顶多也就大,手指长而已,只是后来每个冬天骑车上学,手上冻得长疮,不会烂,好了之后手指就粗大起来了。
难道福气就和手上长的冻疮一样,冻坏的烂不了了,积在一起,等到天气转好了,把丑的都遮在里面,留在外面的成了人人羡慕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