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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擦肩 俊眉修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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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盛华的通话,比预料中的要自然轻松太多。订好三天后在三水路那家曾经常去的饭店吃饭聚会之后,朝瑾整个人都轻松了几分。
放下电话,朝瑾坐在沙发前发会儿呆,漫无目的的挥着遥控器挑着台,从1到100,又倒回来,定格在每年必会出现的经典穷摇剧上,看着男女主角腻歪来腻歪去,笑了笑,改到了广告上。广告上的一个衣冠楚楚的医生在大肆吹捧着某个药,而后配广告词的男声意外的动人,他的语速虽然有些快,但音色却极为诱人,分明是清清朗朗的男中音,听着却让人心痒痒的,耳根都有些软了。
朝瑾眯了眯眼,目光落在上面,想起她认识的人中,也有这样一个人物。说话很慢,却并不让人觉得拖沓,腔调刻意沉稳,却总压不住骨子里透出的三分风流。就像是一个披着禁欲外衣的隽秀公子,让人总想扒开他的外表,看看他挑眉低笑时的诱人风情。
跳过这个人,她接着往下想,叶家的声音听起来都挺好听的,即使是后来加进去的盛华,声音也是温柔清美的,一落入耳中,就让人想到了岁月静好。她原先以为,是基因问题,但听了刚刚那个又粗又难听的声音后,又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刚刚那个接电话的感冒男,便是好了,声音也未必好到哪里去。
傍晚宿晨回来,顶着一头染成酒红色的波浪卷,高达11厘米的高跟鞋甩在玄关处,被蹂躏了一天总算被解放的脚连拖鞋都懒得套上,踮着脚尖扑腾一声就投身在温软的沙发上,将拥被一心两用,既做卷子又看电视的朝瑾从煨得暖烘烘的被窝里挤了下来。
朝瑾沉默了换了个位置,客厅里暖气虽然开着,但老爸始终坚信着冬天就该有个冬天的样子,室温永远的十三四度,刚刚从被窝里出来,只穿着保暖绒裤的腿还是有些冷。她站起身,又从老姐卧室里抱来一床被子,从新在小沙发上搭了个新窝。
“累死我啦。二丫头,给我倒杯水。”人还没有钻进去,这些年御姐气场在个人天赋加宋唯纵容下越发强大的宿晨懒洋洋的抬手,比了比近在咫尺的水壶和杯子。
朝瑾挑了下眉,乖乖地过去倒茶,水温有些冷,她拖着鞋子去厨房到了半杯开水中和,才递了过去。
宿晨心满意足,“还是阿朝比较贴心贴心合用。小暮这小子这几年越发无视我权威了,让干个事儿,却天天一副风太大,我什么都没有听到的样子。”
朝瑾眨眼,暮瑾这几年没有断过的求助再次浮现在心底。“二姐,宿晨好残暴,又揪我耳朵,我不过是没有答应她一些非分的要求而已……”
……不干的话,她大约会步暮瑾后尘吧。
宿晨休息片刻,精神一振,她放假已经七八天,总算从交际圈中脱离出来,赶着白天回到家,未来半个月,任是再好的朋友也别想再约她出来一次了。
抱着杯子将把水喝的干干净净,宿晨半支着身子瞅着朝瑾垂头继续看书,过长的刘海被一个又老又土的发卡别着,露出微微拧着的眉眼。而后头发已经蔓延到肩胛骨一下,随意的散着,垂在脖颈处的头发不自然的微弓,显示出往日主人必然时不时的将辫子扎起。
不丑,但这只是因为朝瑾的面容本来就挺好看的。宿晨歪着脑袋沉思,“朝瑾,你怎么留起来长发了?”
朝瑾头也不抬,“懒得找理发店。”
“……”果然,她就说怎么老觉得不搭,这分明就是这惫怠丫头短发的加长版。难怪前几日看到的,背后的头发整齐的要命!
宿晨沉默片刻,“家和学校没有么?”
朝瑾有些奇怪,抬头看了她一眼,道,“住的地方没有,远的地方没有去过。”
宿晨:“所以你其实从高二之后就没有再进过理发店了吧!”
朝瑾点头,“头发长了自己剪一下就成了,这样不是挺好的么?”
宿晨无声地望着她,朝瑾无辜回望。她对着镜子也看过了,没有奇怪到哪好吧。
两人隔着半个客厅安静一会,宿晨光着脚默不作声地跑到玄关换上个长靴。朝瑾好奇地看着,问道,“姐,你这是要出门么?”
“嗯,你也要!”
……
躺在理发店里任由理发师在头上动手动脚的时候,朝瑾还是没觉得自己不进理发店有什么不对。宿晨熟门熟路的招呼一声店长,就仿佛监工牢头一样的双手环抱,翘着腿坐在转椅上盯着她,时不时的翻着手上被递来的时尚杂志。
朝瑾洗头出来,脑门缠的向个阿拉伯少女一样的坐在她旁边等头发晾干。理发店里的人挺多,洗头小弟被指使的忙不开交,还没有拿吹风机过来,好在室内温度调的很高,她也没觉得冷。
宿晨看了杂志一眼,就若有所思的盯着她的脸几秒,或点头或摇头。朝瑾两辈子都对时尚类的东西没有兴趣,电视剧也看了不少,偏偏对人脸识别无能,演员们顶着同一张脸在苦情剧里演完之后,换套衣服上演青春偶像剧她愣是认不出来,所以但凡杂志上图片人脸一多,她都不会看第二眼,也从来无法理解宿晨为何每次翻看都这么认真。
理发师迟迟不来,宿晨挑眉拉过一个路过的小弟,下巴一抬,“去,给她吹头发。”
那个看起来又嫩又嫩的青涩小弟“哦”了一声,居然真乖乖的拿起吹风机呼呼的给朝瑾吹起来。
朝瑾顿时笑了,大姐的气场果然是地图式全范围攻击的,她刚刚都听到这个小弟正要进去给人洗头的好不好。人家小姑娘早就躺好了,他居然真的浑浑噩噩地被宿晨指使动了。
吹到一半,朝瑾的脸已经微微发红。她向来不喜欢吹风,这些年头发即使大冬天,也要慢慢地用毛巾擦干,就是因为她的脸受不得热风,以往黑黑的还好,如今捂白了之后,脸一红就很是明显。
她对发型没有要求,只要不奇形怪状,过于潮就好。奔五十的人了,虽然没有人知道,但心态却已经老了,稍微嫩一些,超前一下的发型都看不过眼。宿晨问了几句,知道她没有要求,就拍手自己定了一个。
怕眼睛里进入碎发,直到剪完朝瑾才睁开眼睛,中途理发师和她说了什么,她没有认真听,反正有宿晨在那看着。对着镜子拨了下头发,不知是不是灯光效果,这会儿有光泽多了,但发型除了脑后的小凸起凹陷下去了,发梢儿微微卷起,两鬓碎发略翘,留海凌乱了些,她并没有看出什么不同。
宿晨和理发师却是很满意。朝瑾摸了摸从被吹风机吹过之后,就再也没有降下温度的脸。有些怀疑他们一个是理发的,一个是指挥的,就算再丑,自己做的也会觉得好。
“果然斜刘海显气质。阿朝这样子看就好看多了。”宿晨点了点头,让朝瑾站起来在她面前前后左右的转两圈,更加欢喜。朝瑾神色平静,拿着大衣要走,宿晨却突然意动,也想重换个发型。
朝瑾无奈,屋里实在燥热,她坐了一会,把冰冷的十指挨个在脸上捂热之后,面上的滚烫还没有降下来。和宿晨说了声,她索性穿上大衣,带上围巾手套走出店子,到外面转一会降降温。
屋里屋外,果然是两重天。
刚合上门,飕飕的冷风就吹得朝瑾精神一振。她缓步下了台阶,门前的几棵大树下,老姐带她来时骑着的那辆又彪悍又霸气的摩托车稳稳地扎在那。对面的好几件服装店都已经关门,虽然才晚上七点多而已,但冬日里晚上已经稀少,这里又不是闹市,与其辛苦半天赚不了几个钱,还不如早些收拾收拾回去吃热饭看电视。倒是左手旁的一条小巷口,几个支摊的小贩还在寒风中苦苦挨着。
朝瑾心有不忍,当看着昏黄路灯下,缩着手脚等待的那个,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大娘的时候,一种莫名悲悯的情绪更是在心头泛滥。
A 市是个古城,从来越是古老的城市,吃食越讲究,夜市越多。老大娘旁边是个卖春卷的老头,大娘卖糖葫芦,两个人时不时的对着几句话,更多的时候是搓着手四下观望,看到有人过来,老脸马上开出灿烂的笑脸问要几个。
朝瑾看了一会,她曾经也很喜欢夜市。上辈子和明唐吃遍A市的时候总是在夏天,看到他们生意红红火火笑逐颜开的样子,未觉得他们如何苦,但那些地方都是人流如织之地,也总有像这对老夫妻一样,守着家门口一个小地方,寒碜地等待着一个不知从什么时候才来的客人。
真该卖热汤热饮的。朝瑾蹲在地上的身子有些发寒,面上的热气已经降下来了。这样的天气,春卷做一个冷一个,糖葫芦这样的东西,没有小孩子的地方很难有市场,但这大冷天,谁家又会让孩子出来?若是卖些热腾腾的汤汤水水,过路的客人或许会看到升腾的热气,稍作停留……朝瑾有些遗憾的想,但话又说回来,热汤需要慢慢熬制,需要桌凳,需要大场地,他们那么大年纪了,许是精力不足,也许是财力不足,更有可能是这个小地方,街坊邻居,城管市政根本不允许他们摆开桌凳影响市容交通,她又有什么立场指指点点呢。
她站起来跳跳脚,见两个老人越等越灰心,摸摸口袋,想着自己或许可以买几份,却没有发现钱。钻回理发店问宿晨要了钱,再晃出去的时候,冰糖葫芦那已经围了一高一低两个瘦削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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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瑾笑了笑,也慢慢走过去,在两个年轻人之后慢慢道,“婆婆,我要五个糖葫芦,装起来带走。另外再要五个春卷。”
老大娘声音里透着一股说不出的高兴,连声道好,朝瑾转过身子正要往春卷摊上走,却见身前那个年轻男子转过头来。
俊眉修目,唇角噙笑,那个神容舒缓温润的男子,分明是那人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