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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入学 最终,李朝 ...

  •   当人生有了目标和方向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很充实。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但在李朝瑾看来,就是这样。从那日她兴致勃勃地为自己的重生做了个简单的规划好,心里就好像是有了个主心骨。当初那种始终融不进去时代,的疏离感也逐渐地消退,就是看一二年级的课本,翻故事书,她能从中得出几分乐趣。

      想这些的时候,朝瑾正和一家人围坐在桌前吃早饭。按之前的习惯,暮瑾和宿晨是要睡到早上九点才起床的,不过今天由于大家都要到学校报名,所以李母七点就把他们给叫起来了。

      暮瑾还是有点瞌睡,迷迷瞪瞪的吃着打着盹。手里的筷子几次都没有抓牢,掉在桌子上。宿晨坐在他旁边,头发随意的扎成个俏丽的马尾,白净的脸蛋彻底的继承了老妈的优良基因,疯玩了一个暑假也没见被晒黑。眼见得暮瑾又一次啪的把汤勺掉进碗里,溅起的牛奶把T恤打湿了小片儿,宿晨忍不住挑了挑眉毛,放下筷子,一指头敲在了暮瑾又闭上眼睛的脑袋上。

      “小暮,你给我清醒点。去洗把脸再回来吃饭”。

      “啊。”暮瑾一个激灵,睁大眼睛,有了几分精神。他拾起汤勺,喃喃地说了句,“我醒了”,然后,为了证明自己真正清醒,抓着个馒头大口的咬下,包子样的小脸鼓鼓的,颇有几分搞笑。

      李朝瑾瞄了一眼自家老弟的呆样,懒得做什么评价。自今天以后,暮瑾每天都要这么早起床,这副傻乎乎的样子将伴随他大学毕业,甚至工作。至少上辈子直到她到外地念大学,看到暮瑾都还是每天早起神智昏昏的。

      所以,她把筷子换到左手,夹起跟拌辣椒炒得又香又辣的咸菜丝塞进嘴巴,懒洋洋地嚼着。与其看他,倒不如练练左手,说不定还能开发下右脑。反正,她和暮瑾中间还隔着个老爸,牛奶再怎么溅也落不到她身上。

      “阿朝,你怎么光吃咸菜。馒头怎么不吃。”老爸递过来一个馒头,“等会上课会饿。”

      “啊。”李朝瑾做出了和暮瑾一样的表情。她下意识的接过,想起当初悲催的发胖史,就是从一个馒头开始的。被老妈养着的时候,早饭一碗汤一个蛋就够了。刚来到A市,老爸却总觉得她会饿,每天想法子的让她多吃,然后,在三年级的时候,她就成功的半年从60斤飙到80斤。

      “太多。”盯着手中的馒头一会,转手放下,李朝瑾发表看法,“你太抬举我了”。

      “这话说的,”妈妈在旁边扑哧笑了,“阿朝打哪看的这话。”她摇摇头,对李父说,“不过,的确一个馒头太多的。阿朝要是不想吃就算了吧。”

      还是妈妈最理解她了。

      “啪”又是汤勺落下,敲打在碗沿的轻响。

      李朝瑾听到某人青筋跳动的声音,然后,宿晨那儿传来曾经熟悉了十来年,听了让人寒毛倒立的怒吼,“小暮,你,立刻,去洗手间给我洗脸。洗不清醒你就别回来吃饭。”

      果然,李朝瑾笑了,即使是重生了,老弟依然能够一大早就把大姐给惹毛了。

      吃完早饭,已经是八点。爸爸整理下衣服,掐着表去上班了。妈妈甜食店至少要到下学期才开起来,而且今天还有更要紧的事情,九点领着三个孩子去学校办入学手续,所以收拾完碗筷就去换衣服,宿晨也跟着进去——她还没有养成吃完早饭再换下睡衣的习惯,蓝色的T恤被暮瑾的汤汤水水打湿不说,还被溅上了滴油。

      李朝瑾和暮瑾就坐在那里无所事事了。暮瑾比李朝瑾小两岁,今年才五岁,之前一直是在老家放养,虽然学了不少诗词,也会简单的加减运算,但到底是没有上过学的。他在凳子上扭来扭去换了好几个姿势,心里又紧张又好奇,实在按捺不住,就索性磨着开始闭目打算小睡一会的李朝瑾。

      “二姐二姐。你说这儿的学校什么样”。暮瑾把肉嘟嘟的手臂支在膝盖上,托着下巴摆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架子。

      “唔。就那样呗。”朝瑾懒洋洋地说。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三个还是会在东城小学上学。如果拿它和老家比的话,当然是有着云泥之别。和A市其他小学相比,教学条件师资力量也是相当出众的存在。但她又用不着担心学业,有空想这个,还不如想想以后怎么办。她习惯性四五点就醒了,到八点反而容易生困意。所以上学期间一二节课总是过得很艰难,这个毛病而今看来重生也改不掉了。想想就觉得好为难啊,还以为终于摆脱这个烦恼了呢。

      “二姐那是什么解释。”暮瑾不乐意了,撇了撇嘴巴伸手摇了摇二姐,“会不会很凶。我们来这儿的时候邻居的大胖哥哥说市里的老师很严,会打小孩儿。是不是真的。”

      “啊。”听到弟弟声音里还有丝不自觉的紧张,李朝瑾睁开眼睛瞥了他一眼,呃,黑乎乎的脸蛋儿嫩的让人忍不住手痒想掐上一把,亮晶晶的眼睛此刻瞪得大大的正专注地看着自己。

      好吧,看在他还是枚鲜嫩可口的小正太,就原谅他问出这种蠢问题。“乱说你也信。”她淡定地说,“想想那个小胖骗了你多少糖后再决定要不要相信他。”

      “哦。”暮瑾点了点头,小脸上有些安慰。他想了一下,又问,“妈妈说我只要我认真的背诗歌做几道题就可以了,是不是我背不好就不要我了。”

      问题挺多的,上辈子都没有发现自家小弟也是个会紧张会好奇,整天有一大堆问题想让人解答的人啊。只是她如今也不过七岁怎么就和暮瑾差异那么大呢 (这丫头全然忘记了自己是个重生来的人物。⊙﹏⊙b汗)李朝瑾看着暮瑾婴儿肥,嫌弃了下后,拍了拍他圆滚滚的脑袋,口气里带着几分宽慰,“一定会录取你的,你只要捡你会的做就行了。”

      “那…….”暮瑾还要再问,却被换好衣服的宿晨打断。

      “走了走了,阿朝拿上书包,准备着纸笔,小暮也是,妈妈一收拾好我们就出发。这都八点半了”。

      “好。”暮瑾从凳子上蹦起来,急急忙忙地冲到卧室去背准备已久的水蓝色奥特曼小书包。

      “你也去。”目送着暮瑾钻进屋子,回过头,看到李朝瑾仍纹丝不动地坐着,李宿晨挑了挑眉毛,“敢情我说的不包括你啊。”

      “……”哪怕重生了,比宿晨心里年龄大上十五岁,她还是不敢挑战大姐的权威啊。李朝瑾不甘不愿地站起来,慢吞吞地走向卧室。不是她不想去上学,相较于天天宅在家里没有什么乐趣可打发,她挺喜欢到学校逗逗小孩看看闲书的。

      只是,一想起昨日见到的那个,爸爸精心准备的礼物,李朝瑾就觉得自己满头大汗,脚下发虚,呜呜,那并不意味着她心理承受能力强大到面不改色的背着个粉红美少女战士款书包进校园啊。

      最终,李朝瑾再心理上怎么不情愿,走的时候,还是背上了那个绘着水冰月图案的书包。既然这个爸爸精心准备的书包注定属于她,她也只好勉强自我安慰自己,至少别人看不出来背这个书包的是个大龄女青年,而且,这个水冰月看起来真的挺好看的。这样想着,背上的那个东西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别扭了。

      调整着书包带的长度,某只装嫩的大龄女眯着眼,偷瞄到弟弟正版的天真好奇的表情,悄悄地,在光天化日之下仿造起来。嘴角要翘起来点,眼神要无知点,头要左顾右盼……

      唇角微微弯起,好吧,这样子重新来过,其实也挺有趣的啊。

      ***********

      东城小学离家并不远,步行的话最多二十分钟的路程,当然这说的是以小孩子的步程。在上辈子的李朝瑾看来,其实这已经相当远了。那时的她直到中学前,活动范围也不过是以家为中心方圆三百米内,再远一点,就死活不肯走了。在后世“宅”字一词流行之前,她其实就已经荣耀地走在了时代的前沿。

      杜文遥当然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心里转着什么乱七八糟的念头。她浩浩荡荡地领着三个小屁孩,一到学校,就直奔教学楼。在她心里,原本是有些担心朝瑾。虽然上学期的期末考试这个整日迷迷瞪瞪,没有开窍的二女儿出乎意料地拿到的双百分,可遮掩不了曾连续两次被劝留级的事实。但一想到能交代的昨天晚上就交代清楚,再说什么反而让人紧张有害无益,曾经师范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到底忍住了说教。

      敲了敲门,进入校长办公室,和早已说好的王校长简单的聊一下情况。双方都很快地进入了状况。没等朝瑾把屁股下的沙发坐热,一个模样挺年轻的老师就抱着几张卷子进来了,是入学的测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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