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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   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一种想写下我和她的故事的想法的冲动总是在我不经意的时候撞击我的理智。
      我一向是很讨厌被情绪左右的自己。
      那种莫名的,如同被人控制了一样的感觉总让我迷茫。
      人和别的物品最大的区别似乎就是因为有自己的情绪,但是,人一旦当了自己情绪的奴隶也就变得脆弱不堪。
      对于我来说,我不喜欢脆弱的自己。
      我所期望中的自己,应该是强大的,不受任何人控制的,可以随心所欲的生活的自己,那样可以有自己控制的人生,才能称得上是人生。
      被控制,就算是被情绪控制。也是一种输,那种人生,顶多算得上是一个提线的木偶。没有半点乐趣可言。
      但是,人终究是脆弱的,那是本性,无法改变。
      或许是被情感冲昏了头脑,情不自禁打开word,开始写下我和她故事的第一句“初中的时候,我以一个女子的身份爱上了另一个女生。而我,却不知道,那是爱情。”
      十二岁的时候,父亲因为工作调职,把我和母亲一起接到X市。
      之前的我们,一直居住在X市的一个小城N镇,N镇依山傍水,城镇背后有很多山,山不高,最高的,也才两百来米,或许跟别的大山比起来,家乡的山,只能算是小土堆,但是那却是我小学时候快乐的重大来源地之一。
      因为从小被父母当做男孩子养的原因,我是个十足的假小子。
      玩乐的小学时代,大多和男孩子们一起耗在了在山上,爬山爬树偷果子……
      甚至,像男孩儿一样,有了矛盾就挥起拳头打架,然后第二天又勾肩搭背的疯玩,孩子气还未消失得自己,又怎么会喜欢放弃玩的铁的哥们去新的城市?
      城市没有山,没有水,更没有可以前一天还挥拳相向后一天就勾肩搭背的朋友。
      只有车,人,楼的城市,又怎么会适合天性爱玩的我?
      那样封闭而又整天学习的生活,每天两点一线。对于我这样的孩子,是如同牢笼的折磨,但是,孩子,终究还是拗不过父母的。
      九月,我来到X市。遇见了生命中,除了父母之外,对我来说很重要的梁静,李若寒,宋哲,刘帅等六个人,当然,还有班主任——老戴。
      纵观我二十五年的生命,似乎影响我最大的人和事都是在初中发生,十二岁到十五岁的年龄,似乎一切都太早。
      难道是注定的?我总是要在现在平常未来的感觉么?
      如果是这样,那么或许也太残忍。
      九月一号,父亲送我去心的学校,走在路上,我恨父亲为什么非要把我弄到这种到处都是车的城市。
      我不喜欢,很不喜欢。
      “我知道你不喜欢城市,但是你已经不是孩子了,十二岁了,应该学会收心。小学就不说了,到了初中,你要开始学习。你要开始改变自己的性格,毕竟还是女孩子,要有女孩的样子。”
      父亲很封建,中华民族传统的压抑人类思想的精神枷锁深深地被父亲传承,典型的大男子主义,他一致认为,这个世界,男孩儿才是主导。
      因为这一点,我很不喜欢父亲,但是,又能怎么样?父亲终究是父亲,就算不同意他的观点,对于还是小孩子的我,又怎么敢反抗?
      我不是傻子,不会逞一时之快而引来无穷无尽的思想教育。
      生活中,很多事情让我无法理解。
      明明,当初是你要把我当做男孩儿来养的,如今,又来告诉我,我应该收心?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不把我当男孩儿来养,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
      而且。为什么男女的差别就那么大?为什么男生玩的疯狂父母要说是有活力,女生玩的疯狂就是不守规矩?为什么女生就应文文静静,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整天想着讨人开心,还不能宣泄一下情绪?为什么女生就应该时时刻刻保持优雅,注意举止,明明不舒服还要硬撑着保持姿态?为什么单单是女生?
      我讨厌女生,更讨厌自己是女生!
      为什么不是男的,我就可以打球,打架,疯玩,爸妈也不好怎么说……
      可上帝在创造我的时候,喝醉了酒。给了我一副女性的躯壳。
      没有跟父亲争论任何,我跟着父亲,沉默地走。学校离家不远,很快就到了。
      这所学校是父亲所工作的厂里的直属学校,因为有厂的经济撑腰。学校对于我来说,大的可怕,里面的设施也都齐全的让人觉得这不是学校。
      孩子,被收买总是很快的,参观了学校,对于它的接触开始渐渐消融。这学校,让我最为满意的就是体育设施了。
      学校有一个足球场。两个篮球场,还有室内两个篮球场,羽毛球场……似乎除了没有游泳池,学校有所有体育馆有的东西。
      篮球场,有几个男生在打篮球。我走过去看。
      就我而言,我是非常喜欢篮球的。三年级的时候,经常看到高年级的男生一下课就抱着篮球到球场上活动。
      在阳光下争抢篮球,再帅气的投进篮筐,投不进的话,或许会失望,但是在队友的鼓励下又一次忘记所有的烦恼就那么奔跑着。
      享受着阳光炙热,灼烤身体,黝黑的肌肤晒出晶莹的汗水,然后,在阳光的照射下,汗水折射出耀眼的色彩。
      那种神的光芒耀眼的几乎要毁灭人的眼睛。
      让人无法直视。
      而球场上,那种用心打出的笑脸也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改变的。打球的时候,可以忘记一切烦恼,球进篮筐,似乎征服了整个世界,如同王者站在城墙上遥望他的河山。
      那种绝伦的快感是任何都无法比拟的。
      人在打球的时候,是最接近神的。
      看得入迷。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我扭头。
      一个女生站在我面前,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梁静,具体的情况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第一眼看到她,我的感觉是倾国倾城。
      十二年的生命,她绝对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子。
      绝非因为我对她的一见钟情。那种倾国的美丽是事实。就好像现在的人们承认西施的倾国倾城。
      她也是如此。
      “抱歉啊,我想问一下,你知道报名处在哪儿么?”她的声音很动听,至少我认为是。
      夹着高山流水的清亮,虽然淡漠孤高,却让人不容拒绝。
      我不知道别人是否如此,但,至少我确实如此。总是没有办法拒绝她的任何过分,或者不过分的请求。
      三年中,我也从未拒绝她的任何一个要求。人类的骨子里有一种奴性,总是习惯与臣服,习惯于被奴隶。但对于我来说,心中的这种奴性只属于她一个人。
      从遇见她开始就深入骨髓,无法改变,就像是永远也无法致死的癌症,好不了,也死不了。就那么放在身上,主导者思想。
      或许,这种奴性是本身就深埋于心底的,因为这一天,我见到了奴性的主人,浴室,被封印的思想再也不受控制。
      不管是何种原因,从遇见她开始,我就已经认定——她是我的王,唯一的王。
      她的名字,被狠狠的钉在心底的十字架上,除非我死,要么,永远无法磨灭。
      我不知道如何形容那种第一次见到她的感觉,或许是满足,或许是震叹,或许是安心,或许是平静……那是一种极其复杂而又无法理清的情愫,如同众多丝线交织,成就了纱衣。
      那时候的自己单纯非常,这些不一样的情愫大多从我的回忆中提炼,闭上眼睛,想想当时的情景,用身心再现当时。
      在十年没有她的日子中,这是我乐此不疲的,唯一可以感觉接近一点她的游戏,很无聊,也很幼稚,但是,我确实做了,而且还很多次。
      这是矛盾的,却又显得合理。
      陪她报完了名,我依旧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彼此之间,似乎是久未重逢的老朋友般对话。
      买了饮料,我和她坐在校园足球场边的椅子上。还是上午,阳光很灿烂。
      “谢谢啊,陪了我那没久。”
      “呵呵,不用啦。”我一向善于言谈,性格也极为外向,交朋友这种事情,对于我来说,是小菜。但是,遇上了梁静,一切都变了。除了回答她的话,我似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甚至认为,跟她说话都是一种对于她的亵渎。当然,那个年纪的自己是不会这样想的,只是觉得奇怪,自己怎么变得不会说话了。
      我不习惯她的道谢,从一开始。
      “我叫梁静。”她微笑。
      “萧锦灏”我闷声回答。
      “你跟父母来的”
      “嗯,跟我爸,不过他有事情先回去了。你怎么知道?”
      “报名流程你并不熟悉。”她一向一针见血。
      -那时候的自己并未在意她的话,可如今想到,从那一句话,就可以鉴别出,她不是池中之物。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又有几个可以拥有和她一样的洞察力?一件事情,可以推测那么多……
      后来,我才知道。她本就是天才。
      而我,却是一个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人,又怎么能妄想和她相守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相互依靠的人们总要是有一些相同点才能走到一起,不至于无话可谈。
      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只有童话中才会出现,就算在现实中出现,又有几个灰姑娘在爱情的烈焰逐渐趋于平淡中融入王子的生活?
      不同的出生,不同的见地,不同的思想,不同的习惯,不同的处事方法……几乎没有几样是共同的。
      格格不入的两人,就算是再爱得死去活来又能怎样?不过是一时的激情,而爱情,不是激情,是生活的油盐酱醋,是平淡中的默契。
      王子和灰姑娘,就算爱得再深,最终不过一个结局——同床异梦,互相厌恶。
      而我和她的距离,不仅仅是王子和灰姑娘的距离。还有,我和她,同为女子。尽管我是男性的性格,可身体,终究是属于女性的分类。
      “你爸妈呢?”十二岁的年纪,大多总是有父母陪伴。
      “父亲没在家。”她的语气平淡,听不出一点落寞,似乎早已习惯。而且,对于父亲的称呼,她竟然有些生涩,叫的的父亲。而不是爸爸。
      而那时候的自己,什么也听不出来。
      跟她聊了没多久,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来了。
      “小姐,快中午了,尽早回去吧。老爷嘱咐过我要好好照顾你的。”对于那个女人这样的话语,我很惊讶的看着她,现在,还有人这样说话?
      不过,女人穿得得体,尽管苍老的脸无法掩饰。但是那种不同于粗俗泼妇的温柔气质是由内而外的。
      “我等会就回去。”梁静的脸上,露出了无奈。
      “可,您的身体……”
      “没事的。”梁静打断女人的话,“我不小了。等会儿会回去的。”
      女人没有再说什么,似乎明白梁静说的话,绝对无法改变。留下了句“请您小心。”那女人就离开了。
      “那是沈姨,一直照顾我的……国内,似乎叫佣人吧……”她小心地措辞,尽量让我听懂。
      我不相信,虽然那女人一口一个小姐叫得我脑袋发昏,但是那样不俗的举止,怎么会是佣人?
      看出了我的不解,她继续解释“我们家,一直住在国外,沈姨无儿无女,待我也像亲生女儿,父亲不经常在家,所以,就把沈姨带过来照顾我和外婆。”
      她看着蓝天说的,我不知道她但是在想些什么,对于她家里的事情,我所知道的一直很少,她对于这些几乎只字不提,我虽然好奇,但是看她不想说也就作罢不问。她家里什么状况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我的朋友是她,不是她家里人。
      那是当时我的想法,后来,我才发现,我错了。
      人总是被环境所迫,虽然不想被环境支配,却无力改变已经被奴隶的事实。
      之后的时间,我和她在校园里面逛了一圈。一路上闲聊着,她并不爱说话,就算说话,似乎也是几个字就解决一切。简练的有些可怕,但是我并不觉得她在敷衍我,这或许是她的个性。
      中午,我送她回家。上楼时候,她看着我的眼睛,很真诚“谢谢,今天,我很开心。”然后,一个完美的微笑。
      这一次的自己并没有不知所措,同样的,我凝视她的眼睛:“不要说谢谢,我们,是朋友,不是么?而且,今天,我也很开心。”
      我尽量把语速放的缓慢,我希望她可以感受到我的真实。
      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我们是朋友。”
      之后,就上楼去了。虽然她脸上一直淡漠,但是我可以感受得到,她今天确实很开心。我的感觉往往没有什么依据,但是,感觉这个东西,如果你信任它,它就会信任你。
      人类的感情很难解释,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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