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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茶花 ...

  •   是生存还是接客,这是个问题。
      如果自杀是不是就能够穿越回去了呢,我觉得这个问题存在辩证的需要,在二楼的窗口站了一会儿,我想跳下去有95%的可能是半身不遂,我气虚体弱,腿有点儿抖,院子里护院正拿鞭子抽不听话的小娘,打在背上、腿上,血花溅起来,我狠狠地打了个寒战。
      冥冥中有个声音,吊桶落在井里,再怎么挣也是挣不起来了。
      其实也没什么了,其实没什么。
      真得没什么,就算被个帅哥哥捡到,一见钟情嫁给他,他还能和我去民政居领红本子一辈子只娶我一人吗,批发和零售,差别也不是很大。
      只要我能存够了钱,我也能给自己赎身,摸摸自己胸口,跳得不是很快,我没有骗自己。
      胭红人如其名,脸上两块红红的胭脂,额角上还贴着一块黑色的膏药。我问胭红,我眼珠子有没有变成红色,胭红说没有,却嫌我眼珠子黑的怕人,太大。我本来就有两百度的近视,醒来以后看什么东西都带了红色,如笼了一层红雾,如坏掉的显示屏,看远处十分吃力,我想是那一滴人血渗进眼珠子里去了,血迹总是很难洗掉,我又不能用洗衣粉来洗眼睛。
      胭红不喜欢我,但程妈妈,就是老鸨让她来教我唱小曲,她每次都来的不情不愿。也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其实胭红会的小曲也不多,而且品味太低。
      俏哥哥进门来,就在那稻草铺上。
      咱两个要说说,袖筒儿妈出两个冷窝窝,还有个红萝卜。
      你一个,我一个,咱两个吃完馍,烧上一点热水喝。
      佳人止不住泪如梭,叫声,情郎小哥哥,
      有句话儿向你学,只要你待奴好,要这些东西做甚么?
      只要你想着我,情意儿也不薄!
      鄙视她,降低了妓女这个工种的技术含量。
      我还发现一个事实,万花楼的头牌玉燕姑娘,喜欢吃大蒜!而且身为一个花魁,她不会弹琴、不会吟诗、不会作画、不会下棋,偶尔一次看见她在做针线,凑近了一瞧,原来是在纳鞋底。我虽然不会纳鞋底,但我能写一手小楷,围棋臭点儿,却也知道四个气都堵上了就能提子,还尝试着用毛笔画皮卡丘送给胭红作为我的谢师礼,后来被胭红拿去包瓜子了。琴棋书画我至少占了三样,于是我找到万花楼的责任经营者——程妈妈讨论把我培养成花魁的可能性,我觉得这会是个双赢的局面,但程妈妈并不赏识我的提议,给了我一个大嘴巴子。
      这个时空的女人都不喜欢我,但程妈妈年纪比较大,已经过了更年期,跨出了女人的行列,所以讨厌我的程度也只是轻微,在我第一次接客时为了照顾我给我按排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
      “轻、素,我看你身体也不好,经不起折腾,年纪大点好,会疼人!”程妈妈怕我有心理障碍,“你说你取的这个名字怎么就这么别扭,要不叫茶花算了?”
      她每次叫我茶花我都以沉默表示抗议,哼,我要等她叫我轻素时才理她!幸好每次吃饭我都及时赶到,不用人叫!其余时候,茶花这个名字被使用的机会也不多。
      “把你名字给老爷报上来?”脑满肠肥的老头子对我上下其手,山羊胡子一抖一抖的。
      “程轻素!”万花楼的姑娘统一跟着程妈妈姓程。
      “唱个小曲来!”
      常记的离筵泣饯行时,折尽青青杨柳枝。
      欲拈斑管书心事,无那可乾坤天样般纸。
      意悬悬诉不尽相思,谩写下鸳鸯字,空吟就花月词,凭何人付与娇姿。
      抱着干一行爱一行的想法,我在烛光下摆个半是明媚半是忧伤的姿势。
      “小美人儿,让哥哥我香一香!”他胡子扎在肩膀上,伤口痒痒的。
      我发现原来我真正的名字叫美人儿,再后来,我又多了小心肝、宝贝儿一系列名字。
      有时夜里只有一个时,我会拿出打火机来慢慢打着,一下一下,看淡蓝色的火苗在黑暗的房间里跳动着,小小的桔色火焰在我眼里总是几近赤红,刺得我眯起眼来。后来渐渐越来越忙,生意愈多,打火机也就用的少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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