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缠足。
明朝的大家闺秀肯定得缠足,这是不容置疑的。
于是我们的问题就变成了明朝的缠足有没有后来清朝那么夸张,非得到把人脚背拗断了的那种地步。
明朝中期,黄冈瞿曾在《徵君九思》一文中提到“……令彼妇女习中国法,俱束缚双足为弓样……”,而后《女儿经》(清朝时期曾订正为《改良女儿经》)中也提到“……好看如弓曲……”
所以我认为在明朝的时候,至少在明末的时候,人们对小脚的外形已经有了如弓弯曲状的要求,即使没有到清朝那种丧心病狂无所不用其极地包小脚的地步,也有了后世把脚包残废的雏形。
毕竟脚被迫包小了以后,无论行动还是干活,都是诸多不便的,这也是为什么“明朝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