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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童年,再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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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欢欢最臭屁的时候,是每个周末的晚上。
因为这时候,表哥要从欢欢家回奶奶家。欢欢家跟奶奶家住在一个大院儿,欢欢家是3号楼,奶奶家是9号楼,有条没路灯的小路,不要两分钟就能走到。可是表哥胆小怕黑不敢自己走。于是欢欢每次都自告奋勇送表哥去奶奶家,再自己一路小跑回去。
表哥只大欢欢一岁零一个月,是欢欢姑妈的儿子。欢欢每次都一定要把表哥送上二楼,敲开了奶奶家的门才肯走。她当然不是怕表哥害怕,她只想听姑妈对表哥说:“看,妹妹都比你胆大。”
那时候欢欢五岁,表哥六岁。
欢欢臭屁的理由有好多好多。比如姑妈买了红色跟绿色两管口香糖,欢欢大义凛然地把自己最喜欢的红色草莓口味让给了表哥;比如跟大院儿里一群小朋友爬墙头,欢欢第一个站到最上面,还很够义气地拉了表哥一把;比如欢欢每次在大院儿门口玩儿,门卫室的老奶奶都要笑眯眯地表扬她一番,说欢欢不到三岁就会自己拎着瓶子打牛奶啦,虽然这事儿欢欢自己都不记得了;比如表哥还很胆小害羞的时候,欢欢就已经听邻居们夸嘴巴甜听腻了……
可是欢欢从来都承认,表哥就是表哥。
那会儿大院里儿童单车还是个稀罕玩意,佟爸爸买来一辆让欢欢高兴了好久。于是就像每个故事里都会出现的反派角色一样,一个大欢欢几岁的男孩子总是打欢欢单车的坏主意。再后来就是表哥听说了这件事,冲上去替欢欢出头,结果还被撕破衬衫的尴尬结局。
不过总算,像每个小女孩渴望的那样,有个愿意挡在自己前头的哥哥。
虽然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己充当着保护者和礼让者的角色,但偶尔被哥哥保护的感觉似乎也不错。
佟欢欢还是很满意的。
据大院儿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说,佟欢欢是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
在国企上班的爸爸妈妈工作忙,欢欢就自己在楼下玩儿,见着路过自己身边的街坊邻居都会扬起脸甜甜地问好,小小年纪就俘获了大把人心。
大院儿隔壁是军分区,紧贴着院墙另一边是一幢二层小楼的阳台,有次欢欢要等家里做饭,正在院子里打发时间,碰巧对面阳台上三四个小兵在吃饭,欢欢仰起头就跟他们叽叽喳喳聊了起来,逗得小兵们哈哈大笑。
佟妈妈在楼上看着自来熟的女儿,都不知道欢欢是哪里学来讨人喜欢的本事。
可是自家爷爷奶奶对欢欢的评价,向来都是两个词:得理不饶人,揭老底战斗队。佟爸爸但凡在家做点值得告状的事儿,诸如抽烟啦,把同事带回家喝酒啦,绝对不要想欢欢能在爷爷奶奶面前替他瞒下来。告了状的欢欢缩在爷爷怀里,气得佟爸爸干瞪眼不敢发火。
在还没有意识到的年岁,欢欢就很清楚的知道,她的小技俩既不会惹爸爸生气,又能让爷爷奶奶开怀大笑。
于是在那个年代,还很小只的佟欢欢,就已经是一个懂得讨所有人欢心的小孩子了。而这一技艺,在她以后的摸爬滚打中,日渐精进。
后来佟欢欢曾经认真反思过自己讨好别人的本能是如何养成的,最终得出的结论是表哥的存在。
在漫长的童年时代,佟欢欢无须讨好任何人只可能在两个地方,自己家或是外公外婆家。因为只有在这两个地方,自己才是唯一的主角,不需要把谁比下去。
被妈妈送去城市另一边外公外婆家的日子永远是慵懒而自在的。
冬天的话外公会在朝南的阳台上绑好吊床,再铺上厚厚软软的棉被,欢欢抱一本书,能在那儿安静地待一整天;夏天外婆会在长长走廊的地上铺开凉席,从楼道里灌进来凉凉的风让欢欢跟七八只小猫窝在一起都不觉得热。然而相比之下,欢欢最喜欢的仍旧是春秋季节,那段时光仿佛都是在外公自行车横梁上的儿童座里度过的。跟着外公的车子,欢欢这辈子第一次游历了整座城市,从最东面的老城区,一直到西边整齐排列着的几座大型国企。
外公一边慢慢地踩着车子,一边告诉欢欢两侧景致里发生过的故事,从古老朝代的都城,到一五计划一大批大型国有厂矿的入住,以及苏联的援建。一下午的车程,欢欢就仿佛穿越了这座城市五千年的光景,通晓古今。
那是欢欢整个童年,最神奇的记忆。
然而在爷爷奶奶家,欢欢身边永远都有一个表哥。
表哥叫卫珂,但在欢欢的爷爷奶奶口中,表哥叫佟贝。奶奶总对表哥说,在姥姥家,贝贝就是咱佟家的人。
于是后来欢欢刚弄清楚家庭关系这个复杂的概念的时候,她很是为表哥的爷爷奶奶打抱不平了几天。居然摊上了自己的奶奶这么个霸道的亲家。
然而在当时,整天同自己一起待在爷爷奶奶家的表哥在欢欢眼里就是爷爷奶奶的亲孙子。老人们永远希望孙辈能和平相处其乐融融,但彼此都是独生子女的欢欢和表哥哪里能与生俱来忍让的天性。于是时常地,两个小孩赌气你不理我我不理你,各自守着一堆玩具,玩不进去却也不乐意和解。
后来姑妈发明了一句话,握握手好朋友。谁先向对方伸出手,说出这句话,谁就是懂事的好孩子。以至于此后欢欢仍旧同表哥玩在一起的数年里,一旦矛盾产生,无论错在谁,欢欢总是抢着去做赔礼道歉的那一个。
这段时光在后来的欢欢回忆起来,竟无比怀念。已经在奔三的路上走了三四年的欢欢和表哥,在不同的国家念书,一整年能够见面的机会也不过一个白天而已,彼此客气地讲述各自的见闻,互相祝好,礼貌道别。相比之下,童年时能够随时随地争吵起来的日子似乎才更加真实。
无论怎样比较,读小学之前的佟欢欢小朋友,最喜欢的时间还是每个礼拜的星期二。
九十年代初国企还不曾有双休日一说,妈妈在的那一家还与众不同地把休息日选在周二。那些周二如果遇到晴天,妈妈就会带上欢欢去郊游。工作日的路上永远不会有太多的人,欢欢很喜欢整辆公车只有妈妈和自己的感觉。
城郊的河滩是最常去的地方。枯水的春天,那里是放风筝最理想的场地。又或者到了初夏,草莓樱桃成熟的季节,欢欢和妈妈就是那些果园的常客,吃到手指红透还舍不得离开。
如果是难得下雨的天气,欢欢会和妈妈一起在卧室的窗前耗掉一整天。妈妈靠在床上读毕淑敏或是龙应台那些当时欢欢无法理解的文字,而欢欢自己则盘腿坐在地毯上,面前是摊开的世界童话,和厚厚的新华字典。
记事以后学龄以前不过两三年光景,平淡无奇,却成为佟欢欢最斑斓的回忆。
似乎是自始至终,佟欢欢都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和同龄人待在一起。
而上学念书,立刻就能将这种“待在一起”的状态变成不得不,并且,十七年为限。
对于那时候的佟欢欢,简直就是万劫不复。